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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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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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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主| 发表于 2021-5-21 11:02 | 只看该作者
淡淡不如风 发表于 2021-5-20 09:02
这个是小说的路数了。悬念一点点抽丝剥茧,最后令人哭笑不得。

一是城管追人打人的点子,实在是不新了。 ...

       说实话,写小说越久,看得小说越多,自己越不知道小说是什么了,所以现在不敢轻易动笔,也不轻易谈论小说。这篇应该是十年前写的了,当时刊物不通过的主要原因是带有明显的指向性。这类作品,我私底下把它归纳为抽屉文学。
      很高兴淡淡同志能花时间来读拙作,忍不住又想说一句实话。瞧瞧,我就是这样实诚老爱说实话。平时自己有个不好的习惯,写完不愿意回头去读,所以就谈不上花费心思怎么去修改了。淡淡同志把它归集为疑似小说,这到让我有些惊讶。难道淡淡同志认为,一个衣着陈旧,谈吐老套的人,或者说Ta的长相不够突出称不上标新立异,Ta就不能称其为人,而只能疑似似个人?
       当然,我叽叽哇哇说这些,并不是为自己的文作什么辩护,因为没有这个必要。记得老莎说过,一千个人眼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读者都有自己不同的理解和感受。我尊重淡淡同志的看法,尊重每一个读者。当然,我也保留我个人的观点(说这话的时候,小贩头向右微微甩一下的同时,右手顺势捋了一下额前的头发)。
       十分感谢淡淡同志留评,握个手问个好。顺便再说一句:淡淡,你小子不长毛的头皮真亮啊,不是一般的亮,像贴了一层油皮!


点评

哈哈,这个回击漂亮。光头总是拿出自身的个人经验,而且是老经验当专家侃侃而谈,冒充我师父的师父。  发表于 2021-5-22 08:10
17#
 楼主| 发表于 2021-5-21 11:14 | 只看该作者
李兴文 发表于 2021-5-20 23:21
智者在民间!这篇不乏辛辣!

问好兴文兄弟,我想我们应该算故知,我之前时不时会去吓一下梁公子,只是换了身衣服,你也许不知道我是谁了
18#
发表于 2021-5-21 11:27 | 只看该作者
小贩 发表于 2021-5-21 10:51
小贩同志还有待提高啊,问好桑妹妹!

十年前就写到这个水准,嗯,不错不错。我回到十年前,不会对你说还有待提高的,我会说小贩你前途无量啊,啊。。。
19#
发表于 2021-5-21 23:37 | 只看该作者
小贩 发表于 2021-5-21 11:14
问好兴文兄弟,我想我们应该算故知,我之前时不时会去吓一下梁公子,只是换了身衣服,你也许不知道我是谁 ...

谢谢关照!我前面的话不太妥帖,道歉!
其实,我很想写小说,但不能从散文的习惯中退出来,这可能需要一番艰苦的努力。
前些日子,我在一个微信群里称呼一个人“老弟”,不想人家很生气,以为我不知天高地厚妄自尊大。但我确实年届花甲,而对方不足五十。至于我的头像,那是十年前拍的。我这个遭遇很像我打算改写小说,但不知道能不能转过这个弯!

点评

一个称呼都那么计较的人,不配做你老弟。不要跟这种人玩。  发表于 2021-5-22 08:11
20#
发表于 2021-5-22 08:06 | 只看该作者
潭边老桑 发表于 2021-5-19 22:17
这篇小说写了一个无中生有、煞有介事的故事。王老汉身上的误会、误解乃至误判,构成了小说的包袱或者“炸点 ...

瞧瞧,我比小贩懂事,比小贩大方吧?话说被那谁骂得狗血淋头,你都可以絮絮叨,对我却吝啬得紧。我有意见。
21#
发表于 2021-5-22 08:14 | 只看该作者
小贩,求你多写写城管吧,他还在那里作威作福,拿着鸡毛当令箭。而且对上面的精神一知半解。关键还看人下菜。你只要开腔辩解,他就成倍的罚你,仍然不让你开口。
22#
发表于 2021-5-22 08:57 | 只看该作者
通篇读来,会心而笑,都是我们经历的人和事,身临其境。
小说就是用间接的手法来表现人性和时代特征,这篇淋漓尽致。那些社会现象尽管不很新了,但有机地整合起来,也是很吃艺术功夫的。虽然还不算完美,在太虚可称佳作。
这老汉身体还真是硬朗。谈婚论嫁的时候是新社会,18岁左右,到现在超过八十了。10年前也应该超过七十了,老伴比他不会小太多。
23#
发表于 2021-5-22 09:10 | 只看该作者
警察先生,知道同城四创,不知道同窗是创、同场也创。
长官同志,晓得同城是创,不晓得同窗四创、同场同创。
“看观”我也不晓得是同城同场还是同窗同创、还是四个字“延安精神——有血有肉”?
我也猜迷,也请迷宫里的先生们猜迷,反正这瓶酱油我打了,请各位继续、继续哈
24#
发表于 2021-5-22 09:12 | 只看该作者
小贩 发表于 2021-5-19 11:10
桑妹妹空了记得把省略的三百字补上,不然小心挨揍!别说我没提醒你哈

我来看热闹!!!        
25#
发表于 2021-5-25 20:06 | 只看该作者
推荐理由:
        这篇小说写了一个无中生有、煞有介事的故事,因拉肚子进错厕所,王老汉身上的误会、误解乃至误判,构成了小说的包袱与悬念,故事因而饶有趣味。生活的现实逻辑与小说的虚构逻辑形成巨大反差,尤其把这样一个故事放到“文明城市创建”的背景下,使得小说在呈现底层人物辛酸、窘迫生活的同时有了反讽意味。
26#
发表于 2021-5-25 20:28 | 只看该作者
我怀疑现今的场合里叫管事的极少叫长官的,改为领导好些吧?
27#
发表于 2021-5-26 10:33 | 只看该作者
贩老弟啊。可以啊。
这个小说可以啊。非常可以。
不过砖家我对这类题材,一般不写。
凡是和穿制服戴大帽子发生故事的,我都不写。
不好写呀。。。
不好写。
不好


28#
发表于 2021-5-27 21:39 | 只看该作者
这种文章一般只能投故事会之类的杂志,以这篇的水平又远远不够上故事会的资格。太简单了,小说不是说只是简单地反映一下现实就算优秀的,它得有一定的形式和内涵。就算你文笔再好,再有技巧,如果不认真构思,读者只感觉被骗,感觉智商被愚弄。所以还是真诚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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