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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蝉衣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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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平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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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2-3 12:28 | 只看该作者
              第十五章
   
       早稻出了地,意味着一个盛大的事件的开始,新米饭上桌了。庄稼人对新米的渴望是强烈的,说“如狼似虎”都不为过。你想啊,熬完了一个夏季,又经历了一个没日没夜的秋收,庄稼人的身子骨严重地亏空了,哪里是铁打的?一个个嗷嗷待哺了。可是,新米就在这样的节骨眼上端上了桌子,庄稼人撂开了胳膊腿,拚了性命,往死里吃。不要菜,不要盐,不要酱油,干吞。吞完了喝点水,擦擦汗,再接着干。新米有一股独特的香,用王瞎子的话说,那是“太阳的气味再加上风的气味”。太阳是有气味的,风也是有气味的,王瞎子都看见了,就在新米里头。这一点城里的人永远也不知道了。他们吃的永远都是陈年的糙米,都发红了,一点黏性都没有,嚼在嘴里木渣木渣的。新米的米饭可是充满了弹性的,一颗,一颗,油汪水亮。锅还没有开,一股清香就飘荡出来了。新米饭还有一个好处,不涨肚子。这一点面食可就比不了了,面食涨,吃饱了,喝点水,在肚子里一泡,弄不好就会出人命。新米饭不会的,所以,可以往死里吃。最喜人的还不是新米饭,是新米熬成的粥。新米俐,多么地馋人,多么地滋补。现在,你终于知道庄稼人为什么要在腊月。里娶媳妇了吧,这里头是有学问的。腊月里把新媳妇娶进门,门一闩,新郎倌拉下裤子,给新娘子打下种,假如你的运气好,赶上了“坐上喜”,掐一掐指头你就算出来了,小宝宝正好在新米上桌之后出生,而小嫂子也正好在新米上桌之后坐月子。庄稼人所谓的习惯,所谓的风俗,其实都是掐着手指头计算出来的。只要有了新米粥,小嫂子就算是xx子瞎了,没奶,小宝宝都能活。做婆婆的喜笑颜开地熬上一锅新米,把浮在最上面的那一层米脂刮出来,喷香的,那就是奶水了。话又说回来了,赶上新米的产妇哪能是瞎xx子?几碗新米粥下肚,米脂就等于灌进了Rx房。女人的Rx房就成了漏斗,小宝宝的舌尖轻轻地一啜,哗啦啦就下来了。新米饭好,新米粥更好。战完了“双抢”,庄稼人悠闲了,只要做一件事,吃。吃完了,挺起肚子,撅起屁股,放屁。这样的屁是踏实的,自豪的,同时也必须响亮。大姑娘都可以放。放完了只要补充说明一下就可以了:“哎,新米饭吃多了。”谁也不会笑话谁。庄稼人能够痛快放屁的日子可不多呢。

    噩耗来了。从天而降。事先连一点点的预兆都没有,伟大的领袖,伟大的统帅,伟大的导师,伟大的舵手,庄稼人心中最红最红的红太阳,毛主席,他“没”了。人们不相信。这怎么可能呢?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这个消息。哀乐响起来了。一九七六年九月九日,一个多么晴朗的日子,下午三点十五分,噩耗破空而来。王家庄和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一样,一下子陷入了悲痛。还有惊慌。会发生什么呢?

    所有的人都把手上的活计放下了,不约而同,来到了大队部的门口。人们聚集在这里,谁也不说话,谁也不敢弄出一点声音。不知道是谁第一个哭了,大伙儿都哭了。这是真心的悲痛,虽说毛主席他老人家一直生活在天安门,可他天天在王家庄,他的画像挂在每一个人的家里,钉在每一个人的心里。王家庄的每一个人都熟悉他父亲一样的目光,他的韭菜一样宽的双眼皮,他没有皱纹的额头,他下巴上的痣。他哪一天离开过王家庄?他哪一天离开过庄稼人?没有,从来没有。他是最亲最亲的人。吴蔓玲站在大队部的门口,望着大家,她的面颊上挂着泪水,有些失措,说不出一句话来。这时候人群里突然有人哭出了声音,是一个年老的妇女,她抱着…棵树,大声说:“新米刚刚下来,你怎么在这个时候走了哇!”这句话揪人的心了,老大娘说出了广大贫下中

    农的心里话。吴蔓玲被这句话感动了,“哇”的一声,扶在了门框上。

    在悲痛的时刻王家庄的凝聚力体现出来了。这个时候不需要动员,是悲痛将王家庄团结起来的。悲痛是有凝聚力的,王家庄一下子就结成了一个统一战线,坚不可摧了。所有的人都站在一起,肩并着肩,人们在往前挪,在向吴蔓玲靠拢,虽然缓慢,却有了汹涌的势头。王家庄的社员体现出了高贵的自觉性,每个人都知道,这时候要集中起来,围绕在支部书记的周围。等真的靠在了一起,他们才发现,他们这样做不只是因为团结,骨子里是害怕,人也警惕起来了。总觉得会有什么意外,或者更大的不测。意外其实也不可怕,可一旦发生了意外,谁来指挥自己呢?这是一个现实而又迫切的问题。过去一直是毛主席,主席走了,谁来呢?这个问题怕人了。但越是害怕就越不应该守株待兔,就越是应该主动出击,干点什么。轰轰烈烈地,去干点什么。既然悲痛已经化成了力量,还等什么?一定要先下手,先摧毁什么。人们还在往前挤,所有的力量都汇聚在一起,风平浪静,广场上总体的态势是平静的,然而,骨子里悲壮了,洋溢着敢死的气概。现在,王家庄唯一缺少的就是方向,也就是命令。只要有了命令,刀山,火海,个个敢上,个个敢下。吴蔓玲再一次被感动了,她缓慢地举起胳膊,向下压了压,对大伙儿说:“大伙儿先回去,”她抬起头来,看了一眼树梢上的高音喇叭,说:“我们要听它的。”大伙儿侧过脑袋,齐刷刷地望着高音喇叭。高音喇叭现在不再是喇叭,是铁的战旗。

    别看高音喇叭整天挂在那儿,不显山不露水的,在这样严重的时刻,它的绝对意义体现出来了。现在,它就是上级,它就是潜在的命令,它就是一切行动的指挥。为了保护高音喇叭的安全,吴曼玲提供了一个紧急方案,由吴蔓玲亲自挂帅的“特别行动队”就在当天晚上正式成立了。所谓的“特别行动队”,其实是由王家庄的全体社员组成的,四个生产队分成了四个组,王家庄立即变成了临时的、非正式的军队。这个军队实行包干制,每个生产队保护线路的一个段落,再把这个段落细分成若干的小段落,每个人一小块,这样,在高音喇叭的沿线上,真正做到了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壁垒森严了。王家庄完全军事化了,真的像毛主席他老人家所说

    的那样,全民皆兵。军事化在任何时候都是最稳妥、最有力的办法。它是保障。眼下的吴蔓玲不仅是王家庄的村支书,同时也是王家庄的军事指挥官。

    高音喇叭传来了上级的部署。依照上级的部署,王家庄在大队部设置了灵堂。王家庄的人全体发动起来了,写标语,扎纸花,做花圈。花圈沿着大队部的内侧摆了一圈又一圈,白花花的,中间夹杂着金箔和锡箔的光芒,还有赤、橙、黄、绿、青、蓝、紫,这一来就斑斓了,喧闹而又缤纷,把丧礼的气氛烘托出来了,是无限热烈的悲伤。高音喇叭里重复播送着北京的声音,还有哀乐。秋日里灿烂的阳光忧郁而又沉重。然而,不和谐的声音还是出现了,王瞎子,这个在地震的时候表现就不好的五保户,他的流氓无产者的习性还是暴露出来了,居然喝酒了。他不知道从哪里搞到了一点酒,喝得满面通红,一身的酒气。这个问题严重了,相当的严重。高音喇叭早就发出了通知,九月十五号要在天安门广场召开伟大领袖毛主席的追悼会,在此期间内,中国大地上的任何一块土地上都不允许开展娱乐活动。你王瞎子是个什么东西?三天吃六顿,你快活的哪一顿?这样的时刻你怎么可以喝酒?当即被王家庄发现了,告发了,捆了起来,拉到了大队部。

    早在地震的时候吴蔓玲就打算“紧一紧”王瞎子的“骨头”了,出于大局,吴蔓玲放了他一马。对他宽大了。可王瞎子就是认识不到这一点。他那双看不见的眼睛硬是看不见一样东西,那就是宽大的限度。这一次吴蔓玲没有和他理论,直接叫人拿来了绳子,给他“紧骨头”了。王瞎子被捆得结结实实的,浑身都是麻绳,只留下了一颗脑袋,连两只脚都看不见了。“紧”好了,王瞎子被丢在了大队部主席台的下面。吴蔓玲发话了,“除了提审,十五天之内不许出来。”主席台的上面就是毛主席的遗像,王瞎子当然知道把他关押在这个地方意味着什么,噤若寒蝉,嚣张的气焰立即就下去了。

    经过三十三人十一轮的严格审查,结论出来了,王瞎子的喝酒不是有组织的行动,不是有预谋的,完全是王瞎子个人的突发性的行为。说到底就是嘴馋。这就非常遗憾了。在这样的时刻,王家庄的人们其实渴望一次战斗,渴望一次真正的较量,渴望一次你死,或者我活。问题是,这是有前提的,得有敌人。王家庄多么渴望能够像挖山芋、挖花生那样,通过王瞎子这个突破口,一下子挖出一大溜子的敌人,发现一批,揪出一批,然后,再打倒一批。可惜了,没找到。

    老渔叉的寻找和挖掘是在噩耗传来的那一刻停止的。他歪着脑袋,扶着大锹的把手,认认真真地听。听到后来,老渔叉便把手里的大锹放下了,一个人点上了烟锅,安安稳稳地蹲下了。当天夜里老渔叉没有折腾,整整一夜都老老实实地躺在床上,这个难得了。弄得兴隆反而警觉起来,不敢睡了,就觉得老渔叉的那一头要发生一点什么,一夜都在等。可直到天亮的时刻老渔叉都没有闹出什么动静。兴隆听到了麻雀的叫声,听到了公鸡的叫声,闭上眼,踏踏实实地睡了。

    一觉醒来已经临近中午,兴隆来到院子里,老渔叉早已是一头的汗。他不是在挖,相反,在填。他用天井里的新土把一个又一个的窟窿给填上了。哀乐还在响,可兴隆的心里偷偷地乐了。这是一个好的迹象,父亲无端端地病了,眼下又无端端地好了,这是可能的。不管他的心里隐藏着怎样的秘密,起码,他的举止正常了,有了向好的方向发展的一面。兴隆拿起了一把大锹,开始帮他的父亲。只要能把院子填平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满院子的新土堆积在那里,那可是惊涛骇浪啊。兴隆说:“不挖了?”老渔叉说:“不挖了。”兴隆说:“不找了?”老渔叉说:“不找了。”兴隆说:“这样多好,多干净。”老渔叉说:“这样好,干净了。”

    填好了天井里的坑,老渔叉搬出了一张凳子,坐下来了。在哀乐的伴奏下,老渔叉仰起头,开始看天。他对“天”一下子有了兴趣,着迷了,是那种强烈的迷恋,有了研究和探索的愿望。他就那么盯着,久久地盯着,一直盯着,仔仔细细地看。他的眼睛眯起来了,嘴巴也张大了,甚至,连口水都流出来了。他就这样一门心思,对着天,看哪,看。还寻思。因为他的眉头已经皱起来了。天空是“空”的,他在看什么呢?想什么呢?不知道了。老渔叉没有开始,也没有终结,没有提问,也没有答案。他就这样空洞洞地看。对了,天空其实也不是空的,有一样东西,那就是太阳了。可太阳是不能看的。太阳从来就不是给人看的。

    可是,老渔叉犟了,偏要看。他盯上了太阳,只是一刹那,他的眼睛黑了,一抹黑,像一个瞎子。天空黑得像一个无底洞。老渔叉到底还是把目光挪开了,挪到他的三间大瓦房上来了。大瓦房也是黑的,仿佛一团墨,慢慢地,却又清晰起来了,有了跋扈而又富丽的轮廓。它巍然耸立,放射出青灰色的光。老渔叉这一回看定了,他的大瓦房就在苍天底下,天,大瓦房,还有什么比这更美呢?没有了。老渔叉望着那些瓦楞子,他的目光顺着那些瓦楞子一条一条地往下捋,仿佛年轻的时候用手捋着女人的头发。瓦楞子凹凸有致,整整齐齐的,像新娘子的头发,滑溜溜地保持着梳子的齿痕。是的,梳齿的痕迹。兴隆他妈嫁过来的时候就是这样的,一头的水光,一头的梳齿,妖媚了。老渔叉还记得新婚的那一夜,他望着自己的新娘子,只用了一眼就把新娘子摁倒了。老渔叉拉开了她的棉裤,连上衣都没有来得及脱,他就把他的家伙塞了进去。

    老渔叉急死了。要知道身子底下的新娘子可不是一般的女人哪,她被王二虎睡过了,差一点就成了王二虎的“小”,只不过王二虎命短,没有来得及罢了。被王二虎睡过的新娘子给了老渔叉无限的欣喜,他喜欢的就是这个,着迷的就是这个,他最想睡的就是“被王二虎睡过的”。他一定要弄清楚,被王二虎睡过的女人究竟是怎样的滋味,他要尝尝。要是细说起来的话,自从给王二虎做帮工的那一天起,老渔叉就立下了一个宏伟的人生目标,他要做王二虎。这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他渴望像王二虎那样吐气、呼吸,他渴望像王二虎那样走路、说话,他更渴望像王二虎那样吃饭、睡觉。谁也没有想到,土改一到,生龙活虎的王二虎就“改”成了一具无头尸,他的三间大瓦房就“改”成自己的了,太简单了,太神奇了,都不敢相信。却是真的。现在,老渔叉又要睡王二虎睡过的女人了,他老渔叉不是王二虎又是什么?他老渔叉不是王二虎又是谁?上天有眼哪!新婚之夜老渔叉一夜都没有合眼,他在操王二虎睡过的女人,一遍又一遍地操。操累了,歇歇,再操;操渴了,喝点水,还操。

    这是怎样的滋味,怎样的酣畅,怎样的翻身与怎样的解放!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解放区的新郎好喜欢!他要天天操,月月操,年年操。老渔叉硬邦邦的,在新娘子的大腿之间迅速地摩擦,不停地进出。他气喘吁吁地问他的新娘:“他厉害,还是我厉害?”新娘子咬紧了牙关,不说。不说就打。老渔叉腾出手来,连着批了新娘子七八个耳光,新娘子被打怕了,小声说:“相公,他不行的,是你厉害呀!”老渔叉一听到这句话身子就直了,挺在那儿。他干不下去了。要射。他大喝了一声,竭尽全力地射了。一滴都不剩。老渔叉在新婚之夜打完了最后一颗子弹,打完了,天亮了。东方红,太阳升,老渔叉哭了。他软绵绵地捶着床板,对着新娘子的两只xx子万分委屈地说:

    “个天杀的,我可没积什么德,我老渔叉怎么也有今天哪!”

    老渔叉望着他的大瓦房,突然发现了一个意外,瓦楞子的中间长出了许多瓦花来了。这些瓦花是什么时候长出来的呢?老渔叉想,想不起来。想必很久了。不是三年五载的事情,平日里没有留意罢了。这些灰色的瓦花特别地茁壮,如果把整个屋顶看成一座山坡的话,那可是漫山遍野了。老渔叉想起来了,他刚刚住进来的时候这三间大瓦房还是新的,他把每一块砖头和每一块瓦都看过了,瓦楞子里头并没有瓦花。现在怎么就有瓦花了呢?不该有。

    老渔叉决定拾掇拾掇。老渔叉叫过兴隆,让他去搬梯子。兴隆不解,问:“你要做什么?”老渔叉回过头来,目光锐利了,透出一股咄咄逼人的力量。老渔叉说:“叫你搬,你就搬。”这样的目光兴隆再熟悉不过了,这是父亲的目光,这是老渔叉的目光。这才是他的父亲,这才是老渔又,霸道,果断,常有理,永远正确。他的父亲终于回来了!

    兴隆一阵欣喜,搬来了梯子,和父亲一起爬到屋顶上去了。他们开始清理瓦楞子中间的瓦花。老渔叉再三关照兴隆,手要轻,脚要轻,动作要轻。千万不能把瓦弄碎了,一块都不能碎。

    也就是小半天的工夫,勤劳的父子终于把大瓦房上的瓦花清除干净了。老渔叉从房顶上下来,点上了烟,再一次端详他的大瓦房了。剔除了瓦花,火瓦房更像大瓦房了,像新的,一砖一瓦都露出了它们本来的面目,格外的波俏。招人喜爱呢。

    老渔叉坐下来了,他让兴隆给他端水。老渔叉一边抽,一边喝,一边听着哀乐,一边瞅着房子。是知足的样子,喜上心头的样子。是忧戚的样子,满腹狐疑的样子。同时还是踏实的样子,九九归一的样子。说不好。

    临了,老渔叉把水喝干净,把娴锅放在了凳子上,整理了一遍衣裤,再一次上房了。上房之后老渔叉把梯子也拽了上去。他爬到了最高处,在屋脊上,站立起来。放开眼,王家庄就在他的眼底了。他把王家庄打量了一遍,是一个又一个屋脊。不同的是,那是茅草的屋脊,丑陋而又低矮。老渔叉居高临下了。

    居高临下的滋味很好,真是很好。好极了。老渔叉退下来一步,对着正北的方向,跪下了。他像变戏法那样从口袋里掏出了三根香,点着了,插在了瓦缝里。老渔叉磕了三个头。这个举动特别了,而他的头磕得又过于努力,在额头和瓦片之间发出了金属般的音响。一阵风把哀乐的声音吹了过来,是一阵猛烈的悲伤。兴隆在天井里喊:“爹,干吗呢,下来吧。”其实兴隆已经有了非常不好的预感了,只是没有办法,只能在天井里转圈。兴隆看着老渔叉磕完了头,伸出手去,抚摸着那些瓦。一遍又一遍地抚摸,是无比珍惜的样子。摸过了,老渔叉在屋顶上站起了身子,沿着屋脊,在往西走。一直走到头。兴隆看见自己的父亲挺起了肚子,大声喊道:“于净了!干净了!干净了!”这是老渔叉的这一生最后的三句话,就九个字。

    兴隆没有听到。但兴隆从父亲剧烈的晃动当中看到了灾难种种。兴隆还没有来得及说话,就发现父亲直挺挺的,脑袋朝下,一头栽了下来。

    老渔叉没有葬礼。埋莽得也相当草率。他的尸体被一张草席裹着,三两下就完事了。这个怨不得别人,他死得太不是时候了。这个人真是不懂事,怎么可以在这个时候死呢?你急什么呢?晚儿天就不行么?哪一天不能多死人哪。他的丧礼只能这样,照好这样了。所以说,一个人在什么时候死相当关键,它比一个人在什么时候生还要重要。会生不算本事,会死才算。吴蔓玲得到了老渔叉的死汛,特地把兴隆叫到了大队部。吴蔓玲交待说,因为“情况特别”,她希望老渔叉的丧事“简单处理”,希望兴降能够“顾全大局”。

    兴隆点了点头。这一点其实是不用吴支书关照的,在这样的节骨眼上,他兴隆怎么能替父亲办丧礼呢。不可能的。给老渔义敛尸的时候兴隆的妈一直守在老渔义的旁边,她望着老渔叉,不停地用于抚摸他的脑袋。可是兴隆的妈突然跳了起来,跳一下拍一下巴掌。她一边拍,一边喊:“才好!才好!才好!”

    作为王家庄的中心,大队部的重要性在这几天的时问里真正地显示出来了。只要一有空,人们就自觉地来到了这里,默默地站。卜一两个时辰。尤其是夜晚.在通往大队部的各个巷口,行人络绎不绝。气油灯把灵堂照得和白天一样亮。气油灯这个东西特别了,只有发生了特别重大的事情才会使用它,因而,它不只是灯,而是一个标志,是事态重大的标志,是形势严峻的标志。气油灯烧的是最普通的煤油,然而,有一个很火的气囊,打上气之后,它的工作原理有点类似于焊枪。它的灯泡不是玻璃的,而是一个小小的纱布袋,在气压推动着煤油向外喷射的时候,小小的纱布袋燃烧起来,没有明火,却能够发出耀眼炫目的光芒。大队部的大门是敞开的,气油灯的光芒冲出了门外,像一把刀,把黑夜劈成了两半。左边是黑夜,右边也还是黑夜。刺眼的灯光使黑夜更黑.天更黑,地更黑,人们的脸更黑。漆黑。一个人就是一个黑色的窟窿。

    九月十五日下午,伟大领袖毛主席的追悼大会在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事实上,追悼大会的会场不只是天安门广场,而是中国。是东北,西南,西北和东南,是长江与长城,黄山与黄河,是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天在哭,地在泣,山河为之动容,天地为之变色。五十六个民族低下了脑袋。这是中华民族最悲恸的一天,毛主席.他为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做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他的离去,是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不可估挝的损失。不可估量,谁也不可估量。天下没有这样的度、量、衡。天是晴朗的,但每一个人的心中都在下雨。泪飞顿作倾盆雨。

    王家庄的人们聚集在大队部的门口,按照四个生产小队,排成了整齐的队伍,随着商音喇叭里的指令默哀或带鞠躬。高音喇叭把北京的声音传过来了,此时此刻,王家庄和北京是一样的,——人们从来没有感觉到自己和北京这样靠近过,反过来说,人们从来没有感觉到北京如此这般地无所不在。北京是水银,具体无所不能的渗透能力。这种感觉雄壮了,巍峨而又恢宏。这种感觉使王家庄的人一下子振奋起来,心中充满了勇敢和无畏:他们并不在王家庄,他们和全国人民一样,都在北京。

    为了保证会议的纯洁性,追悼会开始之前,吴蔓玲让佩全对会场做过一次全面的清理。这是人民对自己领袖的追悼,一些人是不能参加的。吴蔓玲开了一份大名单,“王秃子”王世国,“孔婆子”孔素贞。“地不平”沈富娥.“脸不平”卢红缨,“蛐蛐”杨广兰.“喷雾器”于国香,还有顾先生和王大贵等十四人从会议的现场被剔除出去了。吴蔓玲关照说,虽然把他们剔除了,但他们不许回家,他们必须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眼皮子底下”,否则.他们会“乱说”.“乱动”。

    把他们弄到哪里去呢,这还难办了。好在佩全想出了一个好方法。他找来了一条水泥船.把他们统统赶到船上去,随后把水泥船划到大队部门口。就在水的正中央,抛下锚,水泥船四面不靠,停在那儿了。

    这样一来好了。追悼会在岸上,而他们在水上。一方面.他们在,另一方丽,他们又不在。两全其美了。十四个人把水泥船挤得满满的,该立正立正,该鞠躬鞠躬.都流了泪,一切整齐归一,同时又有条不紊其实呢.复杂了。就说顾先生,顾先生对这一次的安排极度的不满意。敢怒不敢言罢了。他怎么可以和“这些人”在一起悼念毛主席呢?这是一个隆重的时刻,他不能和“这些人”在一起。可是,不在一起又能到哪里去呢?颐先生只能哭。哭得格外地尽力,哭到后来,都有些缠绵了。顾先生的悲伤是孤独的,顾先生的跟泪更是孤独的。这一点王家庄的人很难理解了。对别人来说,毛主席只是帮着他们翻身、解放。可是毛主席对顺先生的恩情就不只是这些,而是帮着他脱胎与换骨。顾先生是讲精神的,讲思想的。是毛主席把他这个封建主义和资产阶级的双重余孽升华成一个坚定的、彻底的唯物主义者。顾先生爱上了革命,爱上了暴动,爱上了打倒、推翻、抄家、发配和惩治。这里头有别样的快乐,另一种幸福。这里头有精神的绽放。“这些人”哪里能懂.王家庄的人知道什么?他感受到了。毛主席对他有恩,他欠了他老人家的一份情。顾先生没有别的,只想在追悼会的现场默默地表达他的感恩。可是,不能够了。顾先生不只是悲伤,还有委屈。透过泪眼,顾先生远远地望着会场,会场上的横幅就是他写的,黑体字,再用剪刀把它们用心地剪出来,每一个都有方杌子那么大。花了他整整一夜的工夫。横幅上的字顾先生看得见,“沉痛悼念伟大领袖毛主席!”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然而,中间毕竟隔了半条河,不是那么回事了。顾先生伤心,比宣布他是右派的时候还要伤心。眼泪是可耻的,可今天,顾先生忍不住,高音喇叭终于传来了《国际歌》的旋律,顾先生最喜欢的就是《国际歌》的过门了,是一把长号,充满了牺牲的激情,悲悯、庄严,沉郁而又雄壮,仿佛号召人们一起去死。事实上,顾先生一听到《国际歌》就想死。《国际歌》的旋律刚刚响起,顾先生的热血沸腾了。他泪流满面.来至了船头,旁若无人,用俄语高声喁道:

    起来,饥寒交迫的奴隶

    起来,全世界受苦的人

    满腔的热血已经沸腾

    要为真理而斗争

    旧世界打个落花流水

    奴隶们起来,起来

    不要说我们一无所有

    我们要做天下的主人

    这是最后的斗争

    团结起来到明天

    英特纳雄内尔

    就一定要实现

    这是最后的斗争

    团结起来到明天

    英特纳雄内尔

    就一定要实现

    就在这一天的晚上,孔素贞找到了王世国,她要做佛事。她要为毛主席超度.她要为毛主席好好念一念《金刚经》。王世国响应了。零点过后,他把沈富娥、卢红缨、杨广兰、于国香她们召集起来了。他们上了一条船,划出去四五里的水路,就在船上,他们摆开了水陆道场。到底是秋夜的水,有一种凝稠的、厚实的黑,在无声地流。他们没有木鱼,没有磬,但他们是有创造性的,最关键的是,一颗心虔诚了。他们就敲船。咚咚咚咚的,声音传得相当的远。不过没事的,安全。他们跪在船舱里,面对着天上的北斗星,磕头,烧纸,焚香。他们要为毛主席化钱,不能让主席在那边受穷。毛主席一定能收到他们的这一番心意的.只要在北京中转一下,就收到了。他们在颂经。他们相信,在他们的祈祷声里,毛主席赤着脚,踩着莲花,正在向极乐世界去。二十年之后,他老人家一定还会网来,回到中国,回到北京,回到王家庄,领导人民过上天女散花的日子。一想到这里他们就难过了,但是,是那种满怀着希望的难过。一个个的痛痛快快地哭出了声来。

    第一天的一大早,许半仙就把最新的动向汇报绐了吴蔓玲,吴蔓玲没有说话。搞封建迷信当然是错误的.但是,这一次它的主题没有问题,在大方向上,还是正确的。吴蔓玲难办了。有些事情,做领导的不知道最好。知道了,是处理好呢,还是不处理好呢?一旦知道了,做领导的反而左右为难。吴蔓玲第一次列许半仙拉下了脸来,发了脾气,她不耐烦地对许半仙抱怨说:

    “不要什么事情都讨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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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2-3 12:29 | 只看该作者
              第十六章
   
       秋天的第一场雨特别地长,嘀嗒了四五天,大地一下子就被这场秋雨浇透了,浇凉了。凉下来的日子实在是好,爽啊,连喘气都特别地顺畅。返晴之后的天空一下子高了,清澈得像驴子的眼睛,傻傻的,仿佛很多情,其实什么也没有。万里无云。偶尔有一两片羽毛一样的云,它们挂在远处,静止不动。可以想见,高空没有一丝丝的风。再偶尔还有一群雁,它们在飞,不停地变换飞行的阵形,由“人”变成了“一”,又由“一”换回到“人”。它们并不匆忙,是早早地有了打算的样子,所以能按部就班。而王家庄的大地上就更加安逸了,巷子里铺满了稻草。连续几天的秋雨把家家产户的草垛都淋湿了,好不容易放晴,就必须把它们晒干,这一来整个王家庄都是金色的了。稻草在秋日的照耀下发出了特别的气味,有些香,还有些涩,王家庄就笼罩在这样的气味里。闻上去叫人懒。当然,那些鸡是开心的,它们低着头,在稻草上寻找一些剩余的稻谷,不用争,也不用抢,各自守着各自的地盘,这里啄一口,那里啄一口,自得其乐了。

    沈翠珍提着丫叉,一直在家门口的巷子里翻草。太阳挂在头顶上,但秋日里的太阳毕竟是秋日里的太阳,不那么坚决了,有了恍惚和马虎的意思,照在身上格外的爽朗。往常翻草这样的活计总是由红粉来做的,可红粉这丫头哪里还指望得上,不指望了。等把红粉嫁出去,沈翠珍想,真的要好好歇上几天了。今年的这一年不寻常,太不寻常了,什么事都赶上了,一件接着一件,就像是老天爷安排好了的一样。是个凶年哪。太不省心、太不顺遂了。最愁人的还是端方。自打麦收的时候起,沈翠珍就一直在张罗他的亲事,眼见得秋天都过来了,没有一点头绪。没头绪也就罢了,还闹出了三丫这一出。哎,作孽呀。别看端方的条件这样好,他和三丫这么一闹,往后的事还真是不好说了。还是先放一放吧,不能急。等三丫的事慢慢地淡了,再往下说。这会儿给他提亲,再有肚量的姑娘也不会答应的。

    沈翠珍一边翻草,一边想着端方,一抬头,却看见端方从家门口出来了,一手夹着草席、一手提着网兜,是要出门的样子。沈翠珍扶住了丫叉,望着端方手里的家当,有些不明就里,站在那里等。等端方走到跟前,沈翠珍把他叫住了,问:“这是做什么呀?往哪里去?”端方立住脚,瓮声瓮气地说:“我搬到河西去。”沈翠珍说:“搬到河西去做什么?”端方说:“我去养猪。”沈翠珍说:“你这是发的什么癔症?”端方不看他的母亲,也不理她了,兀自走人。沈翠珍喊了一声,说:“你给我站住!”端方就像是没有听见,脚底下拖了一长串的稻草。沈翠珍望着端方的背影,急了,硬是弄不明白端方究竟要干什么。他做什么不行,偏偏要去养猪。养猪当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可终究不体面,主要是没有一个好的口彩。将来介绍对象的时候,人家问起来了,你们家儿子是干什么呀?养猪!怎么说得出口哇。沈翠珍一把丢下手里的丫叉,身边的老母鸡们一哄而起,吓得飞出去好几丈。她追上去,说:“端方!”可端方的身子已经在巷口拐弯了。

    端方来到河西,钻进了养猪场的茅草棚。就在老骆驼的对面,架起了一张木板床。老骆驼五十好几的人了,驼背,后背上拱起来好高的一大块,村子里的人都喊他“老骆驼”。老骆驼还有一个特点,一脸的雀斑,像洒满了菜籽,所以,有不少人也喊他“老菜籽”。其实“老骆驼”和“老菜籽”都不是什么好听的称呼。可老骆驼这个人有意思了,他是有忌讳的,他认可“老菜籽”,却不喜欢人家叫他“老骆驼”。也许正因为这样,大部分人就格外坚决地喊他“老骆驼”,反而不喊他“老菜籽”了。

    端方当然是一个例外,因为刚刚来,端方对老骆驼礼貌有加了,恭恭敬敬地喊了一声“老菜籽”。端方架好了床,铺上草席,躺下来,试了一下硬软,挺好,坐起来了,微笑着打量老骆驼。老骆驼蹲在地上,认认真真地吸着旱烟,一点也看不出是高兴还是不高兴,也就是说,一点也看不出是欢迎端方还是不欢迎端方。说起来老骆驼这个人还挺不一般的,有家有口,是儿女双全的人,像他这样的人能在养猪场一呆二十年,其实不容易。当然了,老骆驼的老伴死得早,四十来岁就殁了。事实上,女儿出了嫁,儿子成了家,老骆驼就一直把养猪场当作自己的家,一心都扑在猪的身上。老骆驼和儿女们从来不走动,各自过各自的日子。这么多年了,他就一个人过。日子过得也蛮好,白天一个太阳,晚上一个月亮,白天三顿,夜里一觉,一五一十,挺顺当。好在老菜籽的腰板好,身子骨硬朗,和儿女们不来往,也没什么,不来往就是了。老骆驼还没到需要儿女们端屎端尿的那一步。只要有猪,老骆驼就能够自得其乐。想起来了,早些年老骆驼还做过全县的“养猪能手”呢。老骆驼和儿女们处不来,不等于他和猪就处不好。

    端方在养猪场住下来了。其实,端方来养猪,倒不是临时的决定,经过深思熟虑的。最根本的缘由是端方不想呆在王家庄。想走。可是,又能到哪里去呢,只能到养猪场了。自从三丫走了以后,端方在王家庄其实就呆不下去了。端方每天都要面对许多人,面对许多问题,其实每一次都是拷问和审讯。王家庄的人有一个特点,尤其是那些长辈,他们热心,关切,好奇,总是喜欢问。追根挖底地问。你要是不把你的事情告诉别人呢,那就是你不厚道了。别人在关心你,抬举你,你必须回答。可端方实在没有那么多的东西可以回答,有些事情也是不好说的,怎么办呢,最妥当的办法就是躲开。可王家庄就是这么小的一块地方,你能往哪里躲?想来想去,端方想到了养猪场。养猪场是个好地方,虽说离村子不远,可好歹隔了一条河,最关键的是,四周都没有住户,也就没有那么多的嘴巴了。猪是有嘴巴的,可猪的嘴巴只会拱地,不会拱人的心。这一来就省心了。端方来养猪还有更深的一层缘由,主要还是为了当兵。端方自己也知道,高中毕业这么长的时间了,在村子里却一直没有“表现”,这总是一个缺陷。在这样的节骨眼上来到养猪场,脏活和苦活都干了,将来“政审”的时候总归是个便宜。好歹是一个亮点。反正离征兵的时间也不长了,就是再苦,再脏,熬过去也就完了。总之,是利大于弊的选择。

    养猪场蛮小的,说是“场”,其实也就是三十来条猪。一大半是杂交的约克夏,剩下来统统是新淮黑猪。比较下来,端方喜爱的是那些白色的约克夏。约克夏体态相当的昂扬,正面看过去,前胸的那一片特别地开阔,剽悍,能够看得见它们的豪迈。比较下来新淮黑猪就龌龊多了,样子十分的猥琐。最要命的还是新淮猪的两只大耳朵,大得出奇,软塌塌的,耷拉在那儿,一步三晃荡。一旦静下来了,却遮住了眼睛,样子就有些怪,鬼鬼祟祟的。再看看约克夏的耳朵吧,小的,在阳光下面呈现出半透明的状态,一有风吹草动就支楞起来了,一闪一闪的,像马,像矫健的猫科动物。当然了,最大的区别还不在耳朵,在腹部。约克夏的腹部扁扁的,平平的,收着,多了几分的俊朗与威武。新淮猪呢,它们的肚子可不讲究了,特别的大,特别的松,脏兮兮的全是褶皱,仿佛一大堆的抹布。由于新淮猪的背部凹下去一大块,这一下更糟糕了,它的腹部一直挂到地面,一旦行动起来,双排扣的xx子就拖在地上,和屎尿搅拌在一块儿,邋遢得要了命。

    端方喜欢约克夏,那好吧,老骆驼和端方就做了简单的分工,所有的约克夏都归端方。两天没到,端方算是明白了,所谓养猪,就是给它吃。因为猪是人喂养的,它的习性和人也就有了几分的像,一天也要分成三顿。别小看了这一天三顿,麻烦大了。猪可不是人,一手拿着筷子,一手端着碗,充其量也就是两大碗。猪不是这样的,一门心思全在吃上头。到了吃的时候,它就像打仗,把它的嘴巴一股脑儿埋在猪食里,吞一口脑袋就要抖一下,再吞一口,再抖一下,然后,闭着眼睛慌乱地咀嚼。一顿就是一大桶。一天三顿,你就一担子一担子地往猪圈里挑吧。可麻烦的并不是猪的吃,而是猪的拉。猪这个东西拉起屎来实在是太放肆,什么时候想拉什么时候拉,想在什么地方拉就在什么地方拉,一拉就是一大堆。你要是不给它打扫,好嘛,它就在自己的屎尿里头睡,它才不管呢,还凉快呢。端方最不能忍受的就是猪的脏,你刚刚给它打扫干净,他就给你摆摊子,东一摊,西一摊。端方便打,用手里的扁担揍它们,把它们揍得像马驹子,一蹦多高,又一蹦多高。老骆驼看见了,心疼了,说:“端方,可不兴这样。”话说得并不重。但是,意思全到了,有了情感的色彩。他对猪的爱惜可以说溢于言表了。端方不是不想偷懒,可实在是偷不起来,老骆驼的猪圈就在旁边,一比较,差距就出来了。老骆驼自己脏兮兮的,可他的猪圈则永远干干净净。扫完了,再用水冲,都可以摆酒席了,都可以作新房了。老骆驼还有老骆驼的理论,说养猪就如同小媳妇带孩子,会“喂”不算,把xx头子放进婴儿的嘴里,谁不会呢?关键是会“端”,会“把”。所以说,“傻媳妇会喂,巧媳妇会端”,就是这么一个道理。这么一来端方的劳动量就大了,刚刚挑过猪食,喂完了,还得再挑,挑水,冲猪圈。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榜样的力量也是残酷的,老骆驼一声不响,硬是给端方树立了一个残酷的榜样。三四天下来,端方的肩膀肿了。哎,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人不好伺候,猪就好伺候了?一样。有嘴的东西都不是好东西。

    因为每天要打扫猪圈,端方只好买了一只烟锅。猪圈里的气味实在是太冲了。点上烟,好歹能缓一缓。可纸烟端方是抽不起的,那就买一只烟锅吧。端方才二十岁出头,叼着烟锅,看上去老相了。然而,也只好这样了。加上不刮胡子,二十岁的端方一下子就老了十岁。

    白天里忙完了,到了晚上,端方就和老骆驼住在茅棚里了。端方发现,也许是和猪相处的时间太长了,老骆驼便有了一些猪的习性。比方说,喜欢呆在墙角。比方说,在他没事的时候,喉咙里总要弄出一些声音,平白无故的哼唧一声。尤其到了吸旱烟的光景,老骆驼先要蹲下来,把背脊靠在墙角上,然后,点上火,慢慢地吸。吸一口,“嗯”一声,再吸一口,再“嗯”一声。听上去很像猪。除了哼唧,老骆驼就不怎么说话。老骆驼是不爱说话的,这一点有点像顾先生了,也是一只闷葫芦。然而,端方错了。这一次端方错大了。老骆驼不是一只闷葫芦,他爱说,是个碎嘴,是个话篓子。哕嗦得能要人的命。前几天他不说话,是因为和端方不熟,也许还在暗地里考察端方。现在,四五天下来了,看见端方挺老实,老骆驼的情形说变就变,一下子打开了他的话闸子,没完了。

    端方,你听我说。老骆驼把马灯挂在了墙上,终于开口了。老骆驼说,这个猪啊,头绪多了,学问大了。老骆驼说,看上去它们都是猪,一样,其实呢,它不一样。各地的猪都不一样。江苏主要是新淮猪,黑色的,屁股上有一点白花纹,这是它的标志。上海呢,则是上海白。北京有北京黑。而山西就成了山西黑。浙江的却是浙江中白了。辽宁呢,辽宁有新金县的新金猪。新金猪是黑猪,可是,它的鼻尖、尾尖和四肢的下部都是白色,这一来我们就把它叫做“六白猪”。再向北,可就到哈尔滨了。哈尔滨的猪也是白色的,当然就叫哈白猪了。端方闭着眼睛,脑子里一下子就出现了一幅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图,幅员辽阔。这是猪的版图,是猪的历史地理。可老骆驼并没有局限于中国,在猪的话题下,他开始放眼世界了。老骆驼说,端方你可不知道,其实外国人也养猪。丹麦,知道的吧,它就有兰德瑞斯白猪。我们猪圈里的约克夏,它的老祖先其实在英国,后来呢,英国人把它带到了澳大利亚,再后来,它不远万里,来到了中国。美国人也养猪,最著名的有两个品种,杜洛克,汉普夏。还有比利时的皮特兰。还有加拿大的拉康比。多了。端方睁开眼,坐了起来,望着对面的老骆驼,盯住了他。这个人他不认识了,这个人是谁呀?端方以为这个养猪的老头连一个字都不识的,居然是个学问家呢。还一嘴一个丹麦,一嘴一个澳大利亚。这些外国的国名从老骆驼的嘴里冒出来,太吓人了。像做梦。这个人是老骆驼么?老骆驼的身子靠在马灯的底下,在墙上蹭了几下痒,诡秘地笑了。老骆驼小声说:“我在县城里学过。”

    老骆驼在一九五七年到县城里学过养猪,那时候人民公社刚刚成立。话题扯到了一九五七年,老骆驼的话又多了。——那可真是神仙过的日子啊,老骆驼说,每天早上,一起床就是两个大馒头,比拳头还要大,一个星期还可以吃一回猪肉。说起猪肉,老骆驼舔了舔嘴唇,话题又岔开了。——这猪呢,就是吃的。猪身上每一块地方都能吃,哪一块最好吃呢?端方你肯定不知道。让我来告诉你。小母猪屁股后头的,那个,尾巴下面的,那个,知道了吧,哎,就是那个。最好吃。我知道你没有吃过。可我吃过。好吃啊,好吃。端方哪,别看我们天天养猪,我们反而吃不上猪肉。我已经四年没尝过猪肉的滋味了。

    老骆驼没有在猪肉的滋味上做过多的纠缠,他的话锋一转,扯到卖猪上去了。卖猪谁不会呢?把猪赶到镇上去,过了磅,收好钱,行了。可猪不是这样卖的。老骆驼说,卖猪可有讲究了。最大的讲究就是喂,也就是最后的十天。在最后的十天里,我可以让它一天增加四斤的肉。你信不信?老骆驼说,猪肉七毛三分钱一斤,四斤肉,三四一十二,四七二十八,一天就是两块九毛二,十天就是二十九块二!假如,我是说假如,十天以后我们要卖猪,第一天要干什么?老骆驼问,第一天我们要干什么?

