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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草舍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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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公平不是单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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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22-8-11 09:45 | 只看该作者
一般商家是抹零头的,这种四舍五入的方式,真第一次见。
维权当然是必要的,但接受商家全额退钱,我以为这消费者贪了。
这件事,感觉商家老板赢了,起码得了个好名声。但那员工的后来怎么样呢,会不会被开除。应该还有故事。
17#
 楼主| 发表于 2022-8-11 09:51 | 只看该作者
李子四 发表于 2022-8-11 09:45
一般商家是抹零头的,这种四舍五入的方式,真第一次见。
维权当然是必要的,但接受商家全额退钱,我以为这 ...

十分认同李老师的看法和分析
18#
发表于 2022-8-11 09:55 | 只看该作者
所谓公平,不过是有权力者给你的一种选择罢了。

19#
发表于 2022-8-11 09:57 | 只看该作者
李子四 发表于 2022-8-11 09:45
一般商家是抹零头的,这种四舍五入的方式,真第一次见。
维权当然是必要的,但接受商家全额退钱,我以为这 ...

的确,反正一般都是手机支付,商家要么按真实的金额结帐,哪怕结算到分,有些直接就是抹了零头,不太可能四舍五入滴。
草版本文举例,那是特例
而最终的结果是,消费者貌似赢了,但实际上商家给自己打了一个广告,他们才是羸家。
不过疫情当下,日子都不太好过,互相体谅吧。
消费让价那是普通平民的心理,不在于让了多少金额,而在于得到了让利,这就是心理安慰,所以四舍五入的做法,现实中极少极少吧?
20#
 楼主| 发表于 2022-8-11 09:58 | 只看该作者
fonyuan 发表于 2022-8-11 09:55
所谓公平,不过是有权力者给你的一种选择罢了。

也包括有财力者,或者财力也是权力。
21#
 楼主| 发表于 2022-8-11 12:09 | 只看该作者
秋实 发表于 2022-8-11 09:57
的确,反正一般都是手机支付,商家要么按真实的金额结帐,哪怕结算到分,有些直接就是抹了零头,不太可能 ...

所以,普通平民的公平仅仅是心理上觉得没有吃亏,占便宜更好,而商家赚到更多那是人家的本事。
22#
发表于 2022-8-11 17:42 | 只看该作者
双方愿打愿挨,各取所需,但公众心里当有杆秤,秤杆两端是平的,才是公平。欣赏
23#
发表于 2022-8-12 07:20 | 只看该作者
舍老的文章正统规范,真正的杂文,我们的学习榜样!
24#
 楼主| 发表于 2022-8-12 10:20 | 只看该作者
秋實 发表于 2022-8-12 07:20
舍老的文章正统规范,真正的杂文,我们的学习榜样!

正统规范是个问题,我想追求活泼辛辣
25#
 楼主| 发表于 2022-8-12 10:20 | 只看该作者
yugongjin 发表于 2022-8-11 17:42
双方愿打愿挨,各取所需,但公众心里当有杆秤,秤杆两端是平的,才是公平。欣赏

谢谢于老师,问好!                           
26#
发表于 2022-8-12 10:41 | 只看该作者
fonyuan 发表于 2022-8-11 09:55
所谓公平,不过是有权力者给你的一种选择罢了。

前段时间疫情封控,单位决定  在家的员工在家 居家办公,在单位的员工在单位封闭管理,公司大院都不可以随便出入。在单位21天,其中周六周日法定休息日也在单位,有些部门只有一个人值守,所以周末如果需要也正常上班。封控结束后,公司对于在单位值守的行政班员工没有任何说法。

这公平吗?
27#
发表于 2022-8-12 11:29 | 只看该作者
维权的发声,更多的倾向是   唤醒一些人的意识。我相信这几分钱的维权不是为了 203元的退款。
所以不能用几分钱  和203元 来 比较。

还有,商家既然是“小有名气”,名气带来的利润 有几个人知道呢?难道“小有名气”的服务就是 “四舍五入”?
强势与弱势  对立,强势退203  就是  亏的一方吗?

个人的认知与理解。
有思考总还是好的!
28#
 楼主| 发表于 2022-8-12 14:2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草舍煮字 于 2022-8-12 14:33 编辑
々秋天 发表于 2022-8-12 11:29
维权的发声,更多的倾向是   唤醒一些人的意识。我相信这几分钱的维权不是为了 203元的退款。
所以不能用 ...

“这几分钱的维权不是为了 203元的退款”,但顾客依然收了203元的退款,是0.4元权益损失的500多倍。
拿了500多倍的退款后,还跟记者说是“公平”。
说难听的,一般认为商家不在乎这点钱,那就近乎施舍了,这种施舍是对顾客的一种不尊重。
但顾客收得坦然,钱又不扎手。
本文是仅就这一件事而论,在这件事中商家是弱者。它必须是弱者,因为它确实做错了,不应该被迁就。
问题是,它侵害了四毛钱的利益还是203元的利益。
现实是,作为商家整体而言是强者,不乏有侵害顾客权益的事情。
基于这个前提,顾客的心理是,哪怕吃0.4元的亏,也不能吃。对于财大气粗的人来说,203元在他们眼里就值四毛钱。
小有名气是顾客给的,不是商家投入服务和资金、货真价实赚来的。商家既然赚到钱了,就应该回报顾客,公平不公平,给钱就公平,越多越公平。
当然,我的观点很可能站不住脚,大家会认为我偏袒商家。
因为绝大多数人都是顾客,包括商家也是消费者,立场使然。


29#
发表于 2022-8-12 14:35 | 只看该作者
草舍煮字 发表于 2022-8-12 14:27
“这几分钱的维权不是为了 203元的退款”,但顾客依然收了203元的退款,是0.4元权益损失的500多倍。
拿 ...

那事情是不是应该这样的呢?
:1、商家道歉,并退回203元给消费者。
   2、然后,消费者拿出202.6元给商家,说“我该出的钱一定要出”。

30#
 楼主| 发表于 2022-8-12 15:04 | 只看该作者
々秋天 发表于 2022-8-12 14:35
那事情是不是应该这样的呢?
:1、商家道歉,并退回203元给消费者。
   2、然后,消费者拿出202.6元给 ...

我的本意是,双方各自愿意,各取所需。本身就是“议价”,那就别冠冕堂皇地说“公平”了。
公平指的是损失与补偿相当,也就是0.4元+举报=0.4元+精神抚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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