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淡淡不如风 于 2020-9-18 19:08 编辑
其一 朋友圈看了一篇转发的文章:作者为“木叉叉”,诗歌是《用闪光的青春,把枝条压弯》。内中有几句:秋意渐浓,青涩退去,用一身红装,温暖人间…… 说真的,一下子想起了方方19岁时在作协会议上的发言:有些老作家,他们的作品已经没人读了,但更可悲的是,他们自己不知道作品没人看了。 我想,这也许是除了作者以外——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事,只不过上天借着一个敢于客观表达的“方方的嘴巴”说出事实而已。就像这首诗,没有什么缺点,但也没有什么优点,这完全符合老作家的标准。写的东西不跑题但没法看,但他们还觉得写得挺美。 之所以这样,不是因为他们的文笔有多差,皆是因为他们跟不上时代了。被时代抛弃是可悲的,但也是不可逆转的自然现象。“四大名著”流传五六百年,鲁迅作品流传百年,王小波作品流传还不到三十年……剩下的还有几本书能流传到十年二十年以上?王蒙老头这腕够大的吧,一脸老褶子都能把编辑和评委夹死——写到现在还有几个人读他的?至少与前几位尚不能比拟吧。这些个不世出的大牌,谁又能保证不受时代的限制?过了时的作品不如垃圾,唯一能支撑着写下去的,无非是自我感觉良好!当然,觍着脸皮让大家广为转发的,一方面需要“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勇气,另一方面需要极为不正的三观、更少不了自欺欺人的自信心——怯怯问上一句:你这么“腻害”,你家人知道不? 大“二八”好不好?脚闸的“大金鹿“好不好?怎么没谁骑了呢?过了时的玩意儿,再摆在世上,徒增笑料之外,也就落得个浪费社会资源的尴尬。与时俱进的不只是衣食住行,还有锦绣文章,以穿“的确良”的身姿来吟诵21世纪的华章溢彩,这本身就是个笑话。 当然,最可悲的是,作者本身不觉得是个笑话。 当然,更可悲的是,转发者没有原则和底线地“帮忙”。如果大家都能客观表达,那么世上少了些酸文腐文,多了几位打太极拳的、养鸭喂鹅大叔大妈,岂不是更有利地促进了社会和谐? 由此反思自己,当作品无法换来啤酒和白酒的时候,绝不再写下去了,丢人现眼的事咱少干点,也算是为国家节省网络资源了! 其二 偶尔的在朋友圈,看朋友赞扬河南某作者“黄叉叉”写的“曹操“文章,一时兴起,也便进去逛逛。我的天啊,大量列举曹操平生典故,全文也没有五七句是自己的原创。 这是摘抄、拼凑文章啊,怎么归类到原创散文了呢?于是留言:文章引用不得超过四分之一,当然论文可以放松到三分之一,剩余部分呢?则要看作者的原创。或是思考、或是质疑、或是抒情及议论,全引用传说和典故——那用你来写吗?随便找个放羊的少年、拾粪的老头、养猪的大婶……只要不瞎不傻,都能照搬照抄吧。要找个字体干净的小学生,没准还比你抄得工整呢! 谁抄不是抄?署谁名不是文章?原来散文这么好写啊!那把《三国演义》我来抄上一遍,换上我的名得了!我要是勤快点,不出一个月,“四大名著”均是我一个人写的。 在这个靠研究文字已经吃不上饭的时代,也真就没有几个人潜心下来精研文学了。不用说别的,一个省能有几个人单纯靠着写作谋生呢?我一个小作者,不经营圈子、不结交编辑、苦巴苦业发表出版了四百万字,能挣几个大子儿呢?也就能对付买幢商品楼——这还得说我们这边房价颇低的情况下。吃不上饭,也就没有了精研的劲头,所谓“文学梦“不过是打着幌子给自己塑造金身,或是欺骗女粉丝的工具。 这个时代是经济社会,凡事如果无利可图,做起来也就毛躁和急躁了,以往很多年,文贼是件很丢人的事,现在可好,抄起来也是心安理得的。因为抄完之后的文章还有人转有人赞,久而久之习惯成自然,也就在潜意识里认为抄袭的也就成了自己的。这就像你连续偷了别人一千次,偶尔有一次不去偷,也会产生“过家门而不入“的逆向思维。 昨天想了想,准备要投诉或举报来着。后来还是顾虑到了很多,毕竟一个人把脸皮养得这么厚,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小偷和盗贼有时候还为生活所迫呢,何况一个“签约作者”、“作协常务理事”?我本与人为善,也该奉行“凡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但无论我怎么善良,不与文贼论短长!——这始终是一个写手的底线! 其三 在朋友圈看了“成叉叉”写的《歪脚女人一生》。小说圈里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叫“前三眼”——这是针对编辑来言的。一般情况下编辑收到的稿件多如牛毛,中长篇更是篇幅极长,挨个看?累不死你,再给你八双眼睛都不够用。怎么办?就看——前三眼! 我曾编过几年刊物,懂得一点皮毛——“前三眼”即是前几段,甚至是前几句。一般来说,“前三眼”写得水裆尿裤的,后面的语言也好不到哪里去!——诚然,这不是绝对的,但起码能做到绝大多数准确。 我看了这个“歪脚女”前三眼就不是小说语言,这有点像“特稿”,而且是接近流水账的那种“特稿”。当然,印象分是印象分,如果想给人评价则需要更客观一些,所以又勉强看下去。“前三眼”不过关的作品往往会产生阅读疲劳,我读到十几段的时候已经如鲠在喉,这哪里是小说?小说的虚构性根本没有体现出来。作者的文字驾驭能力还不及我的一些中小学生,却偏偏评论区里好评如潮!——这也算是微信平台时代的特性吧! 唉,有些时候,这些好评足足可以坑杀一个好人。如果是真朋友,客观表达一下,让这些没有天分的写手清醒一些,早日走上卖茶叶蛋、修自行车、拾荒、全职保姆等等正当职业,又何必操持文字来误人误己,更何况还浪费着社会资源? 对于一个蠢人来说,最可悲的不是她们有多么懒惰,最可悲的恰恰是她们很勤奋;对于没有写作天分的人来说,最可悲的不是她们“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最可悲的恰恰是她们煞费苦心地写下去。 这是读者的悲哀,也是这个时代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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