    端方不知道。十分茫然地望着老骆驼。老骆驼自问自答了,得给它打虫子。老骆驼说,用一片敌百虫,掺在猪食里,让猪吃下去,虫子就没了。打完了虫子,让猪歇一天。第三天,我们就要给它洗胃。洗胃其实很简单,先给它吃大苏打,到了第五天,再给它吃小苏打,这一来猪的胃就洗干净了。为什么要给猪洗胃呢?是为了让猪有一个好胃口。让它吃。胃一干净,猪就像发了疯,拚了命地吃。吃多少,长多少。猪就是这样一个好东西,吃什么它都可以变成肉。现在,最关键的地方来了。吃什么?吃什么呢?

    端方,还是我来告诉你。要把米糠,麦麸,玉米粉,青饲料放在一起,用水泡起来,这些都要提前预备好的。好好地沤,好好地晒,让它们发酵。一发酵就有酒香了。到了添饲料的时候,再加上一把韭菜,猪就特别地爱吃。特别地爱吃。你想啊,一发酵就有酒精了,猪一吃就睡。其实是醉了。醒了再吃,吃了再醉,醉了再睡,睡了再醒,醒了还吃,吃了还醉,醉了还睡,睡了还醒,醒了又接着吃嘛。醉生梦死是最长肉的,十天的工夫,那就是四十斤的肉。端方,要得富,先养猪。如果我们的祖国猪和人一样多,那我们的祖国将有多少肉?十天之内,国家必定富强。

    端方对老骆驼佩服了,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不假的。老骆驼就是猪状元。在这样的一个轰轰烈烈的年代里,老骆驼不声不响的,悄悄地变成了猪状元。要不是来到养猪场,端方再也没有料到王家庄还有这样的人物。老骆驼不简单呢。

    “老菜籽,你怎么知道这么多呢?”

    “把猪当人。”老骆驼说。

    但端方对老骆驼的崇敬没有能够持续下去,端方受不了了。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在每一个夜晚,端方差不多都是在老骆驼的说话声中睡着的。老骆驼一开口就是猪,最后闭口的还是猪。只是猪,永远是猪,没有别的。端方以为老骆驼会用一两个晚上把猪讲完,然后,说点别的。老骆驼没有。在猪这个话题下面,老骆驼刹不住车了。猪是广博的,深邃的,永远也没有讲完的时候。总之,一到了晚上,端方就觉得自己不是躺在床上,而是躺在猪圈里,他成了猪学生,而老骆驼则成了猪老师。猪不再是猪,猪是一门课,是语文、政治、数学、物理和化学,永远也没有讲完的那一天。猪居然还会生病,真是奇了。它会消化不良。它会便秘。它还得肺炎。猪还容易脱肛。猪很容易风湿。猪也会流产。月子坐不好就会得产后疯,那就很危险了。你看看,老骆驼说得没错,这哪里是猪,简直就是人哪。

    猪的故事还真的来了。老骆驼所饲养的一只小母猪终于不吃食了。这头小小的黑色的母猪是老骆驼的心肝宝贝,老骆驼说,它特别的“标致”。今年开春的时候兽医本来想把它和别的猪一起“洗”了的,老骆驼没舍得。所谓“洗”,说白了就是“骟”,只不过公猪才说成“骟”,而母猪则要说成“洗”。老骆驼没有“洗”它,这会儿这只娇滴滴的小母猪到底来情况了,它不吃,不喝,文静了,妩媚得像一个待嫁的新娘,从此陷入了无边的思恋。幸亏它的前腿太短,要不然,它一定会用它的前腿托住下巴,做出此恨悠悠的样子来。到了第二天的上午,这个可怜的新娘到底把持不住了,露出了荡妇的本来面目。它再也不顾了体面,开始喊,拚了命地喊。尖锐的、却又是磅礴的情欲像一把刀,在它的体内搅动,血淋淋地疼痛。可怜的小荡妇被情欲折磨得死去活来,身后的“那个”也红肿了。可别的猪都是“骟”过的,或“洗”过的,所以,它们并不知道它的情况。它们不知道它们的朋友有多难受,一个一今都冷漠得很,只顾了吃,只顾了睡,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哪怕趴在它的身后给它一点安慰也好哇,它们就是没有。端方望着小母猪,因为没有经验,手足无措了,只好问老骆驼,“怎么办呢?”老骆驼并不慌,任凭小母猪声嘶力竭,就是不理它。直到第三天的上午,老骆驼才把小母猪打发上了船。这时的小母猪差不多已经是精疲力尽,还想喊,没有力气了。只剩下娇喘微微,而一双眼睛也已是欲开还闭。它深深地思念着一个根本就不存在的心上人。老骆驼顺手给了端方两块钱,说:“你带它到中堡镇去一趟吧。日她的娘,给人家睡,还要给人家钱,日他的娘!”

    中堡镇,多么的开阔,多么的壮观。由于它面临着蜈蚣湖,面对着阔大的水面,这一来它就有了一个整体的视角,生出了全景式的纵横,先声夺人了。它青色的、浩浩荡荡的屋顶现在就铺排在端方的跟前,青砖和细瓦是多么的缜密,严丝合缝,丝丝人扣,正是这样的丝丝人扣构成了一幅巍峨的景象,规范而又参差。中堡镇太古老了,每一座瓦房都有了上百年或几百年的历史,很旧了。但是,旧归旧,有来头。旧得大气,敦实,有底子,俏丽而又恢宏,真的称得上气象万千,是烟波浩淼的气派。偶尔也有几处新砌的房屋,那个很好辨认了,一律是绛红色。那些有限的、近乎破败的绛红虽然局促,可是,在一大片的青砖灰瓦的中间,凭空添出了万绿丛中一点红的意思,成了点缀,有了乱中取胜的迹象,突然勃发出了不讲道理的生机。中堡镇其实并不是很大,只是一个小小的镇子,然而,对于从来没有见过世面的端方来说,它太大、太豪华了,是一个了不起的大城市,足以激发起端方的自豪与自卑。说自豪,是因为端方好歹在这里生活过两年,多少有些瓜葛;说自卑,端方毕竟不是中堡镇的人哪。对中堡镇,端方的心里有爱恨交加的两种心迹。真是矛盾了。说起来端方高中毕业也才仅仅几个月,换句话说,端方离开中堡镇也不过刚刚几个月,可是,端方毕竟是一个乡下人,他的告别其实就是永诀。因而,端方的回归是激动的,怅然的,心绪难平的,有了难以表达和归纳的复杂。恍如隔世。

    给小母猪配种并不费事。交了钱其实就完事了。配种站的小伙子手脚很麻利,端方帮着他,把小母猪抬到架子上去了。所有的种猪都骚动起来。小母猪的叫声和气味刺激了它们,它们把自己的前腿架在了围栏上,马一样立起了身子,大声地嚎叫。仿佛在说:“让我来,让我来!”一头公猪到底得到了机会,它流淌着口水,一路狂奔过来。由于体重太大,惯性太大,这条种猪在小母猪的身后没有收住身子,四条腿一起撑在了地上,滑出去好远。泥土都刨开了,留下了深深的爪印,这才刹住了车。老公猪火急火燎,回过身来一跃而起,趴在了小母猪的背脊上。在配种站小伙子的辅助之下,它找到了目标。长长地叹息了一声。这下好了。安稳了。可它的安稳是假的,虽然庞大的身躯是静止的,架在那里,可看得出,它对自己的本职工作有火一样的热情,一点也不懈怠。它趴在小母猪的背脊上,夹紧了屁股,连尾巴都收得紧紧的,末端却又是翘着的,像一尊雕塑。可它到底不是雕塑,浑身的肌肉还是活的,在颤动。它在努力。吃奶的力气都用上来了。端方正对着公猪,蹲下身子,点上了烟锅,眯上眼睛,慢慢地抽,慢慢地看。足足花了两袋烟的工夫,种猪下来了。一下来就改变了态度,神态安详得很,澹泊的样子,有了与世无争的气度与胸怀。就是近乎虚脱,步履也松懈了,十分缓慢地返回了猪圈。端方收好烟锅,帮着把小母猪从架子上抬下来,抬下来的小母猪同样安静了,有些害羞,是那种心安理得的害羞。因为了却了心愿,安稳得近乎没心没肺。端方把小母猪赶回到船上,小母猪卧在那里,下巴枕着自己的两条前腿,是幸福的时光。它在追忆似水年华。

    端方本打算立即就返回的,犹豫了半天,还是把小舢板划到中堡中学的门口,上岸了。端方挑了一块高地,站在一棵树的旁边,远远地眺望起自己的母校,远远地眺望自己的教室。这是多么熟悉的场景,可是,端方是一个局外人了。所有的东西都和他没关系了,永远没关系了。教室里坐满了学生,端方能够看见讲台上的老师,他们在指手划脚。一切都是安安静静的。只有操场是一个例外。操场上有一节体育课,同学们在打篮球。有些喧哗,偶尔有一两声尖叫会传过来。端方的心情突然坏了,坏在哪里呢?也说不出什么来。端方的心情就是坏了。端方原打算回自己的母校看一看的,和自己的老师们说上一两句话的。端方放弃了,连大门都没有进,掉头就走。心情彻底地坏了。欲哭,就是无泪。

    端方离开了母校,开始在大街上逛。说起来端方实在是喜欢逛街的,几个人,或一个人,这些都不要紧。端方就喜欢在大街上走走,什么心思也不想,东张张,西望望,这样的感受很好了。当年读书的时候端方经常就是这样的。好在中堡镇也就是一条街,所有的店铺都在这条大街上,一家连着一家。几个月过去了,大街的两侧一点都没有变,店铺是那样,陈设是那样,次序是那样,柜台后面的那些人的脸是那样,连表情都还是那样。各人都在自己的老位置上呆着。这也是镇子里的特点了,安稳,一成不变。城里的人都是螺丝钉,呆在那里,永远也不会生锈。乡下人就不同了,今天挑粪,明天除草,后天罱泥,一天一个样。这就是差距了。这条街端方不知道逛过多少遍了,马路上每一块石板端方都是那样的熟悉,可端方的感觉今天就是不一样,越逛越是知道,自己是乡下的一个庄稼人。端方的心情越逛越坏了。

    端方来到了鞋匠铺子的门口,脑袋里“咣哨”一声,突然想起来了,这不是房成富的鞋匠铺子么?房成富,这个差一点成了三丫丈夫的男人,正低着头,给一双松紧口的鞋子上鞋楦。他的秃了顶的脑袋正对着端方,油光闪亮。仿佛是得到了什么特别的暗示,房成富抬起头来了,他的眼睛也抬起来了,犹犹豫豫地,缓缓慢慢地,抬起来了。房成富的目光经过端方的脚、膝盖、腹部、胸脯,一直看到端方的眼睛,端方刚想离开,来不及了。说时迟,那时快。端方的目光和房成富的目光就这样接上了。双方都是一愣,迅雷不及掩耳。这样的不期而遇对双方来说都是不设防的,又仿佛是准备了多年的,有一种刺骨的内涵,不是当事人就永远也不能理解的那种刺骨。两个差一点就娶了三丫的男人就这么望着。嘴巴也张开了。因为三丫,他们曾经是那样的近,同样是因为三丫,他们现在又是那样的远。可两个男人的表情反而是一样的,呆若木鸡。就那么相互打量。其实是想结束,就是结束不了。他们是仇人,这是一定的,可又有点像兄弟,还有点像连襟。古怪。说不出来的。不能往深处想的。也不敢想。更不敢说了。每一个字都是多余的,危险的,一触即发的。两个男人一老一少,一高一低,就那么打量。都有些不易察觉的喘息。最后还是房成富首先把目光避开了,同时低下了脑袋。房成富低下脑袋之后再也没有抬起来。端方想离开,立即就离开,却反而钉在了地上,像活埋了一样。已经埋到膝盖了,两只脚都迈不出去。端方最后是从石板路上把自己的双脚拔出来的,是的,是拔出来的。往前走。脑海里全是风。东西南北风。是旋风。

    事实上,端方一个人在大街上并没有走多远,被人叫住了。是赵洁,端方的同班同学赵洁。端方正恍惚着,并没有看见赵洁,可赵洁却看见端方了。她大吼了一声,说:“这不是老同学吗?”声音大得要炸开来,一条街都听见了。端方吓了一跳,心思却没有来得及收回来,看上去就特别的傻,愣愣的,和赵洁的热情洋溢一点也不相称。赵洁望着端方,兴高采烈地说:“你怎么都这样啦?”端方眨巴着眼睛,不知道自己的“都这样”究竟是怎样。只是望着赵洁,很冷的样子。赵洁对这样的相逢特别的高兴,甚至是亢奋。可端方的神态提醒了她,自己的热情似乎过了头了。不就是老同学见面么?怎么这样一惊一乍,还不至于这样的没斤没两。赵洁当即收敛了自己,客客气气问:“可要买点什么?”这句话提醒了端方了。端方这才注意到赵洁不是站在大街上,而是站在商店里,是站在柜台的里口。赵洁的身后是一排镜子橱窗,镜子橱窗里摞了一些饼干、金刚脐、云片糕。端方望着镜子,呆住了。他盯着镜子,盯着镜子里的自己,不相信镜子里的那个人是自己。头发相当乱,相当长,一脸的油,胡子拉碴,还叼着一杆烟锅,歪在嘴边,彻头彻尾的一个老农。“都这样”了。端方十分勉强地笑起来,再看赵洁,赵洁比几个月前胖了,人就显得更白,一张脸像一轮满月,皮肤也就比以前更光洁,一句话,她更漂亮了。再加上那件水红色的的确良衬衣,完全是城里的小女人了。几个月之前两个人还同时坐在一间教室里的,现在呢,差距出来了。差距拉大了,就像柜台的宽度那样长。一个在这头,一个在那头。端方说:“挺好的。”这句话四面不靠了,端方自己也不知道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但端方听到了自己的语气,是那种泄了气、过了景、毫无用处的长辈才有的语气。赵洁再一次笑起来,说:“可要买点什么?”端方抬起脚,把烟锅敲干净,想缓和一下气氛,笑笑,“这是你们城里人吃的,我哪里买得起。”出于自尊,端方说这句话的时候故意用了玩笑的口吻,其实倒也是一句大实话。他买不起的。他的口袋里只有两毛钱,小母猪配一次种一块八,剩下来的那两毛钱也不是他自己的。他其实是身无分文的。赵洁停当了一会儿,突然从柜台的下面抽出一张纸,包了六只金刚脐,一种面做的点心,城里人也有叫“老虎爪”的。赵洁十分麻利地包起来,用红绳子捆好了,递到了端方的手上。端方刚刚说过“买不起”,在这样的时候接受这样的一份礼物,尴尬了。就觉得自己在变着法子讨要,脸没地方放了。端方说:“这做什么?”赵洁热切地说:“老同学难得见一面,我送你的。”端方多自尊的一个人,庄重起来,说:“不能。”赵洁说:“拿着。”端方说:“不能。”赵洁说:“拿着。”端方眨巴了几下眼睛,想狠狠心把它买下来。脑子里迅速地算了一笔账,钱不够哇。要是赵洁包的是四个,他也就买了,现在是六个,不行的。端方笑着用手推开了,说:“真的不能!”赵洁都有点生气了,嗓子也大了,说:“拿着呀!婆婆妈妈的,大街上推推搡搡的算什么?难看不难看!”端方向四周看了看,四周围都是人。看他们呢。端方最终还是妥协了,伸出双手,捧了过来。心里头却惭愧得不知道怎样才好,脸都憋红了,嘴里不停地说:“这是怎么说的。这事情闹的。”赵洁说:“拿着吧,下次上来的时候到这边说说话。”端方连着“唉”了四五声,人一下子矮下去了。一寸一寸地矮下去了。端方算是把自己看清楚了,人家赵洁是怎么说的?下次“上来”的时候到这边说说话。“上来”,就好像他端方一直生活在矮处,是在猪圈里。可人家赵洁也没有说错,待会儿他回家,可不就是“下”乡么?人家赵洁说得一点也没错。端方呆不住了,匆匆道了谢,几乎是小跑着回到了小舢板。一上船就用力地划。一口气划出去一里多路,端方已经是上气不接下气了。停下来了。端方拿起礼包,细细地端详,又回过头去看了一眼中堡镇,中堡镇还是那样的开阔,那样的壮观。但端方的自尊心被赵洁捅了,乡下人就是这样,自尊心一不小心就会被人捅着,要流血的。端方其实是知道的,人家赵洁是好意。可这才是最叫人伤心的地方。端方举起礼包,用力砸向了水面。刚刚举到一半,到底舍不得。收了手。打开来,一股香味扑面而来。端方尝了尝好吃。馋了。咬了一大口,又咬了一大口。嘴里头顿时就塞满了。噎住了。眼泪也出来了,在眼眶里漂。端方想,不该读高中的,不该读。不该到镇上来的,不该来。端方站起身子,把嘴里的东西咽了进去,把眼眶里的东西也咽了进去,暗暗地发了毒誓,一定要当兵。一定要当兵!到大地方去,到更大的地方去。“上”去,再“上”去。船那头的小母猪一定闻到了什么好闻的气味了,支起了脑袋,对着端方虎视眈眈。端方满腔的怒火终于找到对象了,操你的妈的,要不是把你的×送到镇上来给人家操,何至于这样?他放下金刚脐,跨到小舢板的那端,对着小骚货的脸就是一个大嘴巴。端方多大的力气,小母猪被他抽得嗷嗷叫。“操你妈!”端方气急败坏,“我要操你的妈!”

    依照一般的情形,端方应该在天黑之后回来,哪有进了镇不好好逛逛的道理呢。可是,端方在镇上呆不住,下午三四点钟,端方就回到养猪场了。离茅棚还有好大的一段距离,端方意外地发现茅棚的门是紧闭着的。这就奇怪了。茅棚的门从来都不关,夜里睡觉的时候往往都不关,更何况又是大白天呢。端方蹑起手脚,轻轻来到了门口,听了听,里面传出了细微和鬼祟的声音。不放心了。端方把脑袋靠在门板上,透过门缝,朝里头看。茅棚里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见。可是,只是一会儿,端方的眼睛就适应过来了。刚一适应过来端方就吓得半死,老骆驼半裸着身子,弓着背脊,正跪在地上。他的前面是一只更小的小母猪。老骆驼紧紧地抓着小母猪的后腿,用他的胯部顶着小黑猪的屁股,张大了嘴巴,痛苦地、有力地、有节奏地往小母猪的身体里拱。端方一下子就明白了,顿时就想起了配种站的情况种种。端方不敢出气,怕了,可以说魂飞魄散。端方趴在地上,不敢弄出一丁点的动静,爬走了。一边爬还一边回头,别留下什么痕迹来。不能让老骆驼知道。说什么也不能让老骆驼知道。老骆驼要是知道了,说不准会出人命的。端方重新回到小舢板,大声地叫喊,大声地呵斥小母猪,做出刚刚靠岸的假象。把这一切都做停当了,端方骑在猪圈的栏杆上,点起了烟锅。

    过了一会儿老骆驼走来了,一脸的疲惫,眼角都耷拉下来了。老骆驼嗄着嗓子,问:“回来啦?”端方不愿意再看老骆驼的眼睛,说:“回来了。”老骆驼说:“怎么不在镇上玩玩?”端方“嗨”了一声,说:“玩了两年了,没什么玩头。”

    “配上啦?”

    “配上了。”

    端方这么说着话,回头望了望猪圈里的小母猪,心里头想,这个小新娘子和老骆驼也有什么关系的吧。这么一想端方就觉得心口拧起来了,像被什么人握在了手里,使劲地搓。端方想起来了,老骆驼说过,“把猪当人”。现在看起来他说这句话是真心的。只是弄反了。他不是把猪当人,而是拿自己当了猪。老骆驼不是人。真不是人。而自己呆在这里,迟早有一天也不是人。端方的心里忽然涌上一股心酸,是相当凶蛮、相当霸道的心酸。由不得端方自己。端方顺势在围墙上躺下来,闭上了眼睛,说:“划了一天的船,累了。”老骆驼说:“要不回棚子里歇会儿?”端方没有作答,就那样躺在那儿,两条腿分别挂在围墙的两侧,样子非常的古怪。什么也不像。好像是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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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2-3 12:29 | 只看该作者
              第十七章
   
       不能呆在养猪场了,再也不能呆了。这样会妨碍了老骆驼,会让老骆驼嫉恨的。可端方还不能离开。端方可不是一个糊涂的人,这个时候离开养猪场,难免要给人留下一个怕苦怕脏的坏印象,将来“政审”的时候会麻烦的。那就呆着吧。但端方再也不养猪了,他不想看它们,尤其是那些母猪。一看到它们端方就觉得它们都怀着孕,不是猪,是人。端方没有解释,总之,他不喂猪了。好在老骆驼倒不是一个斤斤计较的人,他和过去一样,把所有的活计都揽过去了,十头猪是喂,二十头猪也是喂,多跑几趟罢了。

    端方什么都不做,彻底闲下来了。开始的那几天还觉得讨了便宜,接下来闹心了。养猪场太寂寞了,实在是太寂寞了。端方有太多的空闲,太多的时间,不知道该怎么打发了。时间是个什么东西呢?它是谁发明的呢?那些无穷无尽的年、月、日,它们在围剿端方。时间是汪洋的大海,前面不是岸,回头也不是岸。这个汪洋的大海里没有水,它是空的。它比天空还要空,笼罩在你的头顶,却又是实实在在的那种空,需要你去填补它,用你的一生,用你的每一天去填补它。一天有二十四个小时,为什么是二十四个小时,它太多余、太漫长了。这是谁弄的?是谁把它捣鼓出来的?真他妈的混账了。端方不需要那么多的时间,可时间就是在这里,在等着他,守候着他,纠缠着他,和他没完没了。除了睡觉,端方能做的事情也只有吃饭、拉屎和撒尿了,和一头猪也差不多。顶多再放三四个屁。可放屁又不需要专门的时间。如此算下来,端方每天都有七八个小时的空余,难熬了。端方被时间“泡”松了,“泡”软了,几近窒息。端方失去了动作能力,失去了想象,失去了愿望。端方是被动的,在时间面前,他“被”活着。这是怎样的人生呢,端方嫌它长。端方突然就想起了混世魔王来了,端方承认,混世魔王了不起,真的是一个了不起的英雄。这么多年了,人家硬是靠着一把口琴把日子吹到了今天,一板三眼的,一天也没有耽搁。如果说,时间是一座山,那混世魔王只能是当代的愚公。唯一不同的是,他永远也感动不了上帝。

    做点什么呢?

    是啊,做点什么呢。端方伤脑筋了。他的手脚痒了,骨头缝里也痒了,做点什么呢?大白天的,端方一直躺在床上,终于躺不住了。那就到水里去吧。端方来到了河边,跳进了水里。他开始扎猛子。一个猛子扎到了河的对岸,一个猛子再扎到对岸的对岸。一个猛子扎到了对岸的对岸的对岸,再一个猛子扎到了对岸的对岸的对岸的对岸。这是一个游戏,因为无聊,有趣了。但归根结底还是无聊了。端方就在水中抚摸自己,他在替另外的一个人在抚摸自己。慢慢地,有感觉了,他在水中勃起了。这样的感觉很好,谁也不会发现的。端方放心了,胆子也大了,动作越来越投入,越来越放肆。他勃起得特别的好,充分,硬,是那种无聊的,没有结果的,却又是蛊惑人心的硬。硬是一个问题,诱人了,可以解决,却难以解决。你看着办。不过端方相信,这个问题最终一定会得到解决。一下不行两下,两下不行三下,三下不行四下。总之,可以的。端方的手紧紧地握住了自己,把自己的手握成了一个动人的圈。细微的波浪从端方的身边荡漾出去了,向四周扩散。波浪越来越大,它狂放了。虽然有限,却是惊涛骇浪。惊涛骇浪反过来激励了端方。没有风。无风三尺浪。端方开始提速。速度是多么的迷人,在速度当中,端方心花怒放。是的,心花怒放。心花怒放不需要理由。心花怒放就是心花怒放的理由,心花怒放还是心花怒放的进程,它在时间的外面。时间不是爹,它是孙子。端方的身体一下子长满了羽毛,有了飞的迹象,有了飞的可能性。换句话说,有了死的迹象,有了死的可能性。死就死了吧,死就死了吧,死就死了吧!端方的手松开了,在水中,端方一下就射了出去。他找到了节奏。他被节奏抓住了。节奏推搡着他。他心甘情愿。他什么也没有射中,却射中了水。谢天谢地。它准确无误地把水射中了。端方再也没有想到他把一条河操了,其实也就是把大地给操了。这是一个震撼人心的结果,出其不意。端方一个激灵,在打颤,在打冷颤。浑身的羽毛一下子脱落光了,只剩下鸡皮疙瘩。端方满身都是鸡皮疙瘩,却心满意足。他漂浮在水面上,笑了。这是他一生当中最了不起的业绩。

    可端方终于找到可以做的事情了。他找来了两块石头,借来了铁锤,钢錾,熬了几个通宵,做成了一副石担子。石头并不大,六十五斤一块,一副石担子也才一百三十来斤。轻是轻了点,总比没有的好。有了石担子端方的日子好打发了,他一天两练。早一次,晚一次。但主要的那一次还是在傍晚。一到了下午,端方来精神了,光着背脊,虎虎上阵。毕竟在中堡镇练过两年,端方并不蛮干。他把所要训练的内容分成了若干组,每一组都有不同的动作,推、拉、提、举、蹲,安排得很科学了。比起养猪来,练石担子不知道要多费多大的劲,可是,端方舍得在石担子上花力气。锻炼和干活的感觉不一样的,干活的累是抽筋扒皮的累,很耗人了,不容易恢复;锻炼则不同,累归累,却累得舒坦,有种说不出的通畅,练完了,冲个澡,喝点水,马上就能够恢复过来,反而加倍的轻松。老骆驼看在眼里,很生气,可以说动了肝火了,晚上再也不和端方说一句话。你端方怕苦,怕累,怕脏,无所谓,有我老菜籽给你顶着。可你把喂猪的力气省下来干了什么呢?玩石头。你什么意思?作践人了嘛。那么大的石头也是玩的?玩也就玩了,你举上去又放下来,放下来又举上去,这算是哪一出?折腾。端方你这是瞎折腾。你是怕饭在肚子里变不成屎了。

    端方的石担子很快吸引了一群人,一拨又一拨的。他们在放工的路上顺道来到了养猪场,直接走到端方的石担子面前,想试试。可哪里举得动呢。举石担子表面上考验的是力气,其实也不完全是,它讲究技巧,还有协调性。就说提杠这个动作吧,你得蹲下去,把重心降下来,同时迅速地翻手腕,这才能够成功。王家庄的人哪里懂这些,提杠的时候不仅不知道下蹲,还一个劲地踮脚尖,这一来身体的重心比石担子还要高,你八辈子也提不上来。

    这一天的下午来看热闹的人多了,他们一个一个试过了,没有一个成功。大伙儿起哄了,把端方请了出来。端方有了炫耀的心思,心里想,那就玩给大伙儿看看吧。端方收拾好烟锅,脱掉上衣,简单地运动了一下关节,并没有走到石担子的跟前去,而是返回到茅棚,把两块刚刚凿好的石头取了出来。小一些,一边又加了一个。现在的分量不轻了,桑木的杠子都弯了,不一定吃得消。不过端方到底有经验,开把握得特别地宽,这一来没问题了。很稳。握在手里相当霸实。端方喊了一声,发力,提上去了,吸了一口气,举上去了。脸憋得又紫又红。

    对于练过两年石担子的小伙子来说,把这样的石担子举过头顶,其实蛮平常的。可在王家庄,事情大了。端方的力气实在是大得惊人。大伙儿都看见的。还有一点也是不能忽视的,那就是端方的肌肉。端方毕竟有底子,在端方发力的时候,每一块肌肉都十分清晰地呈现出来了,起承转合的关系交代得清清楚楚。那些肌肉不像是长在端方的身上,相反,有人用铆钉铆了上去。一块一块的鼓在那儿,平白无故地就具有了侵略性。

    端方的这一举在当天的晚上就轰动了王家庄。端方显然是不知情的,可王家庄谈论的却全是端方。到了今天大伙儿才知道,这么些日子端方全是装出来的,他有一身的“功夫”。在中堡镇学的。传说在层层加码,人们说,端方“一巴掌”就能把砖头劈开了。人们说,端方养猪是假的,其实在偷偷地练习“功夫”。人们说,端方练功的时候浑身都发光,紫色的,蚊子都靠不了身,离端方大老远的就一头栽下来了。人们说,端方练完了功四周全是蚊子和飞蛾的尸体,尸体落在地上,正好画了一个大圆圈,端方就站在圆圈的中央——他的功夫就叫做“蚊子功”。王家庄就是这样的一个地方,人们喜欢受到惊吓,同时把更大的惊吓转送给别人,最终,无限风光在险峰。一句话,王家庄的人不把自己吓死就绝不会罢休。谁都知道自己在添油加醋,但这个“油”和这个“醋”不加进去心里头就不痛快,嘴巴就更不痛快。痛快才是最后的真实。一件事情的可信程度不是别的,它取决于嘴巴的痛快程度。

    端方还躺在养猪场的茅棚里睡懒觉,佩全的贴身兄弟,大路、国乐和红旗,他们突然来到养猪场了。这个举动特别了。他们同时还带来了七八个贴身的兄弟,一来到养猪场他们就拿起了粪耙子,把每一个猪圈都打扫了一遍。端方听到了不远处的动静,从床上爬起来,想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端方来到猪圈的门口,大路、国乐和红旗全部停止了手脚,表情十分地严峻,一起望着端方。端方愣了一下,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这时候猪圈里的人一起跨出了猪圈,每个人的手上都操着家伙。他们一声不吭,脸上的表情特别的怪异,向端方包围了过来。

    端方的第一反应就是跑。好在端方冷静,一边机警地瞄着他们,一边迅速地思忖。想来想去,最近一段时间自己并没有招惹他们。这是干什么呢?佩全呢,他为什么不亲自过来呢?刚想说些什么,大路已经把香烟掏出来了,是纸烟。当着端方的面,大路把香烟拆开来,抽出一根,递给了端方。大路的举动意思很明显了,他这包香烟是专门为端方买的。由于紧张,端方多疑了,别再是声东击西吧,自己刚低下头来点烟,背后头上来就是一闷棍。这根香烟是不能接的。端方紧紧地盯着他们,虎视眈眈的,连余光都用上了。端方的镇定在这个时候彻底体现出来了,他伸出手,把大路的胳膊拨开了,控制住自己,没有跑。他从包围丛中走了出来,直截向着茅草棚走去。端方其实是逃跑了,只是不失镇定罢了。可是,端方的镇定在大路和国乐的这一头就不再是镇定,是藐视与傲慢。显然,端方不理睬他们了。端方在前面走,一队人马就操着家伙在后面跟,端方的心在狂跳,已经起毛了。但一到了茅棚的门口,端方悬着的心放下了。茅棚的土基墙上靠着一根扁担。只要有这根扁担在,端方就踏实了。这帮狗娘养的要是敢动手,端方一定叫他们每个人的脑袋都开花。端方是下得了这个手的。端方来到扁担的旁边,停住了。一只手十分随意地扶在了扁担上。大路的手上一直拿着香烟,脸上的表情尴尬了。他再一次把香烟递到端方的面前。这一回端方接过来,说话的口气也不客气了。端方说:“大路,怎么回事?”大路有些不好意思,含含糊糊地说:“没什么。”这么说着话红旗已经划上了火柴,送到了端方的面前。端方的身后是墙,手里又扶着扁担,不用担心了。端方点上火。点火的时候端方眼里的余光在不停地扫描,就看见大路他们全都松子一口气。对大路他们来说,只要端方肯点上这根烟,算是有了脸面了。端方说:“怎么我一个人抽,大家都点上。”这句话一出口现场的气氛顿时轻松下来,他们纷纷丢下手里的家伙,点烟。利用他们点烟的工夫,端方看出来了,他们不是来惹事的。不像。可他们究竟演的是哪一出呢?端方一时也摸不着头绪。端方试探着说了一句:“佩全呢?怎么没见佩全?”大路他们都没有说话,很严肃。端方愈发摸不着头绪了。端方笑笑,在大路的肩膀上很重地拍两下,又笑笑,说:“叫他来玩!”

    气氛再一次友好起来,可总还是有点不对。双方都还没有真正见到对方的底,所以,脸上的客气依然是以预防为主的。最轻松的只有红旗了。投靠端方他不会吃亏,这个他有底。再怎么说,端方差一点做了他的妹夫,端方亏待不了他。红旗很深地吸了一口香烟,对着端方笑。没有什么意思,就是笑。他其实是要让别人看出来,他和端方的关系不一般的。红旗对端方现在已经是五体投地了,是真心的崇拜。别的不说,就说刚才大路给端方敬烟,端方爱搭理不搭理的,多牛!只有端方才能够这样。佩全差远了,他这个人就知道抽别人的耳光,大伙儿怕他,可远远说不上爱戴。端方不同,端方有大人物的风采,举手投足里头全是大人物的气派,镇得住。学不来的。端方不怒自威。只有真正的大人物才有这样的亲和力和自制力,越发说明了他的统治性。

    红旗舔了舔嘴角,对端方说:“端方,听说你很有功夫。”因为奉承,红旗巴结了。端方随口说:“哪里。随便玩玩。”轻描淡写的。但说话就是这样,越是轻描淡写,就越是比大喊大叫来得可信。大伙儿听出来了,这反而就是有了。他们一起望着端方的石担子,看了半天,一起回过了头来,齐刷刷地盯着端方,目光里有了新的内容。不再是紧张与不安,而是崇敬。端方看在跟里,心里头却明白了七八分。这样的目光让端方舒服,甚至,有些迷醉。端方故意含糊其词,马马虎虎地说:“我算什么。我城里的那些兄弟比我厉害多了。”这句话吓人了。大路他们听出来了,端方不只是自己厉害,后头还有人,还有更大和更硬的背景与靠山。端方的身后无端端的生出了无边的纵深,是一个洞。一个开阔的,黑色的洞,王家庄的人永远也别想看到他的尽头。大路的胸口顿时就凛了一下。有点后怕,幸亏听了国乐和红旗的劝,他原想不来的,要是真的不来,还麻烦了。大路开门见山,忠心耿耿地说:“我们商量好了,想跟着你。”端方听在耳朵里,听清楚了,全明白了。他再一次拍了拍大路的肩膀,无声地笑。端方笑得格外的迷人。想起刚才自己紧张成那样,真是不好意思,还想跑。多亏了没跑,要是真的跑了,今天就绝对不是这样的一个局面了。兄弟们心目中的端方怎么能屁滚尿流呢?太悬了。看起来沉着永远是对的。端方丢掉手里的烟头,微笑着对红旗说:“去,去把佩全请过来。”红旗愣住了,大伙儿全愣住了。红旗说:“他不会来的。”端方说:“他会的。”大路这个时候插话了,大路问:“他不来怎么办?”端方不笑了,望着大家,目光从人们的脸上扫过去。端方说:“佩全要是不来,你们就一起去请。这点事都干不了,你们还能干什么?捆都要把他捆过来。”

    按照原先的计划,红粉应当在腊月的月底把自己嫁出去,然而,提前了。刚刚进人十月,红粉在晚饭的饭桌上把她的想法提出来了,她现在就要嫁人。红粉急着嫁人有她的苦衷,她怀孕了。要是现在不赶紧的把自己嫁出去,到了年底,她的肚子可就要现眼了。这个是万万不能的。其实带着身子出嫁的姑娘也不是没有,但是,别人可以,她红粉不行。为什么呢?因为红粉的嘴巴太毒,从不饶人,一天到晚就喜欢把自己的嘴巴架在别人的脖子上。这就有要求了,要求红粉走得正,行得正,各方面都不能有什么闪失,不能留下什么把柄。要不然,你的嘴巴就失去了火力,别人一枪就把你打死了。就说和春淦谈恋爱的这几年吧,红粉一直守身如玉,老天爷都可以作证。哪一个谈恋爱的小伙子不想往姑娘的身上爬呢,春淦也想爬,爬过的,爬过很多次,爬不上去。红粉的裤裆固若金汤。为这件事情春淦不知道吃过红粉多少嘴巴子。吃多少都不长记性,红粉就骂他骚。其实呢,春淦冤枉了。春淦老实巴交的,骚还是骚的,却不是红粉想象的那样,骚得都收不住身了。绝对不是的。春淦一次又一次地想往红粉的身上爬,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家里穷,自己的条件又不好,这一来就总也不放心。不放心怎么办呢?先睡。睡过了,你就看着办吧。说起来这也是祖祖辈辈留下来的经验了。所以说,姑娘家和毛脚女婿独处的时候,经验老到的母亲们会派上另外的一个人,盯着,寸步不离,这一来毛脚女婿就不容易得手了。春淦一直没能如愿,说到底还是春淦老实。可是,老实人往往要为他们的老实付出代价,越是到了成亲的关头,春淦就越是不踏实,越想越害怕,就担心夜长梦多,出了什么闪失。为这件事春淦老是生闷气,无缘无故地发脾气。春淦的嫂子心疼他,就给春淦出主意了。她借了五快钱,塞到了春淦的手上,对着春淦的耳朵耳语了一番。嫂子说,这一次一定要“拿下”,只要拿下了,即使红粉翻了脸,想退亲她也不能够。“你就到处给她说,就说红粉早就被你‘咔嚓’了,看看谁还会要她?没人要,剩下来还不是你的?”嫂子补充说,“最好能怀上。怀上了,她就更不值钱了,肚子一天天大起来,她不反过来求你才怪!她一求,婚礼省多少钱哪?”春淦记住了嫂子的话,利用秋忙之前的空闲,春淦来到王家庄,送礼来了。到了傍晚,春淦告辞。临走以前春淦把红粉拉到角落里,从口袋里抽出了五块钱的一只角,说:“嫂子让我带给你的,见面礼。”红粉刚刚想拿,春淦捂住了,对着红粉使了一个小小的鬼脸。使完了鬼脸,春淦就告辞了。红粉当然不笨,喜滋滋地在家里头等天黑。好不容易等到天黑,红粉兴冲冲的,出去了。春淦果然在两里路以外的路口等着她。春淦这一回可不是春淦了,他是一只下山虎,红粉还没有来得及说话,一把就把红粉放倒了。嫂子的话说得没错,“办这件事靠的就是力气。是她的力气大,还是你的力气大?”红粉是一只母老虎,但说到底更是一只纸老虎。在草地上厮打了半天,红粉终究不是对手,被春淦扒开了。红粉光着屁股,却烈得很,一口就把春淦的胳膊咬在了嘴里。春淦恼羞成怒,不管多疼,坚决不撒手,连两只膝盖都用上了。春淦凭着他的力气活生生地把红粉的大腿掰开了。说起来也怪,一掰开,红粉居然也就没力气了。嘴巴也松了下来。这给春淦提供了机遇。春淦火急火燎地寻找红粉的部位,找了十来下,终于找准了。春淦什么也不顾,十分迅速地戳了进去。戳进去之后春淦就知道自己大功告成了,然而,问题来了,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呆住了。幸亏他立即就射了,要不然,还真的麻烦了,怎么收这个场呢。下一步怎么做,嫂子可没有交代呀。春淦匆匆射完,拔出自己的东西,到了这一刻才真正地慌了。知道自己闯下了大祸,害怕得不行。春淦提起自己的衣裤就跑。一口气跑出去十几丈,摸了摸口袋,嫂子的钱还在。春淦慌忙穿上衣服,朝四下里看看,掸掸,得胜回朝。

    红粉在饭桌上到底把婚事提出来了。她哪里能想得到,自己的身子是这样的不争气呢,就一下,春淦就来了那么一下,肚子就怀上了。红粉把春淦的祖宗八代都骂了出来,暗地里发下了毒誓,——等将来成了亲,看我不憋死你!你休想再碰我,看我憋死你这个狗日的!但骂归骂,发誓归发誓,肚子里的“东西”可是任何誓言都解决不了的。红粉急了,逼着春淦提早娶人。红粉算过一笔账的,十月份春淦把自己娶回去,将来生下孩子,好歹还能说是早产,能混过去的。拖到年底,那可就丢人现眼了。红粉偷偷摸摸找到了春淦,春淦却拉着一张脸,说钱还没准备好呢,心里头早就乐成了一朵向日葵。春淦什么都不再说。红粉只能给春淦跪下了。好在春淦是一个通情达理的人,把红粉从地上搀了起来,说:“那就十月吧。”

    沈翠珍的手上端着饭碗,正喝着稀饭。红粉的意思她听清楚了,日子好不容易太平下来,却又节外生枝了。沈翠珍没有立即作答,却拿眼睛瞟了一下王存粮。王存粮的嘴里嚼着老咸菜,装着没听见,什么也没有说。其实在思索。从情理上说,家境不好的庄稼人是不会在十月里做亲的,再有两个月就是年底,利用年货办喜酒,历来都是这样。放在十月,等于重复了一遍。不划算了。还有一点,虽说红粉的衣服、棉被都准备得差不多了,可箱子和马桶毕竟都还没有买,这些陪嫁总归不能少。眼下生产队还没有分红,到哪里去弄这笔钱去?综合起来看,还是再等一等的好。王存粮想把这些道理跟女儿讲一遍,只是不知道怎样讲才好。桌子上的沉默令人尴尬了。吧唧声越来越响了。有谁能知道红粉的心思呢。她急呀。沈翠珍一直没有说话,这样的时候她是不好多嘴的。只好伸出一条腿,在桌子底下找王存粮的脚后跟,轻轻地踢了他一脚。意思很明确了,这件事你得表个态。王存粮伸长了脖子,为难的样子,咽了一口,抬起头来,刚刚想对小油灯对面的红粉说些什么,没想到红粉的两只眼睛却盯住了她的继母。红粉冷不丁地说:“你踢我爸干什么?”沈翠珍遭到了当头一棒,讪讪地说:“没有啊,我哪里踢你爸爸了?”红粉“咚”地一下,搁下饭碗,“啪”的一声,又搁下筷子,说:“一开口就是屁。十个屁九个谎。”

    这句话重了。其实红粉这些日子和沈翠珍相处得还是不错的,好些日子没有拌嘴了。可红粉现在已经是口不择言,当然要挑有分量的话说。沈翠珍瞥了一眼存粮,也放下筷子,放下碗,把嘴里的东西咽下去,说:“红粉,你知道你嘴里头喷的是什么?”红粉说:“我吃的是王家的,喝的是王家的,你说我喷的是什么?”红粉的这句话不像样了,噎人,沈翠珍堵在那里,一句话都接不上来,眼眶子一下子就红了。王存粮听不下去了,抬起胳膊,连同手里的筷子一同拍在了桌面上,所有的碗筷都跳了起来,小油灯的灯芯也跟着添乱,晃悠了好几下。端正和网子都吓了一大跳,弟兄两个对视了一回,知道事不关己,偷偷溜出了门去。小油灯的灯芯终于安定下来了,红粉坐在原处,不动,愣愣地望着油灯,眼眶里早已噙满了泪水。红粉说:“好。”红粉重复说,“好。”红粉的眼泪突然从眼眶子里头汪了开来,一颗一颗往下掉。红粉这一次却没有使蛮,她定定地望着自己的父亲,说:“王存粮,我问问你,我妈要是还活着,你会不会对你的亲生女儿这样?”

