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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文]十四格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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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1 17: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文学爱好者,属于那种不但爱读而且爱写的主。这是毋庸置疑的了。可是要我说过自己的生活与写作,那非得用一句沧桑到底的语言方能表达自己既既痛苦而又苦中作乐千方百计寻找心里自慰的多多感慨!

  唉!用一句许许多多甚爱倚老卖老者的话说,那真是一言难尽哪!

  既然是一句话说不完,不妨列出十四个段落。这看分实合的十四个小小的段落用一根细线轻轻一串,提溜起来瞧。就是清晰完整的自己的写作。就是我的生存与写作所相依为命共同画出的不是非常美丽但确是不算特别畸形的轨迹。

     (一)
  在我十五岁的那一年,我的小舅舅结婚了。从某种意义上l来讲,我就是从那一年真真正正的告别童年,走向长大。所以我现在仍然会满怀无限流连的对那些痛恨长大人儿说,我有过十五的童年。引得他们是一阵异样的眼光。怀疑也罢,嫉妒也罢,骂我也罢,咱的确是有过一个扎扎实实的,不折不扣的十五岁的童年!

  从三岁到十五岁的那些个像天上的星星一样数也数不清的夏天的晚上,我都是坐在外婆家的院子里顶着一头碧绿茂盛的老槐的枝桠叶子和最最疼爱我的人在一起吃晚饭。有晚风吃来的时候,从河畔而来的风儿是轻轻吹拂的,就如没风儿的时候从外婆的蒲扇里轻轻吹出的风儿是一模一样的。

  吃过晚饭了,我和小舅舅就在一盏黄黄的只有豆大的亮粒的煤油灯下静静地读书。那已是我能看懂《大明英烈传》的时候了。
有我那样十五年的难忘童年,谁个不会爱上文学呢?

  在外婆家的大槐树下,煤油灯下读着古典小说长大的孩子都是诗人!

  (二)
  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们开始写作文。那时候写作文的课都是安排在星期五的下午,所以有一首现在会让很多作家或是写手难以忘怀的经典话语:

  狼怕狼,虎怕虎,学生就怕星期五,星期五写作文,老师出题难为人!

  那时候我就想,要是我能做到不怕星期五我不就是连狼和虎都不怕了吗?武松那时可是我心目中最大的英雄。后来就在大家一写作文就风风火火急急忙忙的抄作文选的时候我就歪着头自己写,抄作文选算什么英雄好汉!那时候一班也就那么几本作文选,大家也就一起去抄,等我们敬爱的语文老师一批改作文的时候可就好看了,全班四十几个学生,竟有十几个学生的作文的开头是:

  我家养了一条狗,名字叫贝贝。贝贝是爸爸从外婆家抱来的······
  作文的题目是《我喜欢的一种小动物》。

  而我,偏偏写了“叫油子”。老师在改完了我的作文后跟我说,“叫油子”不是动物是昆虫。“不过,你想的不错。他们除了写猫就是写狗。”

  (三)
  我们过国庆节总是要举行个《我爱祖国》的作文竞赛的。四年级的那一年,老师就拿了我的一篇作文说:“你的作文我想给拿去参加竞赛,这篇《我爱你,中国》你看你是不是再给改的长一点?”我说:“不改。”后来这文章就获得了那次迎国庆《我爱祖国》作文竞赛的一等奖。后来语文老师听参加评选的教导主任说,这孩子的作文有点意思,作文题目居然敢用标点符号。

  (四)
  初一的时候又参加了学校里的作文比赛,那比赛的目的是什么记不清了。只记得自己得了个二等奖,一等奖只有一个是学校语文教研组组长的千金。那个长的还算漂亮的女孩子的成绩在我们年级组总是遥遥领先。语文老师说,只要有她参加咱学校的作文竞赛谁也别想得一等奖!

  学校本来说好有奖品的,但后来连个奖状也没有给我。

  (五)
  初二的作文竞赛我就不想参加了。语文老师说你为什么不参加了呢?我说:“反正又不能得一等奖,没意思!”语文老师就笑了,说:“你小子人不大,心气还不小啊!得个二等奖也不错吗?”最后班主任也来做我的工作,他说这不是个人的事这是集体的荣誉。我一想自己还挺牛逼的吗?就抱着特委屈的,现在看来甚至是忍辱负重的心情参加了那次作文竞赛。

  谁知评奖结果是,我连鼓励奖都没能得到!

  看着那个千金笑意洋洋地去主席台校长手里领那又大又红的奖状和那硬邦邦的硬皮日记本。心里就很不是个滋味,暗暗的骂这个不公平的世界!后来一想,自己那个时候就有一种厌世的心理了。那可不是早熟吗?

  (六)
  初三的日子过的是不知日夜。哪里还有闲心去过问别的事情!整天是除了学习还是学习。也不知学校整天哪来的那么多作文竞赛。那一天新换的语文老师就在教室里问了一句:“咱班哪个同学的作文写的好啊?”大家的手指就“刷刷刷”的一起指向了我。

  老师就说:“好!还有没有?”大家就低下头去看自己的书了。考上重点高中才是最最重要的啊!

