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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非首发] 当狗狗说“我也要逛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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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2 19:4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这个秋天外出游学,一个本本很快画完。除了人物速写,我还学习画狗。封面《我也要去逛街》,就是本画季绘的狗画,从速写本腾挪到宣纸之首秀。
画面上的狗狗一脸媚相地向主人说些什么呢?还能说什么,不外就是“祖祖!我也要逛街”之类的跟屁虫要求罢了。
一路走来,我在“美丽乡村”里看到的狗狗都不受约束,但在如今的城镇里就不行,尤其是一线、二线甚至叉线城市,狗狗逛街,都必须“法治”上狗绳,否则就会“狗”设崩塌,比如那个原本香喷喷呃特线城市。
冬之大屿山,禁止令还贴在那儿,所以“付国豪”们可以坐在镶嵌落地玻璃的餐厅里,用那一百二十元退税款,吃一顿机场餐兼欣赏飞机起降,且无双手被绑、脑壳被敲之虞。这种安宁,离岛尚有;中心街道,则是奢求。
昨天那儿的狗狗央求“我也要逛街”,获批了,也虚拟狗绳了;但实际逛街了就忘乎所以。我勾勒了一下,逛湾仔等中心街道时有的狗狗变得不可爱了,有的摆放杂物堵路、造成交通混乱,有的抢夺被阿射拘捕的同伙、妨碍执法。最撒欢的时候,竟敢在高等法院门口纵火。
所以在《我也要去逛街》里,狗主人对狗狗提出的上街游行申请,表情是复杂的,眼神是怀疑的。半年来的实践已经说明:一、不能完全相信狗狗对主人训令的执行力,很多“狗”誓旦旦兑现率等于零;二、狗粮派久了狗狗会以为是薪水,断粮了它连高级衙门也敢烧。
本次的火红逛街,会不会改变家门被烧者的判断能力呢?用白话来说就是,如果阿射抓到纵火嫌犯并送去开庭,会被“一千港币”保释金吗?还是会被判终身不准逛街?狗狗的记性极佳,如果上一次撒欢闯祸了还被摸脑门,那下一次不摸了而且被翻白眼了,它就会回馈以白眼。狗狗的白眼及其恐怖。
上一轮逛街的狗狗因为呆萌,所以被宝岛的蔡小姐蔡祖祖赏识,许诺狗粮,隔海招婿。狗狗因而欢呼,结伴度过海峡求欢,不想祖祖反悔,递给它冷板凳。恼羞成怒的狗狗提出了“给身份、给工作、给屋住”的要求,并通牒今天十二点前答复,否则就“装修”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我在这逛街你说好,去你那逛街你说孬。蔡祖祖轻率地鼓动异地的狗狗无绳逛街,其实精神鼓励就可以了,却“慈祥”招亲引火上身。所以传说中的两百狗狗循味东渡登岛时,就已三“狗”成虎。至此,看蔡祖祖如何再嬉皮笑脸。
无需置疑,当狗狗说“我也要逛街”时,任何祖祖都必须前置以颜色,不是蔡祖祖式的嬉皮,也不是“沉默一族”式的皮屑,至少得有“抬头纹”。近日某文理书院举办运动时,有狗狗公然手持“毒”旗帜上场,但旗帜被大发雷霆的女校长夺走。这一夺旗,就是低眉顺眼的祖祖突然瞪眼亮出抬头纹。
说来轮回,该狗狗早先因上街参与暴乱被拘控,女校长还考虑帮其写“求情信”。该事件发生后的校长祖祖大发“雌”威,使我回眸起《我也要去逛街》里狗狗献媚之后,两位祖祖的态度。
其实她俩的态度很明确,尤其是一号祖祖,手里早就“长缨在手”:咱这儿看不像那儿——法治只是嘴上说说,等狗狗撒欢了再手忙脚乱。想逛街么?来,伸出颈圈来,扣上狗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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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2 23:11 | 只看该作者
S兄好久不见了,一向可好
先留个脚印,容后静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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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3 00:31 | 只看该作者
骂了一篇狗,读来会心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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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3 09:20 | 只看该作者
这文字让我想起狂人日记了,很有意思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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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5 23:06 | 只看该作者
这真是看着偷笑,我本觉着像猴子,给傻猴子点钱让它烧家,它就烧了,你更绝,整个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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