    这不是红粉说话的风格。要是放在过去,红粉可不在乎王存粮拍桌子。她才不吃这一套。你有手,我没有手?你能拍,我不能拍?你不怕疼,我怕疼!你少来!可是,红粉的心里毕竟塞满了难言的隐秘,揪着心,有一股说不出口的痛。这一来说话的口气自然就软了。她这么一软反而露出了可怜的一面,情真真意切切了,反而有了震撼人心的力量。王存粮眨巴着眼睛,后悔不该在这样的时候再给女儿拍桌子。人家只不过是想把婚礼提前几天,是商量着来的,原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拍桌子打板凳做什么呢。王存粮也软了,说:“没说十月份不给你办嘛。”

    话音刚落,沈翠珍的两只手从桌面上挪开了,放在了膝盖上。两只瞳孔也散了光。她无力地盯住了小油灯,回味着红粉说过的话,“我妈要是活着,你会不会对你亲生的女儿这样?”没错,红粉就是这样说的。这句话要是放在五年前、三年前,哪怕就是去年,罢了。我沈翠珍也没有指望做红粉的亲妈。你早不说,晚不说,眼见得就要嫁人了,在这样的节骨眼上你把这样的话撂下来,红粉,你过分了。过去怎么样不说它了,近年来我是怎样地迁就你,你从心窝子里掏出来,看一看。为了做好这个后妈,沈翠珍她尽力了。是的,离地三尺有神灵,老天都看在眼里,她沈翠珍尽力了。为的是什么?无非是想落个好。和和美美的,落个好。怎么样一个好法呢?到了红粉出嫁的那一天,红粉跨出门槛的时候,能够喊她一声妈;如果红粉还肯念那么一点点的旧,再给点面子,当着村子里的乡亲,流上几滴眼泪,算是告别,她沈翠珍也流几滴眼泪,表示难舍难分,她沈翠珍在王家庄这么多年,也算是有了交代。以往再多的苦、再多的累、再多的委屈,就再也不提它了,一笔就勾销了。现如今,临了临了,你都不肯太太平平地嫁人,你红粉来上一句,捅出了这样的一刀子,红粉,你过分了。沈翠珍反而没有哭,寒心了。可这一次的寒心不同于以往,这一次的寒心发生在这样的时刻,等于是做了最后的总结,铁板上钉了钉。可见所有的努力都白费了,所有的委屈都白费了。打了水漂,喂了狗。冤哪。沈翠珍冤。十月份办酒席,你王存粮说起来容易,做好人谁不会?啊?谁不会?可钱呢?钱呢?钱在哪里?在哪里?在哪里么?沈翠珍缓缓地站起了身子,一个人回到了卧房。关上门,脱了鞋,上床了。一上床沈翠珍就把被窝拉了过来,蒙住了脑袋。等把被角塞在了嘴里,沈翠珍“呜”的一声,哭了出来。

    王存粮望着眼前的女儿,听着房间里的哭声,什么也不好说了。他把饭碗推开了,点上了烟锅。什么叫日子呢?这日子到底是一个什么东西呢?

    红粉和父母商量婚期说到底只是走一个过场,同意也好,不同意也好,红粉的婚事是不能拖的,最终还是定在了十月。大中午的,远处的河面上传来了炮仗的爆炸声,都是双响炮,“咚——嗒——”,有些孤寂,毕竟喜庆了。也只是一会儿,风就把火药的香味传到了村子里。王家庄的人都知道,这是接新娘子的喜船来了。大人和孩子都开始往红粉的家门口蜂拥,说句吉祥话,讨一支烟,或者讨一块糖。这一天端方没有到养猪场去,早已守候在天井,帮着张罗开了。听到炮仗的声音,端方来到了天井的门口,笑嘻嘻的,开始敬烟,发糖。一转眼天井里就挤满了人。照理说王存粮也应当来到天井,和大伙儿一起说说笑笑才是。王存粮没有。他一个人坐在堂屋里,端着旱烟锅,吸烟,心情特别了。女大当嫁,女大当嫁,其实是说说的,真的嫁了,做父亲的到底舍不得。刚听到远处的鞭炮声,王存粮的心里突然就是一阵紧,被掏了一块,在喜庆的时刻却凄凉了。丫头要走了,真的要走了。这一走就再也不是这一家的人了。王存粮突然就觉得自己这个爹没有做好,到底是哪里没有做好,王存粮自己也说不上来,但是,没有做好,这一点是千真万确的。这孩子就这么长大了,嫁人了。越是到了这样的时刻王存粮就越是觉得亏欠孩子,想着法子要找补回来。王存粮多想让红粉在这个家里再住上几天哪,天天买肉,让她多吃一点,长点肉,养胖了再走。说起吃肉,王存粮的家里一年也吃不上三四回,肉一上桌,端正和网子就变成了疯狗,谁也挡不住。红粉的筷子从来不碰。最多也就是夹一块骨头,解解馋。别看这丫头粗,嗓子大,样子恶,其实心细,知道心疼别人,骨子里是个好心肠的闺女。外人不知道,当爹的知道。当爹的都看在眼里。这么一想王存粮的鼻子一酸,伤心了。眼泪夺眶而出,差一点哭出了声音。王存粮再也没有料到自己会这样的婆婆妈妈。伸出手指头,在眼窝里抠了几下,把鼻涕吸进去,抽了一口烟,叹了出去。

    依照一般的情形,这个时候的母亲不应当在自己的卧房里,而应当在女儿的闺房,利用最后的这么一点时间,陪着女儿,和自己的女儿说说话。这一点其实蛮要紧的。婚嫁毕竟不同于一般的事情,无论是灶头还是床头,都有它丰富的内容,需要做母亲的把门关上,细声细语地言传身教。尤其是床上的事,格外地关键了。都是年轻力壮的男女,好不容易熬到今天,早已是干柴烈火,特别容易手忙脚乱。在这样的时候,经验就尤其重要了。要不然,两个生手,等你摸到了门道,天也就亮了。通晓世故的母亲在这样的时候一定会给女儿一些点拨,其实是能够派上用处的。女儿出嫁的时候就是这一点好,再露骨的话母女之间也可以说。就算是女儿的脸红到了脖子,做母亲的该说什么还是要说什么。沈翠珍还记得自己出嫁的那一天,她的母亲把她的嘴巴放在自己的耳边,关照了一遍又一遍。沈翠珍的心口跳得比兔子还要快。细想想这也是母女之间最动人的一刻了,特别的迷人。沈翠珍不是不想在这样的时候和红粉聊聊。就算是不聊,给她梳梳头,施一施胭脂也是好的。可一看到红粉的那张脸,哪里凑得上去?凑不上去。这哪里还是母女?何至于呢。沈翠珍坐在自己的卧房里,心口疼。但沈翠珍到底是做母亲的,还是把自己收拾干净了,头发也梳了好几遍。在这样的时候,别的不说,格格铮铮是最起码的。

    最先上岸的是四个撑船的篙子手。到底是喜船,每一根篙子的尾部都贴了一圈的红纸,这一来不同凡响了。每一个篙子手都很壮实,一看就是气壮如牛的好汉。这一点其实是必须的。现在是十月,结婚的人少,可以不说它。要是放在年底,做亲的人特别的多,那个讲究就多了。有时候一条河里能有好几条喜船,这就有了快和慢的问题。王家庄的这一带有这样的一种风俗,喜船只能比别人快,不能比别人慢。一定要保证自己的喜船走在最前头。只有这样,方能够“压住”别人,从而避免了晦气,以迎来喜气。所以说,篙手一定要强壮,有耐力,最好能打架。几乎每一年的冬天都会发生这样的斗殴事情,原因并不复杂,两条喜船狭路相逢,齐头并进。在激烈的竞争中一定会有一方失去了耐心,篙手们弃船而去,跳到另外的一条喜船上去,在船头上打。胜利的一方必然要把失败的一方暴打一顿,然后,推到水里去。这就确保自己的新娘和新郎从胜利走向了胜利。

    春淦这个新郎今天打扮得特别像新郎。新头,三七开的。身上穿的是中山装,湖蓝色,整洁得有些过分。中山装上的四个口袋方方正正,容易使人联想起“革命”或者“领导”这样的美好含意。事实上,当春淦从喜船跨上岸来的时候,他很像一个革命者,或者,一个领导。只是由于春淦的营养过于不良,太瘦了,中山装就显得宽大,松松垮垮的,这一来就好像革命处在了低潮。但是,春淦的精神头是好的,换句话说,领导者的气概和意志并没有丢,完全可以带领大家从头再来。春淦来到端方家的天井,到处都已经站满了人。人们给新郎倌让开了。春淦满脸都是笑,有些不自然,和端方招呼过了,反过来给端方敬了一支烟,直接来到了堂屋。春淦恭恭敬敬地对着王存粮喊了一声“爸爸”,站在了那里,一动也不动。春淦相当紧张,私下里四处张罗。红粉家的堂屋里摆放着红粉的嫁妆,两只鲜红的新木箱,一只鲜红的马桶,大红大绿的,而条台上方的主席像也更换过了,是一个年轻的新主席。一句话,满屋子都喜气洋洋了。这时候沈翠珍从卧房里走了出来,春淦连忙转过脸,喊了一声“妈”。沈翠珍答应了一声,请春淦坐,请篙手们坐。随即去烧茶,也就是糖水煮鸡蛋。每人五个。喝完了“茶”,沈翠珍煮了一锅糯米元宵,一人又来了一大碗。糖水煮鸡蛋和糯米元宵是专门为篙手们预备的,都是不好消化的东西。然而,正是由于不好消化,这才形成了这样的传统。想想看,如果篙手们一上路肚子就饿了,哪里还有力气去全力以赴。

    按照规矩,新娘子出嫁的这一天女方是不摆酒席的,女方摆酒要等到三天之后,也就是新娘子“回门”的时候。篙手们喝完了“茶”,吃过元宵,打着饱嗝,擦擦嘴,坐到天井里来了。他们吃饱了,下面的事就是撑船了。这时候佩全、大路、国乐和红旗他们也来了,端方的家里有喜事,一群小兄弟当然要赶过来,凑个热闹,同时给大哥打打下手。天井里顿时就有些挤不下了。端方给红旗使了一个眼色,红旗张开了胳膊,把闲人们往外赶。人们堵在天井的外围,这一来天井里就松动了。

    春淦还在堂屋里,站在王存粮的身边,不停地塞香烟。他塞香烟是假,等着老丈人发话,等着老丈人放人才是真。王存粮只是吸烟,不说话。这也是老规矩了,做父亲的嫁女儿,总是要拖一拖,要不然,就好像自己的女儿不值钱似的。容易让对方看轻了,看贱了。一定要让毛脚女婿知道,他能娶到这样的一个媳妇,着实是不容易。这一点春淦是有所准备的,他的嫂子早就关照他了。春淦从中山装的上口袋里掏出了十元钱,放在了桌面上。王存粮还是不说话。春淦只能再掏。又掏了十元钱,放下来了。王存粮没有看钱,终于说话了。王存粮一开口就骂了一声“狗娘养的”,说:“女儿我就交给你了。”春淦十分珍重地回答了一声:“哎。”王存粮想了想,说:“对她好一点。”春淦说:“放心。”春淦以为王存粮要放行了。王存粮还是没有,低下头,又开始吸烟。春淦只能再掏。从中山装的下口袋里又掏了十元,想了想,又掏了十元。总共是四十元了。王存粮站了起来,望着春淦,眼眶里突然贮满了泪光。这样的眼睛吓人了。春淦从来没有见过老丈人这样,有些怕,也急了。他没有钱了,真的没有了。一分钱都没有了。春淦只好当着王存粮的面,把中山装的四个口袋都翻了过来,证明给王存粮看,确确实实没有了。王存粮一把揪过春淦的领口,说:“不许委屈我的闺女!手痒了,你就抽自己嘴巴!”春淦的小腿肚子都开始颤抖了,说:“我保证!”王存粮看了一眼身后新主席的肖像,说:“你向他保证!”春淦望着墙上的肖像,无限忠诚地说:“我保证。”王存粮放下手,撇了一下嘴角,闭上眼睛,把自己的下巴送了出去。春淦松了一口气,来到红粉的闺房门口,推开门,红粉早已经站在了门后。她听见父亲的话了,堂屋里的每一句话她都听得清清楚楚。虽说红粉一直在盼望出嫁,到了最后的时刻,难分了,难舍了。红粉的眼圈一红,低下头,走出了房门。都没有敢看自己的父亲。四个篙手早已经把红粉的嫁妆抬到了天井,但木箱子上的铜锁还没有锁——这里还有最后的一个仪式,这个锁必须是娘舅、也就是端方才有资格锁上——只要端方拿住铜锁,用手一捏,锁上,新娘子和嫁妆就再也不是这个家的了。

    春淦、红粉、王存粮、沈翠珍一起从堂屋里走了出来。四个人在天井里站住了,等待端方捏锁。其实也就是一眨眼的工夫。利用这样的瞬间,王存粮悄悄地往女儿的手里塞了一样东西,是两毛钱。全是钢蹦子,一分钱一个,正好二十个。这个是用得上的。等新娘子上了岸,在回家的路上一路走一路丢,就好像新娘子的身上全是钱,吉祥了。其实是个意思,图一个富贵。红粉接过钱,二十个钢蹦子已经被王存粮的大手捂得发热了,红粉“哇”的一声,顺着哭声叫了一声“爸爸”。王存粮到底憋不住,一脸的老泪,在脸上四处纵横。王存粮挥了挥手,让他们上路。春淦怕再生出什么意外,拉起红粉的胳膊就走。

    端方突然说话了。端方说:“等一等,”走上来了。他拉过自己的母亲,把母亲一直拉到红粉的跟前。意思很明确了,当着这么多的人,红粉刚刚和“爸爸”招呼过了,还没有喊“妈妈”呢。红粉在抽泣,早已是上气不接下气,可脑子并不糊涂,不喊。她怎么可能喊这个女人妈妈。端方轻声说:“姐,都嫁人了,你就喊一声吧。”红粉低下了头。端方说:“姐,喊一声吧。”红粉就是不喊。沈翠珍就站在身边,被这么多的人看着,尴尬了,有些无地自容。沈翠珍连忙打了一个圆场,笑着说:“算了,赶路要紧,赶路吧。”端方回过头,大声说:“不关你的事!”所有的人都看出来了,端方虽然在大声呵斥,心里头向着的毕竟还是自己的妈妈。端方的脸色慢慢地变了。他看了一眼佩全、大路、国乐和红旗,大路和国乐立即占领了天井的大门,把持住了。红粉万万没有料到这样的阵势,这个吃软不吃硬的姑娘犟了,坚决不喊了,反过来拉起春淦的手,拉过来就要往外冲。红旗愣头愣脑的,伸出胳膊,拦住了。红粉不哭了,扯开了嗓子,说:“红旗你干什么?”红旗学出端方的口气,慢悠悠地说:“姐,我听端方的。”端方的一千小兄弟当即散开了,分别站在四个篙手的后面,一个人的后面两个。只要他们不老实,立即能被拿下的。天井里的气氛顿时紧张起来,严峻了。可以说一触即发。

    春淦一时没有了主张。好在春淦乖巧,他来到端方的面前,脸上全是献媚的笑容,连背脊都弓起来了。他掏出香烟,递给端方一根。端方用胳膊掸开了。春淦只能来到沈翠珍的面前,恭恭敬敬地说:“妈!”回头看了一眼端方,等于没喊。端方把他推开了,说:“春淦,你站一边去。”红粉站在门口,咬住了下嘴唇。要是依着她的性子,她今天就是不嫁人也不会向端方妥协的。她凭什么要喊沈翠珍“妈妈”?她姓沈的不是她的妈妈,从来不是,永远也不是。可一想到自己的肚子,红粉的气焰下去了,不能犟了。红粉是知道的,她犟不过端方。可红粉太难了,喊不出口。红粉憋了半天,还是做出了让步,悄悄喊了一声:“妈。”沈翠珍的脸早已是羞得通红。这一声“妈”太让她丢脸面了,比不喊她还让她丢脸面。又不是出于红粉的真心,是抢过来的。沈翠珍侧过脸去,就想早一点结束。

    端方说:“我没听见。”

    端方的意思很明显了,他要让大伙儿都听见。红粉恼羞成怒,豁出去了。她闭着眼睛大叫了一声:“妈!”这一声反而把沈翠珍弄得不知所措,手都不晓得放在哪里,就想从地面上钻下去。端方说:“妈,答一声。”沈翠珍答应过了。这一声答应得有点二百五了,惭愧得就想死。端方转过身,把箱子上的铜锁捏上了。佩全和红旗在大门的中间让开了一道缝,春淦带着红粉这才走了出去。刚刚出门,墙外就传来了红粉失声的嚎啕。王存粮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刮得干干净净的脸气得铁青。手直抖。却什么也说不出。王存粮在心里叹了一口气,养儿如狼,不如养儿如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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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2-3 12:29 | 只看该作者
              第十八章
   
       “乡下的风,城里的雨”,这句话不知道是谁说的,真是精到。一听就知道是见过大世面的人说出来的,否则说不出。端方在中堡镇生活过,对“城里的雨”有了真切的认识。城里的房子密,巷子长,不怕风。可—下雨就麻烦了。丽过了,天晴了,可那些狭窄的、永远也晒不到阳光的小巷子就变得无比的龌龊,充满了泥泞和污秽。尤其是那些破损的砖头路面,每一块砖头都可能是地雷,一脚下去,“呼”地一下,泥浆就从砖头缝里喷射出来了,弄得你满裤裆都是。有时候还能带上来一两片腐烂的蔬菜叶,腥臭的鱼肠子,或者变了形的鸡毛。比较下来乡下就不存在这样的问题。乡下开阔,空旷,是风的故乡,更是风的舞台。风在乡下无遮无拦,无拘无束,无边无际,无始无终。它无所不在,特别的恣意和狂放。乡下的风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旋转着来。开春的时候,它是东南向的,温暖而又潮湿,保留了海浪的痕迹。到了夏天,变向了,成了南风。后来再变,从西南那边跑了过来。西南风是风,也是火,是看不见的燎原。到了秋后,轮到西北风登台了,西北风特别硬,邪性,天生就带了一副惹是生非的气质,像鬼剃头,只要一夜的工夫,所有的树叶就被它剃光了,一个不剩。而东北风一旦来临,那一定是深冬,迎接它的只能是光秃秃的树枝,所以,它伴随着哨音,还伴随着硕大的雪花,因而,它既是凄凉的,又是温馨的,这完全取决于你们家的被窝暖和不暖和了。——风就这么转,转一圈刚好是一年。仿佛有规律,可谁也不知道它从哪里来,到底要干什么。你看不见它,它就是不放过你,要不然人们怎么会把它叫做“风”呢。风,怎么说才好呢,它只能是“风”。

    西北风在王家庄已经连着刮了好几天了。王家庄的树木再也不是先前的模样,一副茂密和蓬勃的景象。它们嶙峋了,瘦得只剩下骨骼,现出了原形。它们像扒光了衣服的乞丐,吊在了半空。大地上全是树的叶子,干了,枯了,黄了,在地上盘旋,沙沙地响。就在这样的风中,公社的电影放映队来到了王家庄,带来了八一电影制片厂的《车轮滚滚》。考虑到这是一部新片,四乡八邻的观众比较多,电影放映队在稻田里架起了银幕。稻已经割走了,但遍地的稻秸梗还在,有些泥泞,有些戳脚,放电影并不好。可是,比较起泥泞和戳脚来,最大的麻烦却还是风。风太大了,银幕就不怎么像银幕了,更像风帆,所有的观众都像是坐在帆船上。他们静止不动,却已经劈波斩浪。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一部电影就是一部电影,看了,然后散了,就这些。然而,对于年轻人来说,一部电影只是一个序曲,等电影散场了,他们的娱乐才算是真正的开始。他们更看重的是一场电影之后的群架,也就是集体斗殴。电影反而是其次的了,成了一个借口。这一次是王家庄和张家庄的人打,下一次是高家庄和李家庄的人打,再下一次则是李家庄和张家庄的人打。循环着来,轮流着来。打架这东西有一个特点,特别容易上瘾。尤其是集体斗殴,你只要经历过一次,你就刻骨铭心了,心里头就老是惦记着。不管是打人还是挨打,打赢了还是打输了,你都希望再来一回。打架这个东西为什么能这样地吸引人呢?说出来能吓你一大跳,是疼。这一点不打架的人永远也不会明白的。疼这个东西过瘾,在你被击中的时候,在你的疼痛汹涌上来的时候,你会发现,你反而毫无畏惧,你的勇敢是惊人的,你的爆发力是惊人的,怒发冲冠具有无可比拟的快感,你一下子就疯狂了,成了酩酊的、强有力的人。疼痛能使胆怯的人大胆,大胆的人英勇,英勇的人壮烈。你会为自己而震惊。你的潜能是巨大的,那些你不敢做、不能做的事情,你一下子就做出来了,眼睛都来不及眨巴。所以,乡下的年轻人喜欢电影,电影只是一个方面,另外的一个方面就是打,就是疼。打完了,疼完了,人一下子就舒坦了,过足了瘾,能舒服十来天。越想越后怕,越想越满足。

    某种意义上说,这个晚上的电影是为端方一个人放的。端方善于战斗的形象,尤其是智勇双全的形象,在电影散场之后彻底建立起来了。端方的这一片天地毕竟不是他亲手打出来的,说到底,佩全不服。端方没用一刀,没用一棍,没用一拳头,完全是依靠“政变”的方式取代佩全的,并不那么光明正大,并没有经过实战的检验。佩全在这个晚上一定要仔细地、全面地考察一下端方。是骡子是马,得拉出来遛一圈。打架这东西当然需要力气,可光有力气也是不行的。等看完了电影,端方,你是真的还是假的,一下子就全部端出来了。你要是不行,端方,咱们的日子还长。

    电影很好。这是一部关于解放的电影,换句话说,这只能是一部关于战争的电影。这同时还是一部关于人民、关于敌人、关于枪弹、爆炸、历史、牺牲、消灭、光荣、鲜血、理想、仇恨、尸体、胜利、千军万马和排山倒海的电影。概括起来说,透过弥漫的硝烟,人民在一点点好起来,而敌人在一点点烂下去。电影很好。好就好在场面巨大,伤亡也巨大。这一来就好看了,爆炸和死亡都无比地壮丽,一大片一大片的。满世界都是活着的人,满世界也都是死去的人。

    第二次换片的时候红旗从人缝里挤了出去,他要撒尿。佩全和他一起去了。没出息的人就是这样,屎和尿特别的多。一激动或一害怕他的排泄系统就格外的疯狂。红旗就是这样。红旗来到外围,掏出他的东西,痛痛快快地尿。他的身边有一个人,是个陌生人,不知道是李家庄的还是高家庄的,也在尿。佩全走到他的身旁,对着陌生人的脸,一靠近就吐了一口痰。吐完了就走。回来的时候红旗的脸色特别的不好,好像是挨了揍。他的一只巴掌捂住自己的腮帮子,嘴里不停地唠叨,妈的,他妈的。端方隔着佩全,瞥了红旗一眼,问:“动手了?”

    红旗说:“动了。”

    端方说:“和谁?”

    红旗说:“不知道。”

    端方说:“看见那个人的脸了么?”

    红旗说:“看见了。”

    端方说:“哪个村子的?”

    红旗说:“好像是高家庄的。”

    端方说:“谁先动的手?”

    红旗说:“我。”

    端方说:“为什么动手?”

    红旗说:“他长得像电影上的敌军连长。我看不惯。”

    端方说:“他还手了没有?”

    红旗说:“还了。”

    端方说:“有没有把他放倒?”

    红旗说:“没有。”

    端方说:“为什么?”

    红旗说:“这小子拳头硬。”

    显然,红旗吃亏了。端方不再开口。佩全这时候插话了,小声询问端方:“干不干?”

    端方说:“我的兄弟怎么能给人欺负?当然干。”

    佩全即刻就站丁起来。作为一支队伍的老二,他当仁不让。

    端方一把拉住,说:“干什么?”

    佩全用他的巴掌在空中切了一刀,是斩钉截铁的架势,说:“先把他们的退路堵死。”

    端方没有接受他的战斗方案,说:“看电影。”

    佩全急了,说:“看完了电影他们突围了怎么办?”

    端方没有回答,却拍了拍前排的两个小兄弟的肩膀,对他们耳语了一些什么。两个小兄弟得到了令,弓着身子走了。佩全说:“这不是游击战,是阵地战。他们不行。他们堵不住。”端方笑笑,说:“看电影。”

    佩全的这个电影看得受罪了。战斗即将来临,他哪里还坐得住。佩全不再是看电影,简直就是苦等。他在等电影的散场。只要电影一结束,他的拳头就成了榴弹炮的炮弹,一股脑儿砸向了敌人的阵地。当然,有一点格外的重要,他要让端方看看,在最紧要的关头,他的拳头是多么地生冷不忌。佩全走神了,他已经提前进入了战斗,身上的每一块肉都蠢蠢欲动,渴望疼痛。

    电影放映员又换胶片了。这是最后一次换片,肯定是最后的一次了。王家庄的人看电影早就看出经验来了,当胜利就要来临的时候,这就意味着电影要结束了。剧终意味着胜利,而胜利同样意味着剧终。所有的电影都是这样的。换片之后,端方又坚持了十来分钟,对红旗耳语说:“红旗,你把兄弟们拉出去,准备好火把,站到银幕的后面等我的命令。”红旗十分郑重地应一声,对大伙儿招招手。所有的兄弟都起身了,猫起腰,一起撤离了现场。佩全不知道端方究竟要做什么,刚要起身,却又被端方拽住了。端方说:“看电影。”佩全脱口说:“人不能散。要集中优势兵力,各个击破!”端方已经注意到了,这个人已经把自己当成电影里的人物,起码是民兵排的副排长。他喜欢说电影里的台词,句句是真理,却狗屁不通。端方偏不急,用下巴指了指银幕,说:“就要发起总攻了,我们把最后的一点看完。”佩全握紧了拳头,身子骨绷得比光棍汉的xx巴还要直,一挺一挺的,都晃悠了。好不容易等到电影的剧终,佩全一下子跳到了凳子上。端方对着银幕的那边挥了挥手。这时候全场的人都听到了佩全的高声叫喊:“高家庄的狗娘养的!高家庄的狗娘养的!一个都不要跑!一个都不要跑!”佩全的举动过于威猛、过于突兀了,没有人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所有的人都钉在了原地,一起回过头来看。

    但是,人们看见四周突然亮起了火把,这样的情形不同寻常了。黑压压的人群只是愣了片刻,“轰”地一下,炸开了,朝着四面八方奔涌。这样的撤退当然是无序的,佩全反而被堵在了人群里。好不容易从人群里扒拉出来,佩全对着火把拚了命地招手。火把一起集中过来了,佩全立即带领着火把队朝着高家庄的方向凶猛地追击。火把奔腾起来,在漆黑的田野争先恐后。到底有火把,佩全他们跑得更快,一会儿工夫他们就追上高家庄的“狗娘养的”了,都听到他们脚步声了。高家庄的“狗娘养的”完全不知道怎么回事,稀里糊涂地,拚了命地在田野里撒腿狂奔。佩全一边跑一边大声地叫道:“快!快!前面有一座桥,千万别让他们过桥!千万别让他们过桥!”

    意想不到的场景居然就是在桥上发生了。这是一座木桥,有年头了。和里下河地区的所有木桥一样,这座桥相当简易,很窄,面对面就过不了人了。就两根桩,上面铺了木板。高家庄的“狗娘养的”们火急火燎,好不容易跑到了桥上,哪里敢停下来歇一歇,只管往前冲。可中间的那一块木板已经撤了,是空的。这一来高家庄的“狗娘养的”们惨了,冲上来一个掉下去一个。就听见水面上“轰”的一声,又“轰”的一声。后面的人明明听到了水面的动静,知道是怎么回事,脚底下就是收不住,身不由己了,只能往下跳。你的屁股坐在了我的头上,我的双脚踩着了你的肚子,乱了,嗷嗷叫。这时候佩全他们赶来了,一个个举着火把,站在河岸上,吃惊地看着水里的景象。王家庄的小伙子们欢呼起来,雀跃起来。眼前的景象可以说是意外的惊喜,谁也没有料到这样的结局,谁也没有。太动人了,太激动人心了。虽说不是严冬,深秋的河水毕竟冷了,有了刺骨的劲道,几乎称得上凛冽。一群“狗娘养的”却在河水里热闹,他们不停地扑腾,完全可以用狼狈不堪去形容。红旗叫嚣着,突然对着水面吐起了唾沫,吐一口,骂一声,还跺起了脚,他用一种特别强烈、特别昂扬的节奏高声骂道:“操你妈妈!操你奶奶!操你姐姐!操你妹妹!操你弟媳!操你舅母!操你姨娘!操你婶子!操你姑妈!操你嫂子!”数快板了。一句话,不论老少,只要是女的,能操的都操了,一个都没有落下。痛快得只想抽筋,瞳孔炯炯有神,放电了。无数的火把在里头跳跃,像闹鬼。佩全也在喊,回过了头去,想看一看端方,意外地发现端方却不在。是的,他不在。佩全突然明白过来了,这一切都是端方安顿好了的。他调动了一切,控制了一切,指挥了一切。不用一刀,不用一棍,不用一脚,不用一拳头,“狗娘养的”自己把自己就收拾了,他们连还手的余地都没有。这是奇迹。这是端方的战略思想的一次胜利,他虽然不在河边,却已经在佩全的心里了。佩全对端方服了,从心底,从骨子里服了。他把火把高高举过了头顶,大声说:“撤!”

    佩全带领着全部人马打道回府,去了养猪场。他们激动得要命,达到了顶点。今天的胜利太圆满、太酣畅、太神奇了,必须和端方分享。这一切都是他缔造的。一路上都是凛冽的北风,可他们顾不上了。他们在谈论端方,激动很快就转化成崇敬了。崇敬是酒,令人陶醉。能够在端方的指挥下战斗,实在是大伙儿的幸福。他们来到端方的门口,门是开着的,吃惊地发现端方已经上床了,歪在那儿,正就着昏黄的马灯看小人书。端方安安静静的,恬淡如水,看不出一丁点的兴奋,就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所有的人都在门口停住了脚,不说话了。端方说:“进来。”大伙儿沉默着,鱼贯而入,一起站在了端方的床前。端方起来了,趿拉着松紧口的布鞋,站在了地上。端方开始和佩全握手,一个一个地,和大伙儿握手。现场的气氛突然庄重起来,有点像接见了,跟电影上的一模一样。电影里头每打完了一个胜仗首长都要亲自接见的,这一来他们就不像在养猪场,而是到了电影上。是经风雨、见世面的感觉,好极了。轮到和红旗握手的时候,端方看着红旗的腮帮,小声地问:“不疼了吧广红旗不由自主地立正了,仰起了脖,说:”报告,不疼了!“端方说:”那就好。“端方说,”坐。“

    茅棚里并没有凳子,其实是没法坐的。大伙儿找来了一些稻草,铺在了地上。这一来大伙儿也只能坐在地上了。只有端方一个人站在了那里。端方没有询问具体的斗殴场面,这个用不着问了,明摆着的,不用问。端方突然微笑了,说:“我们来讨论两部电影,”端方竖起了两根手指头,说,“一,《智取威虎山》;二,《奇袭白虎团》,大家说说,好在哪里?”这样的开场白是奇怪的,有些云里雾里。佩全说:“还是你说吧,我们知道什么。”端方笑而不答,点了一根烟,就那么望着,什么也不说。端方自己是知道的,因为战功卓著,他在大伙儿心目中的分量已经不一般了,完全有理由居高而临下了。他还是希望大家来谈谈。大伙儿只能仰着头,看着端方。他的形象愈发高大了,有了率领和引导的力量。全场鸦雀无声。所有的人知道端方要讲话了,现场肃穆了,还十分的宏大,十分的机密。怪异了,更像在电影里了。他们是在战争中,在窑洞里,在参与历史,在修改进程,在改变命运,有了崇高和伟大的使命。茅棚里鸦雀无声。只有一盏昏黄的马灯。处境其实是危险的,四周都充满了危险、暗杀,也许还有绑架。然而,他们不怕。为了和危险的处境相匹配,他们的内心陡然生出了无限的忠诚,还有牺牲的决心。像原子弹。这是必备的。他们的瞳孔庄严了,神圣了,上刑场的心思都有,就生怕自己被落下了。

    红旗受到了感染,站起了身子,说:“这两部电影好就好在不要怕,胜利一定是我们的。”

    端方却没有看红旗,只是吸烟。显然,红旗错了。因为端方不说话,气氛就有点变,往令人担忧的方向走。所有的人都不再敢出声。还是端方打破了沉默。在这样的情况下,只有端方才有资格与能力打破沉默。端方说:“勇敢是要的。在任何时候勇敢都是要的。但最关键的不是这个。”端方看着大家,说,“智取威虎山,奇袭白虎团,说白了就是两个字,一是智,二是奇。什么意思呢?这就要求我们学会动脑子。勇敢,硬拚,两败俱伤,都不是办法。我们要动脑子。”大伙儿松了一口气,就觉得端方说得好,说得对。原来还挺糊涂的,经过端方这么一点拨,心顿时就明了,眼顿时就亮了。“可是,”端方的话锋转舵了,端方说,“从今天晚上的情形来看,我们当中有人却不是这样。”端方总结说,“这很不好。”端方说这句话的语气很轻,可是,正是由于轻,格外的掷地有声。红旗低下了脑袋,紧张起来。端方说:“我在这里要提醒极个别的人,再这样下去,乱发号,乱施令,瞎激动,是要吃苦头的。这样的风气不能长。我们必须统一我们的思想。”红旗依然低着头,然而,听出来了,所有的人都听出来了,端方另有所指。红旗什么时候“乱发号、乱施令”过?还轮不到他。端方虽然没有点名,但是,每一个人都知道,端方对佩全有了“看法”,对他今天晚上的表现相当地不满,生气了。然而,端方又是不点名的。不点名的批评更有力,它的威力通常是原子弹的八分之一,你连辩解和反驳的机会都没有。又没有点你的名,你跳出来做什么?这一来“极个别的人”只好默认。佩全坐在大伙儿中间,郁闷难当,似乎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压住了他。大路的嘴是紧闭的,国乐的嘴也是紧闭的。所有人的嘴巴都是紧闭的。大伙儿感觉出来了,佩全在这支队伍当中排行老二的位置有点危险了。谁排行老二,是一支队伍的重中之重。

    大伙儿都在等端方发话,在今天的这个晚上,他一定有许许多多的话要说的。没想到端方却转过了身子,把马灯的罩子架起来,“呼”的一声,吹灭了。端方在黑暗之中说:“今天就到这儿吧。”大伙儿无比地吃惊,怎么就散了呢?但是,散了。他们只能从地上爬起来,摸着黑,往外走。佩全走在了最后面,心情沉重。显然,心里的压力大了。

    早也盼,晚也盼,望穿双眼。征兵的消息终于来到了。端方一得到消息就来到了大仓库,在第一时间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混世魔王。端方这样做有端方的理由,他都想好了,他希望能和混世魔王一起去当兵。混世魔王再赖,好歹是城里的人,见的世面广,能够和他一起,彼此能有个照应。混世魔王刚刚吃过晚饭,坐在那里用稻草剔牙,嘴是歪着的,一脸的坏样子。因为心情好的缘故,端方在说话的时候故意卖了一个关子,说:“兄弟,我们快熬到头了!”混世魔王的下巴和胸脯都动了一下,仿佛是笑,却又不像笑。端方到底熬不住,交底了。他用拳头擂着桌面,一字一顿地说:“征、兵、啦!”

    端方的心已经坐在了汽车上,也许还坐在了火车上,正对着无边的远方,迎着风,风驰电掣。混世魔王没有动,只是叼着稻草,用他的牙齿不停地咬。最后,把嘴里的稻草吐出去了。混世魔王说:“祖国需要保卫,但更需要建设。”这句话气人了,有些阴阳怪气,是混世魔王一贯的风格。端方说:“你装什么呢?”混世魔王笑笑,在长凳子上躺了下来,把手伸到衣服里去,摸着肚皮,说:“今天可是吃饱了。”端方说:“你把耳朵从裤裆里掏出来好不好?征兵了!”混世魔王坐了起来,望着端方,说:“兄弟,我倒是想把我的两只耳朵放在裤裆里。”端方听出来了,混世魔王不对劲。一定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了。其实一进门端方就应该看出来的,只是心情太好,忽略了。端方眯起了眼睛,仔细研究起混世魔王。混世魔王的脸色突然颓唐下去,轻声说:“我都知道了。”混世魔王说,“都找过她了。”端方问:“找过谁?”混世魔王说:“还能是谁?咱们的吴支书。”端方急切地问:“吴支书说什么了?”

    “咱们的支书说了,祖国需要保卫,但更需要建设。”

    端方摸出旱烟锅,坐了下来。吴支书真的是会说话,她的话在任何时候都是正确的,绝对正确,永远正确。正确得你只想吐血。端方咀嚼着吴支书的话,有了极其不好的预感。混世魔王反倒是无所谓了,他不再说什么,只是身子不停地晃悠,一前一后地晃悠。端方的目光跳过混世魔王的脑袋,盯住了混世魔王身后的墙。小油灯把混世魔王的脑袋放大了,印在了墙上。由于不停的晃悠,混世魔王的脑袋一会儿大,一会儿小,给人以全力以赴却又脱不开身的错觉,似乎长在墙里了,成了墙的表面。端方突然就想起了兴隆说过的话,“傻小子你记住了,你的命在人家的嘴里头,可以是她嘴里的一句话,也可以是她嘴里的一口痰。”真的是这样。混世魔王现在就是吴蔓玲嘴里的一口痰,被人家吐在了墙上。端方的心里突然就是一阵紧,是临近无望的那种紧:不知道吴蔓玲什么时候张开嘴巴,不知道她下一口吐出去的会是谁。端方失神了。

    端方望着手里的烟锅,说:“妈拉个巴子。”

    “骂谁呢?”混世魔王说。

    端方说:“没有骂谁。”

    混世魔王也望着灯芯,慢慢地闭上了左眼。他抬起右手,挺出大拇指和食指,对着灯芯做出了瞄准和扣扳机的动作。每扣动一次混世魔王的嘴里就要发出一声枪响,“啪——,啪——,啪啪——”混世魔王一直在射击。射击完了,混世魔王仔细地盯着自己的食指,不停地打量。他突然把自己的指头送到灯芯上去了。灯光黯淡下来。端方一直望着烟锅,并没有意识到混世魔王在做什么。慢慢地,大仓库里弥漫出一股子香味。是烤肉的香味。端方抬起头来,他看到了混世魔王扭曲的表情,那同时也是坚忍不拔的表情。混世魔王在烧自己的食指。端方“呼”地一下,吹灭了小油灯。大仓库里顿时黑了。端方大声问:“你这是干什么?”黑暗当中混世魔王用另一只手拍起了桌子,同样大声地反问了一句:“你这是干什么?”

