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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笨小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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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再次强调非首发问题补充内容——举报非首发行为,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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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发表于 2010-5-5 10:26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暖版主!
62#
发表于 2010-5-5 10:43 | 只看该作者
再次学习,并力求天天向上。
63#
 楼主| 发表于 2010-5-14 10:58 | 只看该作者
再次强调非首发问题补充内容
——举报非首发行为,人人有责
非首发行为分以下几种:
  
  一、在我们还没有计酬前发在别媒体,就算不是首发的。
  
  二、根据《中财管理章程》第三条中的规则:“以中财论坛为载体并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的原创作品(即在此之前未在任何形式媒介发表过,包括报刊杂志、论坛、网站、本人博客等。若要发于博客,需在文末注明首发中财论坛,并附以地址)包括在不侵犯原作品著作权前提下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所产生的演绎作品。”
  
  三、在别的网站搜不到,但在百度上还是能搜到的内容,一律是非首发行为。
   
  四:无论你是作家,还是普通写手,请自觉遵守《中财论坛管理章程》,当版主贴以原文在此之前发表的地址时,请作者自觉去掉版权声明。

  五、请新会员详读、学习《中财管理章程》http://bbs.zhongcai.com/thread-112651-1-1.html
  
  六、作品首发于中财论坛的同时,或一周记酬期之内再度转发其它论坛、个人博客、空间、QQ空间、或其它形式转载的,都不能再标注版权声明,而属于交流贴。
  
  七、请我们每一位会员相互监督,举报非首发行为,人人有责,只为维护原创首发作者的辛苦劳动和心血。谢谢大家!
64#
发表于 2010-5-14 11:27 | 只看该作者
支持一下!
65#
发表于 2010-5-14 11:38 | 只看该作者
支持,遵守,并请监督!
66#
发表于 2010-5-14 21:24 | 只看该作者
人人有责????
67#
发表于 2010-5-15 09:22 | 只看该作者
提一下。
68#
发表于 2010-5-15 20:5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3# 笨小暖 的帖子

遵守论坛的各项规章制度,是每个作者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美德,这是每个团体都必须有的纪律,没有纪律的团体就是一盘散沙!版主不易,每天要大量阅读每个人的文章并写评,还要去自己创作,付出的劳动和艰辛是难以想象的。希望每个文友都要相互尊重。版主提请注意是面向全方位的,绝不可能针对哪一个人。查非首发是每个版主的责任,唯愿文友们谅解。不要意气用事,把工作责任看作个人恩怨,显得气度小了点。希望版主们不必为一点不谐音而气馁,还要一如既往地担当起责任来。是非自有公论!
69#
发表于 2010-5-16 09:1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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