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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不许干涉官家内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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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4 14: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不许干涉官家内政

文 安杰

    西安晚报消息称:陕西勉县国土局局长秦某,因涉嫌重大经济问题被停职。目前,当地公安、检察等部门已介入调查。据悉,秦某儿媳张某,曾到有关部门反映其公爹的问题。小道消息说:“秦局长强奸儿媳,儿媳不堪受辱,遂状告公爹。”说来也怪,这些年稀罕事层出不穷,官员妻子醋意大发揭发丈夫腐败者有之,二奶发威揭发官员坏蛋者亦有之,万万想不到居然还有强奸儿媳的官员,令我辈啼笑皆非之余,真不知党的先进性教育终于教育出了什么?!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秦局长强奸儿媳的消息上网后,网上立马众说纷纭,真相不明,冷嘲热讽,恶意围观。我以为这严重干涉了秦局长的内政,秦局长又不是强奸外人,此纯属人家床上内政,岂可冷嘲热讽?要知道干涉内政是我国及我国人民十分厌恶并强烈谴责的霸权行为。

    无独有偶,秦局长强奸儿媳的事尚未平息,来自中华网消息称:湖北武汉政法委综治维稳办领导夫人陈玉莲,被警官大人误以为是上访神经病,先是迎面一拳,陈眼冒金星,摔倒在地后,警官大人们施展神功,挥动老拳,一顿痛打。秦局长强奸儿媳属于家庭内政,政法委综治维稳办领导夫人被警官大人们痛打属于体制内政,官家内政基本和“人民”无关。内政问题不宜干涉,强奸儿媳也好,自己人打起来也罢,“人民”不妨静观其变。我国经常严重讨厌,强烈谴责,假人权而干涉别人内政的敌对势力。丈夫痛打妻子,属于内政,外人不宜干涉,更不能不懂基本人情世故。丈夫痛打妻子,妻子愿意被丈夫痛打,这通常可以被我们用来反驳国内外敌人对我国人权状况的肆意歪曲和恶毒攻击,这是我国的伟大发明。就算丈夫痛打妻子,妻子当时不愿意被痛打,过后想必也不会介意,毕竟是一家人。这叫做“宁可被自己人咬死,也绝不让非自己人说三道四。”我国一向内外有别,对内对外决不可一概而论,正如有人说我们伟大女性“人民”都愿意被人家往私处上锁塞铁环一样。

     陕西勉县国土局秦局长估计要倒霉了,他老人家绝想不到祸起萧墙,想不到内政玩不好了也要倒霉。继秦局长倒霉之后,我估计武汉殴打领导妻子的警官大人也会倒霉,这就多少有点《水浒》牛二遭遇了青面兽的意思,每日里欺负街坊邻居习以为常,那么遭遇青面兽,撒泼动粗也就理所当然。虽然陈玉莲贵为厅长夫人,比青面兽身份高贵,只可惜她没有青面兽的本事,否则指不定谁鼻青脸肿植物功能被紊乱。听说领导一行都去医院看望被打伤的领导夫人了,领导说了,此纯属误会。听说病房里有不识相的“人民”反问,是不是打了领导夫人属于误会,打了“人民”就算白打?其实这还用问,上访的家伙都已经定性为神经病了,不打岂不要危害社会稳定?秦局长强奸儿媳是否是秦局长被查处的主要原因,“人民”不明真相,领导夫人被打是否另有别情,“人民”依然不明真相。内政在“人民”看来不亚于雾里看花,好看也好,看不清也罢,不妨暂且旁观。行文至此,武汉殴打领导夫人事件已有了答案,一纸行政处分,外加一人调离,万事大吉。误会也好,故意也罢,反正这次大水冲了龙王庙,至于说领导夫人非要将警官大人双开,我以为那不过是为了挽回颜面而说的气话罢了。倘不是阴差阳错误打了领导夫人,警官大人维稳有力,记功领赏都不说不定,提的什么双开?

    秦局长被强奸儿媳事件纠缠,内政处理不善,终于导致乌纱不保。领导夫人与警官大人原本同气连枝,此次殴打事件正如某领导说的纯属误会。作为“人民”,我们一般是不明真相的群众,官人们的内政,我们无力干涉,干涉也是不明真相,更损不得人家半根毫毛。干涉内政我国一直都是十分深恶痛绝的,而且这两件事基本属于内政,前者是人家屋里内政,后者属于体制内政。既然是官家内政,“人民”也就绝对无力干涉,舆论更没必要推波助澜,一厢情愿。以不干涉官家内政和冷眼旁观发文,说白了,我是不怀好意的。虽然我不怀好意,虽然我打心底一阵冷笑,但这也是我作为“人民”无能为力的一种具体表现。通过秦局长强奸儿媳,领导夫人被打事件我终于发现——腐败被发现,需要窝里斗;上访要小心,铁拳不认人。

    生活在依法治国又严打成瘾的国家,“人民”诚惶诚恐。生活在先进性教育培养出强奸儿媳官员乃至于领导夫人无辜而被迎面铁拳掀翻的国家,身为“人民”,我深感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感慨于此,才又说不许干涉官家内政。


     


[ 本帖最后由 一江言语 于 2010-7-25 02:59 编辑 ]
2#
发表于 2010-7-24 17:47 | 只看该作者
生活在依法治国又严打成瘾的国家,生活在先进性教育培养出强奸儿媳官员乃至于领导夫人无辜而被迎面铁拳掀翻的国家,身为“人民”,我深感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感慨于此,才又说不许干涉官家内政。
的确不能干涉,否则于情于理都不合法。
3#
发表于 2010-7-24 20:23 | 只看该作者
爬灰是道德问题,爬灰一词就是因王安石而起。

但强奸就是法律问题了。

爬灰事小,但问题很严重!
4#
发表于 2010-7-24 21:15 | 只看该作者
强奸儿媳是先进“性”教育的结果嘛,无可厚非,人家李银河还在讨论母子性关系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呢,比这个开化多了……再者说这是“官家内部矛盾”,内部解决就是。还是他的儿媳太不明事理,当官的哪个没有个三妻四妾的,偏偏看上了儿媳,应该自豪才是。结果一个不懂事闹个身败名裂,冤乎哉!
5#
发表于 2010-7-24 21:47 | 只看该作者
笔锋犀利。见锋芒。
6#
 楼主| 发表于 2010-7-25 01:1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微风轻拂 于 2010-7-24 20:23 发表
爬灰是道德问题,爬灰一词就是因王安石而起。

但强奸就是法律问题了。

爬灰事小,但问题很严重!


已改正嘿嘿,谢过。
7#
 楼主| 发表于 2010-7-25 13:1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水如空 于 2010-7-24 21:15 发表
强奸儿媳是先进“性”教育的结果嘛,无可厚非,人家李银河还在讨论母子性关系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呢,比这个开化多了……再者说这是“官家内部矛盾”,内部解决就是。还是他的儿媳太不明事理,当官的哪个没有个三妻四妾 ...

不冤也嘿嘿,估计秦局长好那口哈哈。
8#
发表于 2010-7-25 14:1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 水如空 的帖子

还是先生的目光远大,什么事都看得清楚,而且想得开!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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