    大仓库里黑洞洞的,只有端方的烟锅在那里吃力地挣扎。世界安静极了,黑暗极了。反而把烟锅的火光和端方的吸烟的声音衬托出来了,像电闪,像雷鸣。端方突然听到了一个轻微的声音,“啪”地一下,一滴水落在了桌面上。端方知道,那是混世魔王的泪,已经在桌面上摔碎了。端方一阵难过,匆匆的,只是一会儿就过去了。两个人什么也没有说。最终,还是混世魔王说话了。混世魔王说:“我想当兵,我就是想回到南京去。”端方说:“我也想。我只想到兴化去。中堡镇也行。”混世魔王吸了一下鼻子,似乎笑了一声,说:“你怎么不说北京也行?”端方想想,说:“北京也行。”混世魔王说:“镇江也行。”端方说:“扬州也行。”

    “合肥也行。”混世魔王说“贵阳也行!”端方说。

    “厦门也行!”

    “银川也行!”

    “长沙也行!”

    “长春也行!”

    “拉萨也行!”

    “兰州也行!”

    “杭州也行!”

    “西安也行!”

    “武汉也行!”

    “石家庄也行!”

    “南昌也行!”

    “济南也行!”

    “重庆也行!”

    “桂林也行!”

    “乌鲁木齐也行!”

    “哈尔滨也行!”

    “郑州也行!”

    “沈阳也行!”

    “昆明也行!”

    “天津也行!”

    “太原也行!”

    “上海也行!”

    “呼和浩特也行!”

    “西宁也行!”

    “王家庄也行——”

    “王家庄不行!”端方大声说,“王家庄绝对不行!”

    在黑暗中,端方和混世魔王对未来的展望终于变成了对空间的展望,远方在呼唤。他们在对口词,在说书,在说相声。他们自己给自己抖起了包袱。开心了。两个人越说越快,越说越来劲,越说越放肆。他们的嘴巴像马,像坦克,像冲锋,像突围,铆足了力气,在祖国的大地上纵情驰骋。遇山越山,遇水跨水,驭风驾电,不可阻挡。只是一会儿,他们就走遍了祖国大地,踏遍了千山万水。这是神奇的,惊人的,扣人心弦。他们什么也看不见,然而,黑暗是一种开阔,是梦幻一样的召唤,是怪异的奔放,是别样的恣意。当然,也是实实在在的虚妄。在虚妄中,他们是两个巨人,一会儿就把全中国走了一个来回。他们信马由缰,虎跃龙腾。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疯完了,混世魔王手上的疼痛上来了。说起来也真是奇怪,混世魔王把自己的手放在火上烤的时候并不疼,相反,有些振奋,十分地清醒,是那种接近于“解决了”的快慰。现在反而不行了,疼得要命,伤口上冒出了火焰。肉的芳香还在空中缭绕,是致命的诱惑,叫人馋。就是想吃点什么,什么都行。混世魔王忍住痛,说:“端方,你把我的床板掀起来,床底下有好东西。”端方有些不明就里,还在那里犹豫。混世魔王急了,大声说:“你快点!”端方只好摸着黑,把混世魔王的床板拆了,摸出了一只坛子。坛口是用塑料薄膜封好了的。混世魔王说:“端到灶台那边去。”端方照办,端了过去。混世魔王说:“打开来。”端方就打开来。伸进去一摸,是肉。是一小块一小块的肉。一定是咸肉。端方在黑暗中笑了,手指头在坛子里也笑了。端方都看见自己的笑容了。混世魔王说:“点上火,我们解解馋!”端方掏出火柴,划过了,点上稻草。炉膛里亮堂了,端方的脸上也亮堂了,暖洋洋的,光芒万丈。端方拿过烧火钳,拽过坛子,把坛子里的东西掏出来,送到炉膛的门口一看,可不是肉么?是肉,真的是肉。端方十分麻利地把一小块一小块的肉穿在了火钳上,送到了炉膛里。只是一会儿,炉膛里肉的香味传出来了。这一股子香味是一只大舌头,足足有八尺长,在端方的身上舔。从上到下舔,从下到上舔。越舔越舒坦。端方把肉烤好了,撒上一点盐,首先送到了混世魔王的面前。混世魔王已经把门关上了,说:“你先吃。”这怎么可以。端方客客气气地说:“你先吃。”混世魔王也就不客气了,拽下来一块,丢在了嘴里。端方同样拽下来一块,小心翼翼地放在了舌头上。一嚼,香了。越嚼越香。最动人的是那些骨头,小小的,短短的,关键是,酥酥的,牙齿一碰就碎,有悠长的回味,格外的诱人。端方伸长了脖子咽下去一口,问:“是喜鹊还是斑鸠?”混世魔王一边咀嚼一边闭上了眼睛,说:“都不是。”端方吧唧吧唧的,说话的速度快了,肯定地说:“不是麻雀。麻雀没这么大。不会是燕子吧?”混世魔王冷不丁地冒出了三个字:“是老鼠。”

    端方停下来了。猛然停下来了。停止了咀嚼,停止了说话。连眼睛都停止了眨巴。端方的胃一下子收紧了,提了上来,仿佛被两只手握住了,挤了一下。一下子冲到了嗓子眼,在那里磨蹭。眼见得就要冒出来,有了喷薄的危险性。端方收了一口气,立即稳住自己,把持住了,憋足了力气,一点一点地往下摁。如此反复了三四回,端方取得了最后的胜利。他把嗓子眼里的东西原封不动地送回了肚子。端方对自己说:“他奶奶的,别人能吃,我凭什么不能吃?凭什么?没道理。”端方从火钳上又取下来一块,送到了嘴里。混世魔王说:“好吃吧?”端方说:“好吃。”混世魔王说:“你可别告诉别人。”端方说:“当然。”混世魔王说:“你只要告诉了别人,呼啦一下就没了。我们就再也吃不成了。”端方笑笑,说:“那是。”

    “你说,吴蔓玲会不会放你一马?”混世魔王突然又把话题扯回来了。

    “你是说,她会不会答应我去当兵?”

    混世魔王说:“是。”

    端方在这一个晚上已经不像端方了,因为忧伤,他变得出奇的亢奋。他用那种豪迈的口气说:“不放?她要是不放,我就操了她。你看我敢不敢。”其实呢,也就是吹吹牛,随口一说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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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2-3 12:30 | 只看该作者
              第十九章
   
       深夜一点,也可能是两点,这个说不好,混世魔王起床了。其实混世魔王一直都没有睡,只是躺在床上,翻过来又覆过去。第一是疼,第二是气。有了这两点这个觉就没法再睡了。睡不进去就起来。混世魔王起来了,重新点上灯,就那么坐在床沿,两条腿悬在半空,慢慢地晃悠,而双眼是茫然的,不知道要往哪里看才好。只好盯着小油灯,发愣。就这么愣了好半天,混世魔王突然想小个便。话题到了小便这儿就不能不说厕所了,混世魔王的厕所有意思了。他的厕所有两个,一个是“大”的,在外头。一个是“小”的,就在墙上。混世魔王懒,人一懒就会发明,就会创造,就会有许多意想不到的好办法。就说夜里头起夜,混世魔王开动了他的脑筋,他在床头的墙上掏了一个洞,然后,准备了一根空心的竹子。要小便了,他就把墙上的砖头取下来,把竹管子塞进洞里,然后,把自己的xx巴放到竹管子里去。一边尿,一边睡,风吹雨打都不怕。尿完了,再用砖头把墙上的洞给堵上,这一来屋子里就没有气味了。这样的厕所多好?又干净,又方便。因为xx巴套在竹管子里头,还有一种说不出来路的快慰。你要是不懒,你八辈子都想不出这样的好方法。

    混世魔王把他的家伙塞进了竹管,挺起了肚子,哗啦啦地尿。尿完了,打了一个寒噤,并没有立即收手,而是可怜起裤裆里的小兄弟来了。说起来小兄弟也跟着自己这么多年,可是,一直躲在裤裆里,该去的地方一次都没有去过,也真是委屈了它。混世魔王就这么望着自己的小兄弟,盯着看,越看越难过。到后来不知道是可怜自己还是可怜小兄弟了。混世魔王是知道的,只要不离开王家庄,他的小兄弟就永远不会有希望。这么一想就觉得小兄弟和自己一样,都白活了,一点盼头都没有。混世魔王就用手去摸摸它,向它表示对不起。刚摸了几下,事态突然发生了奇妙的变化,小兄弟却没头没脑地乐观起来了,还兴高采烈。眼见得大了,硬了。笔直的。个没心没肺的东西!不是当家人,不知柴米贵。你也太盲目、太幼稚了。都这样了,你还摇头晃脑地做什么?

    混世魔王一口吹灭了小油灯,重新钻进了被窝。不管它了。可小兄弟就是挺立在那里,都成了小钢炮了。连个敌人都没有,你杀气腾腾的有什么意思?你就闹去吧你。混世魔王不理他了。可小兄弟硬得厉害,硌得慌,这个觉还真的没法睡了。混世魔王只能再一次起来,拖上鞋,黑洞洞地在床边彷徨。就这么来来回回地走了七八趟,形势严峻起来了,混世魔王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内部出现了十分致命的问题,有电。在四处窜。只是一会儿,混世魔王就被点着了,欲火中烧。是的,欲火中烧。混世魔王一把抓住了自己,用力搓。他要亲手解决这个问题。让它捣乱、失败,再捣乱、再失败,直至灭亡。

    不能说混世魔王不努力,混世魔王努力了,甚至可以说,尽力了,然而,不行。出不来。就是出不来。这一来麻烦了,越急越不行。混世魔王来到了墙边,摸过竹管,小兄弟一下子就顶了进去。他要用这种别致的方式让自己“尿”。只许成,不许败。他把全身的力量都集中在小兄弟的四周,有节奏地、有弹性地往前顶,既耐心,又凶狠。竹管蹭破了他的皮肤,他感到了疼。但这种疼是有质量的,是那种有追求的疼。特别的需要,特别的渴望。混世魔王想,就把这个竹管看成吴蔓玲吧,就是吴蔓玲了。他混世魔王就是要操了她。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端方说得对,我就操了她!你看我敢不敢!我还不信了我!

    端方的话是灯塔,是火炬,是太阳。混世魔王突然被端方的话照亮了。混世魔王停止努力,愣在了那里。为什么要在这里?为什么不到大队部去?为什么不来真的?真的好。真的一定比竹管子好。怕什么?还有什么好怕的呢?混世魔王从竹管子里头抽出自己,他为自己的大胆决定而欢欣鼓舞。这将是史无前例的壮举。想都不敢想的。混世魔王一下子振奋了起来。昂扬了。同时也镇定了。觉得自己一下子有了尊严,体面得很。是那种瞧得起自己才有的稳重。混世魔王披上了大衣,用肩膀扛了几下。虽然不能去当兵,但在气质上,他已经参军了。他是一个战士。也可以说,他是一个镇定的将军。

    吴蔓玲睡得正香。深夜一点,也可能是两点,这个说不好,吴蔓玲的房门被敲响了。吴蔓玲醒过来了,问:“谁呀?”混世魔王说:“我。”吴蔓玲再问了一遍,听出来了,是混世魔王。吴蔓玲披上棉袄,下床了。吴蔓玲办事有一个原则,今日事,今日毕,不许过夜的。不管是多大的麻烦,不管是深夜几点,吴蔓玲没有把群众堵在门外的习惯。吴支书点上了罩子灯,打开门,混世魔王黑咕隆咚地戳在门口,同时灌进来一阵凛冽的风。“进来吧,——都几点啦?”吴蔓玲说。混世魔王裹着军大衣,两只胳膊搂着,大衣裹得紧紧的。吴蔓玲眯着惺忪的睡眼,一手端着灯,一手拽着棉衣,弓着腰,堆上笑,亲切地说:“是不是思想上还有什么疙瘩?”混世魔王没有说话,一脚跨进来了。吴蔓玲掩了一下门,外面的风太大,没有掩上,吴蔓玲只好把门闩上了。转过身,却发现混世魔王已经坐在了她的床上。吴蔓玲不喜欢别人坐她的床,却没有把她的不高兴流露在脸上。吴蔓玲走过去,说:“睡不着了吧?我就知道你睡不着——你这个鸡肚肠子。”这么说着话,混世魔王站起来了。他松开了自己的两只胳膊,军大衣也敞开了。这一敞开就把吴蔓玲吓得半死,混世魔王只穿了一件光秃秃的军大衣,里头就什么也没有了。胸脯、肚脐、小兄弟、大腿、脚,从上到下整个是身体的大联展。吴蔓玲想说什么,不知道舌头在哪儿,因此说不出。混世魔王伸出手来,把吴蔓玲手上的罩子灯接过去,放在了麦克风的旁边。吴蔓玲就是在这样关键的时刻想起麦克风的,她一把伸过去,就要找扩音机的开关。她想喊。没想到混世魔王抢先把开关打开了。他吹了灯,顺势把嘴巴送到吴蔓玲的耳朵边,悄声说:“你喊吧支书,你把王家庄的人都喊过来。”这一招吴蔓玲没有料到,她再也没有料到会是这样。反而不敢了。吴蔓玲没有喊。她不敢喊。这一来混世魔王的工作就简单多了。打开的麦克风就在他们的身边。现在,麦克风不再是麦克风,它是舆论。混世魔王是不怕舆论的。他放开了手脚,目标明确,莽撞无比。而吴蔓玲成了贼,蹑手蹑脚,大气都不敢出。混世魔王开始扒吴蔓玲的裤子了,为了避免过于强大的动静而惊动了舆论,吴蔓玲的挣扎有了限度,完全是象征性的,更像是精心设计的配合。混世魔王放倒了吴蔓玲,一下子冲人她的体内。吴蔓玲一阵钻心的疼,但是,忍住了,没有喊。这样的场景奇怪了,两个人一起屏住了呼吸,谁也不敢弄出半点动静,就好像担心吓着了什么,就这么僵持在那里,谁也不动。最终还是吴蔓玲伸出了胳膊,摸到了扩音机的开关,关上了。伴随着“啪”的一声,吴蔓玲发出了无比沉重的一声叹息。和夜色一样长,和夜色一样重。随着这一声叹息,吴蔓玲的身子一下子松开了。每一个关节都松开了。几乎就在同时,混世魔王来了动静,启动了。他像一列火车,开始还很笨重,还很舒缓,但他马上就找到了节奏,原地不动,却风驰电掣。这是一列失控的火车,火花的爆炸那样,分出无数的方向,分出了无数的火车头,它们冲向了吴蔓玲的十个指尖和十个脚趾。吴蔓玲不由自主地被带动了起来,她找到了这个节奏,参与了这个节奏。她成了速度。她渴望抓住什么以延缓速度,然而,什么也抓不到,两手空空。活生生地飞了出去。吴蔓玲只想借助于这样的速度一头撞死。所以,她拚命地飞。太可耻了。实在是太可耻了。可吴蔓玲突然抓住了一样东西,是手电,是一直放在枕头下面的手电。就在这样的狂乱之中,吴蔓玲意外地打开了手电,手电的光柱正好罩在混世魔王的脸上。这是一张变形的脸。混世魔王一定被突如其来的光亮吓傻了,他的身体反弹了一下。是猛烈的、不期而然的一个抽搐。都没有来得及射xx精,吴蔓玲就感觉到体内的火车一下子脱轨了,一点点地软了,一点点地小了。吴蔓玲的两条腿直抖,企图夹住,却没了力气,并没有成功。混世魔王从吴蔓玲的身子里撤了出来,一点也不知道这样的举动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这是他的第一次。这是他的最后的一次。在未来的岁月里,他的小钢炮就此变成了玩具手枪,除了滋水,再也不能屹立在自己的裤裆。

    混世魔王爬了下来。先是从吴蔓玲的身上爬下来,然后,从床上爬了下来。他在找鞋。直到这个时候,混世魔王才知道自己并没有穿鞋。他是光着脚来的,只能光着脚走。临走之前混世魔王给吴蔓玲丢下了这样的一句话:“我还会再来的。”口气比他的小兄弟还要生硬。

    吴蔓玲瘫在床上,一阵冷风吹进了屋子,吴蔓玲像一块木头,下了床,关上门,闩死了。再用背脊顶住。直到这会儿吴蔓玲才从一场噩梦当中苏醒过来。这场噩梦来得过于突兀,走得也一样突兀,反而有一点像假的了。吴蔓玲只能一点一点地回忆,一点一点地捋。她来到了床边,打开手电。床单已经完全不成体统了,床单证实了这不是假的,是真的。慌乱而又可耻的褶皱就是证据。床单的中间有一摊红,这也是证据。这一摊鲜红吴蔓玲认识,那是她自己的血。她认识。这摊血提醒了吴蔓玲,她在疼,是撕裂的那种疼。吴蔓玲跪在了床单上,虾一样弓了起来,蜷了起来。她把整个身体都埋在了被窝里。她照着自己的血,望着自己的血,伤心和屈辱涌上来。眼泪夺眶而出。泪水是滚烫的,然而,面颊更烫。这一来她的泪水反而是冰冷的了。吴蔓玲抓起被窝,把自己的脸捂紧了。等做好了这一切,吴蔓玲开始了她的嚎啕。棉被使她的声音充满了含混和鲁钝,只有她一个人可以听见,这一来就安全了。哭完了,吴蔓玲伸出手,在自己的身上抚摸,一直摸到自己的下身,这一摸愈发的伤心了。是再也不可挽回才可以触发的那种伤心。她就这样失去了她的贞操。她的贞操被狗吃了。就在这样的时刻吴蔓玲想起了一句极其要紧的话,“被狗吃了。”吴蔓玲拉过被窝的一只角,塞进嘴里,用近乎呐喊的声音说:“被狗吃了!被狗吃了!!被狗吃了!!!”

    端方一大早就来到大队部。事实上,这一夜他也没有睡好,他的心里头越来越没有底了。他鼓起了勇气,必须在一大早把吴支书堵在门口,好好商量一下当兵的事。经过一夜的琢磨,端方似乎又看到了一些前景。混世魔王被吴支书“枪毙”了,端方在一定的程度上受到了惊吓,可是,有一个事实端方是不能忽略的,混世魔王是混世魔王,端方是端方,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相反,希望增大了。在当兵这个问题上,少了一个竞争的对手,他端方其实就多了一份的把握。这么一想端方又乐观了。当然,还是忐忑。谁知道人家吴支书是怎么想的呢。

    一大早吴蔓玲的门就紧锁着,这个不同寻常了。是不是到公社开会去了呢?端方在大队部的门口逗留了片刻,把锁拿在手上,把玩了一会儿,只好回去了。到了午饭的时刻,端方再一次来到大队部,吴蔓玲的大门却还是锁着的。她到哪里去了呢?出于无聊,端方只好来到窗前,踮起脚,把手架在额前,对着吴蔓玲的房间里张望。这时候金龙的老婆正好从这边路过,看见了端方,不知道端方在瞅什么,蹑手蹑脚的,跟上来了。金龙家的来到端方的身后,拽了拽端方的上衣下摆,问:“贼头贼脑的,偷看什么呢?”这么一说端方倒不好意思了,红了脸,笑起来,说:“我找吴支书呢?”金龙家的说:“门不是锁着的吗,你还偷看什么?”端方说:“你可不能瞎说,我就是看看,哪里是偷看。”这么说着话就打算走人。金龙家的却不依不饶,跟了上去,警告说:“端方,人家是姑娘家,我可替人家守着,下次不许偷看!听见没有!”端方知道金龙家的少一窍,是个死心眼的好心人,又好气,又好笑,越发不好意思了,急忙点头,说:“知道了嫂子。”

    黄昏时分端方已经是第三次来到大队部了。因为有了中午的教训,端方没有直接来到吴蔓玲的门口,而是离得远远的,站在一棵树的下面对着大队部张望。这一次吴蔓玲的门反倒开了。端方的心里一阵高兴。这一回他没有犹豫,三步并作了两步,过去了。刚进门,立足还未稳,一条狗早已经扑了上来。它的嘴巴差不多都到了端方胸脯。幸亏有铁链子,要不然,扑到端方的脸上也是说不定的。由于没有任何准备,端方这一下吓得不轻,还没有定下神来,狗已经发动了第二次攻击。端方一让,跳出了门外。吴蔓玲喊了一声“黄四!”狗便开始吼叫,气势汹汹的,这一来就把吴蔓玲和端方从中间隔开来了。吴蔓玲望着端方狼狈的样子,脑子里突然冒出了一个十分离奇的念头,昨天晚上是不是端方?兴许是自己看错了呢。如果是端方,会怎样呢?这样的疑问缠人了,深入了。吴蔓玲陷了进去。被狗吃了。

    吴蔓玲站在屋内,光线十分的黯淡,一张脸就不那么清晰,暧昧,而又恍惚。她的脸色很不好,这一点是千真万确的。端方不安了,相当的不安。吴蔓玲的脸色就是命运。看起来事态不好了。端方的心一下子沉了下去,再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端方站在门外,吴蔓玲站在门内,中间隔着一条狗,两个人就这么相互打量着。什么也没有说。不好的感受弥漫开来,笼罩了端方,笼罩了吴蔓玲,还有那条什么也不知道的狗。那就什么也不用再说了。端方的脸色也凝重起来了。两个人就这么面色沉重地站在大队部的门口,各人揣着个人的心思。天色就是在这样的沉默当中黯淡了下来。还有一些晚来的风。看起来是不行了。端方掉过头,走了。端方这一走吴蔓玲才回过神来,刚想跟上去,狗又吼叫了一阵。那还是算了吧。

    端方很沮丧。沮丧极了。同时兼有了愤怒。他没有回家,也没有回到养猪场,直接往混世魔王的那边去。昨天是混世魔王被宣判的日子,今天,轮到他了。天黑得特别快,端方早已经看不见自己了,但是,端方看见了一样东西,那就是命运。命运扑上来了,扑到他的脸上来了,眼见得就要咬到端方的咽喉。命运不是别的,命运就是别人。

    “他”或者“她”,永远是“我”的主人。

    他,或者她。他们,或者她们。永远是“我”的主人。“我”是多么的无聊,无趣,无望,无助,无奈,无耻。“我”是下贱的。可是,“我”为什么就不能是“他”?或者“她”?“他们”?或者“她们”?为什么?为什么?因为愤怒,更因为绝望,这个绕口令一样的问题把端方缠绕进去了,他像一只追赶自己尾巴的猫,因为达不到目的,又不肯罢休,越追越急,越追越快了。一会儿就把自己绕昏了,眼见得就要发疯。端方急火攻心,一下子想起了顾先生。他要找顾先生。这个唯物主义的问题只有顾先生才能够解决。端方是一路小跑着来到顾先生的小茅棚的,一脚就把门踢开了。端方说:“我能不能成为他?能不能?”

    这是一个哲学问题,劈头盖脸,空穴来风,势不可挡。端方说:“能不能?!”

    顾先生在喝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的一双小眼在小油灯的下面像两只小小的绿豆。惊恐,却镇定。依照一般的经验,顾先生知道,端方一定在“想”什么了。他在年轻的时候就是这样的,总是爱“想”,一“想”就把自己逼进了牛角尖,直到出不来为止。这是好事。顾先生说:“端方你坐。”

    端方说:“你回答我!”

    顾先生放下筷子,说:“你这样想毕竟是好的。”

    端方说:“你回答我!”

    端方跨上去一步,咄咄逼人,差不多要动手了,“你回答我!”

    顾先生说:“马克思在《经济学——哲学手稿》的第六十页上告诉我们:”如果我自己的活动不属于我自己而是一个疏远的、一个被迫的活动,那么,这个活动属于谁呢?属于我以外的另一个存在。这个存在是谁?‘端方你看,这个问题马克思也问过。那时候他正在巴黎。“

    端方说:“这个存在是谁?”

    顾先生端起碗来,喝了一口粥。顾先生舔了舔嘴唇,说:“马克思也没有说。”

    端方走到顾先生的跟前,伸出手,用一只指头顶住了顾先生的脑袋,一字一句地说:“我操你的大爷!”

    端方说完了就走。顾先生一个人坐在茅棚里,他并没有因为端方的粗鲁而生气,相反,喜悦了。他更喜欢端方了。一个人能够关心“我能不能成为他”这样的哲学问题,这就可爱了。人应当有这样的追问,尤其在年轻的时候。一个人渴望变成“他”,是好事。说到底,这个世界不是别的,就是由“我”而“他”的进程。这个世界其实并没有“我”,“我”只是一个假托,一个虚拟,一个借口。“我”不是本质,不是世界的属性,从来都不是。这个世界最真性的状态是什么呢?是“他”。只能是“他”。“他”才是人类的终极,是不二的归宿。信仰、宗教和政治都只是做了一个简单的工作,让“我”怀疑“我”,让“我”警惕“我”,让“我”防范“我”,最终,有效地改造并进化了“我”。这才是达尔文主义在人类社会最尖端的体现。端方小小的年纪就有了这样的思想萌芽,很可贵了。顾先生在端方的身上看到了希望。顾先生站起身,来到了门口,想把端方追回来,好好聊一聊。可端方早已经杳无踪影。顾先生站在黑暗当中,对着黑暗微笑了。顾先生对自己说:“‘我’走了,可‘他’还在。”

    顾先生对自己的这句话非常的满意。当天夜里顾先生就做了一个美梦,内容是关于“它”的。他梦见自己下了许多蛋,简直是拉出来的。拉完了,都不用擦屁股,痛快极了。

    端方怒气冲天,一直把他的怒气带到了混世魔王的面前。混世魔王因为夜里的风寒,病了,软在床上,正在剧烈地咳嗽。一见到混世魔王的这副熊样端方立即冷静下来了,好歹自己并不是最糟糕的,不还有混世魔王陪着自己嘛。这么一想端方就好多了。端方想宽慰混世魔王几句,话到了嘴边,却笑起来了,说:“想不想吃狗肉?”文不对题了。

    混世魔王没听懂端方的意思。望着端方。因为高烧,他的瞳孔特别的亮。端方说:“她弄来了一条狗,很大。”

    “谁弄来了一条狗?”

    “吴蔓玲。”

    这一回混世魔王听懂了,突然坐起了身于。吴蔓玲“弄来了一条狗”,这句话是由端方说出来的,可是,话里头复杂的意思,端方却永远也不会懂的,相反,混世魔王明白。这样的对话格局有意思了,有了特别的趣味。混世魔王喜欢。混世魔王笑了。笑得很鬼魅,很含混,接近了狰狞。端方因为不明就里,他的兴奋点依然在狗肉上,便压低了嗓门,说:“我们干吗不把它吃了?”混世魔王还在笑。端方有些疑惑,不解地望着混世魔王,说:“笑什么?”

    混世魔王说:“我今天想笑。”

    端方说:“想不想吃狗肉?”

    混世魔王拍了端方一把掌,说出了一句意义非凡的话来:“狗肉没意思。还是人肉好吃。”

    可端方就是想吃狗肉。这个晚上他贪婪了,馋得厉害,嘴巴里分泌出无限磅礴的唾液,没东西能刹得住它们的车。特别地想喝一口。要是能有一口烧酒,从嘴巴,到嗓子眼,再到肚子,像一条线那样火辣辣地烧下去,那就痛快了。越是没有,越是馋得慌,想得慌。端方再也没有想到一个人的嘴巴会如此这般地骚。端方叹了一口气,说:“难怪李逵说,嘴里淡出鸟来,真的是这样。我满嘴巴都是鸟,扑棱扑棱的。真想喝一口。”混世魔王知道端方想喝。可哪里有酒呢。他回过头,看了一眼灶台,那里只有一些盐巴和酱油,连醋都没有,更不用说别的了。混世魔王说:“酱油倒是有,你就将就一下吧。”也只有这样了。端方把酱油拿过来,咕咚咕咚倒了半碗,尝了尝,有点意思了,点点头说:“有滋味在嘴里就好。”舌头上还是有点寡,就又放了一把盐。端方一不做,二不休,又放了一把。这一来酱油的滋味已经再也不像酱油了,咸得厉害。接近于苦了。端方端着酱油,慢慢地喝。他喝得有滋有味了,还滋呀咂的。喝到后来,他终于像李玉和那样,端起了碗。混世魔王说:“你可悠着一点。”端方一口干了,脸上痛快的样子,放下碗,抹了抹嘴,说:“没事的。我醉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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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2-3 12:30 | 只看该作者
              第二十章
   
       每年的征兵工作大约要经历这样的一个程序:一,动员,动员大会之后当然就是报名。二,目测,淘汰一批。三,初步政审,淘汰一批。经过两轮淘汰之后,四,送公社体检。这里就要淘汰一大批。主要的问题有沙眼、中耳炎和肝肿大。乡下的孩子除了病得起不了床,一般来说是不去医院的,眼睛上有点小毛病,耳朵上有点小毛病,忍一忍就过去了,这就留下了后患。还有一个比较集中的问题就是肝。乡下长大的孩子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营养严重不良,最关键的是,营养严重不良的身体从小还要承担超负荷的体力劳动,时间一长,肝就肿大起来。体检的时候医生的手指沿着你的肋缘摁下去,肝脏超出肋缘零点五公分就不合格了。就是这个“零点五”,撂倒了多少热血青年。体检合格者,五,政治审查,并递交严格的、正式的政审材料,再淘汰一批。最后能够留下来的,那真是天之骄子了。想想也是,当兵是多大的事?祖国和人民要交给你,靠你保卫呢,一点点也不能马虎。

    每一年的征兵都是一次群众运动。既然是群众运动,村子里照例都要贴出彩色标语,写上“一颗红心,两种准备”,“响应祖国号召,服从祖国挑选”,“祖国的需要就是我的需要”,“提高警惕,保卫祖国”,“兵民是胜利之本”以及“备战、备荒、为人民”这样的口号。口号一旦到了墙上,它就再也不同于口号了,它不是振臂一呼,不是脱口而出。它是书面的,肃穆的,深思熟虑的,带有放之四海的效力,还带有真理和法律的功能。

    动员大会一开完,端方就来到混世魔王的大仓库,两个人面面相觑了。是报名呢,还是不报名呢?拿不定主意了。其实,报不报都是一样的。对王家庄来说,任何与组织相关的事情,“结果”往往都在事前,不可能在后头。这是组织办事的一个特点。换句话说,端方和混世魔王当兵的事,结果其实已经出来了。即使体检合了格,也只能说明你的身体还不错」U的你就不要指望了。然而,两个人无声地商量了一遍,还是要报。完全是意气用事了。年轻人就是爱意气用事。可是话也要反过来说,不意气用事那还叫年轻人么。

    端方和混世魔王在这里热热闹闹地报名,体检,有一件事情他们其实是不知道的。今年的征兵不同于以往,情况特殊了。往年的人数一直比较多,一般说来,全公社都有七十到八十个不等,每个村都能摊派到两三个。今年不同了,征的是特种兵,全公社统共也只有五十二个名额,最终分配到王家庄的也才一个。还是吴蔓玲争取过来的,只是没有对外宣布罢了。早在接到通知的时候吴蔓玲在心里头就“内定”了,给端方。她一直想找一个机会和端方单独地谈一次,把支部的决定告诉他。这样正规一些。只不过还没有来得及。

    初步政审的时候吴蔓玲就想把混世魔王掐死。转一想,不能。刚刚被他强xx过,风声有没有漏出去,现在还不好说。万一村子里有什么风声,她一捏,等于从反面证实了这个事情。不能够。她翘上了她的腿,若无其事,附带还开了几句玩笑,帮着混世魔王说了几句好话。吴蔓玲有吴蔓玲的算盘,指不定他的体检还过不了关呢。就算是过关了,还有最后的政审这一道门槛。到那时就用不着她这个支书来说话了。谁想到混世魔王的体检就是过了。他怎么就不瞎、不聋、嘴里不长疮、背上不淌脓、身上不生癌的呢?吴蔓玲对混世魔王有彻骨的恨,但恨归恨,最主要的还是怕。作为一个村支书,作为一个姑娘家,她是有顾忌的。相反,混世魔王肆无忌惮。吴蔓玲真正惧怕的其实正是这一点,怕他的肆无忌惮。这个人已经疯了,他是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的。就算是把他送过去坐牢,进一步说,就算是把他枪毙了,吴蔓玲的脸面还要不要了?她这个村支书还当不当了?不能玉石俱焚哪。

    吴蔓玲想把唯一的名额留给端方,其实也是有私心的。她想在端方临走之前和端方“好”上那么一些日子。是的,她想和端方“好”。这个“好”是什么意思,很难说得清楚。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好”特别地迷人,想起来就叫人缠绵,一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它就悬在那儿,缭绕在那儿。当然,这个“好”肯定不是恋爱,不是谈婚论嫁。要是真的让吴蔓玲和端方谈恋爱,最终嫁给他,吴蔓玲不情愿。说到底端方还是配不上的。可是,配得上自己的小伙子又在哪里呢?没有。比较下来,还是端方了。端方有文化,模样也好,牙齿白,主要是身子骨硬朗,有一种可以靠上去、可以让人放心的身架子。这些都是吴蔓玲所喜欢的。还有一点是最为重要的,端方是毕竟要走的人,就是“好”也“好”不长久。他一走,其实什么也就没有了,从此就天各一方,再怎么“好”,也扯不到谈婚论嫁上去。吴蔓玲在这件事情上用心深了,都有些痴迷了。就想着能和端方早一点“好”起来。“好”起来是怎样的呢?实在也没有想好。吴蔓玲为这件事情都专门哭过三四回了,心里头也知道,她这样做其实是不好的。可是,想“好”的心思就是这样,一旦动了头,再收就难了。拉不回来的。吴蔓玲对自己说,即使是错,她也要错一回。就错这一回。不错这一回她终究是不能够甘心的。

    要是细说起来的话,吴蔓玲最大的愿望还是在端方的怀抱里睡上一觉。这个念头不着边际了。想起来一次吴蔓玲就要慌乱一次。说到底吴蔓玲还是太累了。这么多年了,其实一直在累,一直在逞能罢了,身体其实是吃不消的。要是什么都不管,什么都不顾,踏踏实实的,安安稳稳的,瞎头闭眼的,睡上一个又深又长的觉,那就好了。端方要是能够抱着自己,守护着自己,想必也是好的。谁也不会打搅她了。有端方搂着,安全了,谁有胆量去得罪端方呢。她就可以把脑袋依偎在端方的胸脯上,把端方的扣子解开来,一头钻进去,埋进去,他的胸膛是那样的结实,那样的宽广,温暖是一定的了。就是不睡,无缘无故地哭上一回也是好的。她要把什么都告诉他,一边流着眼泪,一边说,把心窝子里头想说的话一股脑儿说给他。混世魔王的事情就不说了,不能的,要是说了,端方会杀了他。要出人命的。那还是不说了吧。就当被狗咬了一口。这么一想吴蔓玲的眼泪下来了,她端坐在床沿上,两只眼睛对着罩子灯,愣神。眼泪不由自主地流下来了。必须让端方当兵去,让他走。他不走,他们是“好”不成的。天底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她和端方的事一旦传出去,总归是不好的。

    吴蔓玲在那里愣神,流泪,端方却也没有闲着。吃过饭,端方把筷子架在了碗的边沿,推开了,一张脸绷得铁青。沈翠珍看了端方一眼,一声不响地把筷子拿了下来,放在了桌面上。端方的这个习惯坏了,只有叫化子才会把筷子架到碗上去,会越吃越穷的。沈翠珍为这件事不知道说过端方多少次,他就是改不了。自从去了养猪场,除了三顿饭,端方就再也不着家了,一天到晚也不知道他在忙活什么。吃饭的时候也没有话,就好像他的舌头被人借走了,有人借,还没人还呢。你要是问他话,比方说,床上要不要添一床被褥,床单要不要带回来洗一洗,他也不开口,喉咙里“嗯”一声,既不说“是”,也不说“不是”,就知道“嗯”一下,急死个人了。问多了他的脸色就不好看了。都不知道是从哪一天开始的,他就成了这个家里的太上皇了。人人都要看他的脸色。到了吃饭的时候,他回来了,一到家里就没有了动静。简直就是吃豆腐饭了。王存粮呢,也不说话。自从红粉出嫁的那一天起,王存粮和端方就再也没有说过一句话,当着那么多的人,端方可是没有给他这个做继父的一点脸面。这还罢了,你端方在王家庄交往的都是些什么人哪?啊?都是些什么人?小混混、小痞子,小流氓。赶上乱世,绝对是一群亡命徒。这些人王存粮不想招惹,也招惹不起。早知道是今天的这副模样,当初还让他读高中干什么?做一个小流氓是不用读高中的。现在倒好,端方还当上亡命之徒的总司令了。人家都升官了,恭喜你了。王存粮点上旱烟锅,总结了一下自己的经验和教训,当初死活不该再婚的。后妈不好当,后爸也不好当。尤其是男孩子,含辛茹苦地把他喂大了,到头来你不知道喂出来的会是怎样的一个祖宗。

    推开晚饭的饭碗,端方出门了。刚刚来到天井的门口,却发现四五个小兄弟已经黑黢黢的站在他们家的外头了。在等他。端方走过去,腆起肚子,打了三四个饱嗝,这会儿他哪里有心思和他们一起鬼混。想了想,说:“这样吧,今天晚上你们自由活动吧。”红旗说:“你今晚干什么?”端方把他的话题撇开了,说:“自由活动吧。”把四五个黑影子打发走了,端方想到吴蔓玲的那边再走一遭。无论如何要再走一遭的。体检都通过了,端方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死在半路上。

    走了一半,端方改主意了,突然想起了大队会计王有高。作为王家庄的大队会计,王有高怎么说也是王家庄的二号人物。请他出个面,再帮着撮合撮合,也许是管用的。王有高和吴蔓玲的关系一直都不错,他要是说什么,吴蔓玲一般都要给他一点面子。这里头是有历史渊源的。水很深。要是认真地推敲起来,吴蔓玲能够做支书,还有王有高的一份特别的功劳。撇开王有高是吴蔓玲的人党介绍人不说,老支书王连方倒台的时候,王有高也曾动过顶上去的念头,等他真的“活动”的时候,王有高发现,想当村支书的并不只有他一个。这就要较量了。较量来,较量去,一个半斤,一个八两;而在公社书记的眼里呢,一个手心,一个手背,“可都是肉哇!”王有高眨巴眼睛了。他的两只眼睛可以说是两把上好的算盘,可以左右开弓。一一得一,一二得二,三下五除二,四去六进一,五去五进一,六去四进一,七上三去五进一。王有高的眼珠子经过一番激烈的拨弄,结果有了。王有高退出来了。他想到了另外的一个人,吴蔓玲。“吴蔓玲有条件把这副担子挑。”他用《智取威虎山》里少剑波同志的唱词向上级组织举荐厂吴蔓玲。吴蔓玲,女,初中毕业,有文化,不怕苦,觉悟高,党性强,作风正派,谦虚好学,做人踏实,群众基础好。王有高的舌头刹那之间就变成了一把大刷子,它用鲜红鲜红的油漆一眨眼就把吴蔓玲刷成了一朵大红花,而他自己呢,变了,成了一张小小的绿叶,客观地、谨慎地,心安理得地,衬托在了吴蔓玲的身边。这个姿态高了。很好。大度,公允,负责任,是一心为公,一切为了事业的姿态。王有高自己也被自己的谈话打动了,眼圈红了。他的谈话带上了抒情的色彩。“上级组织”洪大炮的眼眶也红了。在感情上,他们共鸣了。王有高的姿态给了洪大炮极好的印象。印象就是结论。洪大炮雷厉风行,伸出了两只胳膊,紧紧握住了王有高的手,大声说:“我们尊重你的意见!他奶奶的,就这么的了!”吴蔓玲就这样当上了王家庄的村支书。吴蔓玲当然是知情的。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吴支书在王家庄党内的、党外的大小会议上都格外地给“王会计”脸面,“我完全赞同王会计的讲话,”吴支书说。“王会计,你的意见呢?”吴支书说。“王会计的讲话精神就是我的精神,我就不重复了。”吴支书说。“王会计,你还想补充一点什么?”吴支书说。王会计在党内和党外的威望就在吴支书一次又一次的询问当中建立起来了。很厚。很霸实。威望不是别的,其实就是发言权。就是说话管用。就是你刚刚说完了话,别人总要把两只手举起来鼓掌。不仅掌声脆亮,还要让你看见——我在为你鼓掌呢。而没有威望则是怎样的一种情形呢?好玩了。你说完了,别人就咳嗽,就吐痰,就调整坐的姿势,就抖动他的小腿。本来不用咳嗽的,嗓子里也要弄出一些声音,听上去极度地不安。然后,有人站出来了,说话了,他想“谈一谈个人的意见”。七扯八扯,最后就把你的意见撂倒了。你的意见就如同放屁,臭味未了,而音讯已无。

