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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若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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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还他们一个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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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主| 发表于 2010-5-23 17:5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云端 于 2010-5-22 13:02 发表
这篇文字写的真好,我喜欢!如果我是斑竹,就给你加精华,呵呵
结尾的愿望我与楼主略有相似。

呵呵,能与我有如此相同的意愿者,真是知音啊!
17#
 楼主| 发表于 2010-5-23 17:5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刘居荣 于 2010-5-22 09:23 发表
先坐若谷沙发,人类的确是那么无知无助,吃老祖宗的饭,刨老祖宗的坟墓,刨出来之后还美其名曰什么重大发现,让死去的古人不得太平,这是人类的虐根性,不是什么大作为,对民族文化应该加以保护,让死者安生,让生者 ...

谢刘居荣朋友支持!
18#
 楼主| 发表于 2010-5-23 18:0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陀螺 于 2010-5-22 13:10 发表
我想说的话都被云端说了,能够这样不约而同的想到一起,干脆哪天咱们相约死亡如何?你们千万别骗我先死了,你们还好好的活着看笑话。

呵呵,陀螺,别开这种玩笑哈,这不能相约的,最好还是各死各的哈。呵呵。
19#
 楼主| 发表于 2010-5-23 18:0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云端 于 2010-5-22 13:18 发表
我有时就想,人死了还不能作古,一个好处就是被亲近爱戴他的人怀念,一个坏处就是被痛恨他的人鞭尸。呵呵,总体来说不得清净,会给社会增加负荷。如何能实现“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呢?(——偷偷改下顺序嘿嘿 ...

云端的话总是幽默中有真理。呵呵,你说得对,好好活着,珍惜来世上的这一遭,不要白来就好!
20#
 楼主| 发表于 2010-5-23 18:0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董万军 于 2010-5-22 13:12 发表
哎,到哪里才能找到真正的清静啊!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
“请把我的尸身火化!我宁肯让自己在那一瞬间灰飞烟灭、魂飞魄散,也不要在死之后多少年,又被人挖出来,翻来翻去的研究,因为我是一个不想被随便打扰的人。 ...

也祝福万军朋友!
21#
 楼主| 发表于 2010-5-23 18:0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迟暮迂腐 于 2010-5-22 20:27 发表
自古就定挖坟掘墓为十恶不赦之罪。可有人偏偏打着考古的招牌,行卑鄙龌龊之事。
民间的挖坟掘墓叫盗墓。政府的挖坟掘墓叫考古。呵呵,有意思的紧哩。

是啊,在别人看来,这种现象很正常哈。
22#
 楼主| 发表于 2010-5-23 18:0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云端 于 2010-5-22 23:54 发表
记得陀螺的文章引用过这样一个故事:
从前有个书生,和未婚妻约好在某年某月某日结婚。到那一天,未婚妻却嫁给了别人。书生受此打击,一病不起。家人用尽各种办法都无能为力,眼看他已奄奄一息,马上没命了。这时, ...

陀螺引用的那个故事,我也曾经看过,也是触动很大,但被云端再次引用到这篇文章后,又给这个故事提高了一个高度了,云端果然聪慧。
23#
发表于 2010-5-23 18:3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云端 于 2010-5-22 13:02 发表
这篇文字写的真好,我喜欢!如果我是斑竹,就给你加精华,呵呵
结尾的愿望我与楼主略有相似。

————————————————-
这个人说的不错!我支持!原来你就是陀螺的云端呀,她可是我的妹妹
24#
发表于 2010-5-23 20:13 | 只看该作者
[/quote]
若谷姐姐看云端有才气,忙着认妹夫攀亲戚啊。
25#
 楼主| 发表于 2010-5-23 21:2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陀螺 于 2010-5-23 20:13 发表

若谷姐姐看云端有才气,忙着认妹夫攀亲戚啊。 [/quote]
嘿嘿 陀螺啊,你就别转了吧,我都晕了,云端到底是妹妹啊,还是妹夫啊?;P
26#
发表于 2010-5-23 22:53 | 只看该作者
个人认为,自然发现可以,但大可不比为了发现而发现,为了个人或者某个单位利益而去“发现”就更为过了
问好若谷
27#
 楼主| 发表于 2010-5-25 09:1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李明 于 2010-5-22 13:29 发表
确实像云端所云若谷的这篇是小有的上乘之作。
忽然不相干的就想起网络上流行的一句话:“我可以允许你来我的世界,但我不允许你在我的世界走来走去”看来独立的人格尊严对于今人、古人都有,活人、死人也应该都一样 ...

谢李版认同。
28#
 楼主| 发表于 2010-5-25 09:15 | 只看该作者
[quote]原帖由 微风轻拂 于 2010-5-22 14:06 发表
只要人间仍有正义在,历史的审判就不会停止!正如,俄罗斯最近对斯大林犯下的卡廷事件进行的深刻的反省,而波兰对斯大林的谴责和批判将永不会停止。
…………观点不同,百花齐放、求同存异。让我们以史为鉴
但愿人间更多些美好,多些和谐!
29#
 楼主| 发表于 2010-5-25 09:1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柳藏 于 2010-5-22 14:16 发表
前车之辙,后车之鉴。
反省是社会前进中必要的沉淀思考,倘若以“一句人都死了,就不要再追究了吧”,一切荒唐都可能再次重演。

反省与否和荒唐会不会重演,我以为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因果关系。
社会发展,民族和谐在于每个人付出真正的努力!国家兴亡,匹夫有责。:handshake
30#
 楼主| 发表于 2010-5-25 09:1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东只艮 于 2010-5-23 22:53 发表
个人认为,自然发现可以,但大可不比为了发现而发现,为了个人或者某个单位利益而去“发现”就更为过了
问好若谷

我现在批评的当然是非自然发现的喽。谢谢东只艮来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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