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刘华明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高处的泪水 ——写给玉树

[复制链接]
16#
发表于 2010-5-5 18:54 | 只看该作者
看看刘华明都是怎样写地震的。
这是“5·12.”汶川地震后的帖子,移过来一并欣赏交流。
17#
发表于 2010-5-5 19:17 | 只看该作者
刘华明的诗《六月》赏析
(2008-07-02 22:59:27)

六月
再一次写下天空、雨水
和一群飞鸟短暂的别离
写下一段日子的丰盈、消瘦
以及它走过时留下的锯形齿痕

六月
我听到青草拔节的声音
像蛇蜕下一生的寒冷
从山坡到平地
野菊花的灯盏明亮着
照彻流水缓慢的归途

脱去浮云
脱去落日
我的文字渐渐露出故园的底色
有月光爬上窗棂遗失的恬静
有蟋蟀在瓦砾下奏响的小夜曲

在六月
我爱上这嘈杂的乱世
和草长莺飞的生活
爱上一支笔说出的
湿漉漉的话语

《六月》赏析

解题:
单就字面看,“六月”就是一年十二个月中的六月,万物勃发丰隆起来的“草长莺飞”美丽的节季。
但经验说(证)明,诗人不可能停留在此,必须要比这走得远。因为诗人要相对敏感些,还要相对深沉,思维通过第六感要具有对事物较深刻睿敏的穿透力,进入事物现象的内部,去捕捉感悟某种“理性”。刘华明的诗,总是要你离开诗的近表面,距离文字表象深一些远一些的层面角度或位置去体悟他的诗。
在前面,我把作者隔一年的两首同是写在6月20日这一天的诗歌(此从略)牵强的转附过来。这两首诗写的是爱情失落遭际不幸的巨大痛楚。(也完全可能是拟用“爱情”的不幸,转喻生活中的某种损失的痛苦之撕心裂肺。)这是前后隔年的两个六月,而我们看到这个《六月》较前有了点“亮色”!

2008年的六月前头是五月汶川大地震的灾难,举国哀痛,泪流成河!作者刚刚写完《生命的感言》和《大地之痛》,怎么突然转了笔锋,爱抚起六月了呢?
答:在社会,这是对“多难兴邦”这个主题凄丽忧惋的诗歌表达吧?在人或其自己,是在说明多挫必强人,人也总不会淹没在灾难之中的道理吧?
在自然界,说到这,想到《周易——复》。地上雷下,地下有雷,雷为震,卦名:复。复就是复生,回复,复归于本来的意思。
灾后重建!
物极必反,《周易<序卦传>》释复卦:“物不可以终尽,剥(亦卦名,在复卦上)穷上反下,故受之以复”。这是阴阳消长的辨证规律。揭示的是世间万事万物普遍的“损”必“益”之,“否”极“泰”来,剥穷必反而复再生的普遍规律法则。
我猜测刘华明的《六月》,就是用诗歌的形式来印证这个道理吧?

第一段:

再一次写下天空、雨水——————自然物象
和一群飞鸟短暂的别离——————由自然物象进而喻人
写下一段日子的丰盈、消瘦————人生的岁月
以及它走过时留下的锯形齿痕———伤痛

是啊,一切事物都是在来与去,聚与散,“丰盈与消瘦”,幸与不幸,祸与福之间反反复复地流转,累累的伤痕遍布,让我们很无奈啊。

第二段:

六月
我听到青草拔节的声音————生长
像蛇蜕下一生的寒冷—————转而复生
从山坡到平地
野菊花的灯盏明亮着—————有光驱逐黑暗了
照彻流水缓慢的归途—————生命盒生活的“流水”缓慢归来

是啊,不幸的那些个六月过去了,灾难的五月也无法停留它的脚步!六月该是重生的日子了吧?!我们毋庸悲哀!

第三段:

脱去浮云————————————走出喧嚣
脱去落日————————————挥掉黑暗
我的文字渐渐露出故园的底色———国家
有月光爬上窗棂遗失的恬静————家
有蟋蟀在瓦砾下奏响的小夜曲———开始新的生机和幸福生活

末段:

在六月
我爱上这嘈杂的乱世————因为灾劫,世象是乱的
和草长莺飞的生活—————但也已生机勃发
爱上一支笔说出的
湿漉漉的话语

是啊!在这样的六月,难道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爱我们的家园不爱我们生活吗?就像我在写这些文字的时候,每一个字都很沉重!但是我想驻足悲哀将无济于事,除了携手奔向光明和新的生活,我们没有别的选择!强挫砺人!多难兴邦!!!

作者是像暗箱操作,而读者多少有点像盲人摸象。无论如何也只能通过某些蛛丝马迹,借斑窥豹,难免种种不妥处。

18#
发表于 2010-5-5 20:16 | 只看该作者
简洁的语言,细微处呈现出很强的诗歌本体魅力!
19#
发表于 2010-5-6 08:08 | 只看该作者
进来阅读学习,共祈玉树人民早日重建家园!
20#
 楼主| 发表于 2010-5-7 11:3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曹国魂 于 2010-5-5 20:16 发表
简洁的语言,细微处呈现出很强的诗歌本体魅力!


谢曹版的点评,问好!
21#
 楼主| 发表于 2010-5-7 11:3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刘丽君 于 2010-5-6 08:08 发表
进来阅读学习,共祈玉树人民早日重建家园!

谢丽君来读,问好!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11-25 04:32 , Processed in 0.049887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