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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俺中了500万之后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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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3 13: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了500万,俺使劲掐老婆的指甲盖一把,直到她有知觉。这样做有三个好处:一是在自己不觉得疼的情况下证明不是在做梦,是活生生的现实,二是就算报了多年挨老婆掐的不共戴天之仇,三是借以稳定一下自己的情绪,一石三鸟何乐而不为?
  500万不是小数目,兑奖必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神不知鬼不觉地悄悄进村,任凭那些记者怎么发问,俺都要撇着自我感觉良好的普通话:无可奉告!兑奖完毕,千万不能得意忘形,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没事尽管偷着乐,但在外人面前一定要伪装成地地道道的穷酸样,像没中500万一样,伪装得越像越好,如果能博得他们的同情或者赞助,那就再好不过了!
  回家之后,就开始数钱,一张一张地数,数一张交给老婆一张。数得胳膊发酸、眼睛发困为止。然后搂住老婆睡觉,想吻她左脸就吻左脸,想吻她右颊就吻她右颊,再也不能像原来她让吻哪儿就吻哪儿。
  第二天即使习惯性地睡醒,也决不起床,俺也尝尝太阳晒屁股的滋味。去上班俺也不管迟到不迟到,反正俺现在有钱了,也不在乎那仨核桃两枣!然后就去找领导涨工资,如果他不给没有功劳只有苦劳的俺涨,那么俺就义正严词地、恶狠狠地对他说,俺要炒你的鱿鱼!然后趾高气扬地离开。
  请最好的中医看好老爹的静脉曲张、老娘的类风湿,接到城里,买套楼中楼,实现老爹老娘“楼上楼下,电灯电话”的世纪梦想。俺不能一阔脸就变、吃水忘了挖井人,扔给那个狗眼看人低的村长50万,盖个全县最漂亮的小学!他要贪污了怎么办?对,一定要成立个监事会!监事会主席就给五叔当,让干个村民组长就屁颠屁颠的五叔也扬眉吐气一回,顺便过过官瘾。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其他亲戚家抽出代表六大爷、七大姑、八大姨任监事会成员。有这么多雪亮的眼睛盯着,俺就不相信村长敢顶风作案!
  俺有两个外甥、两个外甥女、两个侄儿,俺准备投资50万建立一个家庭教育基金会,六个人的所有教育费用都有教育基金会出钱。当然,对于上报材料俺一定严格审查,以免多报现象发生,极力避免逛网吧逛得乐不思蜀的情况出现。一旦有类似情况,一定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如果不是特别严重,可以考虑给予警告或者“双规”处分,如若特别严重,则给予“双开”出家庭教育基金会的严厉处分。当然,如果好好学习,考上个博士、留个学什么的,俺可以考虑追加投资。“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嘛,何况俺现在有钱了!大姐家、二姐家、哥哥家每家给买一台拖拉机,种麦、收麦都不用太累了。另外,每家再给5万零花钱,可以让他们过上小康生活了。如果他们尝到了小康生活的甜头,想更进一步的话,要自己努力!
  至于老婆俺不打算让她再工作了,尽管她不到三十岁也要回家。一是可以腾出岗位让给下岗职工,减轻社会的再就业压力,二是可以好好伺候俺,也算对俺这几年伺候她的一种回报。当然,诸如洗衣、拖地、做饭之类的粗活要请个保姆帮她干。至于老婆家的亲戚,俺也不能不管,给老婆50万,让她看着办。该放权就放权嘛!
  俺不能背上一个为富不仁的名声,还是要回报社会的。俺要认养100名贫困儿童,供养他们念书、读大学,做一个像俺有出息,对社会有用的人。
  最后,让老婆生个孩子,男孩女孩无所谓,时代变了,俺也不能抱着封建残余思想不放不是?舍不了孩子套不了狼,俺要好好培养他上学,尤其要学好数学,为以后的中奖做准备!等他长大了,俺就弄几个彩票销售点,上阵父子兵、老子英雄儿好汉,以俺的经验和孩子的数学理论,俺就不相信不再中个500万、1000万的……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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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5 13:4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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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2-8 16:46 | 只看该作者
这生活好!有品位!

原来看一个人: “等俺有钱了,早餐豆汁买两碗——俺喝一碗倒一碗!”

国民综合素质有提高!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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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13 00:49 | 只看该作者
俺明天买彩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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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 15:39 | 只看该作者
晕死!
抄的,呵呵。不信你看::::
http://www.yn.xinhuanet.com/life/20...ent_105734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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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5-11 15:41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雨阳阳 发表
晕死!
抄的,呵呵。不信你看::::
http://www.yn.xinhuanet.com/life/20...ent_1057344.htm

今天搜索自己的文章,竟然搜索到本论坛。翻开一看,你竟然说我这篇文章是抄袭。在此本人正式声明,这篇文章是本人原创,最初发表在2003年10月15日北京青年报,发表后,全国三十多家网站、二十多家平面媒体进行了转载。转载之后,有些给了稿费、有些没,甚至连名字都没署!如果,你在2003年10月15之前发现这篇文章别人曾经发别过,请你拿出证据!我以我的人格担保这篇文章是我原创,如果你还有疑问,你可打电话到北京青年报询问这篇文章的作者是谁,是哪地方的!雨阳阳,我正式警告你!说别人抄袭,请你拿出证据,如果没有证据,请你不要信口雌黄!做人要厚道!!!我正式要求你正式道歉,不然,王学亮不排除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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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11 18:09 | 只看该作者
有人说学亮兄抄?
打死我也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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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5-11 21:34 | 只看该作者
谢谢龙侠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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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12 16:25 | 只看该作者
是你的作品就是你的作品,人家只是看作者署名不同而已,大家知道就是.以后有类似的情况请把地址链接一下!!
希望能把更多的好作品带到论坛来!!
问候王学亮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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