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0219|回复: 1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审查未通过]我的文学路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4-15 10: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四十年前,十几岁的时候,还在中学时代,一篇三百字的假期作文,意外登上了《郑州日报》的版面。那一阵喜悦激动,接连几天内上课时都没能好好听课。于是,在我还不懂文学的时候,就爱上了文学。从那时起,四十年风雨人生路,不管遇到怎样的阻难,对文学始终痴心不改。

  为了寻觅文学的前程,高中毕业后毅然离开中原家乡,远走大西北,在准噶尔盆地北边沿的戈壁深处落下了脚。那地方是蒙汉两个民族聚居的半农半牧地区。两个春秋传奇式的生活阅历,为我后来的文学生涯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

  为了文学,我又从遥远的准噶尔来到河西走廊。那是我生命中最为艰辛的一段,也是我在文学道路上发奋的岁月。那些年间在农村经历的艰难困苦,是常人所难以想象的。极度的贫困,超常的劳累,还有来自外界的精神折磨。我孤独地住在一间借来的农家小屋里,在陌生的环境里苦熬了七个寒来暑往的年头。

  我就那样在黑暗寒冷的小土屋里写呀写,每日每日,不分冬夏,白天从事农田里的艰苦劳作,夜间就闭门埋头苦写。屋里没有电灯,甚至没有一张供我写字的小桌,我就趴在一个小箱子上写。那一个个长夜里,我每每在一盏小油灯下坐到晨鸡报晓,方停下笔舒展一下疲倦的筋骨稍事休息。一夜又一夜,一年又一年。那时生产队里流传着一句话,说是“全队最能熬眼做针线活儿的女人也熬不过田瞳”。我抓住所有能够利用的时间,决不肯荒废一分一秒。若是碰上阴天下雨不能出工劳动,那是我最开心的日子,能趴在屋里一天不吃饭,写上一天也不知道停笔。村里偶尔放一场电影,别的人都乐得像过节一样,我却无暇去看,电影比不上我的小说要紧。

  那时我同时写着四部小说,我轮番把四部书稿一遍遍地写下去,每一轮写完,又开始新的一轮。我说不清那些年间总共写有多少页稿纸,我只记得,每一页纸上的每一个字,都是用自己的鲜血写成!我日复一日地写下去,每到年底,自己整理一下这一年来所写的稿子,包括一遍遍的草稿,每年都不下二百万字。

  然而,那时我的所有努力都成为白费,因为我若干年前的家庭是地主成份。严酷的社会现实在我面前设下了难以逾越的关卡。那个像山一样沉重的家庭成份,层峰叠嶂,拦阻在我前行的路口上,插翅也难飞过!我的长篇小说《第一步》寄到上海文艺出版社,两个月后便来了喜讯,出版社来信说“很有基础”,准备出版。但是,一封公函来到县委宣传部,调
查作者的政治面貌。这件事一时引起不小轰动。可是接下来,一说是地主成份,谁也不敢出面负责了。当地政府部门不表态,17万字顿时被卡住了。另一部长篇《拂晓》,寄到北京作家出版社,遭到的也是同样的命运。6万字的中篇小说《河西走廊歌》在甘肃人民出版社也受到极大重视,编辑直接给我来信,说是已把稿子推荐给社长审阅。我的一篇篇小说稿寄给省上的报刊,编辑部多次来函调我去省城参加创作培训班,均遭地方政府拒绝,而我本人对此却丝毫不知。

  多么残酷的现实啊!在这样的情景下,我的心境如坠深渊,但在痛楚绝望中仍不肯舍弃文学。我明知自己的作品不可能出世,明知我的文学之路毫无希望,却还在不停地写着。因为我太爱文学了!文学就像远方闪烁的一簇火光,在遥不可及之处照耀着我孤寂的生命。如果我连文学也没有了,那我活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意义呢?

