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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竞聘斑竹(中财最牛水贴,看谁敢顶,谁敢不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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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6-28 11: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财论坛管理组:
  
  作为在中财已经发帖上百的会员,至今还不能给别人帖子屏蔽和加精,本人深感郁闷,寝食难安。今以严重赤诚之心申请出任:散文版,小说版,非计酬版任何一个版块的斑竹。理由如下:
  
  1:个人简历:高中毕业二十多年来一直游荡在各个城市打工至今。2002年接触网络。开始玩盛大一个叫“武林外史”的3D游戏,两年后游戏被盛大封闭。后跟一个喜欢文字的美女玩家玩文字,流窜过不少的文学论坛网站。玩游戏,在不向盛大“赞助”一毛钱的前提下,将游戏里角色等级练到前50名以内。玩文字,混到目前为止,只在几个纸质刊物上发表了几个小说散文,不值一提。
  
  2:之所以不特别选择版块的原因是:以本人的文字水平,论坛里几乎所有的会员都可以做我的老师。如果用这点来衡量,则任何版块都难有资格出任。好在,版主的水平并不是主要衡量标准,与会员和睦相处,友好健康的交流,极力让会员积极参与才是最重要的。能为各位老师端茶递水是我的荣幸。
  
  3:本人的处事处世原则是:坦诚,坦荡。所以一直敢想敢说,敢作敢当,敢错敢改,不求有功,但求无愧。(信不信由你)
  
  4:做过十几个论坛的版主,两三个论坛的副坛主。没有和人结怨的记忆。(有也忘了)。有一定的团队管理协调能力。(至今没遇上有道行深到可以和我多于两个回合争吵的)我可以不喜欢你的文字,但并不代表我不喜欢你这个人,也不妨碍我们做朋友。同样,我可以不喜欢你这个人,但不代表我不喜欢你的文,更不会妨碍我向你学习。(事实上,我的文友好多都是曾和我为文字打过嘴仗的。)
  
  5:因要忙于生计,不保证每天都能上线。只能保证平均上线时间。以以往的经验看,应该不会对版面的管理有影响。
  
  6:喜欢中财,不仅因为这里文人荟萃,可以更好的学习修炼。主要是因为每个星期的计酬,这在别的网站是没有的。虽然本人的月收入四千有余,50块钱对我依然很重要。但君子求财,取之有道。自认并非君子,但也绝非小人。不会高风亮节,也不会唯利是图。喜欢公平竞争。得之,我幸,不得,继续努力。
  
  7:评论,加精。不敢保证都准确公正,只会尽力做到公正。有意见,可以随便提。有错必改,这点上本人想不谦虚都不行,才疏学浅的好处。
  
  8:目前散文版发展平稳,房子和小暖都很优秀且尽职。尤其是小暖斑竹,任劳任怨得让人心疼,这点有目共睹,我曾浪迹过好多网站,从没见过像小暖这样负责的,我绝对做不到。如有幸能跟随两位老师,说万幸也不为过。只想在论坛各种规定允许的范围之内,在同等质量前提下多给新人加精的机会,争取更多的人参与交流。(反正加精不一定就能计酬,计酬的不一定都是精华,多给新人以鼓励不是坏事。哈哈------)小说版的几位斑竹都相当有实力,本人自愧不如。如能跟随几位老师,我会建议尽量在加精时多听取会员的意见,同一高度也多把机会让给新人。(不过,你们如果给我的东西加精,我是会很欢迎的。我也是新人嘛。哈哈-----)至于非计酬板块,我以为当前尽力激起争鸣为要。反正不计酬,尽管拍砖就是,拍错了也无妨,至少可以明白文字在一些人眼里还不够完美不是?!我想,一个真正想交流的文字爱好者,肯定会喜欢听取不同意见的吧。补充一句废话:对文不对人为要。
  
  9:再补充一句:只是个人的不成熟的想法。能不能比现在的情形做的更好,不敢保证。
  
  10:继续补充:这个只是申请,各位老师有什么要问的,尽管提。接触网络这么多年,我信奉的是:事无不可对人说。虽未必全做到真诚真心,但也问心无愧。(至少我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11:还要补充:本人9年网龄,结交美女网友无数,(却未有过一次网恋,属于严重失败者)至今仍闲聊着不下十余,最长交往已延续八年。她们不约而同的给了我一个最中肯的评价:无情无义的头号色狼。(坛里美女请慎加,休怪言之不预)目前有中财文友也给了我最中肯的评价:性格有缺陷,很自卑,没自信,眼光有问题。还有-------口无遮拦(这个是俺自己说的,不算)
  
  12:最后第二补充:本人上网,只为开心,竞聘斑竹,是寻开心。也希望大家一起开心快乐的交流。
  
  13:最后补充:凡是支持本人出任版主者,请在此贴后为我歌功颂德,力顶力捧力吹。(说不定俺就当真了,看谁敢顶)。反对和观点不明者请绕行。不听劝告者------哼!混混网上不是小人,网下可是真小人,半夜也要打上门的。
  
  此致中财论坛管理组
  
                                                                  申请人:混混
  
                                                                           2010年6月28日
  
  
2#
发表于 2010-6-28 11:30 | 只看该作者
 此帖请转“论坛管理”栏。
3#
发表于 2010-6-28 11:45 | 只看该作者
支持一把, 建议到论坛管理发帖、
4#
发表于 2010-6-28 11:46 | 只看该作者
帮助混混转到论坛管理。
5#
发表于 2010-6-28 12:21 | 只看该作者
会混。
6#
发表于 2010-6-28 13:27 | 只看该作者
  敢顶!

  好好混!
7#
发表于 2010-6-28 14:42 | 只看该作者
呵呵,支持一下!
8#
发表于 2010-6-28 14:46 | 只看该作者
路过,看下。不发表任何意见。
9#
发表于 2010-6-28 15:08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10#
发表于 2010-6-28 17:34 | 只看该作者
有趣,路过,顶一下。
11#
发表于 2010-6-28 20:53 | 只看该作者
这个申请读起来,很别致,很轻松。路过。。。
12#
发表于 2010-6-28 23:34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您,希望成功!
13#
发表于 2010-6-29 00:12 | 只看该作者
混混很有性格,爽直且风趣理智,支持。
14#
发表于 2010-6-29 09:25 | 只看该作者
:lol :lol :lol
15#
发表于 2010-6-29 11:30 | 只看该作者
思路表达风趣清楚,蛮具说服力的呵。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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