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童心是 于 2024-9-5 15:54 编辑
【漫话法治】报警与起诉
提起这个话题,心里十分沉重,五味杂陈。因为不懂得法治,被骗的近两万块钱无法要回来了。这件事很怕让人知道,脸上很没有光彩,自己是那么愚蠢无知,更不敢告诉家里人。经过三年的煎熬,时间慢慢平复治愈了我心灵上的伤害,这件痛心的事情本已经从内心放下了,如今又提起,心里又恢复了原来的沉重,仿佛一块大石头又压在心口,吃睡不香,忧心忡忡。昨晚上梦见一只大老虎扑面而来……写这篇文章时,我也犹豫再三,第一,有关我的个人隐私,第二,会不会枉费心机!毕竟这是对方的错,不该为我失去的近两万块钱把创办的网站丢了,而且有逊平台法人代表自己本人的荣誉和名声。去年也就是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日是我报警二周年的日子,两年了,我打公安局某分局刑警队电话询问过,电话里回复说:骗子属于冒名顶替,已经被逮住了。
我说:逮住了,钱应该退了吧!
电话里说:无法退回。我脑海里一片茫然……
今年四月二十我又打了几次电话,电话那头:电话忙,请等会儿再打!停一会儿再拨,依然是:电话忙,请等一会儿再拨打……又过了几天,我再次拨打刑警队电话,依然是:电话忙,请等会儿再打!
万不得已,我只有亲自到市公安局某分局刑警支队——我到报警的地方再次询问情况,一位警官接待了我。他问我有关案件的事情的前前后后,我说这已经是三年前的事情了……
网络里有一个平台,早期名叫《中国梦文学网》,这个网站很多文友可能就知道,因为它的影响不小。这个网站主办有纸质诗刊《·关雎爱情诗》,网名后来改名《中国诗界》,这个网络平台专发文学稿子,尤其爱情诗。据我所知,最少也创办了五六年,这五六年间,也为不少诗爱者在纸质《·关雎爱情诗》刊上发了一些诗歌。也为一些作者在《中国梦文学网》平台自费出版过诗集(书)。如:洛阳的诗人孙杰,广东韶关的诗人王瑞玲,还有很多知名诗人在这个《中国梦文学网》出过诗集。所以,我太信任这个平台了。更主要的是办这个网络平台的法人代表是某个军区的将军,所以,我向后来更名的《中国诗界》平台申请报名要出诗集。经过多次和《中国诗界》微信联系,我如期寄去了我的书稿;如数从银行寄去自费出书款一万九千六百元,收款人是《中国梦文学网站》的收银员陈晓娥。银行出有陈晓娥收款小票;并且,我殷切要求,希望这个平台的主管法人代表(将军)为我的书题写书名,果真,微信回复了这个将军的毛笔字手迹。这个将军名叫吴某某。有将军大名在此,有将军手迹在此,我义无反顾地作出了出书的决定。嫌疑犯陈晓娥打着军区将军的旗号,干着不可告人的勾当,败坏了解放军将军的名誉,是一个披着人皮外衣的狼!
三个月过去了,我微信《中国诗界》,他们说,书号还没下来,结果又等了一个月,还是书号没有下来;四个月过去了;再后来微信他们,直接无有回音……我给接受我书稿的人打电话,接收书稿的人回答:没给你出书,报警啊!如此这般的提醒,我心急火燎地立即到派出所报警,派出所的人给我一个电话,让我打这个电话,到电话所指出的刑侦支队报警,报警后,我乘公交车归回的途中,接到刑警的电话,说:他们受理了这个案件,要我返回拿受理案件的文件,等我再次返程回到家,已经是中午一点钟了,妻子问我,怎么回来这么晚?我搪塞过去了。第二天中午,有个刑警突然又给我打来电话,妻子听到了吃惊地说:昨天中午我就感觉到你有什么事情瞒着我,到底出什么事情了!为什么不告诉我!?
我吞吞吐吐地说:我怕你耽心么!
事情过去三年多了,至今没有消息。无奈之下,我才亲自跑上门来问个究竟。案件既然破了,应该退款给我呀!
那个警官回答:这个案件是这样的。刑警有抓坏人的权利,没有保证追回财物的保证。
我说:看电视剧多了,现在的政策不是逮住坏人,连打带罚吗?
那位警官却说:嫌疑人不愿意退赃,情愿坐牢,我们警察也没办法。
我无可奈何地嘟嘟囔囔不满道:要不回被骗的钱,我还报什么案!
那位警官说:回去等消息吧!我再问问情况!……
时间过去四个月了,嫌疑人陈晓娥是不是替罪羊呢,她判刑了没有,退赃了没有,也不晓得真相,也没有接到公安局某分局刑警队的电话,毕竟愿自己粗心大意,我也不好意思再联系他们。花钱买个教训,吃个哑巴亏吧!后来,我在看电视剧的时候,看到有关报警与起诉的连续剧,我记不得是啥名字电视剧了,电视剧里面的律师讲道:已经报过警的案子,律师就不再受理这个案件了。并且明确指出:一般报警是追不回被骗的财物,当然也有追回的案例。如果找律师帮忙,只要事实确实如此,证据确凿,你是正当理由,律师可以直接找到嫌疑人追回你的钱;如果到法院起诉就另当别论。意思不言而喻,即法庭上或许能依法判处嫌疑人退回损失的财物。所以说,遇到此类案件后,要头脑清醒,三思而后行,能起诉绝不要报警!或者,直接请律师帮忙,追回失去的财产。
有网友懂得法治告诉我:知道被骗后应该第一时间报警。警方的主责是破案,不一定能追赃挽损,因为嫌疑人有可能挥霍了。要挽回损失,报不报警都主要靠起诉。没有打了不罚,罚了不打一说。另外,被骗的诉讼时效是五年。
我好像明白了一些道理,被骗的诉讼时效期是五年,还能继续起诉啊。我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打击一切不法分子,决不能让这些坏人继续为非作歹逍遥法外,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
2024--09-01于成都1868字。
潘柏顺)我的《银河诗集》2017-09-31 已由作家出版社出版。《云上的太阳》2012-03-30已由大众文艺出版社出版。《隐形的翅膀》2014-08-31已由团结出版社出版。有需要者请联系。微信13198515817(同微信) QQ36151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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