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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规则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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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5 11: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草舍煮字 于 2019-12-8 21:01 编辑

规则意识
文/草舍煮字

  
  一位老人上了公交车,发现忘记带老年卡,对司机说:我没带老年卡,让我上车行吧?司机说:抱歉。按规定,您不出示老年卡,就必须投币。
  
  有位乘客听到,怒了:你这人咋这么不通情达理?人家都已经说明了,你还刁难。
  
  司机说:公司规定,我不能违背;你既然这么好心,要不替老人家把车费付了吧?
  
  这位乘客后退,说:凭什么?
  
  之后,司机自己掏出钱来,替老人投了币。
  
  我孩子今年考教师资格证,上文是其中《综合素质》写作题的资料。考完试出来,她突然觉得作文立意应该是规则和敬老,但她只写重点写了规则,估计只能得一半分数。我说,我认为可以得大半分数。我又给她讲了从前读过的一个故事。
  
  一个华侨老妇在德国居民区内开车,超过了每小时5km规定限速,但是她拒不接受警察的处罚。理由是汽车的速度表最低刻度是时速20km,无法准确控制时速在5km之内。此后,警察每天到她家软磨硬泡,还帮她打理门前草坪。一周后,老妇交了罚款并表示歉意。警察回去后,向立法部门提交了修改这一限速的报告。
  
  规则意识,就是在涉及到他人的场合,有意识地约束自己的言行,避免妨害到他人的利益,要时时处处以规则标准来看待是与非、罪与罚。规则意识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遵守在先。实行中可能会遇到不尽合情合理的情况,比如上文中两个例子,那个限速无法掌握,或者那个老人乘车没有免费证明。即便如此,也要尽量设法先遵守规则,接受处罚,然后再考虑改善它。
  
  规则意识最难树立的尴尬情况,是让守规则的人承担责任或者利益损失,而不守规则的占到便宜却无法惩罚的尴尬。这似乎匪夷所思,“中国式过马路”就是一例。十年前的一个春节前夕,我单位的班车驶到一座过街天桥下时,突然从隔离带树丛里跑出一个男人,司机躲闪不及迎面撞上。交管部门判定死者违规,不走近在咫尺的过街天桥而是横穿马路,负全部责任。但我单位仍要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32万元。死者50多岁,外地人。他的家属赶来后我们得知,他儿子因涉毒被判刑,他出来打工挣钱是为了替儿子偿还欠下近30万元的债。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到了年关,没有挣到多少钱令他产生绝望心理,抑或是打算用生命来忏悔教子不当,以期警醒儿子重新做人。最终保险公司承担了事故赔款。
  
  这就是一个让无过错方(守规则者)承担赔偿责任的实例。“无过错赔偿”这个拗口的词,这些年并不鲜见于媒体和坊间。无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理由,是保护交通参与者中的弱势方。这不知道是不是法定理由,它的初衷是好的,毕竟弱者也是出于过失,不会主动让自己受伤害。那时东北还发生过全国首例机非事故,非机动车违规负全责的案例。媒体上掀起不小的波动,反对声大大超过赞同意见。近十年过去了,人们发现有不少弱者故意制造事故,利用“无过错赔偿”的法律威慑力来讹诈钱财,也就是“碰瓷”。这样的人甚至纠集在一起,形成了专门团伙,一定程度上地扰乱了社会秩序和人心稳定。这种违法获利的行为当然要打击,要杜绝。但是,对于那些“并非故意”的,不属于讹诈的,而是由于自身的过失导致自己受到伤害的行为,要不要像对待“碰瓷”者一样“一刀切”呢?
  
