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杂文,怎能不在意? 其实我和几位文友的角度不太一样。他们认为写杂文“不必太在意”,是从功用上说的。也就是说,希望杂文作者不要太把自己的杂文当回事,认为真是什么“匕首”“投枪”,可以致敌人于死地;甚至如手术刀,可以割掉社会的毒瘤——杂文当然没有这么大作用。 而我说的写杂文“不能不在意”,是从作文的角度来说的,更是从做人的角度说的。如果你不喜欢,不热爱,不痴迷,那自然,是可以不在意的。问题是,如果你对杂文根本就不感冒,干吗还要写杂文呢?写两篇“老爸,你多辛苦啊”“老妈,我好想念你啊”之类的散文不好吗?或者编两篇你爱上她她却爱上别人的小说不好吗?干吗非要写杂文呢? 当然,杂文也没那么清高,尤其是不比散文小说清高,凭什么可以写散文小说就不能写杂文呢?个人认为,还是在于其内在的思想。 很难想象,一篇没有思想的杂文还能不能算是杂文。但没有思想的散文或者小说却仍然可以是一篇好散文和好小说。比如一篇赞美亲情的散文,或是一篇歌颂劳动的小说,只要布局好、文笔好,都可能成为一篇佳作。 但杂文就不行。有的所谓“杂文”,只看题目我就不会读下去。比如《论诚信》《论友情》之类的。你不是培根,我不相信还有人能把前人早已说烂了的“诚信”或“友情”论出什么新高度。当然,这么说有些绝对。但有可能将其论到一定高度者,至少不会起这么没有内涵的题目。 杂文不是一定要怎么出新,但即使只是换汤,至少也要添加一些新作料。 我曾说过一句话:一个人如果一年不读两千万字(网络小说和手机新闻除外),那么他绝对写不好杂文。当然这么说有些绝对,如果有人问:那么只读一千九百万字呢?我肯定无从答复。但真正的明白人当然不会这么问,他知道我要说的是什么意思。 嚼别人的嚼过的馍,没有源头活水,无论如何也写不出好杂文,无论他是怎样的“大家”。曾读过一篇曾获茅盾文学奖作家的文章,写的是兵家的诡道。看这题目还是挺吸引人的,可是其中举的两个例子,一是孙庞斗智,另一个记不清了,总之都是众所周知的故事——如此的例证,无论哪个级别的名家,都只能叫人嗤之以鼻。他小说写得好不好是另一码事,但杂文,真的只能算三流水平。 有句话说的是,文人应该爱惜自己的羽毛。这是从品德上说的。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一个喜爱文字的人至少应该爱惜自己的文字。一篇文字,就如自己的一个子女,无论有怎样下劣的基因,都应该用心培育,用心呵护,而不能放任自流。那些日产两三万字的网络写手心里怎样想的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许多作家宁可不发表自己的作品也绝不肯让编辑将其砍得七零八落。唯其这种态度,他们才可能写出现如此伟大的著作。 当然,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写出伟大的著作,就如不可能每个人都生出伟大的孩子一样。但至少每个父母都会对自己的孩子爱惜、呵护,否则,他就不配为人父母。同样地,如果某人对自己的文字毫不在乎,错字满篇、标点乱用,以及语法错误随处可见,那么,除了体制内拿工资混吃等死之辈,还是不要鼓弄文字的好。如果某人只会论些“不负使命”“实干兴邦”“贪官无良”这种“绝对正确”的议题,或是凡提及《论语》就举“学而时习”,凡提及《周易》就是“自强不息”,凡提及《诗经》就是“关关雎鸠”,凡提及《孟子》就是“天时地利”……那还是不要玩儿杂文的好。 杂文繁荣与否,原因很多,但杂文作者之良莠不齐,肯定是其中重要的因素之一。杂文能否繁荣,至少不在其量之多,而在其质之精。其实也不只杂文,试看如今的诗歌,作者比读者都多,但又有谁能比肩曾经的徐志摩、闻一多、海子、顾成……等人呢?甚至于很多诗人之所以写诗而不涉及其他文体,就是因为诗歌字数少、写得快、换钱容易。试想:就凭这态度,能写出什么鬼东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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