    王有高不在家。端方笑眯眯的,弄出一副不在家也不要紧的样子,客客气气地和大辫子扯上淡了。这还是端方第一次来到大辫子的家,大辫子格外地热情了。大辫子再也没有料到端方这么晚了还会来串门,心里头正在纳闷,可还是高高兴兴地说:“是端方伙啊!”端方到底是求情来的,有点难为情。虚应了几句,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一双眼睛就在四下里张望。大辫子说:“找有高哇?”端方笑笑,说:“没有。不找王会计。”大辫子有些不踏实了,“那你想找谁呀?”端方稳当过来了,定神了,嘴巴上抹上了蜜,说:“我就不能来看看大辫子阿姨?”大辫子的脸在油灯底下顿时就笑成了一朵花,咯咯咯的。心里头看见底了。个小杂种,个小油瓶,个遭枪子儿的!你妈都没敢动我女儿的心思,你倒敢了。还跑上门来了。三丫都死在你的手上了,你还想让我的女儿也死在你的手上不成?你做你的榔头梦吧——你喂猪还没把自己喂饱呢!大辫子和和气气地望着端方,说:“端方孝顺了,还知道来看看大辫子阿姨。坐噻。”端方说:“不坐了。最近还忙吧?”大辫子说:“忙什么?还不就是一天三顿饭。”端方说:“那也辛苦。我以前不知道,现在喂了猪,才知道一天三顿也不容易。”这话说的,不着调了。大辫子笑了,说:“喂猪不容易,喂人容易。”话说到这儿味道似乎有点不对了。端方赔上笑,不知道说什么了,有点收不起来的意思。人也越来越紧张了。可是,也不好拔脚就走。端方只好让开了大辫子的目光,东张张,西望望。端方的举动在大辫子的这一头越发鬼祟了,是心术不正的样子。大辫子也不和端方扯皮了,说:“端方,你妈一直让我给你说一个对象,这种事可不能着急。”端方“嗨”了一声,说:“你别理她。”这么说着话,端方的眼睛已经钉在了墙上,那里有一个大镜框,里头有一张大辫子的女儿放大了的照片。大辫子瞅了端方一眼,更加相信了自己的断定,这小子不安好心了。他的花花肠子已经花到自己的家里来了。大辫子伸出手,拍了一拍端方的肩,说:“端方哪,性急吃不得热豆腐,听阿姨的,性急了要烫着的。”其实是威胁了。端方的心思根本就不在这里,哪里能听得懂大辫子话里的话。端方说:“我什么时候急过,我不急。”你听他的口气,你听听端方说话的口气!都笃笃定定的了,她大辫子的女儿都已经是他端方的人了。大辫子动了气,不想再和他哕嗦,说:“端方哪,我还要去看看兔子,阿姨就不陪你说话了。”等于是逐客了。端方求之不得,说:“那我就以后再来看阿姨。”匆匆告退了。大辫子静了一会儿,气不打一处来,她来到天井的外面,对着黑乎乎的巷子厉声喊道:“文方——,文方——,文——方——咪——”端方正在向远处去,就听见大辫子在声嘶力竭地喊女儿的名字。文方终于在很远的地方回应了一声。过了一会儿,端方在很远的地方就听见大辫子的呵斥声了:“死哪里去了?啊?死哪里去了?”文方似乎顶了一句嘴,中间隔了一段小小的间隔,大辫子的骂声到底从远方传过来了:“你的爹娘老子死光啦?啊?有娘生、没爹教的东西!天一黑就乱串,不要脸的东西!下作的东西!再跑!再跑我打断你的猪腿!”端方在远处听得清清楚楚的,没想到大辫子是这样一个厉害的角色。平日里看不出来的。女儿出去串串门,何至于用这样恶毒的话去骂自己的女儿呢。

    端方一个人在黑夜里往回走。虽说是晚饭后不久,但王家庄到底安静下来了,有了深夜的迹象。天冷了,不少的人家已经熄灯上床,只有极少的人家还有一些零星的光。那些光从门缝里劈了出来,扁扁的,是用了吃奶的力气才挤出来的,随后也熄灭了。到处都是死一般的寂静。人像是在井底了。偶尔有一两声婴儿的啼哭声,一两声狗叫。都很远,别的就再也没有什么了。满世界都黑洞洞的,端方却还要为自己的前程奔波,其实也是垂死的挣扎了。这么一想端方突然就感受到一丝凄凉,私底下有了酸楚和悲怆的气息。被它们包围子。无力回天的。王家庄就是他的世界了。世界就是这样的。如此这般了。一点亮没有,一点热没有,一点动静没有,一点生气没有。有的只是看不见的天,看不见的地,看不见的风,看不见的寒冷。还有,看不见的远方与明天。端方就行走在黑暗中,一霎那都有点恍惚了。由于看不见自己,端方都有点怀疑这个世界上到底有没有自己了,或者,自己被放大了,被黑夜消融了进去。端方立住脚,咬了咬自己的舌头,疼的。端方确信了,自己并没有被黑夜消融,还是存在的。这就是说,凄凉是真的,酸楚是真的,悲怆也是真的。?昆不过去。端方反过来希望这是一个梦。可惜,不是的。

    没有找到王有高,找谁呢?端方在黑暗中犹豫了。直接去找吴蔓玲肯定不是办法,事实上,希望也不大。还是请一个人在中间迂回一下比较好。请谁呢?实在也想不出什么人来了。端方就觉得自己是一只在黑夜里飞翔的鸟,说不准在什么时候就被什么东西撞上了。不飞还不行,不飞就只能掉下来,最终撞在了大地上。一样的。端方只好抬起头,在漆黑的夜里四下里看。他看见了兴隆家的大瓦房了。虽然大瓦房和夜色一样,都是黑色的,但大瓦房到底黑得不一样,它黑得更结实,更实在,更死。瞩目了。为什么不去请兴隆呢?再怎么说,吴支书也是人哪,是人就会生病。兴隆是赤脚医生,他们的关系怎么说也要比一般的人牢靠些。

    端方黑乎乎的,站在兴隆家的门口,突然了。双方都从黑暗当中认出了对方,都愣了一下,不期而然的。端方也实在是走投无路了,莽撞了,怎么想起来来找兴隆呢。想得起来的。自从三丫断气的那一天起,两个人其实就再也没有见过面,一次都没有。双方都回避着。都怕看对方的眼睛。尤其是兴隆,刻意地躲着。端方突然出现在家门口,兴隆失措了,也有点百感交集。兴隆没有把端方请到正屋里去,而是把端方叫进了厨房。兴隆多多少少还是要防着一手的。兴隆不知道端方究竟要说什么,万一说起了三丫的事,厨房里没有外人,到底方便一些。兴隆的心里毕竟有鬼,关上门,掏出纸烟,放了一支在灶台上,又拿出来一支,自己点上了。两个人都在抽烟,光吸,不说话。眼睛也不看对方。端方的眼睛只是盯着兴隆家的锅灶,上上下下地看。却意外地在灶台上发现了一只酒瓶,还有一大半的样子。端方的嘴巴歪了,笑起来,拎过酒瓶,扒开塞子,放到了鼻子的下面。是酒。端方仰起脖子就是一大口。这一口酒看起来是恰到了好处,具有激活的力量,燃烧起来了,端方满脸的皮都归拢了,集中在鼻梁的上头。眼睛也紧紧地闭上了,是痛苦不堪的模样。但突然,端方的表情一下子松开了,像爆竹那样,“啪”地一下,开了,长长地舒出了一口气。端方把酒瓶放下了,说:“来一口吧?”两个人的目光就都集中在酒瓶上了。兴隆没有说话,他认准了端方还在为三丫痛心。这么长的时间都过去了,他还是不能释怀。看起来他这一辈子都不能原谅自己了。兴隆的鼻子一酸,眼睛就红了。兴隆低下了脑袋,伤心和自责涌上了心头。兴隆说:“端方,我们是好兄弟了,你也不要不好意思。要打,要剐,你随便。只要你能痛快,怎么样都行。我这一辈子对不起你。”

    端方没有料到兴隆说出这样的话来,没有听明白。好在端方是个聪明的人,立即就懂了兴隆的意思。端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仰起头,闭上了眼睛,一边叹息,一边用巴掌在空中摁了几摁,随后拍在兴隆的肩膀上,拍了三四下。“不说这个,”端方说,“她没那个命。你救不了她,我也救不了她。早都过去了。我们不说这个。永远都不要说这个。”端方把玩着酒瓶,脸上的表情有些迟疑,对着酒瓶说:“兴隆,你还记得你说过的话吧,你一次又一次地劝导我,让我当兵去。”兴隆的眼睛抬起来了,望着端方,紧紧地盯着端方。端方也看了一眼兴隆,随即又挪开了。他依然盯着酒瓶,说话的口气一下子急切起来,说:“——兴隆,你帮我一把。你帮帮我。你帮我求个情,请吴支书放我一码。”兴隆侧过脑袋,也就是眨眼睛的工夫,弄懂端方的意思了,同时也就彻底地松了一口气。兴隆说:“走!”端方说:“到哪里去?”兴隆说:“找吴支书去哇。”端方忸怩了,主要还是心里头虚。他重新抓起酒瓶,含含糊糊地说:“我还是在这边等你吧。”兴隆没有再说什么,一个人出去了。

    二十分钟,也许是二十五分钟过后,兴隆回来了,直接走进了厨房。对于兴隆这样一个懒散惯了的人来说,他的动作可以说雷厉风行了,难得的。端方心领了。兴隆回来的时候端方的两只手正紧紧地捂着酒瓶,仰着头,望着兴隆,有些紧张,说:“怎么样?”兴隆瞄了一眼酒瓶的瓶底,空了。兴隆说:“谈过了。”端方笑笑,有些不自然,说:“怎么样?她怎么说?”兴隆说:“人家说,让你自己去一趟。”端方说:“你说,有希望么?”兴隆说:“当然有,没有叫你过去做什么。”端方只是坐在那里,不动。对着酒瓶发愣。兴隆说:“还坐在这里做什么?人家在等你呢。”端方想了想,也是,自己还是得去一趟。端方用双手摁住桌面,一用力,撑着站起来了。兴隆想送送,端方说:“不用了。”

    端方一点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喝多了。不只是多,实在也太快了。刚出了门,还没有走出去十几步,冷风把他的骨头一收,酒其实就顶上来了,很凶,直往头顶上冲。端方就觉着自己的脑袋出了一点问题,老是要往上飘。好在端方的身体好,有足够的分量,可以拽得住。为了证明自己并没有喝多,端方开始数自己的脚步,从一一直数到十,一个都没有错。端方很满意,看起来自己并没有醉。但是,体重变了,又重又轻,有时候重,有时候轻,一会儿重,一会儿轻。这完全取决于地面的高低了。端方一路踉跄,一路摇晃。摇来晃去把端方的豪迈给摇晃出来了,端方突然乐观了,无比地自信,认准了自己可以闯过这一关。端方都想好了,预备好了腹稿,等到了大队部,一见了面,端方就大大方方地对吴支书说:“蔓玲,祖国需要建设,但更需要保卫!”

    端方的腹稿其实并没有派上用场。端方推开门,还没有站稳,就打了一个酒嗝。利用打嗝的工夫,端方瞥了一眼桌边的狗,狗被拴得很妥帖,看起来吴蔓玲已经把它打理好了,不会对端方有什么威胁了。吴蔓玲并没有坐在凳子上,而是坐在了床沿,她的左侧放着一盏罩子灯,灯光照亮了吴蔓玲的半张脸。虽说只有半张脸,端方还是注意到吴蔓玲在这个晚上的异常之处。吴蔓玲一下子整洁了,看得出,精心地拾掇过了。头发是一丝不苟的,整整齐齐地梳向了脑后。前额则是一片疏朗的刘海,可以清晰地看得见梳齿的痕迹,当然,还有水的痕迹。而领口也用心了,是中山装的领口,风纪扣扣得严丝合缝,对称地贴在脖子上,里头还压了一圈雪白的衬衣领,若隐若现。吴蔓玲的两只手放在大腿上,在床沿坐得很正,安安静静的,有一股子说不上来的妩媚,但更有一股子逼人的英气,逼人了。端方只看了一眼,肚子里的腹稿在刹那之间就忘得干干净净,傻傻地望着吴蔓玲。看了半天,端方终于看仔细了,吴蔓玲一点点都没有咄咄逼人,相反,是难过的样子,哀怨得很。吴蔓玲终于说话了,她说:“端方,你怎么做得出来?”

    这句话没头没脑了。端方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咽了一口,酒已经醒了一大半。吴蔓玲说:“端方,我一直在等你。你的事情,你怎么能叫别人来替你说。——就好像我们的关系不好,我和别人反倒好了,就好像我们不亲,我和别人反倒亲了。”

    这几句话吴蔓玲说得相当的慢,声音也不高,但是,说到最后,她的声音都打颤了。她的话一下子就带上了伤心的色彩。显然,她不高兴了。很伤心。端方的酒就是在这样的时刻再一次上来了。端方怕了。想都没想,他的膝盖一软,对着吴蔓玲的床沿就跪了下来。这样的举动太过突然,太过意外了,连吴蔓玲的狗都吓了一大跳,身子一下子缩了回去,十分警惕地盯着端方。端方的心思不在那条狗上,他的脑袋在地面上不停地磕,一边磕一边说:“吴支书,求求你!吴支书,我求求你了,你放我一条生路,来世我给你做狗,我给你看门!我替你咬人!我求求你!”这样的场景反过来把吴蔓玲吓了一大跳,吴蔓玲望着地上的端方,她的心一下子凉了,碎了。吴蔓玲实在不忍心再看下去了。她转过了头,最终闭上了眼睛。眼泪却夺眶而出。

    “端方,你起来。”吴蔓玲说,“端方,你回去吧。”

    “吴支书,我求求你了——”酒叫人意犹未尽,端方还在说,口水都已经流淌出来了。

    第二天上午九点,端方醒过来了。一醒过来就头疼,像是要裂。端方只好用他的双手抱住了脑袋,不管用的,而嘴巴也渴得厉害,就是有一粪桶的水也能灌得下去。怎么会这样的呢?端方就开始想,一点一点地回顾。想起来,他喝酒了,是在兴隆家喝的,喝多了。可端方能够回忆起来的也只有这么一点点了,喝完了酒干什么了呢?又是怎么回来的呢?脑子里一片空白,再也想不起来了。端方翻了一个身,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老骆驼不在,屋子里是空的,正如他的追忆,一切都是那样地空空荡荡。

    红旗突然进来了,很高兴的样子。红旗说:“醒啦?”端方眯起眼睛,脑袋瓜一时还跟不上趟,只是用他的下巴指了指桌面上的一只碗,说:“给我倒碗水。”红旗拿起碗,扭转着身子找水壶。找不到。红旗说:“水在哪里呀?”端方说:“水在哪里你都不知道?到河里舀去啊!”红旗高高兴兴地到河边舀了一碗水,递到端方的面前。端方接过来,一口气就灌下了。他把空碗还给了红旗,说:“再来一碗。”

    一碗凉水下了肚,端方好多了,连着打了两个嗝,一股酒气冲了出来,难闻极了。端方自己都觉着难闻。一眨眼的工夫红旗已经把第二碗水端到了端方的跟前,端方没有接,说:“真他妈的烧心。”红旗说:“怎么喝那么多?”端方想了想,侧过脸,不解地说:“你怎么知道我喝酒了?”红旗的脸上浮上了巴结的笑容,说:“我怎么不知道?告诉你吧,昨天晚上是我把你背回来的!”端方笑了,说:“是吗?”红旗说:“你太重了,我的脚都崴了。”端方把他的下嘴唇含在嘴里,“嘶”了一声,说:“兴隆怎么没背我?”红旗说:“哪里有兴隆,我是从大队部把你背回来的。”端方倒吸了一口,说:“我怎么会在大队部?”红旗傻乎乎地摇晃起脑袋,说:“不知道。”端方自言自语说:“我在那儿做什么?”红旗说:“不知道。我就看见你跪在地上,在给吴支书磕头。”

    “你说什么?”

    红旗重复说:“你跪在地上,在给吴支书磕头。”

    红旗的话是一声惊雷,在端方的耳边炸开了。红旗的话同时还是一道缝隙,透过这条缝隙,端方想起来了,隐隐约约地想起来了,自己好像是找过吴蔓玲的。为什么要跪在地上呢?为什么要磕头呢?端方在想,可实在是想不起来了。端方望着红旗,紧紧地盯着红旗,红旗不像是撒谎的样子。端方笑起来,下床了,站在红旗的跟前,说:“昨晚上你们是几个人?”红旗后退了一步,说:“就我一个。”端方走上去一步,说:“你都看见了?”红旗又后退了一步,说:“看见了。”端方再走上去一步,和颜悦色了,说:“红旗,你到门后头,把那根麻绳给我拿过来。”红旗替他拿了。端方说:“打一个结。”红旗就在麻绳的一头打了一个结。端方说:“给我。”红旗老老实实地把麻绳送到端方的手上去。端方接过麻绳,顺手给了红旗结结实实的一个大嘴巴,迅速地把活扣套在了红旗脖子上,而另一端“呼”地一下,扔到了屋梁上。端方的两只手一拉,红旗的双脚顿时就离地了。红旗还没有弄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他的身子就悬在了空中。仅仅是一会儿,红旗的脸就紫了。

    “你告诉别人了没有?”

    红旗两条腿和两只胳膊在空中乱舞。想说话,说不出来。还好,他的脑子在这个时候反而没有乱。他的脑袋十分艰难地摇动了两下。

    “你到底有没有告诉别人?”

    红旗还想摇头,但这一次却没有成功。他的嘴巴张开了,而眼珠子瞪得极其地圆,都快飞出来了,有了掉下来的危险性。但红旗的眼珠子没有掉下来,相反,在往上插。他的眼珠子上面看不见一点黑,清一色的白。

    端方的手一松,放开了。红旗“咕咚”一声掉在了地上。瘫了。吐出了舌头。他在地上像狗一样喘息。红旗刚刚缓过气来就跪在了端方的脚底下,说:“端方,我没说。没说。”端方蹲下来,说:“我知道你没说,可我不知道你以后说不说。”红旗说:“我不说。我不傻。”红旗望着端方,立即补充了一句:“我发誓。”端方说:“你发誓顶个屁用。”端方拉起红旗就往外面跑,一直跑到猪圈的旁边。端方从猪圈里抓起一根猪屎橛,一把拍在墙头上,说:“你吃下去。吃下去我才能信你。”红旗望着屎橛,又看了端方一眼,下定了决心。开始吃。满嘴都黑糊糊的,一伸脖子,咽下去了。端方转过头去,一阵恶心,听见红旗说:“端方,我对你是忠心耿耿的。”端方回过头,伸出巴掌在红旗的腮帮子上拍了两下,说:“红旗,我们是兄弟,对不对?”红旗望着端方的眼睛,害怕了。直到这个时候才真正地害怕了。开始抖。身不由己了。红旗说:“端方,你要是还不相信我的组织性,我再吃一个。”端方笑笑,说:“到河边把嘴巴洗一洗。我怎么能信不过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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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2-3 12:31 | 只看该作者
              第二十一章
   
       红旗蹲在河边,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的,然而,腮帮子上的手印子却怎么也洗不掉。端方的巴掌长满了厚厚的茧子,又硬又糙,这样的巴掌抽下去,红旗脸上的手印就鼓了起来,成了手的浮雕。回到家,红旗一直都侧着脸走路,想瞒住他的母亲。这是红旗打小留下来的习惯了,不敢让母亲看到他在外面打架的痕迹。要是细说起来的话,孔素贞的家教严厉了,极其的严,不论遇上什么事,有理,或者无理,孔素贞都不允许自己的孩子动手。凡事都要“忍一忍,让一让”。实在忍不住了,在外面动了手,挨了打,怎么办呢,回到家再接着打。红旗现在到了岁数,挨母亲的打是不至于了,可孔素贞还是要生气。眼底下红旗怕就怕母亲生气,最关键还是怕她的打嗝。自从三丫人士的那一天起,孔素贞多出了一个毛病,只要一生气,马上就要打嗝。打嗝谁还没有打过呢?身子抽一下,喉咙里发出一些声音罢了。孔素贞的嗝不同寻常了,在她将要打嗝的时候,总要把上身先支起来,梗起脖子,半张开嘴,做好了正式的预备,然后,喉咙里就发出了很响的声音,空空的,长长的,干呕一样,又呕不出东西,全是气味。馊,偏一点点的酸。红旗害怕的不是这些气味,而是声音。尤其在深夜,突然就是长长的一下,响得很,吓人了。你会以为孔素贞的体内根本就没有五脏六腑,全是膨胀着的气体。这一来红旗就知道了,不能再惹她生气的。她要是气起来,什么话都不说,深更半夜地就在那里干呕,一夜呕下来,能把她呕空了的。

    可浮雕毕竟是在脸上,究竟瞒不住。孔素贞歪过脑袋,叫住红旗。只看了一眼,知道了,这个窝囊废在外头又被人家欺负了。孔素贞不说话了。俗话说得好,打人不打脸。打也就打了,怎么出手这样的毒,这样的重?这样的一巴掌,究竟是怎样的仇哇?孔素贞按捺住自己,坐下来,小声说:“是谁?”

    没想到红旗的气焰却上来了,他梗起了脖子,豪气冲冲地说:“不用你管!”

    孔素贞张开了嘴,想打嗝,没有打得出来。这一来心窝子就堵住了。个少一窍的东西,你也只能在自己的母亲面前抖抖威风了。孔素贞清了清嗓子,意外地说:“你还手了没有?”

    红旗愣了一下,刚刚嚣张起来的气焰顿时就下去了。想说什么,终于又没有说。

    孔素贞不心疼自己的儿子。他都这样了,不心疼他了。孔素贞也不想再教训自己的儿子,一个人都被人家打成这样了,再“忍一忍、让一让”还有什么意思?孔素贞的手抖了。她现在只关心一件事,红旗,你还手了没有?你都这一把年纪了,你要是还被人家欺负,你要忍到哪一天?苦海无边,苦海无边哪!再也不能够了。你红旗只要有那个血性,还手了,打不过人家,你的脑袋就是被人家砸出一个洞来,拉倒。就是被人家打死了,红旗,我给你立一个亡人牌,我就像供你妹妹二样把你供起来!孔素贞现在什么都不求,就是希望自己的儿子能还手。还了,那就清账了。孔素贞追上来一句:“你还手了没有?!”

    红旗不说话。他坚贞不屈,就是不说。

    孔素贞望着自己的儿子,面无表情。红旗呢,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无所谓了。他的表情怪了,脑袋斜斜的,下巴也斜斜的,还傲慢了。就好像他是一个宁死不屈的革命烈士。嘴里头还发出一些不服气的声音,“啧”的一声,又“啧”的一声。孔素贞就那么望着自己的儿子,绝望透了。个扶不起来的阿斗。一团烂肉。在外面你是一条哈巴狗,到了家你倒学会了。孔素贞突然就被儿子的这副死样子激怒了。彻底激怒了。孔素贞愤怒已极。满腔的怒火在刹那之间就熊熊燃烧。她“咚”的一声,捶起了桌面,几乎是跳着站了起来。她举起自己的巴掌,没头没脑地刷向了自己的儿子的脸。一边抽,一边叫:“我打,我打,我打!打、打、打,打、打、打!你还手!你还手!你不还手我今天就打死你,打死你,打死你!你还手啊我的祖宗哎——!”

    红旗哪里敢和自己的母亲动手,一路让,一路退。孔素贞起初只是用了一只手,后来,两只手一起用上了。她的两条芦柴棒一样的胳膊在空中狂乱地飞舞,像失控的风车,像失措的螳螂。孔素贞一下子就散开了,炸开来一样。她咬牙切齿的,目光却炯炯有神,像一个激情澎湃的吊死鬼。样子吓人了。可是,也只是一会儿,孔素贞的体力就跟不上来了,开始喘,大口大口地换气。打不动她就掐。孔素贞吼道:“你还不还手?你还不还手?”吼到后来孔素贞都失声了,她只是吼出了一些可怜的气流,连干呕都说不上了。

    红旗还是不还手。孔素贞终于筋疲力尽了。整个人都软软的,就要倒的样子。她已经疯狂了。她已经忍够了。够了。饱了。盛不下了。撑不住了。她再也忍不下去了。她要还手。这个家要还手。就是菩萨来了她也要还手。退一步海阔天空,屁!屁!海阔天空在哪里?在哪里?她早就没有地方再退了。她再退就退到她娘的×里去了。孔素贞狂叫了一声,一把抓住了红旗的手腕,低下头,把嘴巴就上去,咬住了。像一个甲鱼,死死地粘在了儿子的胳膊上。任凭红旗怎么甩都甩不开。你不还手是不是?你不还手是不是?儿,我就不松口了!孔素贞跪在了地上,她的眼睛在纷乱的头发当中发出了热烈的火焰,斜斜的,盯着红旗。牙齿在红旗的肉里头却越咬越深。这一次她是下了死心了,他不还手就咬死他这个没有尿性的窝囊废!红旗的伤口流出了血,不管他怎么甩,怎么退,母亲就是不松口。红旗忍着,再忍着,然而,毕竟是钻心的痛。疼痛到底把他激怒了,惹火了。他的眼睛瞪了起来,怒火中烧,“你放开!你放不放开!”孔素贞不放开。红旗举起了他的巴掌,“啪”的一下,抽在了母亲的脸上。孔素贞怔了一下,松开了,满嘴都是血。她红艳艳地笑了。猩红猩红的,笑了。孔素贞指着门外,艰难而又吃力地气喘。她用微弱的声音对自己的儿子说:“儿,你出去,你要草菅人命!你去告诉他们,人不犯我,阿弥陀佛,人若犯我,叫他失火。”

    作为一条公狗,黄四才十一个月,块头却已经脱落出来了,高大,矫健。因为还不够敦实,看上去反而更加俊朗了,是英气勃勃的模样。黄四的旧主人反复交代过吴蔓玲,狗最忠心了,狗的一生只有一个主人。趁着它还不满两周岁,还不熟悉自己的旧主人,你必须在黄四的身上“花功夫”,要不然,它就不认你了。吴蔓玲记住了,用心了。黄四的旧主人说得没错,刚来的那些日子,黄四对吴蔓玲可是不服的,而吴蔓玲对黄四也有所忌惮,是防范和警惕的局面。那些日子里黄四动不动就要把背脊上的鬃毛竖起来,用低沉的声音对着吴蔓玲闷吼。双方是对峙的,敌意的。但是,吴蔓玲有信心。她知道一条真理,狗之所以是狗,是因为它的忠诚是天生的,某种意义上说,它先有了死心塌地的忠心,然后,才有它的主人。那吴蔓玲就先做主人吧。吴蔓玲对黄四的改造沿用的是最简单、最传统的办法:恩威并施。当然了,次序不能错,首先是威。吴蔓玲用铁链子把它拴起来,一分钟的自由都没有。不理它。不给它吃,不给它喝。在它饿得快晕头、渴得要失火的紧要关头,吴蔓玲过来了,带着骨头,还有水,过来了。给它吃饱,喝足。这里头就有了恩典。恩典其实也就是次序,一颠倒就成了仇恨。等黄四安稳了,吴蔓玲蹲了下来,用自己的手做梳子,慢慢地抚摸,慢慢地捋它身上的毛。这一下黄四委屈了。委屈向来都具有最动人的力量。黄四感动得不行。当委屈和感动叠加在一起的时候,最容易产生报答的冲动。黄四晃动起它的尾巴,紧紧地咬住了吴蔓玲的衣角,往下拽。其实是亲昵。只是不知道怎样表达才算最好。没想到吴蔓玲并没有把这个游戏继续下去,给了它一个大嘴巴。是用鞋底抽的。吴蔓玲可不想太惯了它。这个大嘴巴太突然了,黄四一个哆嗦,蜷起了身子,贴在了地上。整个下巴都贴在地上了,眉头紧锁,眼睛却朝上,鬼鬼祟祟地打量吴蔓玲。太可怜了。吴蔓玲没有可怜它,再一次不理它了。继续饿它,渴它。当然了,在它忍无可忍的关头,又给它送去了恩典。如此反复,过几天就来一次。黄四被吴蔓玲折腾得狂暴不已,可是,狂暴有什么用,谁理你。铁链子锁在脖子上呢,你再狂暴也是白搭。除了铁链子清脆的响声,黄四一无所得。可吴蔓玲越是折腾它黄四就越是认她,骨子里怕了。怎么说它是条狗呢?一些日子过去了,黄四记住了吴蔓玲的折腾,反而把过去的旧主人一点一点地忘却了。这是有标志的,主要体现在黄四的耳朵上。只要吴蔓玲那里一有什么动静,黄四的耳朵立马就要竖起来。它坐好了,两条前腿支在地上,全神贯注地望着吴蔓玲。伸出舌头,左边舔一下,右边舔一下,这其实就是摩拳擦掌了,是等候命令的样子。然后,闭上嘴,看着吴蔓玲,脸上的表情肃穆而又庄严。仔细地看一看,其实也就是巴结和待命,是时刻听从召唤、时刻听从派遣的静态。这就表明了一个问题,黄四的心中装满了吴蔓玲,再也没有它自己了。吴蔓玲最喜欢黄四的正是这一点,吴蔓玲就喜欢它忠心不二的样子。吴蔓玲一下子就喜欢上它了。它的忠诚是奉承的,巴结的,撒娇的。它半眯着的眼睛,它潮湿的鼻子,它娇媚的舌头,它楚楚动人的尾巴,都是奉承的和巴结的。招人怜爱了。

    伴随着对黄四的改造,吴蔓玲悄悄地把它的名字也改了。“黄四”不好,这个名字太糟糕了,是电影里常见的小配角,那种上不了台面的绝对反派。不是打手,就是小财主,不是单线联系的小特务,就是欺男霸女的小泼皮。吴蔓玲不喜欢。吴蔓玲要叫它“无量”。也就是洪大炮所说的“前途无量”的“无量”。刚开始的那几天任凭吴蔓玲怎么叫,“无量”就是不理会。“无量”和它有什么关系呢。而一喊“黄四”,它的精气神立刻就提上来了,是那种一触即发的样子。吴蔓玲想,好,你不理。你不理就要饿肚子了。光饿肚子还不够,还得打。等饿完了,打完了,吴蔓玲温存了。吴蔓玲拍着它的脑袋,捏着它的耳后,一口一个“无量”:“无量”长哪,“无量”短:“无量”好呀,“无量”乖。无量于是就知道了,它不再是黄四,而是“无量”了。无量感动得差一点热泪盈眶。它的嗓子里发出了娇弱的和柔弱的声音,那是自责了。是一份自我的检讨。它怎么可以对主人的意思领会得这么慢,领会得这么不彻底呢?都是它的错。一定要改正的。它把脑袋依偎在了吴蔓玲的怀里,还把自己的腮帮子贴到吴蔓玲的脸上,脑袋一伸一伸的,每伸一下,眼睛就要半闭一次。是迷途知返的幸福。是请求处分的愧疚。

    吴蔓玲怎么可能处分无量呢,不会的。一旦认识了错误,那一定是好的。该奖励呢。吴蔓玲把无量搂在怀里,惯了半天,把铁链子从无量的脖子上取下来了。无量像一匹马,一蹦多高。它撒开了它的四条蹄子,撒腿狂奔。它高兴极了,开心极了。在这场改变主人和改变姓名的过程中,它失去的只是锁链,得到的却是整个世界。

    吴蔓玲爱上了它。爱有瘾。吴蔓玲一刻也不能离开无量了。

    最迷人的爱当然还是在床上。这和所有的爱是一样的。起初,吴蔓玲是不允许无量上床的,说到底无量还是有点脏。然而,苏北平原的冬天毕竟是太冷了,无量在夜深人静的时分爬到了吴蔓玲的床上。作为一个女性,吴蔓玲的睡眠有一个特点,她的被窝是冰冷的,一点热气也没有。尤其是脚底下。到了下半夜,无量上来了。它趴在吴蔓玲的脚底下,有时候,干脆就压在吴蔓玲的身上,这一来暖和了。是暖洋洋的那种暖和。在无量的体温的诱导下,同时,在无量的体重的暗示下,吴蔓玲的睡眠有了新的内容,她进入了花朵一样的梦乡。花朵一样的梦乡往往只涉及两个内容,一,体温,二,体重。都是令人向往的好东西。令人心潮涌动,叫人难于启齿。但体温和体重向来都不是抽象的,它标志着一个男人的身体。而这个男人反而又是抽象的,是谁呢?不知道了。他年轻,结实,一身的肌肉,赤条条的,“暖洋洋”的,压着她。吴蔓玲的腿慢慢地就叉开了,有了困厄的,同时又是诱人的扭动。这扭动起初还是左右摇晃的,渐渐地,变成了上与下。成了波浪,兀自起伏起来了。吴蔓玲一次又一次地把自己的胯部顶上去,一次又一次地把胯部放下来,重复的次数多了,那种说不出的快感就在身体的内部四处流淌,最终,高xdx潮来临了,她的屁股下面是一大摊的湿。她的身体僵硬了,格外地努力,两条腿紧紧地顶在了床上,一动不动。而在她惊醒过来的时候,她发现了无量。心口顿时就是一个空洞的窟窿。不过,话要看怎么说了,由于有了无量,吴蔓玲好歹有了一个“对象”,不寂寞了。她把无量拽过来,把无量的脖子搂紧了,闭着眼睛亲它。脸上是那种疲惫而又满足的笑容。吴蔓玲呢喃着,叫它乖乖。叫它心肝宝贝。无量是有足够的能力去体会吴蔓玲的亲昵的。它呼应了她。给了她热烈的响应。它就舔她。像为新娘洗脸那样,一遍又一遍地用自己的舌头打扫吴蔓玲的面庞。吴蔓玲用自己的舌头把无量的舌尖接住了,她的舌尖被触动了,一样古怪的东西一直钻到了她的心里。直颤。

    过度的亲昵使得无量的胆子越来越大,它终于对吴蔓玲的小腿无限地痴迷了。无量总是围着吴蔓玲的小腿,一次又一次地打圈圈。先是嗅,后是闻,再是舔。到后来,它愈发局促不安起来。无量对着吴蔓玲的小腿折腾了一些日子,终于有一天,它一跃而起。它把它的身子趴在了吴蔓玲的膝盖上了。吴蔓玲就亲它。可是,不对头,慢慢地,吴蔓玲就发现不对头了,无量的注意力不在嘴唇上,它的注意力在它的下面。它在下面全力以赴。它弯着它的两条后腿,已经用它的胯部顶着吴蔓玲的脚踝了。吴蔓玲感到了一样东西,很烫,很不讲理,塞进了吴蔓玲的裤管。尖尖的,硬硬的,毫无目标,十分慌乱地乱钻。感觉上急迫了,焦虑得很。吴蔓玲就把无量的脑袋拨开去,低下头,认真地看。这一看不要紧,一股粘稠的液体已经在吴蔓玲的脚背上汪了一大摊。是什么东西呢?腥了。吴蔓玲就开始推究。弄不明白。不是小便哪。但突然,只是一下子,吴蔓玲依靠出色的本能无师自通,明白了。吴蔓玲尖叫了一声,满脸都涨得绯红,又羞又恼又怒,气极了,一把就把无量推开了。无量万分地惭愧,却又很无辜,它望着她,目光像一个孩子,清澈而又凄惶。可怜了。太可怜了。吴蔓玲的心顿时就软了下来,一把把无量搂紧了。打它。一股磅礴的母性汹涌了上来。她是妈妈。吴蔓玲认定了怀抱里抱着的正是自己的孩子,还不只是孩子,比孩子更宽泛,不好说了。吴蔓玲一边打,一边骂:“个狗东西,个狗东西!你知不知道,妈妈说你呢,个狗东西!”吴蔓玲搂着它,不知道怎样去疼爱它才好,表达不出来。就觉得这一辈子都离不开它。她是被需要的。它需要她。“我的小可怜。小可怜。”吴蔓玲伤心了,却又无比的甜蜜。“小可怜,我的小可怜。”他们终于有了秘密。不可告人的。无量是亲人了。

    一闲下来的时候吴蔓玲便开始在村子里转悠,其实不是为了自己,说到底还是为了无量。她就是想带着无量,在村子里撒一次野。那是它的狂欢了。每一次出门无量都兴奋无比,它在吴蔓玲的前面打冲锋,冲出去一段,无量就要停下来,嗅一嗅,闻一闻,就好像前面总有一些危险,有人在吴蔓玲的道路上布设了地雷,它要为她报警,并最终为她排除。排除完了,它又要冲回来,看看吴蔓玲的这一边有没有什么特殊的情况,它可是要对吴蔓玲负全责的。它的表情是尽心尽力的,孝顺极了。因为有了无量的陪伴,吴蔓玲的心情就格外的开朗,轻松了,并不害怕遇上混世魔王,很随意地和乡亲们说一些闲话,有意识地把她的话题从无量的身上绕开去。她不再孤独了。有了依偎。有了寄托。有一个活蹦乱跳的生命正英勇、矫健地守护着她,环绕着她。这样的日子多好呢。吴蔓玲踏实了。安全,其实是幸福。整个王家庄的人都在争先恐后地夸赞吴支书的狗,“真帅呀”,“跑起来太像一匹马了”,吴蔓玲客客气气的,十分含蓄地微笑,心领丁,很惊奇自己有了“妇女”的心态,不再是一个姑娘家了。

    吴蔓玲带着无量在王家庄逛了那么多趟,有一个人却从来没有遇见过,那就是混世魔王,想来他还是回避了。无量的速度和块头在这儿,看起来对混世魔王还是起到了震慑的作用。混世魔王说过,“我会再来的”。可他再也不敢来了。你“来来”看?你还想去当兵?休想!吴蔓玲就是要把他留在王家庄,慢慢地,一点一点地消化他。混世魔王,你就耐心地呆着吧。你等着,你的好日子在后头呢。

    混世魔王却还是来了,衣冠齐整的,直接来到了大队部,吴蔓玲的房间。这些日子吴蔓玲再也没有见过混世魔王,猛地一见面,吴蔓玲发现,自己还是怕他的。心口立即收紧了,又恐惧,又害羞,还恶心。脸上顿时就失去了颜色。吴蔓玲的第一反应就是让无量即刻扑上去,把眼前的这个畜生给撕了,撕得一块一块的。吴蔓玲神经质地高叫了一声:“无量!”无量回过头,看了吴蔓玲一眼,十分乖巧地依偎在了吴蔓玲的身边,蹭她,撒娇了。混世魔王当然知道吴蔓玲的那一声“无量”是什么意思,却做出浑然不觉的样子,说:“叫‘无量’是吧,挺好的名字。挺漂亮的一条狗。”

    吴蔓玲失算了。她对混世魔王恨之入骨,咬死他的心思都有。她的脑海里一次又一次地闪现过这样的画面,一旦混世魔王出现在她的面前,无量会像风一样,会像闪电一样,英勇无比地扑到混世魔王的身上去,对准他的脖子就咬。惨烈了。可是,没有。这一切都没有发生。吴蔓玲终于控制不住了,她伸出了胳膊,对着混世魔王的鼻尖挺出了她的手指头,大声地对无量颁布了她的命令:“上去,咬他,咬死他!”而混世魔王已经蹲下来了,一只手搭在了无量的脑袋上,轻轻地抚摸。混世魔王慢声慢语地,自言自语了:“干什么呀,这是干什么呀?咱们是好朋友,咬我干什么?你说呢无量?不咬人。啊?咱们不咬人。咱们不听这个疯婆子的。”无量得到了混世魔王的抚摸,含情脉脉了。它居然把它的脑袋抬高了,呼应他的巴掌,眼睛也半闭了一下。

    吴蔓玲被无量无耻的出卖激怒了,她飞起一脚,踢在了无量的腹部。无量受到了意外的一击,嗷叫一声,箭也似的窜出了门外。远远地立住了,惊恐地回望着它的主人。它百思不得其解。混世魔王拖着长腔,抱怨说:“这是干什么呀?好好的,踢人家干什么呀。”吴蔓玲指着大门,小声地说:“出去!”混世魔王从地上站起来,说:“蔓玲,咱们的事情还没有谈完呢。”

    “出去!”

    混世魔王压根儿就不理她,自己说自己的。“蔓玲,”混世魔王说,“我可是听说了,今年的名额就只有一个,正好,王家庄的混世魔王也就那么一个。让他去了吧。你听我一句劝,让他去。他一去,你省心,我也省心。”混世魔王的口气是轻松的,亲和的,就好像他所谈论的不是自己的事,而是在替别人操心了。

    吴蔓玲的声音不由自主地抖动了,却加倍严厉地说:“你休想!”