  上个月在电视新闻中看到一个案例。一位中年妇女骑电动车逆行闯红灯,抢行穿过一辆已经起步左转的大货车前面,那里恰好是司机看不到的地方。从视频上看,货车和它前面的都车已经动起来了,电动车依然加速抢行,被撞倒并拖行了四十多米。还好,这位妇女的命保住了,只是腿脚被压坏。治疗初期,仅每天的医疗费就要六千元左右,还不算误工费、护理费和康复费等等。交管部门根据现场勘查和视频证据,判定中年妇女负全责,货车司机不承担责任。中年妇女不服,说司机一定是走神了,否则不会没有发觉压了人。交警说,要是没发觉就不会停下来了。妇女说,反正我受伤了,司机没伤一根毫毛,他要至少赔偿一半。交警去了三趟医院,耐心讲解法律规定,妇女依然不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最终,她不签字不影响认定书的法律效力。
  
  幸好货车没有受损,否则那中年妇女还有个承担修车损失的问题。货车司机表态说,可以从道义上捐助一些钱,但出一半太多了。有人甚至认为,那妇女不签字承担责任,就是依然认为司机有责任。司机要是给了钱,就是内心承认了自己也有责任。
  
  我的看法,那妇女不能算是不故意造成事故,因为这两种情况她是知道或者应该知道的:第一,法规禁止逆行、禁止闯红灯;第二,逆行加上闯红灯,是极易造成交通事故的。既然知道、应该知道这些禁止和危险情况,依然去做,在这个意义上无异于故意的行为。法律不会因为有侥幸心理就减轻责任。然而,那个司机有无过失呢?妇女的确是在他观察的盲区被撞的,但在进入盲区之前,如果电动车还没有加速时,货车司机是不是应该左右观察一下,发现电动车呢?我认为,即使是老司机,也很难预料到违规而来的电动车,且不论这么大的载重量他能否立刻停住。他只能相信红灯和禁止逆行的规则在保护他的两侧,而把注意力放在前方。这样,万一前面的车急刹,他能够及时反应,而不至于分心。也就是说,司机没有出现违反规则肇事的行为。
  
  这两年,因违规受害而自行承担责任的案例开始多了,有关各方面在评价时,都强调了规则意识。如果违规者占便宜而不承担责任,就会引起广泛效仿,规则就会成为一纸空文,造成的社会成本难以估量,不良影响尤其深远。同时,不仅在交通方面,在全社会各个领域,都要树立起规则意识。遵守规则不是刻板,不是装,而是基本素质,它关乎生命。因此,要让规则意识成为习惯。
  
  一个犹太商人向儿子传授生意经。他说关键是两条,一是诚信,二是聪明。
  
  什么是诚信?儿子问。
  
  就是说,如果你与人订立了契约,哪怕倾家荡产也要彻底履行。
  
  那什么是聪明呢?
  
  聪明就是不订立这样的契约。
  
  随着四十年来中国经济向纵深发展,契约精神时常被提起。契约是规定立约各方之间发生某种关系的过程中,所规定的权力和义务,以及违约处罚。如果不打算与人有什么关系,可以不订立契约,不受其调整和约束。而我这里所说的规则,是指社会规则,也就是法律。人,只要不脱离社会而独立生存,就一定会与他人存在各种关系,因此就必然要受到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制约。以契约精神来对待规则,也就是规则意识,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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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9-12-5 12:48 | 只看该作者
很赞同那个老华侨的事例。规则在修改前必须执行规则,同时要建立规则修改的快速反应机制。我们的现实是,只强调遵守规则的意识和行动,忽略了对规则的不适应性的快速反应能力,结果导致公众在长期的坏规则下忍辱负重的艰辛,进而滋生有意识的抵抗规则的行为。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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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9-12-5 12:55 | 只看该作者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国家是这样,一个城市也是这样,城市里的规则自然有它合理处,对于那些不按常理出牌的就应该由他自己全权负责。比如碰瓷。
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5 12:57 | 只看该作者
lvhq018 发表于 2019-12-5 12:48
很赞同那个老华侨的事例。规则在修改前必须执行规则,同时要建立规则修改的快速反应机制。我们的现实是,只 ...

