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水如空 于 2018-11-12 21:48 编辑
管或不管,是个问题
曾经在一篇文章中写过,对于某些事中的某些人,我常会作自身想。也就是说,即便在充分了解事情真相的基础上,我也基本不会轻易做判断,而是喜欢把自己代入事件中,想一下:如果换成是我,会怎么办?
比如最近媒体上热炒的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主流媒体上热闹非凡的同时,自媒体上的评论更是铺天盖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角度,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这很正常。不正常的是,此时此刻,似乎每个人都成了正义的化身,对当事人,甚至对当事人的单位,乃至背后的社会、心理、人性等问题进行剖析,进行批判,这就有些问题了。而更不正常的是,居然有人对涉事女乘客进行人肉搜索,并曝光其家人、单位,给其亲人正常的生活带来巨大的麻烦。这就不仅仅是不正常,甚至是有些可怕了。
相信不会有人否认,这件事本身是一个灾难,而其中的每个人,包括那名涉事女乘客,都是这起灾难事件的受害者。那么,对于受害者的抨击乃至对受害者家属的伤害,则不仅仅是道德的问题了。
这也正是我不敢轻易做判断的原因,也是我不敢轻易做评论的原因,尽管官方已经给出了结论。
所以,我只是想把自己(是“自己”,只代表自己,不包括别人)代入事件之中,想一下:如果换成是我,会怎么办?
首先,我是绝不会因为自己坐过站就去找司机麻烦的,叫别人分担自己的错误,不是我的行事原则。所以把自己代入涉事女乘客,这一点不成立。其次,如果我是司机,即便有乘客对我出言不逊,我也只能耐心解释;解释不通,只会本着不与混人争理的原则闭嘴,而不会与其对骂;如果对方向我施暴,更不可能和女人动手,忍受不了的情况下只能选择逃避。所以把自己代入涉事司机,这一点也不成立。
那么,我就只能是一名普通乘客了。现在的问题则是:如果我是那辆公交车上的一名乘客,在面临有人干扰、辱骂甚至殴打司机,严重影响公交车安全的时候,我是否会像媒体曝光的那些“公交英雄”一样挺身而出进行干预,甚至一脚将其踹飞呢?(你呢?你会吗?)
我的答案肯定会与别人有些不同。在这件事之前,我也会和车上其他乘客一样选择沉默;而在这件事之后,我则会毫不犹豫地站出来进行制止。
之前和之后会有这么大的区别吗?当然有。无论网上那些“键盘侠”们有多义愤填膺,事实上遇到类似的问题时,他们大抵都会和那些乘客一样,和我一样,也和任何一个普普通通的国人一样,选择“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沉默。这不是冷漠,这更不是什么“国民的劣根性”,乃是形势使然,是利益使然,与道德的高下毫无关系。
一发生什么事,总有人拿国人的“冷漠”说事,还总好拿外国人的“热心”作对比,其实是不确的。外国人不比我们更热心,我们也不比外国人更冷漠。之所以会出现这样鲜明的对比,都是利益所致。举个简单的例子,在德国,会有人因见人摔倒没有施救而被惩罚;在中国,更多的则是因扶摔倒的老人而被讹——为什么会一个“热心”一个“冷漠”,原因就在于此。
我,或者说“我们”这些人,为什么会在有人影响干扰司机时选择旁观,原因就在于一旦我们站出来,矛盾很可能会转嫁到自己身上。能因为自己坐过站就找司机麻烦的肯定不是个善茬儿,自己若惹上,轻则挨骂,重则挨打,不轻不重也会惹一肚子气——谁愿没事找那个不痛快呢?
换一个角度来说,如果找司机麻烦的不是个女人,而是个膀大腰圆的男人,我们为挺身而出的代价可能更高。如果我们在对方施暴时奋起反抗,对方更可能被激怒而掏出凶器……那时候,车上所有的乘客,包括那个司机,没有人会感激你把他们从危险的边缘上拯救过来,更多的只会报怨你没事强出头挨了刀溅了他们一身血……即便没有这么严重,你只是被他打了三拳,之后无奈还了两脚,派出所也会以“打仗斗殴”为名各打五十大板,而绝没有可能成为“舍己为人”的救命英雄。
毕竟公交车上打仗的事很常见,而诸如落桥掉江的事是“百年不遇”的……
毕竟还有“他为啥不打别人专门打你”这种理论作为治安管理部门的执法依据……
毕竟,趋利避害是人之本能,而我们又都是注定一辈子都成不了英雄的普通人……
可是这件事发生后,情况就完全不同了。重庆公交车事件对中国公共交通的影响一定会是深刻而长远的。一种可能是,在不久的将来,公交车上会为司机隔出一个更安全的空间,以避免乘客的侵扰;另一种可能则是,在发生乘客影响司机行车安全时,会有更多的人站出来——我就是其中之一——这其中没有任何高尚的理由,只是为了最低限度保证自己的安全,或者说,别因为他人的混帐之举害得自己赔上性命。对于我个人来说,之所以此时敢于站出来,更大的原因是车上一定还有和我抱着一样心理之人,即便因此惹上什么麻烦,也会有人与我分担。如此,就可以在保证自己利益的前提下,使自己的损失尽量达到最小化。
所以,在面对有人影响公交车司机驾驶安全的情况下,在有人意外摔倒等待救援的情况下,在公共场合少女被人凌暴孤独无助的情况下……是否会有人站出来管一管,绝不是一个多么复杂的道德问题,而只是一个简简单单的利益问题。莎士比亚有句名言:To be,or not to be,that's a question. 但对于一个社会来说,类似的公共事件,一个普通人该管或不该管,绝不应该成为一个问题。就如过去,我们的家长总会和老师说一句:孩子要不听话你就揍他。有人给你撑腰,管起来自然理直气壮,所以无人不敢管。可是如果“有关部门”只会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要稳定不要法理的原则给讹人者撑腰,还有多少人敢真去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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