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9897|回复: 4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成长话题】谁是英雄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0-8-25 14:2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草舍煮字 于 2020-8-27 15:42 编辑

谁是英雄
文/草舍煮字


  今晨上班路上,听到收音机里播报的一则《领导敬酒不喝被打耳光》的新闻,中午抽空搜到了大致内容:在名为“2020年校园招聘新员工”的微信群聊中,杨某表示他来自某银行中关村支行,因个人原因十年不喝酒,未来也没有打算喝酒。在第一次聚餐时,因为没喝“A角”敬的酒,某领导走到杨某面前,扇着其巴掌并用粗口指责。在场许多同事也对杨某群情激愤,他感到了不安全赶紧离场,依然有部分同事追骂至电梯处。
  
  杨某表示,“我对昨天的场面保持震惊和失望……这对于新入职场的我来说,覆灭了我对金融行业的一切美好想象。”“我想请问HR老师,我不喝酒是否不符合公司要求?我遭遇的经历,是否超越了我的职责范围应该承受的压力?我暂时保留一切我应有的权利。”后续,涉事的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发布“说明”表示事情属实,对员工杨某做出言语及行为失当等举动“对此我们深表歉意”,决定对该领导董某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扣罚二个季度绩效工资;对支行负责人罗某给予警告处分,扣罚一个季度绩效工资。
  
  与此同时网络、媒体各种评论,及时表态、分析、深挖,纷纷谴责涉事领导的卑劣行为。我认为这件事绝不像涉事单位说的那样,仅仅是“个别员工对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执行不到位”那么简单。大家都见识过所谓职场中的酒桌文化,场面混乱,私交甚乱,无异于马屁文化。本来能不能喝酒与尊重、能力毫不相干,而领导却非要在酒桌上“一枝独秀”,借以区分、表达对下属的亲疏、好恶,下属又作为感情投资、宣誓愚忠的绝好机会。整件事反映了职场的不良习气,乃至社会的一种不良生态。
  
  我虽有以上观点,本不打算写文赘言,却又在一篇评论文章结尾读到了这样一段:
  
  朋友入职一家酒企,部门领导和新员工十几人年纪相仿。有人问部门领导,酒企工作,是否需要喝酒?部门领导干脆利索的回答:能喝就喝,不能喝就不喝!后来说到做到。最让人动容的是一次客户公司宴请,对方五个人率先发难过来敬酒,每人向部门人员敬酒一大杯。部门领导心里恼火,但苦于尾款未结,更高层领导在场,不能直接发作,于是当场表示,敬酒可以,自己这边的新人不能喝酒的,自己代饮。对方商议一番表示可以,但代酒得喝双倍,部门领导脸色难看,但还是应承了下来。当夜,部门领导胃出血直接进了医院,好在没有大碍。这个故事让人动容的不是部门领导独自一人扛下了所有,而是他有着与这种不合理职场潜规则文化对抗的勇气。一个人身在职场,有时候可能会身不由己,但至少他明白是非。只有真正的开始怒斥黑暗,保持自己清醒理智的头脑,明白纷扰世界中对与错,揭露出光明的所在。这样的人,才是英雄!
  
  在我看来,这个部门领导一诺千金,在身不由己、百般无奈的关头替下属扛下了酒徒的进攻,把自己弄得胃出血也在所不惜,精神可嘉。但是,虽然他明白是非,却并没有“真正的开始怒斥黑暗”,因为他“苦于尾款未结,更高层领导在场,不能直接发作”。虽然他“明白纷扰世界中对与错”,但依然输给了“这种不合理职场潜规则文化”,从而保住了自己和下属的职位,应该还结了尾款。而且,“更高层领导”看在眼里,此后应该对他的牺牲精神高看一眼,委以重任指日可待。
  
  这个部门领导以牺牲健康的代价,保住了任职酒企行业的一切美好,说穿了仍然是对酒桌文化潜规则的一种妥协。相比文章开头不惜放弃“金融行业的一切美好”,愤然离去,而后又在网上“真正的开始怒斥黑暗”、“揭露出光明的所在”的杨某,这个部门领导算得什么英雄?不过,并不是说一定要辞职,或者自己损失多大才算英雄,而是要打击到不良现象,触及不良风习的引领者,唤醒其良知,这才算真正的英雄。杨某初入职场,虽是初生牛犊不怕虎,谁能说他这不是一步跨越式的成长呢?他才是英雄,见义勇为的英雄。