    “干吗呀?”混世魔王笑了,坐在了凳子上,说,“让他去吧。你把他放在这里,也是个麻烦。你不怕麻烦,我还怕呢。”

    这么说着话,无量已经迈着它的步伐,犹犹豫豫的,进屋了。因为吴蔓玲刚才的一脚,无量没有走到吴蔓玲的那边去,相反,蹲在了混世魔王的旁边。混世魔王又把手伸出去,和无量亲热上了。混世魔王说:“照说呢,你养了一条狗,多多少少能够帮你一点忙,可也不一定的。我什么时候想来,一样能来。你想啊,一条狗,不就是一块肉么。只要我高兴,我红烧可以,水煮也可以。我正馋着呢。我呢,先把它处理了,然后,扒了皮,开了膛,破了肚,该扔的扔了,洗吧洗吧,肋骨这一快,当然是红烧好了。头呢,煨汤。”混世魔王把无量的后腿拎起来,给吴蔓玲看着,认认真真地说,“后腿我还是要送给你。后腿最好了,放在风口腊几天,香得很。”混世魔王想了想,说:“狗皮我也要送给你,让你铺在床上,夜里头暖和。”

    吴蔓玲已经听不下去了,刚要发作,金龙家的却过来了,笑嘻嘻地和吴支书与混世魔王打完了招呼,歪在了门框上,嗑起了葵花籽。吴蔓玲立即换上笑脸,说:“坐噻,坐。”金龙家的不坐,她就是喜欢歪在门框上,这样舒坦。金龙家的望着混世魔王,说:“混世魔王,还和我们支书是老乡呢,平时也不过来看看,有你这样的吗?”混世魔王十分迷人地笑了,说:“这不来了嘛。”金龙家的嗑葵花籽嗑得麻利极了,手快,嘴快,一刻儿工夫,葵花籽的壳就飞得到处都是。天女在散花了。天女矮矮的,胖胖的,少一窍的样子。混世魔王站了起来,把屁股底下的凳子让给了天女,自己却跑到了吴蔓玲的床边,一屁股坐下了。对金龙家的说:“你坐。”

    吴蔓玲看了混世魔王一眼,严厉地说:“你起来!”

    混世魔王嬉皮笑脸的,说:“干吗呀,弄脏了洗一洗不就干净了?看不出来的。金龙家的,你说是不是?”这句话疯狂了,却又不着痕迹。

    因为有金龙家的在场,吴蔓玲既是有恃无恐的,又是有所顾忌的。吴蔓玲拉下了脸,说:“你起不起来?”金龙家的饶有兴致地望着他们。她哪里能知道这两个人之间的水有多深,是惊涛与骇浪。金龙家的只当他们是调笑了。

    混世魔王却四两拨千斤。他笑着对金龙家的说:“嫂子,我和蔓玲说话呢,你能不能让我们两个人说会儿话?”

    这句话在吴蔓玲的耳朵里几乎是五雷轰顶,金龙家的瞥了吴蔓玲一眼,眼神诡秘了,似乎是看出了什么美妙的门道,满脸是替吴支书高兴的样子。金龙家的脸上突然布满了少根筋的笑容,离开了。走了三四步,又回了一次头。吴蔓玲全看在眼里了。吴蔓玲掉过脑袋,一张脸已经脱色了,变形了。吴蔓玲她挥起了胳膊。混世魔王一把挡住了,架在了那里。混世魔王说:“蔓玲,动手的事,只能是我来。”

    吴蔓玲崩溃了,软了。吴蔓玲说:“你究竟要怎样?”

    混世魔王十分正式地站起来,拍了拍屁股,认认真真地说:“让他走。”

    “你要是不让他走,你就麻烦大了。”混世魔王把他的嘴巴一直送到吴蔓玲的耳边,小声说:“我会让你在王家庄生出一个小支书来,你信不信?——我知道你想把唯一的名额给谁,我不管。我要走。必须走。我要是不走,鱼得死,网也得破。我豁出去了。”

    吴蔓玲在撇嘴,在喘息。刚要说什么,混世魔王把她挡住了,兀自点了点头,说,“什么也别说。我知道你要说什么,还是我替你说吧。我自己也觉得自己像个流氓了。是你逼我逼得太狠了。我都这样了,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烂在这里,是吧,你就让我做一回流氓吧,啊?”

    混世魔王丢下这句话,慢悠悠地走了。刚走了一步,似乎想起了什么,又折回来了。混世魔王望着吴蔓玲,是欲言又止的样子。最终,混世魔王对着自己的脚尖,悄悄说:“蔓玲,你的皮肤好,真的。”口气是动了情的,倒不像是说谎的样子。

    吴蔓玲难眠了。已经哭了三四回了。最主要的还是怕。无量卧在她的身边,一直在宽慰她,舔她的脸。她已经原谅它了,抚摸着它的皮毛。不该踢人家的。不该。人家只是一条狗,哪里能知道吴蔓玲的心思,哪里能知道混世魔王的用心是多么的险恶。混世魔王不是人。他是披着羊皮的狼。这么多年了,怎么就没有看出来呢。

    怎么办呢?吴蔓玲在慢慢地哭,慢慢地想。前些日子吴蔓玲还是蛮有信心的,虽然被强xx了,修理他的机会毕竟还有。好歹手上掌握着印把子呢。那几天她都想好了,先让混世魔王的小队长整治整治他。把他的口粮扣了。没有了粮食,你就得来求我这个支部书记了吧。到时候再一点一点地扒你的皮。你到公社去告,好哇,告一次,给一点。再告一次,再给一点,你就两头跑吧,看你能跑到哪一天。你要是骨头硬,不求人,也行。那你就只有去偷。这一来就更好办了。派上两个民兵,日夜跟踪,抓你一个现行,那你混世魔王可就大发了。你混世魔王就进城了。到县城的大牢里头慢慢地享福去吧。总之,你混世魔王是在我的手里,什么时候想捏,就捏一把,什么时候想松,就松一松。猫捉老鼠了。看姑奶奶我怎么调戏你美好的人生。吴蔓玲把一切可能性都想了,胜券在握的。但是,就是没想到混世魔王会有这一手。他成了滚刀肉了。他怎么就成了滚刀肉的呢?他要是真的什么都做得出,就算是把他整死,她吴蔓玲也就把自己赔进去了。声誉可保不住了。不能的。她的声誉不能出一丁点的问题。她的声誉比混世魔王的性命还重要。洪大炮早就说了,她可是一个“前途无量”的人哪,不能有一点点的闪失。

    吴蔓玲只有哭。这样的事也是不好找人商量的。吴蔓玲有了极其不好的预感,这一次自己可能会输。从小到大,吴蔓玲十分热衷于一件事情,那就是“与人斗”。正像毛主席所深刻揭示的那样,“与人斗”它“其乐无穷”。为什么有这样大的乐趣呢?因为她总是赢。她是胜利者。如果不是被混世魔王强xx了,被他抓住了把柄,吴蔓玲坚信,二十五个混世魔王也不是她吴蔓玲的对手。所以说,吴蔓玲越想越委屈。她自怜了,两只手都一起用上了,捂紧了自己的Rx房。吴蔓玲突然就想起来了,混世魔王说过的,“你的皮肤好”。真是这样的么?吴蔓玲不放心了。这么多年了,还没有一个男人这样夸过自己呢。混世魔王再不是东西,想必他的这句话还是正确的。吴蔓玲坐起了身子,点上灯,拿过镜子,撩开衬衣,一看,可不是的么。脸是黑了点,胳膊是黑了点,胸脯却还是一大片的雪白,一摸,粉嫩粉嫩的。xx头还颤动了一下。无量不知道自己的主人在干什么,它伸过脑袋,冷不丁的,对着吴蔓玲的xx头就舔了一口。这一口要了吴蔓玲的命。她再也没有想到自己的xx头里面隐藏了这样巨大的秘密。身体是多么的鲜活,保存了多少动人的感受,就差轻轻的一击。身体太神奇了,它其实一直都在等待,处在无休无止的企盼之中,只不过你太麻木罢了。吴蔓玲灭掉灯,不知道身体的内部究竟闹出了怎样的动静。是什么东西?到底是什么东西在身体的深处四面出击?吴蔓玲软绵绵地搂过了无量,“乖,”她闭上眼睛说,“乖呀。乖。”

    得让混世魔王走。必须让他走。吴蔓玲在黑夜当中睁开了眼睛,下定了决心。名声是不能坏的。一个女人的名声坏了,政治生命毁掉了不说,哪个男人还会要自己?不会要的。即使是端方都不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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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2-3 12:31 | 只看该作者
              第二十二章
   
       日子慢的时候慢,快的时候也快。一旦你没有了牵挂,日子就不那么难熬,它会长翅膀的。那你就飞吧。想飞多快就飞多快,想飞到哪里就飞到哪里。端方不管的。端方自打知道自己给吴蔓玲下过跪之后,当兵的心就没了。不能有。还怎么和吴蔓玲见面呢?没法见。端方哪里也不去了,整天把自己关在养猪场的小茅棚里头。闷是闷了点,可有一点好,他不用担心遇上吴蔓玲了。

    好大的雪啊,好大的雪。下雪的迹象其实在昨天下午就已经十分显著了,天很低,浑浊而又黏稠,仿佛涂抹一层厚厚的糨糊。天黑之后雪就下下来了,谁也没有在意罢了。这是一夜的暴雪,特别的大。因为没有风,它就悄无声息了,不是飘,而是一朵一朵地往地面上坠。到了下牛夜,大雪把里下河的平原就封死了。村庄没有了,冬麦也没有了,大地平整起来,光滑起来。草垛却浮肿了,低矮的茅草棚也浮肿了,圆溜溜的,有了厚实的、同时又饱满的轮廓。可爱了。只有那些树还是原来的样子,它们的枝桠光秃秃的,看上去更瘦,更尖锐,静止不动,却又是一副惹是生非的模样。

    端方不是睡醒的,严格地说,他是被雪的反光刺醒的。雪的反光凶猛而又锐利,它们从门口冲了进来,比夏日里的阳光还要强烈。端方睁开眼,一开眼就看到了一个银光闪闪的世界。他起了床,老骆驼已经在那里烧猪食了,火光映红了他的面庞,他的脸上有了明和暗的关系,立体感增强了,宛如彩色电影里的一个画面。端方来到门口,一个崭新的世界出现在他的面前,一望无际。这世界是清冽的,反光的,陌生了。不知身处何时,也不知身处何地。端方眯起了眼睛,吸了一大口,凛冽的寒气一下子冲进了他的体内,砭人肌骨。

    端方哈了一口,乳白色的气体立即就从他的嘴里飘荡出来了。端方注意到他的呼吸其实也是乳白色的,在鼻孔里分出了两股,一阵又一阵地漂浮在他的面前。有趣了。端方听到了猪的哼唧,回过头,注意到那只黑色的小母猪已经躺在他们的茅棚里了,就在灶的不远处。这头黑母猪早就不是新娘子了,它已经怀孕多时,肚子早就挺起来了。一定是老骆驼半夜里起床了,把它请到了屋里。这会儿它很幸福,十分祥和地在那里怀孕。小母猪带来了浓重的气味,是家畜的气味,再加上稻草,再加上煮烂了的猪食,茅棚里的空气就格外的复杂了,浑厚,污浊,可不算难闻,相反,其乐融融了。端方看了一眼老骆驼那一张彤红的脸,小茅棚里的气氛美妙了,人像是被什么东西包裹住了,有一种富足的劲头,还有些温馨。是衣食不愁的样子,是热火朝天的样子。在这样的雪天里,格外地好了。

    看见端方起床了,老骆驼拿来了两只老玉米棒子,放在炉膛里烤。只是一会儿,老玉米的芬芳洋溢出来,荡漾了,弥漫了小小的茅棚。老骆驼烤好了老玉米,瓮声瓮气地说:“端方,路不好走,别回家吃早饭了,吃两个棒头填填肚子吧。”端方听得出来,老骆驼这是巴结自己了,他担心端方把黑母猪轰出去。端方懂他的心思。这个老骆驼,为了猪,他放得下自己的脸的。端方把黑糊糊的老玉米棒头接过来,坐在门槛上,把老玉米放在门槛上敲敲,热烫烫地啃了起来。啃两口,有些渴,随手抓起一把雪,捂到了嘴里,就等于是喝上了。端方一边啃,一边喝,这顿早饭还就是不错呢。有滋有味了。黑母猪一定是受到了香气的召唤,来到端方的面前。它隔着它的大耳朵,可怜巴巴地守望着端方,还哼唧了一声。临了,端方掰了几颗玉米粒,放在掌心里,黑母猪就把它舔走了。黑母猪的肚子可真的不小了,已经到了不堪负重的模样,肚子都贴在地上了。xx头都在地上拖。端方眨巴了一通眼睛,想起来了,它配种已经有些日子了,想来没几天就要生了。该不会生下一大窝子小骆驼吧。应该不会的。

    不远处的猪圈里所有的猪都在叫。它们一定是饿了,又冷,叫出来的声音和平时的就不太一样,有些瑟瑟抖抖的。老骆驼可是不紧不慢,他烧好了猪食和热水,拿过粪桶,开始配猪食了。配完了,再把手伸到猪食里去,用力搅拌,这一来冷和热就均匀了。端方回过头,看了看满地的积雪,站起来了。他接过老骆驼手上的大勺子,说:“地上滑,你歇着吧,今天我来。”老骆驼倒也没有客气,他的手上滴着水,只能用袖口擦了一把鼻涕,笑着说:“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短。你吃了我的棒头,该你了。”

    冰天雪地的,天却放晴了。太阳升起了,大地上的积雪分外的明亮,微微还有些酡红。千娇百媚了。还是毛主席说得好,这可叫“红装素裹”了吧。端方挑着两只大粪桶,嘴里头冒着热气,一个猪圈一个猪圈地跑。猪圈的这一侧他已经很长时间不来了,可以说,是在刻意回避了。他在回避红旗吃屎的地方,其实,说到底还是在回避自己心头的痛。红旗吃屎的地方总是在提醒端方——你是给吴蔓玲下过跪、磕过头的人。端方的自尊心就是在那一天死掉的,别人不知道,端方自己是知道的,他的自尊心早就喂了狗了,他的自尊心早就吃了屎了。他的自尊心没了,一点都不剩。不堪回首。端方现在最怕的事情就是和吴蔓玲见面。不知道吴蔓玲在心里怎样地鄙视他。一想起这个端方的心就流血,这个怨不得别人,是端方自己给自己捅了一刀子。吴蔓玲不是别的,她现在是一面镜于。端方在镜子里只是一摊屎。是狗屎,猪屎,鸡屎。是眼屎,鼻屎,耳屎。你这样的人还想当兵去?算了吧,养猪吧。

    远方突然传来了鞭炮的爆炸声,是双响的,在雪后晴朗而又湛蓝的天空里,“咚”的一声,有些闷,但随即,“嗒”的一响,清脆了。这只是开了一个头,接下来的爆炸声就此起彼伏,严寒的空气温暖起来,凭空就有了欢庆。端方放下粪桶,对着河东的方向眺望过去,鞭炮的声音应当是从大队部的那一边传送过来的。好好的放鞭炮做什么呢?端方纳闷了。鞭炮声还没有停当,锣鼓的声音却又接踵而至,响彻了云霄。端方想起来了,这么大的动静,看起来是欢送新兵了。是的,混世魔王今天走人,这是在欢送混世魔王了吧。端方的心口猛然就是一阵痛,往里头锥。端方放下粪桶,拔腿就要往村子里去,只走了两三步,停下了。端方侧过头,看了一眼远处,白茫茫的大地上闪耀出千丝万缕的光,雪光干干净净,剔透,晶莹,有一种凌厉的寒气。端方站在那里,扶着扁担,突然间就百感交集了。其实,他的心里头空无一物,心如止水了。这是一种矛盾的局面,不好说。不好说那就不说它了吧。

    端方到底放下了手里的活,过去了。果然,大队部的门口挤的都是人,地上的积雪都已经被众人踩得混乱不堪了,看上去是一片的狼藉。混世魔王站在雪地里,正在给大伙儿敬烟。他的头发今天特别了,冒着热气,像一个开了锅的蒸笼。孩子们都围着混世魔王,他虽然还是身着便装,但是,在孩子们的心中,他已经“一颗红星头上戴,革命的红旗挂两边”了。端方远远地望着混世魔王,有些失措,不知道是走上去好,还是站在原地好。打不定主意了。端方想,还是得过去,和混世魔王也许就是最后的一面了,从今以后,天各一方,再见面其实是不可能了。这么一想端方就走了上去。因为村里的干部都在,吴蔓玲也在,端方硬着头皮,绕到混世魔王的背后,在他的肩膀上拍了一巴掌。混世魔王转过身,是端方。混世魔王只看了端方一眼,目光让开了。掏出香烟,是最后的一根了。混世魔王敬上了,想给端方点。可手在抖,火柴怎么也划不着。端方从混世魔王的手上把火柴接过来,点好了,吸了一大口,慢慢地嘘出去,有点像电影上的火车头了。端方把手里的香烟掉了一个个,递到混世魔王的手上。也算是敬他了。混世魔王接过来,同样吸了一大口,手在抖,烟在抖,嘴唇撇了一下,想说什么,眼圈却红了。端方立即伸出巴掌,在他的肩膀上又拍一巴掌,有些意犹未尽,就再拍了一巴掌,很重,一切尽在不言中了。两个人都没有话,就那么交换着手里的烟,你一口,我一口,旁若无人了。四周安静下来,一起看着他们。他们在那里抽。

    吸完了香烟,混世魔王把烟头丢在凌乱而又烂污的雪地上,十分多余地踩了一脚。上路了。吴蔓玲带头鼓起了掌。大伙儿就一起鼓掌了。大部分人都跟着混世魔王,慢慢地散开了。端方的两只手一起插在裤兜里,低着头,刚想走,吴蔓玲却把他叫住了。吴蔓玲说:“端方。”端方立住脚,不看她的眼睛。吴蔓玲小声说:“端方,不理我啦?”虽然旁边还有一些闲人,可注意力毕竟都在别处,端方和吴蔓玲站在稀稀拉拉的人群中,反而形成了一种可以密谈的格局。端方极不自然地笑笑,很短促,眨眼间就没了。端方的笑容吴蔓玲都看在眼里,她想说些什么,却又堵住了。最终就什么也没有说。吴蔓玲的心里突然就生了一分酸楚,不只是对端方,还有对自己,是那种格外潦草的酸楚。她不想绕弯子了,为了缓和一下两个人之间的气氛,吴蔓玲把她的巴掌搭在了端方的肩膀上,她要告诉他,只要她还是王家庄的支书,明年一定会成全他。可吴蔓玲还没有来得及说话,端方望着别处,已经把吴蔓玲的手腕拿住了。慢慢地,放了下来。这个动作太伤人了。幸亏没有人看他们,他们就在人群当中十分秘密地完成了这样的举动。

    吴蔓玲一个人站在雪地上,眯起了眼睛。刚才还热热闹闹的,一眨眼,走光了,只留下她一个,当然,还有她的狗。吴蔓玲望着混世魔王走远了的那条道路,树枝都光秃秃的,格外的瘦,格外的乱,格外的硬。萧索得很。寂寥得很。是标准的、不忍多看的严冬的景象。吴蔓玲叹了一口气,混世魔王走了,她最为棘手的“问题”终于解决了,心绪却复杂起来了。一半是因为端方,另一半,却还是因为混世魔王。混世魔王昨天晚上来了一趟大队部,很晚了。他是向吴蔓玲告别来的。混世魔王的告别仪式相当的特别。他一直坐在凳子上,干坐着,一动都不动。吴蔓玲一见到他就恶心了,自然没给他好脸。当然,吴蔓玲倒也不害怕,这样的时候想必他也不会对吴蔓玲怎么样的。这样的情形理当是双方都有所顾忌才对。他们就这样坐着。吴蔓玲是知道的,只要把这会儿熬过去,她这一辈子就再也看不到这张脸了。熬一分钟就少一分钟。就这么枯坐了一个钟头,混世魔王终于耐不住了,站起了身子。他一步一步地往吴蔓玲的这边走。吴蔓玲的心口拎了一下,也站起来了。混世魔王一直走到吴蔓玲的跟前,把他的脸凑了上去。慢慢地,对着吴蔓玲的脸,凑了上去。吴蔓玲到底鼓足了勇气,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咯出了一口痰,“咄”的一声,吐在了混世魔王的脸上。吴蔓玲的痰挂在混世魔王的眉心上,在往下淌。混世魔王没有躲,也没有擦,任凭那口痰沿着自己的鼻梁往下淌。混世魔王说:“蔓玲,谢谢了。我一直在等着你啐我这一口。”

    吴蔓玲站在雪地里,混世魔王已经无影无踪了。她抬起自己的手,望着它。她想起了端方刚才的举动。端方的举动比起她的那一口唾沫,实在也差不到哪里。

    人了冬以来,沈翠珍总是头疼,偏在一侧,大部分都在左边。要说有多疼,那也说不上,可是,总也好不了。白天倒也就算了,沈翠珍最受不了的还是在夜间。夜间的疼痛剧烈了。这一来沈翠珍的觉就再也没法睡。偶尔睡着了,全是梦,老是梦见端方小的时候,老是梦见端方他爹活着的时候。活灵活现的。这样的梦不可以对王存粮说,再有肚量的男将也听不得这样的梦。怎么说呢?沈翠珍倒是去合作医疗找过兴隆,兴隆拨弄着她的脑袋,这里摁一下,那里敲一下,也没有看出什么头绪。兴隆就说了:“没事的。疼得厉害了就吃吃药,实在扛不住了,就打打针。”沈翠珍没有打针,药可是吃得不少,一点功效都没有。还是疼。

    这一天的一大早一直刮着东北风,沈翠珍却把端方和端正喊上了,她要带着他们回一趟娘家,也就是大丰县白驹镇的东潭村。怎么突然来了这一番的举动的呢?沈翠珍做了一个极其不好的梦,她又梦见端方他爹了。端方他爹在沈翠珍的梦里很不高兴,说:“翠珍哪,你多少日子不回来了,你也回来看看我噻。”他这是抱怨了。沈翠珍惊出了一身的汗,在被窝里头掐了一番指头,有日子没回去了。是的,有日子了。沈翠珍到底不同于一般的女人,她哪里是不想回去?她是怕。这里头有不堪回首的一面。没有做过寡妇的女人怎么说也体会不到这一层。这里的冷暖,不说也罢了。沈翠珍惊醒了,躺在床上,再也睡不成了,就想好好地哭一回。一听到王存粮的呼噜,只好在枕头上悄悄地抹了几回眼泪。做过寡妇的女人就是这样,她们的枕头复杂了。当天夜里沈翠珍就十分清晰地找到了自己的病根,是端方他爹在念叨自己了。鬼一旦念叨谁,谁的头就疼。这个道理谁还不懂呢。一定要回一趟娘家,沈翠珍对自己说,说什么也不能拖了。附带到西潭村端方他爹的坟头上给死鬼回个话:你就别念叨了,我这不是都好好的么。

    兴化县中堡镇王家庄离大丰县白驹镇东潭村其实也就是五六十里的距离,并不远。但是,里下河的平原就是这样,它是一个水网地区,没有通直的大道。你要绕着走,过河,过桥,这一来实际要走的路就不下一百里了,需要一整天的。其实还是远。远了好,遥远的距离最适合寡妇们的二嫁。端方起先是不肯回去的,他也怕。那一头虽说都是亲人,但亲人的见面也不一定都是温暖和愉悦的内容,对于一些特别的家庭来说,自有它刺骨的地方。这里头是非常矛盾的,一方面,他和东潭村亲,另外一方面,东潭村又让他别扭。端方从小到大都是在乡亲们的照应之中长大的,这一来满村子就都是他的恩人了。随便拉出一个,只要有一根xx巴,就是他的亲爹,只要有两个xx子,就是他的亲妈。端方至死也不能忘记离开东潭村的那个上午,母亲一直逼着他磕头,见人就磕。小小的端方不知道自己亏欠了这个世界什么,这一笔债务要到哪一天才能还得清。对自己的故乡,端方的心情只能用一个词语来概括:敬而远之。

    端方不想受这样的罪。母亲这一回却没有依他,连拽带拉,拉起来就上路了。沈翠珍因为走得匆忙,也没有带什么像样的礼物,只是到王家庄小学找了一回端正的老师。老师们每个月都拿现钱,手头上到底宽裕一些,就厚着脸皮借了五块,回门去了。

    东潭村也无非就是这样,除了人们说话的口音有一些别致的地方,剩下来的,几乎就是王家庄的另一个翻版。几棵树,几间低矮的草房子,中间有一些人。来到东潭村的时候天已经擦黑了。沈翠珍走进自己的娘家,在小油灯的下面见到了自己的母亲。这么多年没见了,老母亲早已是风烛残年,老得都皱起来了,干瘪得只剩下一小把。能拎起来。沈翠珍只看了一眼,刹那间心如刀绞,快步上去,跪在了母亲的脚边。老母亲吓了一大跳,没认出来。老母亲再也想不到自己的闺女能在这样的年底回来,多冷的天,多大的风,多远的路哇。老母亲一口一个“乖乖”,一口一个苦命的孩子,把沈翠珍的心都喊碎了。“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说说罢了。哪里能那样轻巧。母女总归是血肉相联的,有说不出口的温暖和苍凉。利用这样的空隙,端方和小舅舅和小舅母打了一遍招呼,是久别重逢的热乎,却怎么也摆脱不了凄惶。一切都是和过去一样的,家里的摆设,还有人,都没变,却都旧了,怎么看都有点似是而非,说到底又还是似非而是。有了悲喜交加的复杂性。端方的心里一直有一样东西,滚烫的,却又是冰冷的,四处拱。沈翠珍跪在地上,一边流着眼泪,一边把端正拽过来了,让他跪。端方却一把拖住了,恭恭敬敬地尊了一声“婆奶奶”。端方不能让自己的亲弟弟下跪。对谁都不能。人一旦跪下了,那你就跪不完了。这是没完没了的,会成为习惯。他的弟弟不欠东潭村什么,端方说什么也不能让他在这个地方跪去。

    这一夜端方睡得很不好。就在他儿时的那张床上,端方吃惊地发现,那床被窝竟然是他小时候用过的。这个发现惊人了。多年之前的气味飘荡过来了,成了手的指头,摸着他了。生活突然续上了。是怎样的生活又被续上了呢?续在哪儿了呢?端方说不上来。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反过来看,生活无疑是被切了一刀。砍断了。完完全全被替代了,被覆盖了,成了另外的一副样子。而原有的生活藏匿了起来,被封尘了。其实也就是活埋。这些年自己究竟是在哪儿的呢,是怎么“过来”的呢?端方居然想不起来。是在哪儿呢?这个问题并不那么严峻,却有了催人泪下的成分。

    客人毕竟是客人,哪怕是在自己的老家。第二天的一大早,端方就被沈翠珍叫起来了,还得上路。是啊,还得上路。端方想起来了,这里只是东潭村。他们还要向西,西潭村在等着他们呢。西潭村才是他端方真正的家,他出生和喝奶的地方。西行了三四里地,西潭村到了。陌生了。端方吃惊地发现,这个和自己血肉相连的地方其实和自己没有什么关系。他没有记忆。或者说,他所有的记忆都已经模糊了,蒙上了一层纸。恍恍惚惚的。刚刚来到“自己”的家,颤颤巍巍的爷爷和奶奶一把就把弟兄两个搂紧了。有些活受罪。端正想挣脱,又挣脱不开。端方则麻木着,他透过自己的泪眼,望着另外的泪眼。那泪眼是浑浊的,有了风和霜的内容,有了漫长的时光的内容。端方不停地点头,他的身边站着他的伯父、叔叔、堂哥和堂弟们。谁也没说什么。都在用手拍。无论是谁,一开口将不可收拾。

    简单而又短暂的见面之后,最要紧的时刻终于来到了。沈翠珍带领着端方、端正来到了西潭村的乱葬冈。冬日的乱葬冈一派荒凉,树枝是光秃的,草是枯的,泥土是板结的,乌鸦在头顶上叫。这里没有死亡,死亡的气息却格外的浓郁。是鲜活的。许多坟头都已经坍塌了,象征性的,只是一个小小的土包。幸亏有端方的叔叔带路,要不然,他们会在乱葬冈里迷失了方向。最终,在一个低矮的土黄色的土丘的面前,沈翠珍停下了脚步。在她放开嗓子之前,她扭过了头来。沈翠珍望着她的长子,脸已经变形了。沈翠珍说:“你爹。”

    端方怔了一下,似乎刚刚得到了噩耗。他是有备而来的,而这一刻,死亡的消息却反而突如其来,确凿了。端方悲从中来。只是一刹那,他已是五内俱焚。端方的双腿一软,不由自主,跪下了。他趴在冰冷的泥土上,用心地抚摸,最后又捏了一把。泥土都碎了,变成了沙,从他的指缝里流淌出去了。这就是说,端方什么都没有抓着,两手都空空的。端方他想忍着,终于没忍住。他的声音喷出来了。端方喷出来的声音吓坏了端正。.端正跪在端方的旁边,使劲地摇晃他的哥哥。端正惊恐万分,不停地喊:“哥!哥!”

    幼年丧父的人都是这样的,在他们的成长过程中,他“知道”自己的父亲死了,但同时,又是“不知道”的。一方面是出于大人们的善意,他们担心孩子们承受不了如此巨大的打击,总是对孩子们说,你爸爸在“睡觉”,你爸爸他“出去了”,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等你长大了,他就“会回来的”。这样的承诺是虚空的,却根深蒂固,时不时会吐露出哀伤的花蕊。另外一方面,人在年幼的时候对父亲到底没有切肤的记忆,时间越长,对父亲的记忆就越是模糊,愈发不相信死亡了。等他大了,懂得了,脑子里其实清清楚楚,却始终摆脱不了一个顽固的幻想:爹“会回来”。爹会在一个神奇的傍晚出现在布满夕阳的小巷,在一个拐角,突然把你叫住,满面都是春风。爹大声地喊出了你的名字,告诉你:“我是你爹,我回来了。”这样的幻想令人肝肠寸断。它是多么的顽固。多么的顽固。但是,只要你不去想它,不去碰它。别碰它,那就好了,和没事一个样。

    可“它”终究是要碰你的。“碰”是生活的必需品,迟早要遇上。幼年时你的悲伤可以逃脱,等你长大了,到了你必须面对的时候,你的悲伤还是得补上。全部要还回去。端方趴在爹爹的坟头上,隐藏得极深的幻想破灭了。坟墓在这里作证。沈翠珍如果能体会到端方现在是怎样的万箭穿心,她当年一定会对着年幼的端方无情地告诉他:“你爹死了,他回不来了,永远也回不来了。”这样,今天的端方至少就不会这样。这是怎样的死去活来。

    悲伤对体力的消耗是惊人的,端方想不到。哭完了,端方的体内居然再也没有了一丝的力气,整个人都软了,抽了筋一样,爬不起来,只能坐在地上。发呆。天寒地冻,屁股底下很冷,风也起来了,削得人的脸上疼。是端方的叔叔把端方从地上扶起来的。端方这才看见了,母亲还在一边呢。母亲也在发呆。她的目光散了,却聚精会神,是看什么的样子,是什么也没看的样子。是想什么的样子,是什么也没想的样子。母亲突然倒提了一口气,像抽风了。端方走上去,搀扶她。母亲似乎不想站起来,屁股在往地上赖。这一赖母亲又哭了,却哭不动,眼泪也没有了。端方搂着母亲的腰,使出吃奶的力气,几乎是把母亲拽了起来。沈翠珍没有站稳,一个踉跄,靠在了端方的身上。风把母亲的头发撩起来了,她的头发已经花白了。端方从来没有这样近距离地端详过母亲的头发,突然发现,母亲也老了。端方的胸口又滚过了一阵悲伤,脱口喊了一声“妈妈”。端方一把就把母亲抱紧了。这是他们这一对母子一生一世唯一的一次拥抱。其实也不是拥抱。是在生父的坟头。沈翠珍把她的脖子倚在了端方的胸膛,无力了。软绵绵的。她用一声长长的叹息回答了端方。

    端方在养猪场的小茅棚里躺了两天,两天之后他的体力恢复过来了。他的内脏让开水给煮了一遍。体力恢复了,端方却还是不愿意起来,主要还是太冷了。这么冷的天,起来干什么呢,还不如躺着。红旗、大路等那一干手下倒常常过来,向他作一些汇报,当然还有请示。因为个别的谈话多了,端方意外地发现,他的手下之间并不团结,相互之间总要说一些坏话,打打小报告什么的。在这样的问题上端方一般都不发表意见,免得有所偏袒。他谁也不偏袒,这就是说,他谁都可以收拾。闲得实在无聊了,他就拎出一个来,收拾收拾,解解闷。还是蛮好玩的。内部的斗争与教育永远都是必须的,它是长期的,必要的时候还可以更加残酷一点。残酷一点就更加好玩了。端方就喜欢看着他们人心惶惶的样子,这里头有说不出的快乐。闲着也是闲着。端方叼着他的烟锅,想,抽个空还是要把佩全拉出来一次,好生地修理一顿。前些日子佩全的表现可不好了,他以为端方能当兵,迟早会离开王家庄的。他看到了希望,有了蠢蠢欲动的苗头,他的身上滋生了复辟的危险性。这个人哪,怎么说呢,就是不老实,就是不甘心他失去的天堂。佩全最大的问题就是乱说,乱动。这个问题要解决。今年不行明年,明年不行后年,后年不行大后年。要找点苦头给他吃吃,让他吃够了。

    端方没有能够立即解决佩全的问题。形势改变了,端方抽不出手来。黑母猪它下仔了。黑母猪的下仔是在深夜,端方睡得好好的,老骆驼提着马灯,一把就把端方的被窝掀开了。端方直起身,懵懵懂懂地问:“怎么回事?”老骆驼的脸上出格地振奋,是事态重大的样子。老骆驼说:“端方,起来,烧水。”端方其实还在做梦呢。在梦中,佩全被大路和国乐揪了出来,被吊在大队部门口的槐树上,所有的人都围绕在端方的周围,每个人的手上都拿着皮鞭。他们在等候端方的命令,准备抽。多好的一个梦,活生生地被老骆驼打断了。端方有些不高兴,追问了一句:“到底怎么回事?”老骆驼这一回没有说话,他把他的下巴指向了地上的黑母猪。端方顿时就明白了。

    老骆驼把他的棉袄翻过来了,是黑色的,中间捆了一道绳子。袖口挽得极高。由于兴奋,他的鼻孔里都是鼻涕,来不及擤,只能用胳膊去擦。马灯早就挂好了,灯芯被老骆驼捻得特别的大,这一来满屋子都是马灯的光。昏黄的,暖洋洋的。老骆驼洗过手,把他的中指和食指并在一处,放到黑母猪的产门那边,量了一回,自言自语地说:“快了。你烧水去。”端方就坐在了锅门口,帮老骆驼烧水。炉膛里的火苗映照在端方的身上,端方一会儿就被烤热了,瞌睡也没了。端方想,来到养猪场这么长的时间了,还是第一次这样高高兴兴地做事呢。

    水开了,蓬勃的热气沿着锅盖的边沿弥漫出来。端方并没有停下来,他还在向炉膛里添草。他打定了主意,要让茅草棚里布满了蒸气。这一来屋子里会更暖和一些。小猪仔子们就要来到这个世界了,人家刚刚离开了母亲的肚皮,可不能让人家冻着。慢慢地,小茅棚里雾气腾腾的了,使端方联想起中堡镇的澡堂子。老骆驼离端方并不远,但是,由于有了雾气,他模糊了,显得遥远了。小茅棚里的气氛顿时就温暖起来,有了吉祥和喜庆的成分。虽然只有端方和老骆驼两个人,端方就觉得今年的春节已经来临了。在上半夜,是两个人的春节,当然,还要再加上黑母猪。老骆驼把他的蒲团取了过来,放在黑母猪的尾部,很正地坐在那里,在静静地等。老骆驼的模样破坏了小茅棚里喜庆的气氛,稍稍有点肃穆,但总体上说,还是好的。端方就觉得他们现在是一家子。这个感觉怪了,却是真实的,没有半点虚妄的成分。老骆驼坐在那里,甚至连旱烟都没有吸。马灯把他照亮了,马灯同样把躺在地上的黑母猪照亮了。都只是半面。这个静止的画面就在端方的面前,端方望着它们,是百年不遇的。屋子的外面寒风在呼啸,在屋檐和墙的拐角拉长了声音。听起来无比的凄厉。好在屋子里暖和,管它呢。不管它了。

    老骆驼的耐心得到了回报。第一头小猪仔露出了它的小小的脑袋。不是黑色的,是白色的。黑母猪在用劲。当小猪仔的脑袋到了脖子那一把的时候,老骆驼伸出手,把小猪仔抓住了。他的嘴巴张了开来,他眼角的鱼尾纹一根一根的,放出了毛茸茸的光芒。他在拽。他的手是有力的,但更是柔和的,有一种极度缓慢的节奏。他的手与黑母猪的努力之间有了悄然的配合,是事先商量好了的那种默契。现在,小猪仔的身子出来了,热气腾腾。老骆驼的嘴巴越张越大,已经到了吃人的地步。而老骆驼却浑然不觉。小猪仔的身子越来越大,老骆驼腾出一只手,托住了,最终,是两条并在一起的后腿。老骆驼轻轻地一拉,第一只小小的猪仔就诞生在老骆驼的掌心了。老骆驼悄悄地把这只头生的小白猪放在了稻草上,轻轻地剥开了它的胎衣。用稻草擦了又擦。老骆驼望着它,无声地笑了。他的目光是那样地和蔼,简直就是慈祥。老骆驼拨了一下小白猪的腹部,看见了,是一条小公猪。老骆驼说:“还是你有福气啊,是大哥哥。你有福气。水。端方,水。”端方掉过头,匆匆打好了热水,端给了老骆驼。老骆驼拿起抹布,把手伸进了水里。他要好好地给小猪仔擦一个热水澡呢。可老骆驼突然就是一声尖叫,端方吓了一跳,黑母猪也吓了一跳。再看老骆驼的手,他手上的皮肤变起了戏法,浮起来了,像一个气球,越吹越大。最终变成了一个巨大无比的水泡,半透明的,直晃。端方这才明白过来,他端过来的水是滚开的,还没有兑凉水呢。老骆驼疼得直哈气。端方惭愧至极,内疚得要命。老骆驼说:“没事的,给我送点凉水过来。”老骆驼把他的手浸在了凉水里,用凉水镇。老骆驼说:“端方哪,幸亏我没有莽撞,要不然,小哥哥的命可就没了。”老骆驼拧起了眉头,说,“疼。实在是太疼了。”端方只好把他扶到了一边,点了一袋烟,送到老骆驼的嘴里去了。老骆驼让开了。端方说:“实在是对不起。”老骆驼说:“没事。”就这么歇了一些工夫,老骆驼的那阵钻心的疼还没有过去呢,黑母猪的屁股上又有了新情况了。端方不好意思地说:“要不,我来吧。”老骆驼摇了摇头,也没有给端方面子,说:“不放心你。”

    这个夜晚漫长了,可以说,是端方最为漫长的一个夜晚。可是,从某种意义上说,又是极为迅速的一个夜晚。黑母猪生一只,歇一下,再生一只,再歇一下。总共产下了十六头小猪。茅棚里生气盎然了。这一群小东西有意思了,是一窝杂种。端方数了一下,五只黑色的,六只白色的,剩下来的五只,则是黑白相间的,是花猪。最可爱的恰恰就是最后的这一只小花猪了。它的个头比起前面的哥哥姐姐要小了一圈,也不那么精神,是那种奄奄一息的样子。老骆驼把它洗干净了,擦干净了,想把它搂在自己的怀里,终于不方便,就把它送到端方的怀里了。端方有点不情愿。可一看到老骆驼的手,不好意思了,还是接过来了。起初还有些别扭,后来也就好了。老骆驼说:“端方,你记住了,最后的这一只,十有八九都是死,弄不好老母猪就会把它吃了。”端方瞪大了眼睛,不相信。母猪怎么会吃自己的孩子呢?老骆驼说:“老天爷就是这么安排的,母猪刚刚下完了仔,它的身子亏,为了这一大群的孩子,它可要营养营养呢。”老骆驼说:“端方哪,能把最后的这一只小猪仔救活了,保存下来,你才能告诉别人,你会养猪。回头你熬一锅粥,我来喂它。”端方说:“还是让它吃奶吧?它哪里不会吃。”老骆驼笑了。老骆驼说:“它会吃。可它争不过人家。——你以为叼到一个xx头容易么?不容易。得抢。”端方望着怀里的小花猪,它被老骆驼洗得干干净净的,满脸都是皱纹,凭空就有了苍老的气息。它紧闭着眼睛,瘦得只有一点点。不停地抖。可怜了,可爱了。端方对它充满了万般的怜惜。端方抬起头,这才发现老骆驼的手已经没有样子了。巨大的水泡吊在手上,眼看着就要掉下来,一阵风都可以吹破的。端方愈发不知道说什么好了。这时候天已经亮了,门缝里透过来一抹曙色。有四五条。端方出入意料地立下了保证。端方对老骆驼说:“老菜籽,你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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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2-3 12:31 | 只看该作者
              第二十三章
   
       端方找了一根小棍子,一天到晚握在手上。他现在什么都不做,只是盯着黑母猪和它的十六个小猪仔。小茅棚再也不是养猪场的宿舍了,现在,它是一个巨大的猪圈。端方就生活在猪圈里,挺好。因为老骆驼的手,端方一直在负疚。可端方准确地找到了一条补救的路径,那就是精心照顾好他们家的小十六子。老骆驼的受伤和小十六子之间其实没有任何关系,可是,端方认准了一条,既然老骆驼这样宝贝小十六子,只要把小十六子喂大了,他也就对得起老骆驼了。当然,这样做有它的代价,端方必须让十七条猪和他生活在一起。起初的几天还好,可是,慢慢地,气味不再是浓郁,简直就是壮烈了。小猪仔子们到处拉,到处尿,端方勤快起来,手忙脚乱。小小的猪屎可不再是小小猪屎,它简直就是小小的钱包,什么时候掉下来,端方就什么时候把它们拣起来。要不然,你连下脚的地方可都没有了。当然了,话虽然这么说,事实上,茅棚里还是没有下脚的地方。想想看,十六只小猪仔可是十六只小肉球哇,它们不停地动,嬉戏,追逐,都花眼了。出脚的时候你要格外的小心,一不小心小肉球可就成了小肉饼了。端方小心翼翼的,这倒不完全是为了老骆驼,怕碰了猪仔伤了老骆驼的心。主要还是端方自己不忍心,日夜相处了这么长的时间,端方对每一个小家伙都熟悉了,知道了它们的脾性,谁调皮,谁懒惰,谁大胆,谁胆怯,都能认得出来,伤了谁也不好。