  我是在毫无出路的境况下痴心写作!我真的没有想到,我的不懈努力竟然终于迎来了收获的一天。我的长篇小说《拂晓》从北京退回后,又从10万字拉长到16万字,寄到甘肃人民出版社。1978年春,我鼓起勇气亲身到兰州,找到出版社。其时适逢中国的天空刚刚放晴,春风化雨,我碰上了好时候。出版社当即把我留下来修改作品,把我的长篇小说列入了当年的出版计划。我交了好运,出版社把我安排在战斗饭店改稿,责任编辑也住在饭店天天陪着我。我每写出一章,编辑随时审阅。写出前五章后,编辑已充满信心,告诉我说就这样写下去,这样写就行!我开足马力,全速前进,整整两个月里没有下楼。“五一”节那天,编辑说今天过节,去五泉山玩一天吧,我只是摇头一笑,仍伏在桌子上疾笔如飞。六十个日日夜夜过去,一部27万字的长篇小说《沙浪河的涛声》终于完笔了,这就是那部历尽坎坷的《拂晓》。这部小说,我早在中原家乡时就开笔起草了,那以后辗转大西北,先后总共写了七稿,终于在十几年后得以正式出版问世,真可说是十年磨一剑啊!

  我的长篇在省城定稿,省上的文学刊物《甘肃文艺》也同时发表出我的短篇处女作《一篇未完的小说》,《甘肃日报》副刊上也出现了我的名字。喜讯传到我所在的张掖,一时轰动古城,张掖县委即刻决定把我安排在文化馆工作。

  当年,甘肃的报刊电台都相继介绍了我。《中国青年报》记者也从北京专程前来采访,在中青报上发表了专访文章。这似乎有点一举成名的味道了。短短一个月中,我收到了全国各地的数千封来信,其间自然也免不了有不少姑娘的照片。

  时来运转,苦尽甜来。我成为河西走廊的一位专业作家,在1981年的甘肃省文代会上被推选为甘肃省作家协会理事。从事专业写作以来,有了充裕的写作时间,有了幽雅的写作环境,一年又一年,一路写下来,长长短短的作品积聚下来,不觉已有了五六百篇,陆续发表在全国二十多个省市的报刊上。在长篇小说《沙浪河的涛声》之后,又相继出了几本书,获了一些文学奖,不值一提。生平事迹有幸被收入《中国文艺家传集》、《中国当代艺术界名人录》、《中国当代青年作家名典》、《甘肃文学五十年》等大型辞书。

  文学一梦四十年!人生易老天难老,山川永在,而人生转瞬即逝。不知前路还有多远?但不管如何,只要生命存在一天,我就要在文学这条路上永不停歇地向前走去,但愿能再来一次文学一梦四十年!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 本帖最后由 房子 于 2010-4-19 15:18 编辑 ]
2#
发表于 2010-4-15 11:08 | 只看该作者
http://cache.baidu.com/c?m=9f65c ... 0944&user=baidu

抱歉,文章非首发,请自觉遵守参赛规章制度,期待您的原创首发作品。问好。
3#
发表于 2010-4-15 11:09 | 只看该作者
本文已在2008-7-11 10:35  在中财论坛发表过了。
4#
发表于 2010-4-15 11:1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征文组委会 于 2010-4-15 10:59 发表
  四十年前,十几岁的时候,还在中学时代,一篇三百字的假期作文,意外登上了《郑州日报》的版面。那一阵喜悦激动,接连几天内上课时都没能好好听课。于是,在我还不懂文学的时候,就爱上了文学。从那时起,四十年 ...


