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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闲读<聊斋>》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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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 16: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小虎 于 2019-7-1 21:15 编辑

《贾儿》:狐狸尾巴的功能
在蒲松龄的《贾儿》中,那个商人的十岁儿子在和狐狸的第一次面对面较量中,砍了狐狸的一截尾巴。
父亲外出经商,母亲遭受害人狐狸精的不堪骚扰,以致“狂,歌哭叫詈,日万状”。为了保护母亲、拯救母亲,商人家的这个孩子站了出来。他“以砖石叠窗上”, “两窗尽塞”后,又“合泥涂壁孔”,并“把厨刀霍霍磨之”,为的是,一旦狐狸来了,杀了它,不给它逃跑的机会。        
狐狸果然来了,但还是逃了。这个孩子“急击之,仅断其尾,约二寸许,湿血犹滴”。这截二寸多的狐狸尾巴,帮助这个孩子找到了狐狸的藏身之处,偷听了狐狸之间的对话,并设计全歼了三只害人的狐狸。在孩子与狐狸之间的战斗中,这截尾巴,发挥了重要作用。
狐狸百变,但藏不住自己的尾巴。尾巴成了追踪狐狸、辩识狐狸的重要标识,也是狐狸之间互认、互辩的信物。《贾儿》中,这个孩子正是从狐狸尾巴入手,一步步靠近狐狸,最后才得以全胜。
遁着狐狸断尾的滴血,他知道狐狸藏在何氏园中,并在此后一日的“薄暮潜入何氏园”,偷听到了狐狸“明日可取白酒一来”的消息。他即利用这一消息,巧妙设计,细心安排,灭了害人的狐狸精。小孩先在集市时买了一截狐狸尾巴,然后,又买酒买猎药并“隐以药置酒中”,然后,等待狐狸的再一次到集市取白酒。
机会终于来了。“一日,见长鬣人亦杂俦中”。这长鬣人就是一只狐狸变的。小孩偷偷地把买下的狐狸尾巴系在身后,并以其搭讪,当对方“若信若疑”之际,小孩“微启下裳,少少露其假尾”。这截尾巴,终于让对方放松了警惕,终于让对方以为小孩就是同类,终于让对方接下混灌了猎药的酒,终于让对方“两狐毙于亭上,一狐死于草中”,终于迎来了母亲的“安寝”。
而从小说的写法看,小孩砍下了那截狐狸尾巴,丰富了小说的情节,引起了读者的阅读兴趣。如果,那个晚上在那间屋子,小孩就砍死了狐狸,小说就此结束,显然单薄了。而留下一截尾巴,推动下文的情节发展。狐狸何去何去?这个孩子又怎样灭了狐狸?层层设置悬念,吸引住了读者。蒲松龄高超的写作技巧,展现无遗。
狐狸尾巴藏不住。狐狸的尾巴,帮助孩子杀了狐狸。这个聪明、机智、勇敢、心思缜密的孩子,踩着狐狸的尾巴,在《聊斋志异》中,熠熠生辉!
2#
发表于 2019-7-2 10:06 | 只看该作者
楼主对于聊斋,肯定的读得入木三分,如能在文章的结构和语言上,更好地斟酌排列与组合,一定是非常不错的篇章。
3#
 楼主| 发表于 2019-7-2 13:06 | 只看该作者
冷晰子 发表于 2019-7-2 10:06
楼主对于聊斋,肯定的读得入木三分,如能在文章的结构和语言上,更好地斟酌排列与组合,一定是非常不错的篇 ...

谢谢版主的阅读与点评。“结构和语言”上的毛病,先生可否细说,以便修改。再次致谢!
4#
发表于 2019-7-3 10:57 | 只看该作者
小虎 发表于 2019-7-2 13:06
谢谢版主的阅读与点评。“结构和语言”上的毛病,先生可否细说,以便修改。再次致谢!

先生先把版面排好吧,美观的版面,才能更好的让读者有阅读感官上的享受。凌乱的排版会影响阅读体验。
5#
 楼主| 发表于 2019-7-3 15:40 | 只看该作者
冷晰子 发表于 2019-7-3 10:57
先生先把版面排好吧,美观的版面,才能更好的让读者有阅读感官上的享受。凌乱的排版会影响阅读体验。

谢谢先生!
排版方面以后会留意,但不会在意。
像这样的文字,也只有那么一两个喜欢《聊斋》的人会读,想必,他们不会在意排版的。
6#
发表于 2019-7-4 15:01 | 只看该作者
小虎 发表于 2019-7-3 15:40
谢谢先生!
排版方面以后会留意,但不会在意。
像这样的文字,也只有那么一两个喜欢《聊斋》的人会读, ...

老师错了呢,美观的排版是对自己文字的尊重,也是对读者的尊重,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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