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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7 23: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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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时候,喜欢来得猝不及防。比如,一本书,一首诗,一句话,一朵花,一个人。

  小学的时候,无意在哥哥的书橱里翻到《青春之歌》,厚厚的那么一本,我居然躲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将它看完了。它是我看的第一本完整的小说。全书围着林道静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共产主义战士这条主线去写作的。看到动情处,不免掩卷长叹,尤其她与江华在特殊环境里培养起来的爱情,更上让人唏嘘不已。就这样,我喜欢上这本小说了,把它翻出了毛边,仍未觉得过瘾。即便现在,偶尔回家睡觉之前,仍然把它拿出来再翻翻,三更有梦书当枕,那种满足的惬意伴我入眠。

  上中学的时候,喜欢上席幕蓉,尤其她的《一棵开花的树》。在我每一本摘抄本及日记本上,我都工整地抄下了这首诗:“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为这,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它让我们结一段尘缘……在你身后,落了一地的,那不是花瓣,是我凋零的心”我不知道这是怎样的一个女子,写出这么凄美的爱情诗,从此我牢牢记住了这个名字,更是记住了这首诗里那颗落地而碎的心。我没有刻意地默记过它,只是如此反复地抄了几次。最后,再抄的时候,居然发现我一字不漏地背下来了,直到今天,仍然牢记于心。

  “和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倍受摧残的容颜!”这是杜拉丝《情人》一书中最为经典的一句话,它深深地击中我内心最为柔弱的那个地方。想想,一个女子,到了不再年轻,美丽不在,仍然被一个人这样深情地爱着,应了无憾事了。还有什么样的誓言比它直白比它深情比它更让人心花怒放呢?也许我过于狭隘,但我只能这么理解。

  好多年没有养花。家里除了电脑房里有一盆易活易养的吊兰,其它的花盆里早已空无一物,连一粒泥土都被我洗成泥水冲进水沟。但我心里时常惦记着那样的花,不媚不俗,微风吹拂,轻轻的,淡淡的馨香连成一片,扑鼻而来,令人喜不自禁。兰,或者茉莉,就属于这样的花朵。

  今天终于得到一盆茉莉,连盆端来,洗净盆外的泥土,略施花肥,浇点水,将它置于院内的石桌子上,再三叮嘱三岁三个月的女儿不要折断花枝,她倒是好奇地左右围着它转一圈,说,没有花。呵呵,我明白她的意思,我告诉她这是花,但是整棵枝上却没有一朵花儿,她应该很失望吧。

  我却是如获至宝的。花的原主人,本不想将它送于我。因为她说我不是养花的人,更添上家里有这么一个顽童,怕花落我家最终也落得一个枯枝败叶的惨景。在我第二次提及的时候,她终于忍住笑,将它连盆子都送给我了。临走时,她说:“看来,你是真喜欢它。”是的,喜欢,真的更为迫切地想得到,哪怕麻烦一般地浇水,晒太阳,如此搬进搬出,这些想必都不是麻烦了,是为乐趣。

  喜欢一个人。这个很广义,可以用一见钟情,可以用一见如故。一见钟情只有一次,就像爱就一个字,只能说一次。可是一见如故,却不胜枚举。我喜欢一个女子,我们只见过一面,她,穿着随意搭配,却很大方,尤其与她一席交谈之后,更是让我把她定为自己喜欢的人这一类。

  当然,也喜欢男子。我不把他叫做朋友,而是哥们。有一天,那朋友问我是不是喜欢他。我说喜欢,但不是爱。他问这有区别吗?我说当然。这是凌驾于一般人之上,可于爱情之下的那种关系。可能这种关系,容易让人想到暧昧这个词。所以,与异性交往的确要言语得当,不失分寸,哪怕再哥们的哥们。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 本帖最后由 风向北 于 2010-6-7 23:36 编辑 ]
2#
发表于 2010-6-7 23:31 | 只看该作者
加版权啦小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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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7 23:32 | 只看该作者
你来了,我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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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7 23:3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飞花落叶 于 2010-6-7 23:31 发表
加版权啦小笨!

哈,苏老师你真快,我还在修改,你就来了。问好!
5#
 楼主| 发表于 2010-6-7 23:3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飞花落叶 于 2010-6-7 23:32 发表
你来了,我很喜欢~~~

哈,加版权啊,我都快忘了咋加了,其实加不加也无所谓,您说了我就加了吧,还要到别人那儿找啊,好麻烦的啊,真嫌这麻烦,我很懒的,所以老早都懒得加了。
6#
发表于 2010-6-7 23:39 | 只看该作者
说你笨,还真笨!
你点编辑,或者你发新帖的时候,上面一大排工具等着你使用的。
那个QQ企鹅标识的后面不是有一个“版”字,你点击,系统会提示你的。
7#
 楼主| 发表于 2010-6-7 23:4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飞花落叶 于 2010-6-7 23:39 发表
说你笨,还真笨!
你点编辑,或者你发新帖的时候,上面一大排工具等着你使用的。
那个QQ企鹅标识的后面不是有一个“版”字,你点击,系统会提示你的。

噢,这样啊,还是麻烦,直接在别人那儿粘来得了.嘿嘿.不困啊,我眼睛都拔不开了,我闪了.明天要回香隅了,下午再回.
8#
发表于 2010-6-8 00:07 | 只看该作者
心情文字,率性而真情。
9#
发表于 2010-6-8 06:51 | 只看该作者
文章非首发,请下次一定记得哦。文章写得很率性,坦诚,性情和诗意,伴随着我们每一天,面对,承担,和创造。欣赏了。

[ 本帖最后由 杜永生 于 2010-6-8 15:13 编辑 ]
10#
发表于 2010-6-8 07:16 | 只看该作者
先记号。后欣赏。问好!
11#
 楼主| 发表于 2010-6-8 12:20 | 只看该作者
[quote]原帖由 笨小暖 于 2010-6-8 06:51 发表
你把连接删了。你可以提出质疑,但你没权公开我的博客地址。

[ 本帖最后由 风向北 于 2010-6-8 12:23 编辑 ]
12#
发表于 2010-6-8 12:25 | 只看该作者
北北,好久不见,还好吗?怎么不来玩呢?
13#
发表于 2010-6-8 15:13 | 只看该作者
以“喜欢”为文,从一本书,一首诗,一句话,一朵花甚至一个人,都有了记述。实际上,在我们的生活里,有种情感就叫“喜欢”,而另一种情感就叫“爱” 。喜欢一个人,但这并一定是爱。但要是爱,就必须先是喜欢。

对于版主将你的地址链接,是提醒此文非首发哦。请小老乡谅解。
14#
发表于 2010-6-8 21:06 | 只看该作者
从不同的角度来说,喜欢,很宽阔。
15#
 楼主| 发表于 2010-6-10 16:2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杜永生 于 2010-6-8 15:13 发表
以“喜欢”为文,从一本书,一首诗,一句话,一朵花甚至一个人,都有了记述。实际上,在我们的生活里,有种情感就叫“喜欢”,而另一种情感就叫“爱” 。喜欢一个人,但这并一定是爱。但要是爱,就必须先是喜欢。

...

杜版,谢谢您将链接删了。对于是否首发的问题,我看有必要在这儿解释一下,因为我一直在新浪博客上临屏写字,如果有点点喜欢,我就放到回收站里,过两天再拿出来,如果还有点喜欢呢,就贴上来。所以,我贴中财以后再把它在新浪拉出来了。时间上,它不是首发,但是我自己坚持应该算是。所以,我一直没有将这上面的首发那一长串申明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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