    端方的手上为什么总要拿着一根小棍子呢?有它的用处。唯一的用处就是保护小十六子。端方不允许别的猪仔们碰它,甚至,连它的妈妈都不允许。端方就担心它受了欺负。到了吃奶的时候,老骆驼说得可没有错,小猪仔们可是要抢xx头的。在这一点上黑母猪没心没肺了,它比不上女人。女人们喂奶端方见多了,她们总要把自己的上衣撩起来,然后,身子靠过去,再然后,把她们的xx头准确无误地送到孩子们的嘴里。你再看看黑母猪吧,它什么也不管,身子一侧,躺下了,拉倒了。你们就吃吧。别的呢,它不管了。两排xx子反正都在那儿,也飞不掉,你们就抢去吧。谁抢到了归谁。抢不到?抢不到活该。端方不能答应黑母猪的其实正是这一点。小十六子那么瘦,那么小,哪里抢得过它们。你这个做母亲的怎么能不偏心一点呢?你没事一样,一边哼唧,还一边咂嘴。有你这么做母亲的么?你不偏心端方就替你偏心。端方有端方的办法。到了吃奶的时候,端方把所有的小猪仔都轰开了,圈了起来。这一来好了,两排xx头就全是小十六子包场了。小十六子欢天喜地的,摇头晃脑,样子都有点像混世魔王吹口琴了。等小十六子吃饱了,喝足了,再叼着母亲的xx头玩上一番,端方把小十六子抱开,这才给别的十五个孩子开饭。谁不听?不听就用手上的小棍子打。端方一定要替老骆驼把小十六子养得棒棒的。端方都想好了,等小十六子长大了,一定要让它享尽荣华与富贵。就让它做种猪,一天一个新娘。只有这样,才能对得起老骆驼手上的那番疼,才能对得起老骆驼手上的那块疤。

    自从有了小十六子,端方的心都在它的身上了,对自己,反而淡寡了。没有能去当兵,那就不当了吧。也死不了人的。端方不伤心了,相反,在小十六子的身上找到了乐趣。人哪,就是这样,心死了,倒就快乐了。整天和小猪仔子们玩玩,不也蛮好的。老骆驼不就是这样过了几十年了么。端方不允许自己想任何事情,日子是用来过的,又不是用来想的。别想它,日子自己就过去了。

    在王家庄的另一头,在大队部,吴蔓玲却不太好了。可以说一天比一天糟糕。她开始后悔把混世魔王放走。如果不放走他的话,走的就一定是端方,她和端方说不定都“好”过了。现在呢,成全了混世魔王,她和端方呢,别说是“好”,就连一般性的交往都成了问题。吴蔓玲痛心其实正是在这里。这件事太窝囊了。但吴蔓玲最痛心的还不是这个地方。吴蔓玲最痛心的是,经过这一番的折腾,吴蔓玲意外地发现,她真的爱上端方了。吴蔓玲到底年轻,她哪里能懂得这样的一个常识——男女之间是经不起折腾的。一折腾肯定坏。男人和女人说到底都不是人,是面疙瘩。越是年轻水分就越是充足,不能揉。一揉就并起来了,特别容易纠缠。再往外撕,那就难了。也撕不干净。爱这个东西它一点也不讲道理,就说吴蔓玲吧,最真实的情形其实只是她的歉疚,觉得自己欠了端方。歉疚过来,歉疚过去,端方的身影就挥之不去了。一旦挥之不去,它就要从脑海往下沉,最终降落到心海。到了心海,你就完了。这些日子吴蔓玲的脑海里一直盘旋着端方送别混世魔王的情景。他抽烟的样子,他克制的样子,他故作镇定的样子,当然,还有他拿起吴蔓玲的胳膊,慢慢地放下来的样子。这些动作是倔强的,却又是柔软的,是冰冷的,却又有他内在的分寸。端方这样的男将就是这样,越是落魄,越是无能为力,越是有他的魅力。吴蔓玲一点一点陷入了进去,叫天天不应。

    日子都过去了这么久了,吴蔓玲一直盼望着端方来和自己吵。吴蔓玲真的盼望的,这么一来吴蔓玲起码还有一个解释的机会,同时也就有一个承诺的机会。他们的关系就有了余地。端方就是不来。吴蔓玲也知道的,端方不会来的。这是端方可恶的地方,可恨的地方,也是端方令人着迷的地方。既然他不来,那还是自己去找他吧。可吴蔓玲也不太敢。万一谈不好,再捞回来就不容易了。吴蔓玲一点办法都没有。要是现在能有一个媒婆就好了,帮他们撮合一下,吴蔓玲扭捏几下,最终一定会答应的。可是,最好的日子早就被自己耽搁了,谁还有这个胆子给支部书记做媒呢,不会有的。人的一生真是被安顿好了的,哪一步都耽搁不起,真的耽搁了,这里头的冷暖就只有你自己知道了。吴蔓玲整天都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头,好像是在等待什么,其实什么也没有等,但骨子里头还是在等。

    端方的行踪吴蔓玲大致上是知道了,大白天一般都在养猪场。到了晚上,和一帮小兄弟们在村子里混混,也不做什么。他的日子基本上就是这样打发了。就算吴蔓玲打定了主意去找他,他这样的行踪也是麻烦。一到了晚上他的身边就窝了一群人,见不到他的。看他呼风唤雨的派头,他倒成了村支书了。吴蔓玲不是没有想过办法,比方说,把扫盲夜校办起来,再比方说,把文娱宣传队组织起来,这一来就可以把端方叫过来,让端方帮帮忙了。可一想到端方胡子拉碴的,他是万念俱灰的样子,看起来是不会答应的。端方不来,那不就白办了,还折腾它什么?还是拉倒吧。

    单相思苦海无边。吴蔓玲的日子越来越浓,却又越来越寡,这一浓一寡之间的意味,吴蔓玲体会得深了。谁能想得到偏偏在这样的时候又感冒了呢,病得不轻。说起病,王家庄的人们一直有一个固执的看法,只有见到血了那才是大事,一般性的头疼脑热,不要紧,扛几天就扛过去了。吴蔓玲就躺在床上,死扛。满脸都烧得绯红。大中午的,却来了稀客,是志英。这个志英,她嫁人的那一天吴蔓玲可是第一次醉了酒,难受了好几天。吴蔓玲哪里能想到志英会在这样的时候回娘家,下了床,高兴得什么似的。志英胖了,她的刚刚会走路的儿子更胖。两个胖子进了门,无量撒起了狗来疯,比吴蔓玲还要热情。没想到志英的儿子却不怕狗,相互试探了几下,他们就热乎上了。吴蔓玲还是第一次看见志英的儿子,一定要抱过来,让她“好好瞧一瞧”。小家伙说什么也不肯,他“不要”。吴蔓玲骂了一声粗话,亲热得要命。屋子里顿时就有了人气。想想也是,两个早年的闺房密友,又带了孩子,哪里能不亲热。蔓玲就回到了床上,钻进了被窝,拉起志英的手,两个人慢慢地聊开了。越聊越多,一五一十,十五二十,二十五三十,三十五四十。

    一口气聊到了二百,志英这才注意到蔓玲脸色,摸了一把吴蔓玲的额头。志英吃了一惊,说:“姐,怎么烧成这样?”吴蔓玲愣了一下,这才想起来志英的“姐”并不是她人,可是自己呢。都已经好多年听不到这样的称呼了。很亲。贴心贴肺的。吴蔓玲抓住了志英的手,摁在了自己的腮帮上,慢慢地蹭,像一只撒娇的小狗了。志英说:“我带你去打针吧?”她的儿子突然在地上说:“不打!”吴蔓玲望着小侄子,笑了,摇了摇头。志英到底是哄孩子哄惯了,说:“乖,听话,我们打针去。”吴蔓玲还是摇头。就这么摇着,眼泪却出来了。这么多年了,人人都拿她当作了铁疙瘩,什么都扛得住。她关心着每一个人,却从来也没有一个人关心过她。自己也是个姑娘家呢。这么一想吴蔓玲委屈了,一把扑在了志英的怀里。志英让了一下,对准吴蔓玲的后脑勺就是轻轻的一巴掌,骂道:“个狗东西,也不看看!”吴蔓玲还没有明白过来,志英斜了一眼自己的腹部,肚子里又有了。吴蔓玲伸出手,撩起志英的衣服,直接把她的巴掌送到了志英的肚皮上去。她在摸。志英浑圆而又光滑的肚皮就在她的巴掌底下了。紧绷绷的,热乎得要命。她多幸福。志英是一个多么幸福的女人哪。什么都有了。吴蔓玲一阵伤怀,自己却是什么都没有的。这么一想吴蔓玲再也撑不住了,把她的脑袋埋进了志英的怀里。志英抚摸着她的头发,明白了,这个能呼风、能唤雨的铁姑娘,她的八字还是少了一撇,看起来还是一个女光棍。志英把吴蔓玲搂紧了,说:“谁都知道你的条件高,姐,你就别太挑了。”这正是吴蔓玲最为伤心的一句话了。也伤人,也委屈。吴蔓玲抬起头,泪汪汪地望着志英,说:“妹子,我没挑。我真的没有挑哇。”志英小声地说:“我不信。满世界都是人,总有你看得上的吧?”话题一到了这里吴蔓玲不说话了,目光也恍惚了。这又是她心中的一个痛。说不出口的。志英捅了吴蔓玲一下子,说:“有的吧?”吴蔓玲看了一眼门外,说:“有倒是有的。”志英挪动了一下屁股,说:“谁呀?”吴蔓玲沉默下来,只是愣神。志英说:“谁呀?告诉我,谁有福气做我的姐夫。”吴蔓玲最终吐出了两个字:“端方。”这一回轮到志英不说话了,好半天,志英还是说了:“我妈说,他和三丫好过的。”吴蔓玲说:“这个我倒不在乎。”志英说:“倒也是。他呢,端方呢,他知道么?你们挑开了没有?”吴蔓玲又摇了摇头。吴蔓玲说:“我得罪他了。他不会原谅我的。我要是不当这个支书——”志英打断了吴蔓玲的话,急切地问:“你怎么会得罪他呢?八竿子也打不着哇。”话说到这里吴蔓玲没法往下说了,这里头牵扯到混世魔王,牵扯到她的噩梦。不要说是对志英,就是对自己的亲妈,吴蔓玲也要守口如瓶的。吴蔓玲一脸的怅然,说:“咱们不说这个了吧。”志英叹了一口气,说:“你呀,总是把什么都闷在心里,还是这样。这怎么行呢?你看上了人家,人家又不知道,这怎么行呢?——我去给端方说去!”吴蔓玲一把拉住了。吴蔓玲说:“听天由命吧。”

    这句话不像是吴蔓玲说的了。志英虽说嫁出去了,可毕竟在王家庄呆过那么多年。吴蔓玲最不喜欢的一句话就是“听天由命”,不论是在会议上,还是在高音喇叭里,吴蔓玲说得最多的恰恰是“人定胜天”。志英把她的双手放在吴蔓玲的大腿上,说:“姐,你忘了你说过的话了?”

    “我说过什么?”

    “你说,人定胜天。”

    “这要看什么事,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

    “什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都是你放屁。你是抹不开面子。你这头母驴子我还不知道,又不肯下腰,又不肯弯后腿。那怎么行?不能什么事都得让人家来求你。这种事不能的。——要说呢,端方真的配不上你。可这要看你呆在哪儿了。你要是愿意从树上爬下来,依我看,端方又配得上了。嗨,这种事呢,什么配得上配不上的。你心里头没他,他就配不上,你心里头有他,他就是我姐夫。”志英到底生过孩子了,是个过来的人了,说起话来和过去就是不一样。说话都没了门牙了。吴蔓玲爱听。吴蔓玲一把捏住了志英的嘴,说:“撕烂了你!”笑闹了一阵,志英又把话题扯回来了。志英认真地说:“姐,你可也不小了,还是找一个‘好’上吧,早早嫁出去。你看看,烧成这样,连个递茶端水的都没有。可怜见的。”

    志英想了想,轻声说:“嫁了人,晚上关了门,灯一熄,好的。”

    吴蔓玲的心口突然就咯噔了一下。嫁了人,晚上“关上门,灯一熄,好的”。这句话诱人了,却又不是挑逗,有了扎扎实实的鼓动性。要是细说起来,从事实上来看,吴蔓玲“关上门,灯一熄”,这种事也算是“有”过了。其实并没有。个中的滋味吴蔓玲既知道,又不知道。它们是两种性质了。是两码事。结了婚,“好”不“好”另说,吴蔓玲想,自己是不会讨厌的吧。吴蔓玲含含糊糊地把话题推回到志英的这边来,有些吞吐,说:“他,对你还好的吧?”

    志英当然知道蔓玲所说的“他”是谁,望了一眼地上的孩子,说:“不好!”

    吴蔓玲到底是外行,哪里能听得懂已婚女人言谈里的奥妙,傻乎乎地说:“他向我保证过的,怎么又不好了?”

    志英说:“个狗日的东西,看上去老实。憨脸刁。不能碰的。你一碰他,他就想要。你说,就一张床,怎么能不磕磕碰碰的?”志英摸着自己的肚子,说:“都这样了,都不肯放过呢。还发疯,到了关键的时候,就让我喊他爹。”

    吴蔓玲不解地问:“怎么能让你喊他爹呢?”

    “他那是疼我。希罕我。我知道的。”

    “这是什么话?你还真的喊了?”

    志英的脸红了。自己却笑了。志英老老实实地说:“我喊的。我也是疼他的。”

    “是的吗?”吴蔓玲说。已经明白了八九分了。一明白过来反倒更不明白了。“那种事”到底是怎样的呢?怎么会这样的呢?它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呢?怎么都让志英“这样”了呢?吴蔓玲一摸黑了。志英给她打开了一扇小小的窗子,看起来生活不只在屋子的外头,它藏在屋子的里头呢。它自有它的奥秘。它自有它看不见的神采。还有它的乐趣。招人的。好叫人心旌荡漾的。吴蔓玲说:“是的吗?”

    志英说:“姐,别看你读的书比我多,见的世面比我广,这件事你要听我的。把架子放下来,去给端方说。端方又不傻,他哪里能不知道你的好?只怕是高攀不上呢。什么得罪不得罪的,只要好上了,男人没有那么小的心眼。听我的,没错的。”

    吴蔓玲突然拉着志英的手,说:“志英,你喊我妈吧。”

    志英愣了一下,明白了。突然就是一阵大笑。笑得肩膀直抖,腰也弯了,眼泪都溢出来了。志英说:“姐,我当你是个明白人,你是个大傻×呢。”

    吴蔓玲跟着笑了,说:“你才是个大傻×!”

    某种意义上说,吴蔓玲的决心是志英替她下的。她决定了,只有她自己知道,她的心有多么地一往无前。她到底还是来到了养猪场,当然,是装着路过的样子。还没有进屋,一股子猪骚就把吴蔓玲堵在了门口。端方拿着一根小竹棍,他的头发很乱,胡子很长,邋遢得厉害。他正在和小猪仔们玩呢,似乎是在给小猪仔们军训,叫它们“立正”,“稍息”,“向前看齐”。小猪仔们并不理他,可端方依然是兴兴头头的。吴蔓玲就站在门外,看着他。看了一眼,掉过头,附带把头发捋向了耳后。端方到底还是看见吴支书了,他放下了手里的小棍子,出门,站在了吴蔓玲的面前。吴蔓玲的嘴里其实有一句话的,要是换了平时,吴蔓玲就说了:“端方,把胡子刮刮吧。”可吴蔓玲就是禁不住,要抖。这个毛病坏了。所以吴蔓玲就不能开口。还是端方说话了,端方蛮礼貌的,也是善解人意的样子。端方说:“吴支书,你想说什么,我其实都知道。我已经不恨你了。这里太冷,你还是回去吧。”

    “你,知道,我想,说什么?”

    端方又笑。这个人的笑坏了,太坏了。想用手摸一摸,却更想抽他一巴掌。他笑得那样地明白,那样地傻,那样地自信,那样地谦和。吊儿郎当了。满不在乎的。就让你觉得欠了他。端方说:“吴支书,回吧,这里太冷了。”客气了。吴蔓玲突然就想起混世魔王了。混世魔王做出了那样伤天害理的事,可终究给了吴蔓玲一次机会。可见端方连混世魔王都不如。这个人坏,太坏。他的心是铁打的。吴蔓玲的抖动已经传染到嘴唇了,她再也顾不得自己是王家庄的支部书记了,急了,一下子乱了方寸。“端方!”吴蔓玲说,“我知道你的心,你怎么就不知道我的心!”

    因为是脱口而出,吴蔓玲的这句话其实把所有的底牌都亮出来了。话说到这里谈话的局势就已经结束了。谈话往往就是这样,一开头就达到了顶峰,往往意味着一开头就摔进了低谷。吴蔓玲的话把自己吓住了,同样把端方吓住了。两个人都不敢再说什么。端方不相信吴蔓玲能说出这样的话来,听懂了,似乎又没懂,想再听一遍,但归根结底还是听懂了。只是不相信。端方说:“你还是回去吧。”端方说:“这里的确太冷了。”

    端方还是那样乱糟糟的,但是,胡子刮了,下巴干净了。男人这个东西就是奇怪,有时候,下巴就是他的全部。下巴干净了,人就被提升了一个档次,整个人都一起干净了。干净起来的端方坐在自己的床上,不停地抚摸自己的下巴。身边并没有人,可他局促得厉害。关键是找不到自信。吴蔓玲是谁?中国共产党王家庄支部的书记。他端方是谁?一个养猪的,一个身体合格却不能当兵的小混混。端方躺下了,心里头想,吴蔓玲好是好,但是,这是一个能娶回家的女人么?不娶,可惜了。娶了,往后还有日子过么?那可要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怎么突然冒出这么一档子事来的呢?太突然了。端方从来也没有动过这般的心思。这不是癞蛤蟆吃天鹅肉么?端方不是越想越高兴,而是相反,越想越害怕,说如临大敌都不过分,不停地摸下巴。

    端方做了一个梦。这个梦幸福了,恐惧了。他梦见了自己的婚礼,吴蔓玲到底把自己娶回去了。婚礼的场面是巨大的,整个王家庄都出动了。高音喇叭里头不停地播放革命歌曲,锣鼓敲打了起来,鞭炮声响彻了云霄。佩全、大路、国乐和红旗来到了养猪场,佩全不由分说,把红盖头放在了端方的头上。端方一把揪起佩全的领口,说:“这是干什么?拿掉。”佩全却不敢。佩全说:“不能啊,吴支书关照过了,她要给你披上红盖头呢。”端方想了想,只好同意了。红旗这时候说:“端方,往后你要多关心我们,说不定明年我还能去当兵呢。”端方惭愧得无地自容。沈翠珍却在一边插话了,说:“放心吧红旗,有吴蔓玲给端方撑腰,包在我们身上了。”端方害羞得直想在地上钻进去。没想到一转眼红旗就穿上军装了。红旗说:“全体起立,送端方!”大伙儿都站起来了,端方也站起来了。端方头顶红盖头,低着脑袋,往大队部的那边去。端方突然发现自己是赤着脚的,每一步都要在大地上留下一个脚印。回头一看,脚印像一朵又一朵的梅花,原来是猪脚印。端方急了,说:“怎么回事?怎么回事?”佩全也不搭理他,用绳子把他的胳膊捆起来了,这一下端方就动不了手了。端方就这样被牵到了大队部。大队部坐满了人,所有的社员同志们都坐在台下,他们神情肃穆,穿的都是草绿色的军装。在端方被牵上主席台的时候,全体起立,奏响了《国歌》。主席台上只有吴蔓玲一个人,她昂首挺胸,站立在麦克风的后面。她的身边还有一张椅子,看起来是端方的了。吴蔓玲倒没有穿军服,是土黄色的中山装,四个口袋,领口能看见雪白的衬衫。节奏昂扬的《国歌》声刚刚结束,吴蔓玲做了一个“请坐”的手势,全体社员“哗啦”一声,都坐下了。大队部鸦雀无声,端方被人摁在了吴蔓玲的旁边,椅子上还放着一只枕头呢。吴蔓玲咳嗽了一声,扶住麦克风,调整了一下麦克风的角度,说:“今天,我和端方同志就结婚了。大伙儿同意不同意?同意的,请鼓掌通过!”大队部里回荡起麦克风雄浑的回声,台下响起了热烈的、经久不息的掌声。吴蔓玲说:“通过。谢谢大家。”吴蔓玲就把端方头顶上的红盖头掀起来了。端方害羞极了,他再也没有想到婚礼居然是这样的,想逃跑,红旗、国乐却把他的道路挡住了。端方暴怒,大声说:“红旗,你这是干什么?”红旗说:“端方哥,对不起了,我听吴支书的。”吴蔓玲看了端方一眼,对着麦克风说:“既然是结婚,就要生孩子,我的意见是生男孩,同意的请鼓掌通过!”台下再一次响起了热烈的、经久不息的、暴风雨般的掌声。端方忍无可忍,跳起来了。他跳到了台下,踩着一大堆的脑袋,拚了命地逃。台下的脑袋有极好的弹性,他们的脖子就好像是弹簧做的。每踩上一颗端方就蹦得老高。端方借助于脖子的弹性,越跳越高,两条胳膊一划,飞起来了。他的胳膊是双翅,是双桨,他既像是在天空飞,又像是在水中游。他先是变成了喜鹊,后来又变成了兔子,中途还变成了一回螳螂,最终,他变成了一条黄鳝。他的身体柔软了,光滑了,表面上布满了黏稠的分泌液。这一来好了,安全多了,别人抓不住他的。但是,有一点却非常的糟糕,不管端方变成了什么,他总是被别人认出来。兴隆就把他认出来了。兴隆把他赶出了合作医疗,给他出了一个主意,让他找混世魔王去!这不是废话么,端方怎么知道混世魔王在哪里呢?端方只能躲到顾先生的那边去。顾先生倒没有含糊,他说,唯物主义不反对结婚,彻底的唯物主义认为,结婚是人类的再生产的有效的形式,既然端方的精液是千千万万的中华儿女,端方就没有理由隐瞒这个事实,端方应当全部地、无私地实施精液的公有制,把自己的精液全部奉献给大队,也就是吴蔓玲。让吴蔓玲来保管端方的精液,他放心。端方只能再逃。相对来说,孔素贞却要客气一点,她非常遗憾地告诉端方,她已经不能阿弥陀佛了,别了,阿弥陀佛主义!别了,端方!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钟山风雨起苍黄,百万雄师过大江。端方无处藏身,在紧急之中,他纵身一跃,跳进了河里。他躲在了水草的中间。但是,高音喇叭还在响。高音喇叭就是在水下也是听得清清楚楚的。高音喇叭里传来了吴蔓玲的声音,吴蔓玲说:“端方,你跑不了的。不管你是在天上,地上,水里,你都跑不了。全体社员们请注意,全体社员们请注意,请你们带上弹弓、大锹、铁锨、渔叉、渔网,迅速占领每一道路口、河口,立即将端方捉拿归来,立即将端方捉拿归来!”最终发现端方的还是佩全。他认出了端方这一条黄鳝。端方庆幸了,他变成黄鳝是多么的正确!佩全抓不住他。端方的身子一收,马上就从佩全的手指缝里逃脱了。然而,佩全这一次没有给端方留下半点的情面,他拿来了一张大渔网。就在端方的头顶上,渔网“呼啦”一下,撒开了,罩住了端方。渔网被收上来了,端方水淋淋的,和王八、泥鳅、水婆子、河蚌、青蛙、蛇搅和在了一起。端方怕极了,一条蛇已经把它的身子和端方纠缠在一起了。端方最后被佩全一扔,丢在了吴蔓玲的婚床上。因为身上缠着渔网,这一下端方逃不了了。吴蔓玲的手上拿了一只老虎钳。她用老虎钳夹住端方的尾巴,不高兴地说:“端方,好好的你跑什么呀?”高音喇叭再一次响起了革命歌曲的声音,锣鼓喧天,鞭炮轰鸣。端方一吓,醒了,浑身都是汗。天已经大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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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2-3 12:32 | 只看该作者
              第二十四章
   
       就在端方做梦的时候,王家庄被占领了。事实上,在凌晨三四点钟的时候,王家庄已经被中堡镇的基干民兵营成功地包围了。足足有一个营的兵力。基干民兵营不费吹灰之力就把王家庄“拿下”了,这会儿整个王家庄都在欢庆解放呢。人们在锣鼓声中跳起了秧歌。秧歌是一种标志,它意味着翻身,意味着庄稼人的当家作主,秧歌还意味着民主,意味着专政。人们在唱,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解放区的人民好喜欢。是的,人们好喜欢,被占领了,被解放了,庄稼人没有理由不高兴。

    用“占领”来回顾占领,用“解放”来纪念解放,说起来这也是中堡公社的传统了。作为中堡镇的革委会主任,洪大炮一直是一个狂热的战争迷。他参加过渡江战役。他伴随着百万雄师的铁流占领过南京。这是他一生当中唯一的一次战争。但是很不幸,他对战争刚一上瘾全国就解放了。敌人没有了,战争结束了。然而,这不要紧。没有敌人可以发明敌人。只要有雄心,有壮志,敌人完全可以创造出来。人民可以、也应该有他的假想敌。为了对付这个敌人,洪大炮给了自己一个职务,他亲自兼任了中堡镇的民兵营长。严格地说,这是不可以的,这违反了组织与行政的基本原则。可是,洪大炮坚持。从某种意义上说,洪大炮兼任“民兵营长”有他的科学依据。就“全民皆兵”这一点来说,完全符合军事化的正常建制。国家是什么?国家首先是一支国家军队。然后呢,往下排,一个省等于一个军,一个地(区)等于一个师,一个县呢,就等于一个团了。照这样计算,一个公社当然就是一个营。中堡镇作为一个营,在洪大炮当上营长之后成功发动了许多次有意义的战争,可以说,战功卓著了。最著名的当然是“模拟渡江”。每年的四月二十三号,也就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的那一天,洪大炮都要把全公社的社员组织起来,同时,把全公社的农船、篙子、桨橹和风帆组织起来,为什么呢?洪大炮要指挥“渡江战役”。他要在蜈蚣湖的水面上带领“百万雄师过大江”。每一年的四月二十三号都是中堡公社的节日,那一夜谁也别想睡。那一夜,中堡镇蜈蚣湖的水面上波澜不惊,是黎明前的黑暗与战争前的寂静。突然,两颗红色信号弹把蜈蚣湖的水面照亮了,信号弹就是命令。蜈蚣湖一下子就杀声震天,潜伏在湖岸的大军哗啦一下出动了。密密麻麻的火把点亮起来,浩瀚的蜈蚣湖水面顿时就成了汪洋的火海。鲜红鲜红的。在火把的照耀下,蜈蚣湖万船齐发,千帆争流,所有的农船和所有的社员一起向“南京”发起了猛烈的进攻。向“南京”进攻的人数最多的时候能有两万多人。当然,它还是一个“营”,是一个“独立营”。天亮时分,“独立营”占领了南岸,也就是“南京”。事先预备好的二十个大草垛被点燃了,大火熊熊,火光冲天。大火把天都烧亮了,把初升的太阳都烧亮了。“南京”在熊熊烈火中变成了废墟。敌人又一次灭亡了,“我们”又一次胜利了。四月二十三号每年都有一次,这就是说,渡江战役同样是每年都有一次。胜利是天上的星星,数也数不清。

    当然,“渡江战役”后来不搞了,主要是出现了伤亡,牺牲了两个人。两个本来就不会游泳的姑娘在极度混乱的战争中落到了水里,直到第二天的下午才漂了上来,被波浪退还给了中堡镇。“她们是烈士!”洪大炮说。县民政局却不批。没有追认。洪大炮受到了上级领导的批评。上级领导的批评历来都是这样,它要体现辩证法的精神,它是一分为二的。一方面,上级领导否定了洪大炮工作中的“失误”,另一方面,上级领导也肯定了洪大炮所坚持的“大方向”。在“大方向”的指引下,洪大炮及时修正了他的战争思路,他把战争从水里拉到了陆地。当然,主题是不会改变的,那就是“解放”。

    一九七六年的年底,利用冬日的农闲,洪大炮决定,“今年”解放王家庄。同时,把拉练、打靶等军事行动全部放在了这里。军事行动有军事行动的特点,那就是严格保密。王家庄在事先一点也不知情。吴蔓玲惨了,她是从被窝里被洪大炮揪出来的。吴蔓玲没洗脸,没梳头,没刷牙,被窝都裹在身上,样子十分地狼狈。好在吴蔓玲并不糊涂,她在第一时间向洪大炮做了检讨,是口头的。她承认自己放松了警惕,没有做好相应的、积极的防御。洪大炮却没有责怪她。虽然一夜没睡,洪大炮的精神头却格外的好。洪大炮一挥手,说:“不是你们无能,是共军太狡猾!”这是一句家喻户晓的电影台词,经洪大炮这么一引用,有了豪迈的气概,有了必胜的信念,还有了幽默的效果。大伙儿全笑了。洪大炮也宽容地笑了。洪大炮一笑,吴蔓玲的口头检讨就算通过了。王家庄的气氛热烈起来,家家产户打开了大门。他们庆解放,迎亲人,烧开水,煮鸡蛋,放鞭炮,打起鼓来敲起锣。大清早的,炊烟袅袅,热火朝天。

    高音喇叭响起来了,锣鼓声和鞭炮声响起来了,端方端坐在床上,远远的,却听得真真切切。这不是梦,是真的。

    王家庄被占领了,作为一次成功的军事行动,洪大炮和他的军队把王家庄年底的气氛提前推向了高xdx潮。虽然离过年还有一些日子,但是,在王家庄的年轻人看来,这样的气氛比过年好多了。过年哪里能有这样的紧张、这样的刺激!王家庄被民兵营全面管制了。他们是一支人民的铁军,一共有三大纪律与八项注意。他们是一支人民的军队。事实也说明了这一点,《战地快报》的总结上说,在王家庄被解放的这些日子里,王家庄没有一个妇女遭到调戏。《战地快报》还说,王家庄甚至都没有丢失一只狗与一只鸡。这是极其了不起的。《战地快报》进一步指出,“相反,战士们为老百姓做好事却达到了一百三十六人次,比较起一九七五年解放李家庄来,提高了百分之五点七三”。当然,《战地快报》绝对体现了辩证法的精神,它检讨了自己的不足。它说:“二连四排一班的战士章伟民,他骂了王家庄第三生产小队的一位贫农大爷,他说大爷是‘狗日的’。一声大,一声小。章伟民受到了营部的通报批评。营部决定,在实弹演习的时候,扣发章伟民两粒子弹,以儆效尤。”

    王家庄三步一个岗,五步一个哨。壁垒森严了,突然就有了咄咄逼人的紧张。小伙子和小姑娘们极度地兴奋,都快不行了。他们在走路的时候不约而同地放轻了脚步,还不停地回头。即使是到河边去淘米,即使是上一趟厕所,他们也觉得自己的怀里揣着一封鸡毛信。他们是在“工作”,暗地里早就参加了革命,而且在地下。他们的一举一动凭空就有了意义,是在白色恐怖之中完成的。是机智勇敢和艰苦卓绝的。所以,他们每一个人都贼头贼脑的,眼珠子一刻儿在眼眶子的左边,一刻儿又窜到了眼眶子的右边,就生怕暴露了目标。还要担心脚底下的地雷,以及老槐树后面的一声冷枪。鬼鬼祟祟太吸引人了,简直就是召唤。恨不得自己马上就被捕,在敌人的严刑拷打之后气息奄奄地被解救出来。但是,没有人逮捕他们,太遗憾了。他们在等。他们在走路的时候不停地回头。他们坚信,希望是有的。一定有。照这样下去,一定会有一支乌黑的枪口对准他们的小腰,低声地说:“不许动!”他们就被捕了。这是多么的荡气回肠。这样动人的假想其实是矛盾百出的,一方面,民兵营把王家庄假想成了敌人,是最后的一个“据点”;可王家庄呢,反过来了,他们把民兵营当作了敌人。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人民”与“人民的军队”完全可以这么做。它不是一个人的游戏,是“国家”让这么干的。

    吴蔓玲一点也不喜欢这样的游戏。不过,上级的指示她是不会抵抗的,她会不折不扣地严格执行。这一点上级领导完全可以放心了。在被占领的日子里,吴蔓玲的工作量一下子加大了。她把端方从养猪场“调上来了”,和民兵营的三位战士一起,专门负责洪大炮的警卫工作。洪大炮的行军床架在大队部的主席台上,那里既是洪大炮的个人卧室,同时也是这一次军事活动的最高指挥部。端方他们呢?在空荡荡的大队部下面打了一个地铺。四个小伙子都挤在了一起。看起来洪大炮对端方的印象不错,一见面就给了端方的胸脯几拳头。端方特别的结实,胸脯被洪大炮的拳头擂得“嗡嗡”的。洪大炮高声地说:“小伙子不错!条件好!”吴蔓玲淡淡地说:“是不错的。”洪大炮又给了端方胸脯一拳头,说:“前途无量!”

    吴蔓玲的心口凛了一下。“前途无量”,她太耳熟了。这是洪大炮对吴蔓玲的评语,在吴蔓玲的耳朵里一言九鼎的。这么多年过去了,吴蔓玲一直没有忘怀。她把这四个字印在了脑海里,对这四个字极其的珍惜。私下里,她把自己和这四个字捆在了一起,有了特殊的含义,是特定的,是专指的,是“吴蔓玲”的另一种说法。现在,洪大炮这么轻易地就把这四个字给了端方,吴蔓玲难免有了一些想法,即使是给了端方。当然,吴蔓玲没有表现出来,很得体地说:“他给洪主任做警卫,我放心。”说完了,吴蔓玲的内心突然就有了一股不太好的念头,是一股淡淡的失望,甚至,是绝望。洪大炮再不是把他说过的话给忘了吧?

    但吴蔓玲还是有收获的,端方做了警卫,一到了夜里,他就睡在大队部了,和吴蔓玲“睡得”特别地近,就在一个屋檐的底下。这样的格局其实也说不上好,近在咫尺,却还是远在天涯。有些折磨人了。要不要过去查查房呢?电影上倒是这样的,在战争题材的电影上,女干部们时常提着马灯,来到熟睡的战士们的床边,帮他们掖一掖被子。吴蔓玲想象出端方熟睡的样子,特别想在端方的下巴那儿给他“掖一掖”,这个想法和这个动作都招惹人了。有些欲罢不能。一想到洪大炮就躺在主席台上,吴蔓玲叹了一口气,又拉倒了。一个女干部,半夜三更地跑到领导的那边去,这算什么?传出去反而会给自己的未来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还当是他们怎么子的。

    第二天的下午吴蔓玲从外面刚刚回来,意外地发现大队部是空的,只留下了端方一个人。端方蹲在空空荡荡的大队部的正中央,就着脸盆洗衣裳呢。吴蔓玲进了门,看了看四周,说:“人呢?”端方头也没抬,说:“练习刺杀去了。”吴蔓玲说:“你怎么不去?”端方说:“洪主任让我给他洗衣裳。”吴蔓玲并着步子走了上去,蹲下来,突然把她的手伸进了蓬勃的肥皂沫里去了。吴蔓玲说:“这个洪大炮,也是的,一个大男将洗什么衣裳。”再也想不到一把却把端方的手给抓住了。四只手同时吓了一大跳,都在泡沫里,一只也看不见。吴蔓玲的胸口突然就是一番颠簸。肥皂的泡沫实在是一个可爱了。但肥皂的泡沫并不可爱,它特别的滑,端方一惊,手就从吴蔓玲的掌心滑出去了。吴蔓玲没有再去抓,刚才是无意的,再去抓,那就故意了,不好。端方站了起来,两只手垂放在那里,十个指头都在滴水。但端方却没有走,就那么站着。吴蔓玲开始了她的紧张,大幅度地搓衣裳。乳白色的泡沫四处纷飞。吴蔓玲是知道的,端方一旦站起来肯定就要离开了。还没有来得及伤叹,出乎吴蔓玲意料,端方慢慢地却又重新蹲下了。吴蔓玲的心脏一下子拉到了嗓子眼。不敢看,只能盯着他的膝盖,手还在机械地搓。吴蔓玲的心里头突然就是一阵感动。就这样吧,就这样吧,两个人一起蹲着,守着乳白色的泡沫,就这样吧。可吴蔓玲的呼吸跟不上了,坚持了半天,到底把嘴张开了,突然就是一声叹息。端方说:“蔓玲。”

    吴蔓玲停止了手上的动作。她的身子一点一点地直了,抬起来了。吴蔓玲斜着眼睛,就那么望着端方的手。他手背上的血管是凸暴的。手指尖还在滴水。大队部的空间一下子就被放大,在晃,越来越虚,有些可怕;而大队部的安静却被收缩了,小到只有一滴水这般大,也蛮可怕的。吴蔓玲一直都没敢动。甚至连日光都不敢动。如果现在是黑夜,吴蔓玲想,自己会扑过去的吧,自己一定会把脑袋埋在端方怀里的吧。当然,这只是吴蔓玲一个壮胆的想法罢了。吴蔓玲自己也知道,如果现在是黑夜,自己还是不敢扑过去的。她担心端方客客气气的,抓住她的两条胳膊,一只手放在她的左边,一只手放在她的右边。这样的事情不能有第二次。吴蔓玲终于支撑不住了,她的肩膀一松,整个人就软了。好在还蹲在那里。吴蔓玲说:“端方,有些话,你还是要说出来的。”

    一个警卫战土却十分冒失地冲进来了。枪托在他的身后拍打着屁股。吴蔓玲瞥了他一眼,分开绝对来不及了。看起来一切都还是给他看见了。吴蔓玲从脸盆里头提起了洪大炮的衣服,拉住领口,拽直了,送到端方的跟前,大声说:“主要是领子。洪主任多辛苦,出汗多,领子要用力地搓。还有袖口。看见了吧?笨死了你。”吴蔓玲在慌乱之中的镇定甚至把自己都感染了。她站了起来,打了一个踉跄。吴蔓玲笑着说:“小成,忙什么呢?”小成一个箭步,跨上主席台,掀起洪大炮的枕头。他把一盒飞马牌香烟举过了头顶,还扬了扬,高声地喊道:“洪主任的香烟抽完了!”