  老师说那就你吧!“还有什么困难吗?”由于是老师新来,得给他留下个好的印象,我这初三一年的语文还得指望着他呢!这可是我中考的强项。

  我就干脆利落的说:“没有。”

  留着两撇小胡子的语文老师就笑了。说:“小伙子挺干脆么!有性格。”

  后来那次我又拿了个奖,是三等奖。发奖的时候,校长表扬获奖的同学的同时连带着把各自的指导老师也表扬了一番。小胡子语文老师就特别的高兴!以后就是对我越好,再后来我们就成了很好的朋友。

  其实,所谓的指导老师什么也不是,他们不过是跟着自己的学生享福而已。

  不过,那时的我还真的不懂什么叫写作!
  
  (七)
  上了高中人也就随之长大了不少!花季雨季了吗?人也就有心事了,也就开始变的多愁善感了。于是在学习之余就开始把自己的心思往自己的笔记本上写,写着写着竟然就入了迷了,着了道了。看着人家都在杂志上报纸上发表这样那样的文章,自己的心里就开始着急起来,凭什么别人行而我就不行呢?

  那段日子还真是废寝忘食的写了不少的小说和散文和诗歌,夜以继日的写差一点荒废了学业。等自己起了一身的冷汗以后才发觉自己陷的还算不深。

  郁秀的《花季雨季》就是在这个时候大行其道,把我们这些花季雨季的弟弟妹妹读的神往神往的。我突然想起自己应该也写写长篇小说啊!就写自己最熟悉的这校园的东西。

  等自己的第一篇诗歌在一个当时看来非常厉害的中学生杂志上获奖并发表以后,我才感觉到自己可以写给别人看的东西了。
爱上真正的写作就是从那时开始的。但我还是不太敢用“写作”这样的字眼。这可是个神圣的词语。

  (八)
  高二的时候在几个文科班同学的怂恿下办了个文学社,还在学校的资助下出了份报纸。我当主编!于是自己的作品就屡屡见报。时间一长反而觉得这发表东西其实也没多大意思!可心里就是拐不过来一个弯:自己的作品到底是在哪里发表的?

  (九)
  高二的时候竟然不知天高地厚地写开了长篇小说,但事实证明自己没有那个水平,小说写到四五万字的时候就夭折了!

  这件事在后来写东西的日子里给我留下了一个抹也抹不掉的阴影,那就是我写东西特别喜欢写了一半就扔掉不写了!喜欢?
  
  (十)
  高二的时候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子。女孩子是那种能让人产生无限遐想的那种女孩子。她的笑容就能让我一下子写出一首诗歌来。
当时我就想:不懂写作的人活着是多么的没有意思哟!

  当时在一本杂志上读到过一句话:“当你喜欢上写写的时候,你一定是喜欢上某个人了。”

  我曾经在自己的日记本上这样写到:每天为她写一首诗,直到我不再爱她。

  就是那个时候我写了无数的诗歌,等到韩寒的调侃潮流席卷中国少年文坛的时候,我依然杂痴痴地写着清水一般的诗句。

  爱上一个人真能使写作的人产生无穷的力量,这力量的源泉就是可爱而美丽的女人。当然那时的自己也在感受着心灵上惨受折磨的痛楚,而那痛楚又只能由自己来承受!写作也就理所当然地辩证式地成了我派遣痛楚的最为有用的方法。

  (十一)
  高三的时候当然还是喜欢着那个女孩子,但却不再可能为她每天写一首诗。现实是我得努力学习,考大学!

  在利益面前,爱情和诗歌会变的多么无力!什么是誓言?更不用说我那只是告诉过自己的誓言。

  高三不谈爱情,更不谈写作。

  (十二)
  大学所选的专业就更现实了,找个好工作才是最基本的选择专业的前提。关于写作,早已应该字老师和父母的眼里退到了想找也找不到的角落里。

  我也忘记了吗?
  没有。
  高三的语文老师对我说过:“等到大学里再把你的爱好发扬光大吧!”我牢牢地记住了他的这句话,走进了我的大学。

  而我要发扬光大的正是我的写作。

  (十三)
  外婆家的老槐树的璀璨的绿叶依然在我心中碧绿茂盛。

  (十四)
  将写作进行到底!

  为了那句“在外婆家的大槐树下,煤油灯下读着古典小说长大的孩子都是诗人!”以及为了让自己的人生更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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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6 13:56 | 只看该作者
流水帐似的写作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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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8 15:5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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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李金英 发表
  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文学爱好者,属于那种不但爱读而且爱写的主。这是毋庸置疑的了。可是要我说过自己的生活与写作,那非得用一句沧桑到底的语言方能表达自己既既痛苦而又苦中作乐千方百计寻找心里自慰的多多感慨...


希望你拿起笔来,把写作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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