我们这里有个很大一片住宅区,开车下班进入要在路口左拐,而左拐的绿灯加上黄灯只有6秒。这个问题反映了两年才解决,还是因为赶上宜居城市调查的契机。
5#
发表于 2019-12-5 13:01 | 只看该作者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社会应该尊尚规则意识,人人都应该重视规则,对于那些不按常理出牌,还自以为是的人,应该严惩不贷,否则社会乱象就会频频发生了。
6#
 楼主| 发表于 2019-12-5 13:0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草舍煮字 于 2019-12-5 13:07 编辑
莹莹子期 发表于 2019-12-5 12:55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国家是这样,一个城市也是这样,城市里的规则自然有它合理处,对于那些不按常理出牌 ...
弱者违反规则承担损失,也是避免更多弱者受害的措施。
7#
 楼主| 发表于 2019-12-5 13:08 | 只看该作者
云馨 发表于 2019-12-5 13:01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社会应该尊尚规则意识,人人都应该重视规则,对于那些不按常理出牌,还自以为是的人,应 ...

规则更多的应该是大多数人的利益和社会效益,不能是弱者违规有理。

点评

老师所言极是!  发表于 2019-12-5 13:10
8#
发表于 2019-12-5 15:28 | 只看该作者
草舍兄更多的还是说的交通规则,与自身因别人不守交通规则导致的闹心事有关吗……
9#
 楼主| 发表于 2019-12-5 15:37 | 只看该作者
水如空 发表于 2019-12-5 15:28
草舍兄更多的还是说的交通规则,与自身因别人不守交通规则导致的闹心事有关吗……

哈哈,不是。是对文中的几个实例有感而发。若是我个人遇到恐怕只是个例。
10#
发表于 2019-12-5 15:54 | 只看该作者
死板的、脱离实际的、缺乏法律保障的规则意识,应该慢慢退出历史舞台才是。
一直来,交警执法倾向于弱势群体,貌似人道主人、有人情味,殊不知事实上也是纵容了不少目无法律、漠视交规的不文明者,尤其是车多人多的的当下,违章的非机动车、行人令不少司机深恶痛绝,常常忍无可忍。
那么,规则是否也需要有所调整?
11#
 楼主| 发表于 2019-12-5 15:58 | 只看该作者
秋实 发表于 2019-12-5 15:54
死板的、脱离实际的、缺乏法律保障的规则意识,应该慢慢退出历史舞台才是。
一直来,交警执法倾向于弱势群 ...

是的,既然是经过正当程序确立的规则,执行中就应该一视同仁。而对于弱者违规的损失,必要时可以通过社会保障、救助或慈善捐赠途径帮扶。
12#
发表于 2019-12-5 18:24 | 只看该作者
开头的材料作文,要看作文具体要求是什么,评分标准是什么。
遵守规则和关爱老人,两者结合来写,理解相对比较全面。
但抓住规则来写,也是扣住材料的,不算离题偏题。
作文判分是全篇综合考量,除了扣题、立意,还有选材、结构、语言、字数、书写规范等等。

你这篇几乎是平面展开,可不可以纵深,规则-契约-法治?
太烧脑了,俺这脑沟回不行,哈哈。
13#
 楼主| 发表于 2019-12-5 18:3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草舍煮字 于 2019-12-5 21:37 编辑
月牙 发表于 2019-12-5 18:24
开头的材料作文,要看作文具体要求是什么,评分标准是什么。
遵守规则和关爱老人,两者结合来写,理解相对 ...
文章纵深,题目太大。本身这篇写得就有点板着面孔,写下去更小众,篇幅也望而生畏。
当然,这些都是借口,如今大脑一片灰烬,死灰复燃尚需干柴尽管如此,根据你找到的原题,我要再想想,能不能写好一点。
14#
发表于 2019-12-6 09:26 | 只看该作者
若大个社会,没有个规则哪行,特别是当今,人多,车多,交通规则尤为重要。违反交通规则的即使是弱者,也要承担责任,救助是另外的问题。
15#
发表于 2019-12-6 09:45 | 只看该作者
有时候觉得规则跟法规撞车,这也导致许多不是问题的问题出现。某些真是说不清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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