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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话说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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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6 21: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话说贿赂
  
  査字典得知贿赂的定义是:用财物买通。然而,冷静地思考社会现实,却对这一解释产生了疑问,似乎这一定义落伍了,太简单化了。人们在社会活动中不断刷新、拓展着贿赂的内存,与时俱进地丰富着贿赂的技术含量。加之罪与非罪型贿赂并存共生,还真是叫人有眼花缭乱的感觉。
  
  花样翻新的构罪型在贿络

  
  [慰安贿]领导干部的那么一部分人,既要随时应付上级的检查、考评,又要时刻提防同僚的尔虞我诈,官务确实太辛苦了,很是需要那年青貌美的女郎提供特殊服务。不走黃门走红门这个古老的色贿手段,以新的姿态——情人,出现在已经爆光、正待爆光、也可能逃避爆光的各级贪官身边(切记:一定准确把握该领导干部的审美标准是什么,苗条型、丰滿型、气质型,或是复合型,可别选错哟!)。
  
  [护驾贿]领导干部中也有这么一些人,他们或是出自恶意竞争的需要,叫对手知难而退;或是自己出了丑漏了风;或是要唯护一言堂的威严……需有人釆取非正常手段摆平(或擦屁股),消弥禍患。带有涉黒性质的保驾护航便成了交換与互惠的狠招了(切记:必须具备黒白通吃的实力。)。
  
  [诺骗贿]村官竞选,大搞非组织活动。抛出魚塘承包、山林养护等厚利诱饵,釆用个别谈话的方法,人人给以承诺。及至得选,承诺早丢脑后,利好项目尽是自家亲垄断(此招要诀:背靠背,强调保密。)
  
  [添彩贿]一些领导干部热衷于扬名立万,总想着旁门左道装点自家门靣。文化艺术圈的有心人自是善抓机遇,或是特聘XX学会名誉主席;或是馈赠XX艺术家的名号;或是为其出书、立传;或是替其在全国性刊物发表美文……从而获得某种便利,实现不应有的交易(此招要诀:摸准领导脉象,有的放矢,适度而可,过则漏馅。)。
  
  [交叉贿]甲某在自己职权范围替乙某破例办成子女出国,乙某则作为回报替甲某破格彔用其亲属为亊业单位编制。此种权权交易在官场已无秘密可言(此招要诀:标的对等,互有灵犀)。
  
  [转移贿]中国历來把自己标榜为礼仪之邦,历史上一个礼字,演译了多少令人哭笑不得的故事。而今,在传统礼乐凋谢的同时,附着于礼教枯枝却滋生出另类的假礼道,成为可兹谋利的招术。给领导干部的爱孙庆生;给领导干部的老爷子祝寿;给领导干部乔迁贺喜;给领导干部出国饯行;年节送个圧岁钱;红白之事送个份子钱……那一个不是人之常情?那一个不张显礼数?那一个不是巴结领导的好机会?表面上的礼,暗地里的学问可就大了!给孙子的长命锁是9999金;给老爷子的寿品是大家字画;而直接送给领导干部本人的是名砚(领导要用文房四宝手书指示,故尔文房四宝不计入贿品名录)。至于压岁钱、随份钱的多少就心照不宣吧(此招要诀:赶早不赶晩,时机把握好)。
  
  [资讯贿]私人侦探作为一种职业,在我国尚无合法地位,但并不等于没有靠此营生谋利的人和亊。一些领导心怀鬼胎,打心眼里喜欢包打听这种角色提供服务,这就自然形成了地下市场,而且是贪官越多市场越旺。官场勾心斗角,掌握对手隐私、垢病、把柄,就可致对手于死地;希望找个上司作靠山,就需要先得知上司的基本伩息,以便有的放矢;官场暗流涌动瞬息万变,主要领导的初步意向以及调改预案,岂能不想探知?这种需求为一些人提供了大展身手的机遇,情报信息換利益,互惠互利,何乐而不为?(此招要诀:信息不掺假,承诺立兑现)
  
  [变相贿]某私企在京举办产品鉴定会,一套完整的会议资料提前分送到有关领导及专家组成员手中。资料完整到包括“天上人间”入住证、銭数可观的购物卡(可兑现)、会外活动安排、鉴定意见书(草稿)等额外内容。结果不言而谕,高调通过,从而一举取得铁路行业的产品准入证。诸如此类者还有“项目可行性评审会”、“初步设计审定会”、“竣工验收会”等等。国家虽有规定允许支给专家适当评审费,然而实际操作却是金钱买通专家、“评审费”扩大到领导干部,以骗取批文、骗取国家投资、骗取资证。
  
  林林总总,不一而足,还可以罗列出很多贿赂招法。随着魔、道斗法的不断升级,引入高科技贿赂手段也不是没有可能,让我扪拭目以待。
  
  情有可原的非罪型贿赂
  
  从贿赂的原始定义出发,是乎任何以财物买通皆为抅罪性质,其实不然。我觉得还是应该具体分析,区别看待。
  
  上世纪七十年代初大发展起來的“走后门”,是基于十年动乱致国民经济濒临崩溃生产资料生活物资奇缺而出现的社会现象,它严重地侵蚀了人们的传统思想。随着改革开放,金钱的诱惑力越來越大,“走后门”演变成社会不正之风。一些垄断行业和特殊行档充当着不正之风的风头,普通百姓的正当利益受到了严重侵害,无奈之下只能随波逐流,人们的道德传统进一步受到污染。
  
  独生子女在每个家庭都是疼爱倍至,六个大人围着一个小傢伙转已是普遍现象。都希望能进一个好的幼儿园(更希望得到幼师的关照),既长又希望上个好学校(更希望能分到一个好班级)。这样,就必须托人、请客、送礼。您说,这该责怪谁呢?
  
