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26岁的抢劫犯刚刚刑满释放,没过多久光天化日竟然又去抢劫耄耋老人。 10月31日上午,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对赵某抢劫84岁老人沈某一案进行一审判决,赵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三年零十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5月25日16时许,被告人赵某尾随被害人84岁的沈某至焦作市解放区某单元楼内,采取暴力手段将沈某裤子口袋内的钱袋抢走(内有社会保障卡、就医卡等)。案发后,赃物已追回退还被害人。 赵某的行为着实可恨,被判刑罚也是罪有应得。令人不解的是赵某2019年3月21日刚刚刑满释放,时隔两月就又犯罪,算上这一次赵某已是“三进宫”。 赵某,男,1993年出生,小学肄业,无业,籍贯河南焦作某村。2012年,也就是在19岁时,就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2016年,23岁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加上这次总共三次犯罪,盗窃、抢劫的财物没有超过500元。 一个正常的成人怎么会干如此傻事连续犯案?! 带着疑问,我询问了办案法官。“他小学都没上完,离异家庭,留守儿童,从小就缺少关爱。”法官说,随后又拿出赵某的悔过书让记者看,上面写道:“...我从小父母离异,是奶奶一手把我带大。没有爸爸妈妈的守护,让我总是没有安全感,没有方向...我保证不再触犯法律,随着自己慢慢的长大,找到自己生活的意义、生活的方向,做一个踏踏实实,对自己、对社会负责有用的人。” 冰冻三尺果然是非一日之寒。我的疑惑虽然得到了解释,但我的心情反而更加忧虑。联想到近年来发生的校园欺凌、留守儿童、未成年犯罪案件逐渐增多的趋势,此案的警示教育意义明显,希望引起家庭、学校、社会的警惕和注意。 法治的意义在于预防和杜绝犯罪,是为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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