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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如此“小事”巧遇如此“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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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2 20: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学校发生了一起恶性打架事件,学生们之间竟动用了砖头与棍棒!老校长很是气愤,曾请来了当地公安分局的有关人士协助处理,但那位“人民警察”官声官气地说话了:“学校内部的小事,自己就可以解决嘛,何必麻烦大家呢?”(好,回答的真不错!借用“大家”来自称,委婉中见含蓄,高!至于能否用的起,扛的上,没工夫考虑那档子事。“麻烦”二字用的更是天衣无缝,厉害!)

  老校长有些糊涂了,那位“大家”显然是太见过“大世面”了,这样的“小事”在他那“为人民服务”的大脑里根本排不上号。于是干脆以“小”冠之吧(可能还委屈了“小”字呢),真是高明之举,聪明透顶!非一般文人墨客能为也!

  老师与学生们更是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了,在学校里还能有什么样的事堪称“大事”?!“有事请找人民警察”,是幌子,还是招牌?这也难为了人民教师——以后该怎么教育学生,“有事不找警察”?那找谁去?教育难道只是那些“塑造人类灵魂工程师”们自己份内的事?与其他的真是“风马牛不相及”“井水不犯河水”?教育什么时候竟出了格,与其他隔膜起来了。

  “人民警察”——多么神圣多么崇高的称谓!那位“大家”当初未用此字眼,是“不屑”,是“自叹弗如”,还是压根“不敢”?(怕污染了此荣耀?)“学生是花朵,教师是园丁”,那么警察应该是什么?是踩着“园丁”,俯视着“花朵”,坐在办公室桌旁叼着小烟翘着二郎腿的所谓“人民官”,还是保卫“花朵”,保卫“园丁”,捍卫祖国“大公园”的“保护神”?是踏踏实实为人民做事,还是趾高气扬高高在上?现在是改考虑考虑架子是否的摆时候了。那位“人民警察”如此亵渎“大家”之真正含义,架子是摆到了,如此傲慢,如此“以善小而不为”!

  社会是个大家庭,有你有我也有他,良好的社会环境不仅仅上关系到别人的事,更是自己在为自己,为自己的下一代!那么请问,这良好环境难道是靠“吹”出来的吗?显然不是。还不是通过人人一双手,人人一张嘴“清澈”出来的!

  噢,有些扯远了。还是言归正转。唉,如此“小事”,遇上如此“大家”,也真真是如此“邪门”了!我是个心理障碍患者,别人如果说我“麻烦”,我下次见了他一定会更加努力小心翼翼地,唯恐再失礼。因为这件“小事”,我也不敢轻易相信“有事请找警察”,至少别真的遇上如此自称“大家”的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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