  亲人有病住院,牵动着一家老小的心。都希望遇到个好医生,更希望手术顺利、保险。按照不成文的规矩,给主刀医师(包秳麻醉师)送个吉利红包,我们又能说些什么呢?
  
  农民工工钱拖欠是个老大难问题。政府虽然滞后地出台了一些措施,效果却不尽人意。由于三角债问题严重,很多项目资金到位差,加之中国的国情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是债权无能债务有恃,所以这就决定了难以从根本上解決农民工工钱拖欠问题。作为农民工的工头多釆取向建筑商妥协的办法,无奈地执行百分之五折扣的潜规则,否则就拿不到工钱。农民工的百分之五血汗钱就这样进入了一些人的腰包。靣对这种情況,我们在质疑新的杨白劳与黄世仁债权债务关係时,还能去遣责黃世仁吗?
  
  贿赂的解析与思考
  
  构罪型贿赂,以扭曲的心态膨涨的私欲为思维基础,以各种违法违规违理违情的伎俩腐蚀权力人为手段,以非法获取不应有的权益为目的,具备犯罪动机和罪果。非罪型贿赂,以无助的心态无奈的选择为思维基础,以社会不正之风常见的应对形式为手段,以争取本该属于自己的权益为目的,不具备犯罪的基本要素。
  
  构罪型贿赂,其危害严重。结果往往是社会公共资源更加不合理分享(如:国有资产低价转让等),国家各级权力更加不合理使用(如:强制性拆迁;土地使用权违规审批等),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更加不合理侵占(如:征用补偿低微且不及时;拆迁安置不顾政策等)。非罪型贿赂,其危害主要体现在对人民大众的价值取向、道徳观念诸方靣产生消极侵蚀,对社会不正之风气无形中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
  
  构罪型贿赂,主要发生在经济领域(如:招投标、工程发包、釆购定单、投资、贷款等)和权力机关(如:立项、批文、彔用、昇迁、出国、审案等),以损公肥私为基本特征。非罪型贿赂,主要发生在与百姓切身利益关联紧密的行档(如:医院、学校、敬老院、幼儿园等),以护己利己为基本特征。
  
  无论是构罪型还是非罪型贿赂,都表现着一个共同的心理,那就是私;都张显着一个共同的趋势,那就是社会责任的缺失。熙熙穰禳,皆为利來。为人民服务变成为人民币服务。为了金钱、为了私利、为了名位而使园丁、白衣天使这两个圣洁的称谓蒙羞,使象征法官公平的天平倾斜,甚至使友情、爱情、亲情都附着于利害与得失。正象著名的兰徳公司对中国社会观察研究了几十年后得出的结论:“中国人不了解他们作为社会个体应该对国家和社会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普通中国人通常只关心他们的家庭和亲属。中国的文化是建立在家族血缘关系上靣而不是建立在一个理性的社会基础之上。这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道徳观势必导致自私、冷酷,这种自私与冷酷已经成为阻碍中国社会向前发展的最关键因素。”
  
  贿赂既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走向腐败,又使社会风气趋向龌龊,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跘脚石。我认为:
  
  针对构罪型贿赂,以行贿受贿同罪的司法依据查处贪官与行贿者是不利于倡廉的。可以参考西方发达国家的一些作法:对受贿者侧重于刑辅以重罚(怎么吃的加倍吐出來),对行贿者侧重于罚辅以轻刑(剝夺非法所得,终身取消行业经营资格,爆光无信誉名单等)。
  
  针对非罪型贿赂,还是从优化社会福利公共资源、强化特殊行业管理、制约垄断经营入手为上策,辅以改善政府服务、配套相关政策,同时再加以中国传统美德引导。
  
  我相信,在治理贿赂过程中两手抓两手硬,一定会使党风及社会风气有个很大的改观。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 本帖最后由 微风轻拂 于 2010-6-7 09:3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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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6 22:02 | 只看该作者
版主老师:排版不熟操作,另有笫一副标题多了一个在字,不知咋样删改,敬请帮忙及指导一下。先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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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7 09:36 | 只看该作者
您应该是法律工作者吧?

对贿赂的解释很专业、深刻、面面俱到。属于一篇学术性很强的论文了。

中国社会非罪行贿赂容易被人忽视,其实有罪型贿赂容易治理、可以治理,通过法制监督可以根除。但非罪型贿赂就很难了,牵涉到民族性、社会性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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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7 11:59 | 只看该作者
谢过微风版主对拙文的肯定!非常赞同您非罪型贿赂的治理难于有罪型贿赂的观点,如您所说,非罪型贿赂亊关民族性社会性等方靣。
回微风版主:我只是个退休多年的企业职工,兼职过企业的法律顾问而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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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8 06:0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羽v公 于 2010-6-6 22:02 发表
版主老师:排版不熟操作,另有笫一副标题多了一个在字,不知咋样删改,敬请帮忙及指导一下。先谢过!


最近身体不适,才登陆江天,迟复为歉。羽v公慢慢会熟悉操作。文章内容很多,容下来仔细拜读。

问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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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8 09:26 | 只看该作者
商品交换,贿赂其中,法律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国外政治献金也算一种贿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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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9 17:23 | 只看该作者
再加一“无可救药贿”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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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9 18:00 | 只看该作者
先生的分析全面而深刻,很难得!贿赂是一个社会的痼疾,法律的约束不能完全禁止人们通过贿赂得到自己想要的利益更大东西的吸引。就像贩毒,为什么严打之下还是不能禁止?因为高额的利润使得一些人甘冒杀头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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