    小成跑步走了。枪托在他的身后拍打着他的屁股。大队部和原先的大队部一样大,大队部和原先的大队部一样安静。再也没有了刚才的漫无边际,再也没有了刚才的静谧。吴蔓玲相信了这样的一句话:可遇不可求。“那一刻”被她遇上了,“那一刻”却再也不可求了。肥皂的泡沫遇上了油渍,污渍,泡沫变成了黑乎乎的脏水。泡沫没有了,乳白色没有了,动人的开裂和破碎的声音没有了。端方在用力地搓,头都不抬。现在轮到吴蔓玲垂挂着两手了,十个指头在滴水。吴蔓玲的十个手指全哭了。

    实弹射击当然是任何一次军事行动最为精彩的一个章节,因为精彩,所以要压在最后,也因为有用,所以,它格外适合于结尾。实弹演习的地点放在河西,为什么要选择河西呢?很简单,河西的养猪场以北是一块盐碱地。这一块盐碱地十分地突兀,在开阔的、绵延的、肥沃的、水草丰美的苏北大地上,它像头上的一块疤,斩钉截铁地拒绝了任何毛发。和周边的万顷良田比较起来,它的地势要稍低一些。在每一年的汛期,盐碱地积满了水,看上去就像是一片湖。其实浅得很,水面都到不了膝盖,没有一条鱼,一只虾。汛期一过,它的本来面貌暴露出来了,在太阳的照耀下,水没了,“湖底”却白花花的,仿佛结了一层霜。地表上还布满了乌龟壳的花纹,那是开裂了,一块一块地翘了起来。像锅巴。王家庄的人们就把它叫做“鬼锅巴”。它们是“鬼”的粮食。盐碱地就是鬼的食堂。这个“鬼食堂”大了,它连接着王家庄、高家庄、李家庄。早些年人们曾改造过它,三个村庄的干部和社员为了把这个“鬼食堂”改造成“人食堂”,苦头没少吃。可是没用。无论你怎样地改造,它还是它。一粒麦子都不给你。当然,三个村庄的庄稼人倒也没有白费力气,因为“改造”,盐碱地被搞得坑坑洼洼的,高一块,低一块。他们在无意当中建成了一块上好的射击场。射击场有一个最为基本的要求,它需要一块高地,做一堵墙,好把子弹挡在墙内。要不然,枪声一响,你知道子弹会飞到高家庄还是李家庄?这样的“烈士”县民政局从来都是不批的。

    经过严密的侦察,洪大炮在一块土丘的面前把他的民兵营安顿下来了。一共有十个靶位。换句话说,一共有十个射击点。在射击点的背后,挤满了王家庄的年轻人。王家庄的年轻人都来了,说倾巢出动都不为过。谁不想听一听真正的枪声呢。洪大炮想赶他们走,但是,赶不走。洪大炮急得脖子上的那块疤都发出了红光。洪大炮还是让步了,他命令他们“统统卧倒”。他们就卧倒了,盐碱地的土坑里露出了一颗又一颗的脑袋。安顿好了,洪大炮把吴蔓玲从战士们当中拖出来了。吴蔓玲怎么到这里来的呢?其实是她的一句玩笑话。她说,她也想“放两枪”,要不然,真的打起仗来,她“总不能去当炊事员吧”。洪大炮却表扬了她,当场特批了她十发子弹。这一来吴蔓玲还不能不去了,不去就成了违抗命令。吴蔓玲后悔得要命,来不及了。她站在洪大炮的旁边,紧张得像什么似的。吴蔓玲想,开枪之前的严峻与肃穆原来是这样的,右手的食指不停地抖,像提前上演的抠。风平浪静,但这一切都是一个假象,马上就会电闪雷鸣,马上就会地动山摇。

    标靶那边的旗语打过来了。这是旗帜的语言,一般的人是听不懂的。旗语庄严,它说话的方式没有回旋的余地。洪大炮命令身边的人同样用旗语做了答应。洪大炮趴下了。吴蔓玲也趴下了。洪大炮取过了弹匣子,“咔喳”一声,子弹上膛了。吴蔓玲的脑子顿时就空了。无量一直都尾随着她,这会儿离她都不到一公尺,吴蔓玲就是看不见。无量原本是站着的,现在,它一定感受到了什么,蹲下了。后腿贴在了地上,前腿却撑得高高的,左边舔了一下,右边舔了一下,凝视着远方。

    吴蔓玲端起了枪。她在瞄准。王家庄的年轻人发现,洪大炮一直把他的手放在枪管的上方。他这样做是必要的。只要枪管不向上,无论吴蔓玲把她的子弹打到哪里,只要不飞上天,起码是安全的。泥土永远也打不烂,炸不死。

    “啪”的一声,吴蔓玲抠动了她的扳机。这一声太响了,超出了吴蔓玲和王家庄所有年轻人的想象。说起来他们对枪声并不陌生的,哪一部电影里没有?可是,亲耳听到了,近距离感受到了,不一样了。每一个人都觉得自己的耳朵被击中了,整个人都受到了巨大的撞击。枪声传到了天上,却又被天空反弹了回来,又把人吓了一大跳。枪声绝对不是“啪”的一声那样简单,而是“啪——咂——”,是两响。后面的一声更猛烈,更有说服力。所有的人都被这一声枪响震慑了,谁也没有留意吴蔓玲身边的狗。几乎就在枪响的同时,无量跳了起来。这一跳绝对超出了一条狗的限度,是不可思议的那种高。是癫狂的高,灵魂出窍的高。无量刚刚从空中落地,吴蔓玲可能是受到了第一声枪响的刺激,慌了,手指头不停地抠。54式半自动步枪的十发子弹就如同机枪的扫射一样,全给她搂出去了。无量忘记了逃跑,伴随着枪声,它就在原地不停地起跳,不停地下落。它的身影疯魔了。直到最后一颗子弹打出去,无量愣了一会儿,这才想起来广阔天地是大可逃跑的。无量像第十一颗子弹,飞向了养猪场。在撒腿狂奔的过程中,无量自己把自己绊倒了好几次,巨大的惯性撞翻了一大堆的鬼锅巴,尘土飞扬。

    端方卧倒在射击点的后方。他的心情和别人的不一样,他毕竟和洪大炮相处了一些日子,存了一点小小的私心。他在等。等实弹射击结束之后,他想向洪主任要一颗子弹,他也想放一枪。端方为他洗了那么多的衣裳,还有臭袜子,这样的要求不过分的。当兵没当成,“弄一把步枪玩玩”,总是可以的吧。令人感到意外的是老骆驼也来了。他俯卧在不远的地方,由于紧张,他已经将两只耳朵一起捂上了。吴蔓玲射击完毕,这时候对面的土坑里钻出了一个人来,是报靶员。他严肃认真地把手里的旗帜一通挥舞,洪大炮爬起来了,两只手叉在了腰间,大声地笑了。洪大炮对吴蔓玲说:“怎么搞的嘛,一环也没有,完全脱靶了嘛!”战士们都笑了。吴蔓玲没有笑,她的脸已经白了,还没有缓过神来呢。直到第一组战士从地上爬起来,吴蔓玲这才想起了她的狗。吴蔓玲说:“无量呢?我的狗呢?”一位战士就和吴蔓玲开玩笑,说:“吴支书,你的狗帮你找子弹去了,要找好半天呢!”大伙儿就又笑。洪大炮回过头,拉下脸来,命令说:“肃静!”

    一组是十个人,也可以说,一组是十把枪。和刚才吴蔓玲的射击比较起来,现在,盐碱地里的枪声则更像枪声了。好在人们的耳朵已经适应过来了,不再是一惊一乍的了。就枪声而言,吴蔓玲的枪声顶多也就是流寇的所为,是孤单的,零星的。这会儿,真正的战争开始了。是阻击战。敌人一次又一次地冲锋,他们想从这里逃出去。然而,这是妄想。一阵又一阵的枪声宣告了他们的失败,宣告了他们的死亡。端方都已经看见遍地的尸体了。他的想象力在向内看,他的心中有一部电影,这部电影的内容是“人在阵地在”。枪声大作,空气都香了。火药的气味越来越浓郁,这是战争的气味,它笼罩了盐碱地,笼罩了里下河的平原,笼罩了每一个年轻人的心。硝烟的气味令人沉醉。

    漫长的、惊心动魄的阻击战取得了辉煌的胜利。战士们枪枪中靶。正如歌曲里所唱的那样,每一颗子弹消灭一个敌人。敌人的死伤惨重。战士们收起了枪,把它们架在了一边。这一架就是一个信号,实弹射击结束了。战土们来到王家庄的年轻人中间,开始赶人。把他们往盐碱地的外面轰。端方站在那里,没动。怎么就这么结束了呢,他还一枪没放呢。端方的心中涌起了无限的惆怅。这场战争能打上十天八天的多好哇!一个战士来到端方的身边,客客气气地说:“离开一些吧。”端方没好气地说:“反正结束了,你管我们站在哪里?”战士反问了一句,说:“谁说结束了?”战士说,“谁说结束了?还有手榴弹呢。你们趴在我们身后,万一有人脱手,多危险?”

    端方的好心情突然就被调动起来了,是喜出望外和绝处逢生的喜悦,简直就是捞了一笔外快。还有手榴弹呢!端方立即帮助战士们清理场地了。端方带领着大伙儿爬上了远处的小土丘,在小土丘的背后,他们趴下了。远远的,他们看见洪大炮撬开了一只弹药箱,小心翼翼。那里头全是手榴弹。在傍晚的阳光下面,它们发出乌溜溜的光。吴蔓玲望着弹药箱,很害怕,不好意思地对洪大炮笑笑,说:“洪主任,看起来我要做逃兵了。”洪大炮紧紧握住了吴蔓玲的手,高声喊道:“战斗紧张,你也别送我,我也不送你。我还要指挥!你回去吧,回去!这里有我们!”

    手榴弹的爆炸是真正的爆炸。伴随着一阵火光,大地都晃动了。然而,端方失望地发现,它的威力远不如电影上的那样巨大。电影就是这样,在手榴弹爆炸的时候动用了特写镜头,整个画面都是纷飞的尸首和纷飞的泥土,具有一锤子定音的效果。其实不是这样的。手榴弹并没有那种大规模的、骇人听闻的杀伤空间。它惊人的只是声音,它炸飞的泥土却远远称不上遮天蔽日。端方渴望的是四海翻腾云水怒,五洲震荡风雷激。手榴弹让端方失望了。可是,不管怎么说,恢弘的、剧烈的爆炸声还是让端方的热血沸腾起来。他激动得不能自己。他要当兵。他还是要当兵。只有当上兵了他才能整天和射击、和爆炸在一起。端方趴在地上,暗自下定了决心。他对自己说:“对吴支书要好一点,对吴支书要好一点!从今天开始,对吴支书要真正的好一点。今年不行,还有明年。”

    “放一枪”的愿望端方最终也没有能够实现。夕阳西下的时候,盐碱地的上空飘满了硝烟,硝烟堆积在半空,被夕阳染得通红。空气的味道全变了,不再是香,而是糊。大地突然安静了下来,有了惨烈的、难以接受的迹象。战士们在远处,像电影里的一个远景,安安静静地立队,安安静静地稍息,安安静静地立正,安安静静地向左转——走。端方站起来了,他望着远方,远方是一支“之”字形的队伍,他们已经开始撤退了。心里头突然就是一阵难过。他的心里响起了电影上的画外音:“同志们走了,革命转入了低潮”。端方都有些不放心了。他们为什么要走?他们走了,王家庄会发生什么呢?揪心了。天黯淡了下来,端方的心也一起黯淡了。他转过身,并没有和别人一起去争抢子弹头,却盯住了自己的身影。他的身影很长,在一个下坡上。端方的身影有了流淌的危险,有了覆水难收的意味。夕阳同样把硝烟的阴影投放在了下坡上,端方在阴影中伤感而又彷徨。

    老骆驼说:“回去吧。该喂它们了。”

    因为实弹演习,村子里其实是空着的。每一间房屋都安安稳稳,每一棵树都安安稳稳。而那些草垛的外部轮廓则格外地柔和了,它们绵软的线条完全体现出了被占领和被解放的局面,柔顺,服帖。村子里偶尔有一两个妇女在走动,她们头顶着围巾,腋下挎着竹篮子,是没事找事的样子。这同样也是被占领和被解放的局面。总之,在冬日下午的太阳下面,呈现出祥和而又安乐的景象,同时也是死气沉沉的景象。说不好。毕竟是年底了,年底的村庄就是这样,有一股说不出的寥落,仿佛是在预备,在积蓄,新年一到,才能够欢天喜地起来。当然,枪声响起来之后情形立马改变了,王家庄不再寥落。枪声就是发令,村子里的家禽和家畜“呼啦”一下,集体出动了,神经质地出动了。它们哪里能懂得枪声的意义,它们不懂,吓坏了,魂飞魄散。它们就知道颠,就知道跳。一眨眼的工夫王家庄就没了人样,家畜飞奔起来,半空中飞翔的全是鸡鸭鹅,还有它们的羽毛。王家庄突然就成了一个动物的世界,是飞禽与走兽的世界,一句话,疯狂的世界。史无前例。干脆就是史前。有了洪荒的、霸蛮的、原始的气息。

    无量就是在这样纷乱的景象当中回到了王家庄,浑身的毛都立在了身上。它看上去更大,更高,更强。威猛极了。它彻底忘记了自己是一条狗,它像一块长了四条腿的肉,它更像一颗长了毛的炸弹,呼啸而来,又呼啸而去。它有速度。它的速度就是它的方向。它体内的内分泌是旺盛的,疯狂的,火热的。它分泌出了速度。分泌出了真本性。它分泌出杰出的、超常的、不可估量的力量。它把自己分泌成一朵炫目的蘑菇云。它是盛开的毒蘑菇,能够腾空、穿梭、裂变和喷射。它耀眼,刺目,惊心动魄。在它抵达王家庄之前,无量路过了养猪场。一大群白花花的、黑乎乎的小猪仔挡住了它的去路。内分泌指引着无量,内分泌激荡着它。无量张开了它的嘴,它的嘴、它的锋利的牙齿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叼起了一块白花花的肉。咬断了。黑母猪还没有能够做出适当的反应,无量已经把小猪仔的尸体放下了,一口咬住了黑母猪的腿。黑母猪嗷叫了一声,企图做出反抗。然而,母性是徒劳的。母性的力量抵挡不住内分泌的疯狂。无量没有兴趣和它纠缠,它丢下了黑母猪,继续狂奔。它要让自己的每一颗牙齿和每一根汗毛都成为速度。它回到了大队部,卧在了吴蔓玲的床下。它的五角形的瞳孔闪闪发光。它的五角形的瞳孔警惕、嚣张而又惊慌。它在企盼。它更在防范。它的企盼是全神贯注的,它的防范则更加全神贯注。五角形的瞳孔照亮了无量的世界,每一颗牙齿都是晶莹的,剔透的。无量的牙齿做好了积极的准备,一旦有人进来,它就要张开它的嘴,上下一夹击,每一颗牙齿就十分对称地进入到人肉里面去了。

    养猪场里的黑母猪被咬得不轻,它退到了墙边,像大队会计数钱一样舔起了自己的伤口。而不远处的枪声一阵又一阵,有了排山倒海的阵势。散乱的小猪仔子们这时候已经不再纷乱了,它们一起挤在了黑母猪的腹部底下,和黑母猪的xx头一齐瑟瑟发抖了。

    端方带着一身的硝烟,回到了养猪场。他依偎在墙上,低着头,心里头有说不出的惆怅。却在地上发现了一样东西,是一只小猪仔子的猪蹄。白色的,在黄昏微弱的光芒中放射出白花花的光,一共是三个。端方愣了半天,终于确认了。一确认端方就傻了,抬起头来再看看四周,全是小猪仔的猪蹄,猪尾,甚至还有小猪仔子们的内脏。猪肠子细细长长的,拖得一地。剩下来的,全是小猪仔们的尸体了,有那么两三只还在抽搐。它们横七竖八,躺在地上,可以说惨不忍睹了。端方跳进了屋子,黑母猪尖叫了一声,躲到老骆驼的床下面去了,只在外面留下了一颗脑袋。它的眼睛像两只半自动步枪的枪眼,蓝悠悠地瞄准了端方。黑母猪的嘴巴可以称得上血盆大口了,叼了一只小猪仔的猪肝,正在咀嚼。端方的头皮紧了,一阵发麻,随手捡起一具小猪仔的尸体。它的脖子早就断了,脑袋侧在了一边。这时候老骆驼进屋了,他立在那里,不停地打量地面。额头上都冒汗了。老骆驼到底是老骆驼,比端方镇定。他即刻就把门关上了,点起了马灯。马灯照亮了这个狼藉的场面。温馨的、橘黄色的灯光无限柔和地照亮了这个惨烈的场面。黑母猪在床底下,却把猪肝放下了。它似乎已经吃饱了,吃撑着了,对鲜嫩的猪肝再也不感兴趣了。它振奋得很,紧张得很,背脊上的猪鬃全竖了起来,像一个刺猬。黑母猪机警地望着端方,机警地望着老骆驼。它的眼睛在它的大耳朵的后面,精力充沛而又虎视眈眈。它的瞳孔里发出强有力的光。而它的脖子早已经变成了一只风箱,发出低沉的呼噜。那是恐惧的声音,那更是警告的声音。一阵一阵的。端方突然就怕了。这样的场景他从来没见过,甚至都没有听说过。他不知道老骆驼床下的那只黑母猪究竟是什么。端方没有把握。恐惧拽住了端方,他后退了一步。老骆驼一把就把他揪住了,低声地说:“端方,别动,不要动。”

    “怎么回事?”

    老骆驼说:“我以后告诉你。你盯着它,不要走神。脚底下不要动。”

    “我们该做什么?”

    “我去把它赶出来。你把扁担拿好了,对准它的脑袋,是脑袋。要准,要快。最好一下就解决问题。别让它咬着了,记住了?”

    “记住了。”

    老骆驼捡起了地上的小棍子,那是端方主持正义的小棍子。他歪斜着身体,走到床的一端。端方却把扁担握紧了,预备好了。老骆驼用小棍子捅了一下黑母猪,黑母猪没有动,嗓子里却是一声嚎叫,凄厉了。老骆驼就使劲。黑母猪还是不动。老骆驼就爬到床上去,把床板一块一块地拆了。这时的黑母猪却动了。它在往后退。屁股都顶在了墙上。端方一点一点地逼上去。老骆驼就听见耳边“呼”的一声,风在老骆驼的耳廓上晃了一下,一阵凉。端方的扁担已经抡下去了。端方的扁担在黑母猪的天灵盖上开了花,精确无误。几乎就在同时,许多黏稠的东西飞溅出来,溅在了墙上,溅在了端方和老骆驼的身上,脸上。很腥。端方抹了一把脸,一部分是红色的,另一部分则是乳白的,像胶水,更像糨糊。只能是脑浆子了。黑母猪的脑袋已经开了,其实它已经死了。可它的身子却站立在原处,挺了片刻,坍塌下去了。在它坍塌下去的时候,它的嘴里吐出了一小块的猪肝,后腿却蹬得直直的,顶在墙上。颤了几颤,在墙上留下了最后的一道划痕。屋子里再一次寂静下来。全是端方的呼吸。

    事实上,在一九七六年年底的这一天,噩运远远没有结束。推动这个夜晚的,还是那只名叫“无量”的狗。它到底还是把吴蔓玲给咬了。是吴蔓玲的小腿。咬得不轻。吴蔓玲小腿上的皮肉都翻过来了。咬完了吴蔓玲无量就再也不像无量了,它狂躁不安,一秒钟也不能安稳下来。没有人知道这个时候的无量到底像什么。它对每一个人的大腿和小腿都产生了强烈的爱,可以说是无限的痴迷了,见到谁都要咬。当然,毕竟有了吴蔓玲的例子,王家庄有所准备了,做了有效的防范,除了吴蔓玲,它好歹再也没有咬着谁。还是王瞎子见多识广,他来到了大队部。他对无量痛下了杀心。王瞎子说:“这东西不能再留了。我已经看见了。立即打死它。要不然,麻烦的日子还在后头。”广礼还在犹豫,再怎么说它也是吴支书的狗哇。广礼说:“还是请示一下吴支书吧。”王瞎子说:“不用了。她都被咬成那样了,她自己的疼还顾不过来呢,她能说什么呀。你们打,回头我给吴支书打个招呼。”王家庄的人响应了王瞎子的话,“打狗要看主人”这样的老话不能再听了。确实不能再听了。以无量现在的样子,它咬人都不看主人了,哪里还能再看它的主人。人们操起了家伙,扁担还有锄头,全面出动了。在夜幕降临的时候,一场群众运动终于开展起来了,王家庄撒开了天罗地网。天黑之后,无量到底给逼进了一条死巷子,广礼用他的鱼网把无量罩住了。广礼把鱼网提起来,用力摔了几下,无量当即就晕了过去,近乎死亡了。当然,王家庄的人都是知道的,狗是土性子,只要一碰到土,它就会起死回生。广礼还是接受了王瞎子的建议,把无量吊了起来。就吊在大队部门前的槐树上。一群人围着无量,人们用扁担和锄头砸它的脑袋。都砸烂了。砸到后来无量的脑袋差不多都消失了,变成了碎末和液体。王家庄的人们这才放心了。一只失去了脑袋的狗无论如何也不会借尸还魂的。

    天早就黑了,空气里还留有一些硝烟的气味。然而,越来越稀薄了。这一个夜晚的王家庄和平日里到底不一样,有一点不像夜晚。为什么呢?吴蔓玲的伤口太疼了,忘记打开她的高音喇叭了。什么是夜晚?这在王家庄是有说法的,它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东方红》为起始,同样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国际歌》为终结。《国际歌》一响,一天就算是正式地结束了,这才可以吹灯上床。中央这样安排极其的科学,它可以提醒王家庄的每一个社员都应当胸怀祖国,都应当放眼世界。它还是一个象征,王家庄其实和祖国与世界联系在一起。你要是忘了,听一听《东方红》和《国际歌》,那就什么都好了。

    因为没有《东方红》和《国际歌》,端方躺在床上就失去了参照。他被时间忘了,他被世界忘了,他也被祖国忘了。然而,王家庄却没有忘记他。夜里九点,也许是十点,也可能是十一点,红旗突然踢开了小茅棚的门。“轰”的一声,端方和老骆驼都吓得不轻,从睡梦中惊醒了。红旗的脸是看不见的,但是,他的嗓音说明了他的慌乱。王家庄出事了。红旗几乎是叫喊着说:“端方,吴支书叫你!”

    “什么事?”端方瞎头闭眼地说。

    “不知道。她就是在叫你!”

    “多晚了,都什么时候了?”

    红旗没有让端方在被窝里久留,他大胆了,居然把端方从被窝里拉了起来。端方套上衣裤,都没有来得及拉上鞋子的脚后跟,就被红旗拖出茅草棚的大门了。冬日的星光无比的昏暗,反而像夏天里的鬼火了。端方跟着红旗一路飞奔,一路跑,一路说:“你急什么?”红旗说:“快!端方你快一点!”端方跟上去,厉声问:“究竟是什么事?”红旗说:“你快点!我也不知道,吴支书就是喊你!”

    端方和红旗还没有来到大队部,远远的,就听见吴蔓玲尖锐的叫声了。红旗说得没错,吴支书是在喊“端方”。她的嗓音特别的凄厉,又模糊,又清晰。从声音上听过去,吴支书似乎是和什么人打起来了。端方加快了脚步,冲刺过去,大队部的门口已经聚集了不少的人。都这么晚了,还有这么多的人,看起来一定是出了什么大事了。吴蔓玲的屋子里乱糟糟的,罩子灯的灯光直晃。端方拨开人,挤进屋内。广礼和金龙他们居然把吴蔓玲摁在了地上。吴蔓玲披头散发,她在地上剧烈地挣扎,狂野得很,泼辣得很。端方只看了一眼就愤怒了。他伸出两只手,一把揪住广礼,一把揪住金龙,把他们拎开了。吴蔓玲还在喊:“端方……!”端方蹲下来,轻声说:“蔓玲,是我。”吴蔓玲似乎没有听见,又尖叫了一声:“端方……”端方把吴蔓玲额头上的乱发拨开去,说:“蔓玲,是我。”吴蔓玲望着端方,突然安静了。她的目光直挺挺地逼视过来,像两根透明的棍子。吴蔓玲说:“端方?”端方说:“我是端方。”吴蔓玲的目光极度的柔和,她的眼睛开始笑了,笑得含情脉脉的,又笑得凶相毕露的。她的脸也笑了起来,却和平日里有所不同,没有内容。由于没有内容,就可以说很纯明,也可以说很凶险,还收不住了。端方感到了不好,回过头,气急败坏地喊:“准备船!叫兴隆!送医院!”端方刚刚说完,还没有回过头来,吴蔓玲突然就颤抖了,抖得浑身的关节都表现出来了,而头发像是泡在了水里,有了漂浮的甚至是飞扬的迹象。端方见过人发抖,却没见过这么个抖法的,想摁,却怎么也摁不住。都听到她的牙齿的撞击声了。吴蔓玲一把就把端方拽住了,搂住了端方的脖子,箍紧了,一口咬住了端方的脖子。她的牙齿全部塞到端方的肉里去了。“我逮住你了!”吴蔓玲的嘴巴紧紧地捂在了端方的皮肤上,含糊不清地说:“端方,我终于逮住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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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2-3 12:3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蝉衣cy 于 2018-12-5 12:29 编辑

原文完。                                                                                                  

名家评论

  李敬泽(《人民文学》主编,著名评论家):
  《平原》的作者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最具魅力的叙事者之一,他锤炼出一种能够被明确识别的声音:音律流畅,机锋凌厉,指意多端,把对人类经验的冷酷分析变成了华丽眩目的剑术。《平原》是关于囚禁和出逃的庞大叙事,是对人的激情、意志和忍耐的一次深思熟虑的考验。农事和节气确定了无限循环如同牢笼的时间,然后,在广大的“平原”上,人们梦想、行动和受难。《平原》是写给上世纪七十年代的书,但更是一部“权力”之书,权力被系统深入地检视和想象,身体的权力、精神的权力、政治的权力,权力的暴烈和软弱,真实和虚妄,在我们心中、我们之间涌动着的错综复杂的“力”被华美而精确地展现——它不仅是关于七十年代的书,它也是关于此时的书。

  汪政(评论家):
  《平原》是一代人的缩影,是一个时代的记忆。当历史的铸件慢慢冷却几近成型的时候,毕飞宇顽强地凸显出个人书写的力量,挣扎着抓住行将消逝的碎片,搜寻堕入深处的思绪,拼凑、修复旧日时光里的日常影像。它不是牧歌,也不是挽歌,更不是人们习见的似成仪式的愤怒。当人们从平原贫瘠而又丰饶的土地上看到日常生活零乱仓皇却一路前行的脚印,感受她虽屡遭砍磔、遍布伤痕却不屈不挠的伟力的时候,便不由地思考谁是世界的主宰,更钦佩写作者的睿智、理性和抵抗流俗的勇气。

  洪治纲(评论家):
  《平原》以异常质朴的叙事话语,深入到中国乡村社会的肌理之中,在展现特殊历史背景下中国农民奇特生存形态的同时,精妙地叙写了乡村青年的冲动、焦灼、困厄和迷惘,凸现了个人理想与现实伦理之间无法协调的尴尬。它既是一曲青春的挽歌,又是一次历史的深度拷问。


        下面是中华读书报、南方都市报和东方早报对毕飞宇的采访:

        南方都市报2005-10-27

  南方都市报:这些年里,你写作的方向发生过变化吗?

  毕飞宇:写作的方向改变很大。一度我必须靠大量的阅读来维持我的写作,因为我要求自己必须是各种流派里最时尚最摩登的写作方式,遣词造句一定要独特,一定要风格化。现在,我的写作内容和风格更加相符,彼此相辅相成;更中国化,像是汉语在表达,而不是作家在表达。

  南方都市报:你的《平原》想在《青衣》、《玉米》之后作一个突破和转型吗?

  毕飞宇:在《平原》里,我对突破一点兴趣都没有。我心里想,不仅没有突破,还可以说是“倒退”了--原先是刻意用力,现在是顺其自然。

  南方都市报:有人认为作家的每一部作品都应尽量地突破。

  毕飞宇:这与唱歌一样,我不愿意在太过熟悉的声部上停留太久,而是希望升调或降调,有所变化,才好听。如果再接着写一样的作品,我会厌倦的。就像高速公路必须要加弯道,以避免司机疲倦一样,写作总是要增加难度、陌生化,才更有意思。

  但是,我并没有对“下一部作品必须更好”的焦虑。如果做不到,我就写得比上一部差一点,还不行吗?

  南方都市报:你为何总是喜欢把人物性格推向极端?

  毕飞宇:她们的性格都是高度真实的。比如《青衣》写作于1999年,当时的世纪末情结很重,各种许诺美好未来的口号震天响,但是,生活里的问题解决了吗?《青衣》里的女主人公筱燕秋就是一个例子,她展示了一个人对时光流逝的波动的一种惊惶。生活总给我们的写作提供了依据。即使性格极端,也不过是把普遍的人性放大而已。

  中国人真是很健忘

  南方都市报:你的青春期落在80年代,但为何你的叙事总是发生在70年代?

  毕飞宇:我对80年代的感情深而又深。这是我从“做革命的接班人”的红孩子成长为青年男子的过程。我那时不仅是一个文学青年,更是一个思想青年。在大学期间,我开始对五四反思、对“文革”反思、对启蒙运动反思,对社会种种思潮进行思考。所以,在我的作品里,体现的是对专制、对极权的批判,是对异化的批判。作品体现出来的观念,与80年代的精神高度是一致的。之所以把故事背景放在70年代,是因为在这些年代里,故事可以讲得更有张力。

  南方都市报:你为何强调希望有更多1976年以后出生的人看你的作品?

  毕飞宇:《玉米》获得了较广泛的关注,但都是30岁以上的人在看,很多大学生对我的作品不以为然,以为我在胡编乱造。比如说,有一位年轻的女记者问我,《平原》里,“三丫破了身,她妈迫不得已将女儿嫁出去,媒婆找来一个40多岁秃头、瘸腿、离婚的铁匠来相亲,这符合逻辑吗?”这样的问题让我觉得很无奈。当时那个社会完全就是这样的啊!她不明白,那时家庭出身对一个人多么重要!而且,铁匠的出身根正苗红,完全可能认为一个出身不好的“破鞋”嫁给他是高攀呢。“你们就相信一次作家吧!”我心里想。

  现在,一方面,的确很多小说家写故事比较随意,另一方面,正像鲁迅先生说的“昨天做坏了的事,今天忘记了,明天做起来,也还不觉得是老调子”,中国人真是很健忘,有意或者无意,人们在制造这种健忘。很多过去的事情年轻一代都不相信、不理解。我相信不仅是由于时间的流逝,我们的教育是不是出了问题?对小说家来讲,这是一个必须正视的问题。

  南方都市报:你在小说里表达出了自己的虚弱或恐惧,它的原因是什么?

  毕飞宇:这种恐惧感很明显。具体地说,更是对农民的恐惧感。农民是一个说不尽的话题。我丝毫不怀疑他们内心美好的一面,但也不怀疑人性在某种条件下有可能暴露出阴暗凶残的一面。对此我很矛盾:从正面说,我痛恨这种残暴;从反面说,这也是人们在极权环境中和悲惨的生存条件下,一种本能的举动。大家都是追着自己尾巴的狗,很难找到自己的立足点。这当然是一种人性的异化。可是,我们更要探究一下,这种异化的源泉在哪里?写完了《玉米》和《平原》两本书,我仍然在这个问题上没有解脱。

  我就像得了产后忧郁症

  南方都市报:你自信吗?是否有写作的焦虑?

  毕飞宇:最大的焦虑是不自信。特别害怕自己作品的结束,害怕自己江郎才尽,不知道该写什么了。就像得了产后忧郁症。从《青衣》到《玉米》,我中间隔了13个月才开始写作;只不过,《平原》是在《玉米》写作的过程中就开始构思的,中间没有间隔。现在,我又不知道下一部该写什么了。

  其实,写作要考虑的东西太多了,并不是仅有一个故事就可以开展的。它是靠故事、是靠观念、还是靠情感去带动的?用什么贯穿?体现男性气质还是女性气质?风格如何?节奏如何……都得拿捏。在作品开始之前,我就像在大海中心游泳,四顾茫茫一片,看不到任何东西,不知道该走向何方。不过,作品我只要开了头,就不再害怕。一旦开工,就证明各个要素都已找到基调了,可以多个要素齐头并进。

  现在,我的下一部作品还是茫茫无边。就像一只大鸟,翅膀还很有力,可是爪子还不知落在哪里。我只知道我还得写下去。



        《中华读书报》2007年6月17日

  为20世纪70年代写书,是毕飞宇挥之不去的情结。他说:“我答应过自己,起码要为上世纪70年代留下两本书。有了《玉米》和《平原》,我踏实了许多。”跟《玉米》一样,毕飞宇让《平原》的故事发生在王家庄,不过王家庄的主人不再是王连方和玉米一家,而是端方和一群年轻人。

  小说摹写了形形色色人物的性格和命运,他们充满梦想与幻灭、挣扎与奋斗的独特心路历程,充分展现了这片蒙昧与淳朴共生的古老土地上的爱情和人性。《平原》不仅是写给上世纪70年代的书,它也是一部关于当下的书,更是一部“权力”之书,权力被系统深入地检视和想象,身体的权力、精神的权力、政治的权力,权力的暴烈和软弱,真实和虚妄,在我们心中、我们之间涌动着的错综复杂的“力”被华美而精确地展现。

  读书报:看完了《平原》,感觉到整部作品浑然天成,从叙事到语言,都是一种纯熟自然的流畅。我记得您说过,《青衣》以后《玉米》对您的创作是一个突破,那么您现在如何评价《平原》呢?

  毕飞宇:《平原》的写作是一个完美的旅程,我做了我想做的一切。写完了《平原》,我爱上了长篇小说这个东西,就在完稿的第二天,我还想写。我习惯性地坐在了写字桌前,打开了电脑,直到这个时候我才发现,我的作品已经不再要我了,它和我无关了,我很难过。一个完美的旅行就这样结束了。

  读书报:您的写作虽然是从先锋小说起步,但是《玉米》和《平原》更接近现实主义的风格,这种调整和变化是有意为之吗?

  毕飞宇:事实上,现代主义,现实主义,浪漫主义,古典主义,这些概念对我的意义已经不大了,我只遵循我的性格。我就喜爱性格主义写作,我是什么样的人,我是怎样的神经类型,我就写什么样的作品。作品像我,而我的表情也越来越像父亲。

  读书报:作品最抓人的还是故事情节,但是人物的命运却有些悲惨。阅读的过程中我在想,您的创作到底是怀着一种怎样的心态,要把人物塑造得如此压抑?

  毕飞宇:还是说一个常识吧,中国的历史有一个特点,每一次狂欢过后,总有两个人要被揪出来买单,一是农民,二是妇女。这几年我所描述的对象正是农民和妇女,那样的调子是必然的。

  读书报:语言的魅力更是让人迷恋,尤其是读到红粉出嫁时父亲的心理活动,细腻感人。真是佩服您怎么把握得那么准确。

  毕飞宇:从语言去谈语言,谈不出什么来,语言就是洋葱,剥到最后一定是空的,当然,还有两行泪,语言首先是个生理问题,你的器官尤其是大脑有没有生锈。我们的教育有一个功能,那就是锈化,比如说,“农民”这个词,我们时常用“淳朴”去和他搭配,这一来农民“和”淳朴”这两个词就全部锈死了。我所见到的“农民”和成百上千的汉语词语有关,恰恰和“淳朴”无关。我在使用语言的时候有一个体会,让它从身子骨上过一遍,一看,二慢,三通过,只有这样你的语言才能行驶在正确的道理上,而不会成为一堆废铁。

  读书报:您过去的一些作品,如《武松打虎》、《枸杞子》、《受伤的猫头鹰》、《白夜》等,包括这次的《平原》,写的都是老家兴化,甚至连地名都是真实的,出于什么想法呢?现实中的兴化是什么样的?

  毕飞宇:你说得对,我的乡村背景小说用的都是兴化的地名,主要还是图方便,现成的嘛,拿来就用,其实是不相干的。

  现实中的兴化是我出生的地方,我却从来没有勇气去描绘它。我相信一个作家和他故乡的关系是复杂的,要看你从哪一个角度切进去,我比较有把握的是,故乡的每一个侧面其实都是被放大的。

  读书报:如果说《玉米》系列和《平原》来自您所熟悉的农村生活,童年的视角给予您很多的创作资源,那么《青衣》呢?

  毕飞宇:和大部分作家不一样,我从来也没有把童年经验看得多么重要,经验的重要性不在经验本身,而在于经验的整合。还有一点也许更重要,那就是哪一类的经验能够激起你的愿望。《青衣》是一部和我的个人经验一点都不擦边的小说,经验重要,但一定不是死穴,要不然阿姆斯特朗和杨立伟就上不了天。阿姆斯特朗敢上天,我就敢写《青衣》。

  读书报:对于自己创作的作品,可以回过头来评价一下吗?

  毕飞宇:乡村背景和都市背景的小说在我的作品中各占了二分之一,这个比例关系是恰当的,原因很简单,我一只脚在城里,一只脚在乡下。你不能说我脚踩两只船,你必须承认我的确长了两只脚。我很高兴我两边都可以发言,按照一般的常识,一只脚跨出去了,另一只脚马上就要跟上。

  读书报:《平原》的发行已经全面铺开,不知此次首印多少?您自己对《平原》的命运有所期待吗?您过去一向以中篇取胜,现在看长篇也美不胜收。写完《平原》,对自己驾驭长篇的能力是否有了重新的认识,接下来的创作,有没有倾向?

  毕飞宇:有。首印是六万,我的期待是更多。我希望有更多的读者读我的书。写完了《平原》,我觉得我和长篇特别地般配。

  读书报:您的家庭成员都是教师,本人又有五年的从教经历。这种经历对自己的创作有帮助吗?隐约觉得您似乎还应该创作点儿童题材或给青少年看的作品。

  毕飞宇:是的,我一直渴望写一本关于孩子的书,还有一本关于老人和更年期的书。你知道写作的人是贪婪的,恨不得把他感兴趣的东西都写一遍,但是,这样的念头我从来都不敢强化它,它会使人浮躁。我必须定下心来,一个一个地来。

  读书报:目前您还担任《雨花》的编辑,作家的身份对编辑来说是否也有优势,比如是否更容易约到好作品?编辑的身份对您的创作是否也有帮助呢?

  毕飞宇:我在《雨花》做编辑,我们《雨花》也不是什么名刊,一直踏踏实实的,主要是发现新人。我看的稿件主要是自由来稿,很少去约。做编辑挺好,我喜欢我的工作。

  读书报:写作在整个生活中处于什么位置?是否可说是业余的创作?因为我看关有报道,说您拒绝做专业作家,为什么?

  毕飞宇:我在《雨花》工作和生活都很愉快,为什么要改变它呢?我不愿意做专业作家是因为我写得少,如果不写长篇的话,我每年也就写四、五个月,一旦成了专业,余下来的七、八个月是很可怕的。我这个人很奇怪,写作我坐得住,十个小时都没问题,读书也坐得住,可别的就不行。我好动,所以我不敢做专业。如果我在《雨花》的工作丢了,我一定会再找一份。

  读书报:您最近在读什么书吗?您的阅读是不是有计划性的,阅读对您一段时期的创作是否产生一定的影响?

  毕飞宇:法国作家福雷的《纸上的精灵》。似乎有,其实没有。我说似乎有,指的是我偏爱某一类的图书,一般来说是比较集中的。我说没有,那是因为真的没有。

  读书对我的写作一定有影响,如果不读书,我不知道我还会不会写作。不过读书对写作的影响是很悠远的,你不能指望今晚读完了《红楼梦》的前八十回,明天就把后四十回给写出来。




        东方早报

  东方早报:《平原》中隐隐透出的,是一段重要的集体记忆--1976年政治的变动和它所影响下的日常生活戏剧般的翻云覆雨。有人说主人公端方展现了在政治环境下的悲剧命运。

  毕飞宇:说起端方,这个人到底是谁?他到底有没有爱过三丫?三丫死了,他疯狂地拿把铁锹去挖三丫的坟,他想搞清楚三丫到底长得什么样。在命运面前,他是体现了一个乡村知识分子的心态还是流氓无产者的心态。我找不到答案。虽然我没有把他挖得很透,但依然认为这是我塑造的最成功的人物之一。作品定稿时,我删掉了8万多字,都是小说里相对清晰的地方。我对“混沌”产生了好感,这要归功于《红楼梦》,它高度写实,但最后反而成了一种写虚。

  东方早报:上世纪70年代的中国乡村,知青是文学作品中不容回避的人物,《平原》也是如此。它与当年的知青文学相比,有否新的突破之处?

  毕飞宇:伤痕文学出现后,我们看到了知青的血与泪,知青文学呈现的是在农民与知青之间的较量,知青永远是农民的受害者。知青有发言权,而农民没有。我要为农民说句话,因此小说中混世魔王(知青)把端方(农民)唯一的生路给掐死了。我丝毫没有跟知青和知青文学过不去的念头,我只是在情感上更倾向于农民。

  东方早报:与《玉米》一样,《平原》继续讲述着你头脑中苏北的那个王家庄。《玉米》里一个很重要的角色王连方,在这部《平原》里他也有一个五六百字的出场描写。为何会有这样的安排?是否想将王家庄打造成与鲁迅的未庄、莫言的高密东北乡、苏童的枫杨树村等,同样具有特定原型意义的人文版图?

  毕飞宇:出现王连方主要出于情节的需要,让王家庄的新支书吴蔓玲走上政治舞台,必须要给她一个背景。但这个王连方是不是《玉米》里的王连方,这个并不重要。王家庄的故事一开始是无意识的。但我可以负责任地说,以后我不碰乡村题材则罢,要写就一定是王家庄。当然你可以说这充分体现了一个作家的虚荣,但这种虚荣是可以原谅的。

  东方早报:尽管你如此热衷写农村题材,但在你的小说中找不到乡土意识,抒写乡村时没有那种浓重的回归情绪。

  毕飞宇:我也不同意把我的作品划归到乡土小说里。我对乡土,更多的是借用来作为一个背景,一个拷问人性的场所。我不是一个有故乡感的作家,始终觉得自己是一个土地上的过客,我是没有根的。

  关于什么是故乡,我把自己和汪曾祺做过一个比较。对汪曾祺来讲,故乡是一群鸭子,汪曾祺把他们赶了出来。我呢,是找了一群鸭子,我把它们赶到了那个地方。对汪曾祺来说,那是一个来路,而我没有来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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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3 13:19 | 只看该作者
谢谢蝉衣兄弟分享。不然,我还真没有地方去读原文,到现在不曾买过任何一部书的电子版,除了纸质,买就是买了,没买,就没地方读,我对网络的链接很短腿,很多不会操作,也不去操作。可以在这里一点点消化。

点评

这次买电子书,只是为了写评论过程中引用原文时可以复制粘贴的方便。网络有时候必须去,比如寻找东方早报等对毕飞宇的采访。希望辛苦找到这点内容可以提高文友对原作的理解。  发表于 2018-12-5 12:32
28#
发表于 2018-12-3 13:50 | 只看该作者
也跟读。没买过这本书。

点评

希望也读毕飞宇在采访中关于《平原》创作的回答。  发表于 2018-12-5 12:38
29#
发表于 2018-12-3 13:50 | 只看该作者
感谢蝉衣辛苦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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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8-12-3 14:23 | 只看该作者
这……这……这是什么情况,什么节奏,要读死我吗?

点评

你的快读技术可以发挥了。  发表于 2018-12-5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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