拒酒.jpg (439.78 KB, 下载次数: 2059)

拒酒.jpg

评分

11

查看全部评分

2#
发表于 2020-8-25 14:28 | 只看该作者
你不喝醉,人家怎么有机会?
3#
发表于 2020-8-25 14:29 | 只看该作者
还没有“发饷”,木豆豆,厚着脸皮占个沙发再说。

点评

来的都是客,全凭嘴一张。哈哈。  发表于 2020-8-25 14:49
4#
 楼主| 发表于 2020-8-25 14:48 | 只看该作者
牛老伍 发表于 2020-8-25 14:28
你不喝醉,人家怎么有机会?

还是牛哥明智,喝小酒就文章,与作者对酌,微醺即止。

点评

不醉不归……  发表于 2020-8-25 21:39
5#
发表于 2020-8-25 14:52 | 只看该作者
两位慢慢喝,上菜,10颗豆豆发豆芽
6#
 楼主| 发表于 2020-8-25 14:54 | 只看该作者
月牙 发表于 2020-8-25 14:52
两位慢慢喝,上菜,10颗豆豆发豆芽

你捂嘴偷笑,是不是向牛哥显摆豆豆?

点评

我也觉得是…… :(  发表于 2020-8-25 21:39
7#
发表于 2020-8-25 15:00 | 只看该作者
先给煮兄上豆豆。不知道啥时候喝酒演变成了酒桌文化,对于这种敬酒不吃吃罚酒招数深恶痛绝,在一次财务聚会上我也曾被财务部长逼酒,我不喝,其他同事都劝部长敬酒不能不喝。但我就不喝。部长脸色很不好看。后来想从分点调总部费了很多周折。虽然吃了亏,但直到现在死性不改。
8#
 楼主| 发表于 2020-8-25 15:09 | 只看该作者
莹莹子期 发表于 2020-8-25 15:00
先给煮兄上豆豆。不知道啥时候喝酒演变成了酒桌文化,对于这种敬酒不吃吃罚酒招数深恶痛绝,在一次财务聚会 ...

子期让我感动。你应该是能喝的,但不向招数低头。付出了代价,保住了本真。
9#
发表于 2020-8-25 16:32 | 只看该作者
禁酒令这么严,还有人顶风而上。法律还是太松了,强迫人喝酒者罪比谋杀大三分。
10#
发表于 2020-8-25 16:33 | 只看该作者
不会喝酒,也曾经在酒桌上因酒而生出不愉快,所以痛恨在酒桌上劝酒者。对于那些利用饮酒来论办事能力的做法,更是嗤之以鼻。


赏读学习草版佳作,问候!
11#
 楼主| 发表于 2020-8-25 16:36 | 只看该作者
东方玉洁 发表于 2020-8-25 16:32
禁酒令这么严,还有人顶风而上。法律还是太松了,强迫人喝酒者罪比谋杀大三分。

的确是,喝死人的,酒友同罪。
劝酒和谋杀不同,它是以亲近关系绑架的。
12#
 楼主| 发表于 2020-8-25 16:39 | 只看该作者
云馨 发表于 2020-8-25 16:33
不会喝酒,也曾经在酒桌上因酒而生出不愉快,所以痛恨在酒桌上劝酒者。对于那些利用饮酒来论办事能力的做法 ...

我也不会喝,宁可不办事
问好云馨老师,七夕快乐!
13#
发表于 2020-8-25 18:18 | 只看该作者
草舍煮字 发表于 2020-8-25 16:39
我也不会喝,宁可不办事
问好云馨老师,七夕快乐!

节日愉快!
14#
发表于 2020-8-25 18:26 | 只看该作者
酒场上的那些能喝的可不能称呼英雄,大都是狗熊。
身不由己,这就是职场江湖。
15#
发表于 2020-8-25 20:36 | 只看该作者
他才是英雄,见义勇为的英雄。说的不错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12-24 09:51 , Processed in 0.054618 second(s), 22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