问田主席好!多日没见,您老可好?
5#
发表于 2010-4-15 11:2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何也 于 2010-4-15 11:19 发表


问田主席好!多日没见,您老可好?
按照征文规定,请不要透露作者名字。
6#
发表于 2010-4-15 11:28 | 只看该作者
其实,人生的经历是独特,也是唯一的。一个人的人生经历中最值得纪念的可能也就是几件甚至一件重要的经历。但是,为了符合比赛的首发标准,完全可以相同的经历,相同的事情,重新写一篇新文章的。

我相信,随着人年龄的增长,同样的经历,不同的时间、2008年和2010年的感受都会有很大不同。

中财论坛的参赛要求首发文章,主要是为了鼓励新作品。毕竟对于文学爱好者来说,旧作是很多的,一般人都会有个几百上千篇的。那样不太好控制,极其容易造成论坛大量发帖。其实,对于报纸杂志来说,只要没有版权问题,是无所谓首发的。

因此,我建议先生以本文中的亲历事件和素材,重新写一篇写新文章参赛。我相信您的文笔和功力。

好几月未见先生了,希望在中财论坛继续欣赏到您的新作。祝愉快!

[ 本帖最后由 微风轻拂 于 2010-4-15 11:48 编辑 ]
7#
发表于 2010-4-15 11:30 | 只看该作者
征文启事中好像并未要求“首发”。此文只在中财发过,若以“征文”论,我以为应该可以的。
8#
发表于 2010-4-15 11:3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敬一兵 于 2010-4-15 11:28 发表
按照征文规定,请不要透露作者名字。


这个提醒好。
9#
发表于 2010-4-15 11:3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四方 于 2010-4-15 11:30 发表
征文启事中好像并未要求“首发”。此文只在中财发过,若以“征文”论,我以为应该可以的。
征文要求“未在任何媒体发表过”,应该包括了网络和论坛!问好!
10#
发表于 2010-4-15 11:4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四方 于 2010-4-15 11:30 发表
征文启事中好像并未要求“首发”。此文只在中财发过,若以“征文”论,我以为应该可以的。
中财论坛的参赛要求首发文章,主要是为了鼓励新作品。毕竟对于文学爱好者来说,旧作是很多的,一般人都会有个几百上千篇的。那样不太好控制,极其容易造成论坛大量发帖,另外主要会给斑竹鉴定文章是否作者原作带来麻烦。要知道,现在网络流行,很多人网络上有好多不同的网名,很多旧文章在不同的论坛以不同的网名发表,这给版主和管理员鉴定文章版权带来麻烦。

其实,对于报纸杂志来说,只要没有版权问题,是无所谓首发的。中财的首发标准也是为了免得麻烦,采取的一种一刀切的办法,看似有些僵化,但是却也是有效之举。


这里,我建议参赛的朋友们要按照论坛规定,用新作参赛。完全可以将自己职业人生中难以忘怀的事情重新再写一遍吗!感人的事情、感人的经历,无论写多少遍都是感人的,而且对自己来说,也是一次有意义的人生巡礼。
11#
发表于 2010-4-15 11:5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一楠 于 2010-4-15 11:38 发表
征文要求“未在任何媒体发表过”,应该包括了网络和论坛!问好!

启事的原话是“未在其它任何媒体发表过”,既说“其它”,就不包括本论坛吧?
12#
发表于 2010-4-15 12:0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四方 于 2010-4-15 11:55 发表

启事的原话是“未在其它任何媒体发表过”,既说“其它”,就不包括本论坛吧?


主要是为了方便管理,否则,大家都拿论坛发过的文章参赛,虽然不会有版权问题,但是不利于鼓励新作品啊。

所以,首发规定包括没有在中财论坛等任何媒体,不仅仅是网络,还包括纸媒。
13#
发表于 2010-4-15 12:56 | 只看该作者
:) :)
14#
发表于 2010-4-15 16:21 | 只看该作者
“全队最能熬眼做针线活儿的女人也熬不过田瞳”。

泄露了自己的身份。
15#
发表于 2010-4-15 16:2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四方 于 2010-4-15 11:55 发表

启事的原话是“未在其它任何媒体发表过”,既说“其它”,就不包括本论坛吧?


“未在其他任何媒体发表过。”应该包论坛吧。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12-22 20:15 , Processed in 0.071553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