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123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陀螺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对手不是用来消灭的

[复制链接]
31#
 楼主| 发表于 2010-7-26 21:5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5# 水如空 的帖子

先生把夫妻比作对手,陀螺写的时候也有这个想法,怕文章结构臃肿就没用上。现在看先生解释得这么有趣,倒有点后悔没用上了。
32#
 楼主| 发表于 2010-7-26 21:5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6# 柳絮飞舞 的帖子

柳絮不用争取,陀螺就可以给你当对手了。
33#
 楼主| 发表于 2010-7-26 21:5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7# 辛文 的帖子

依陀螺之见,竞争无可避免,只是看以什么方式竞争和如何对待对手的问题了。
问好辛文!
34#
 楼主| 发表于 2010-7-26 22:0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8# 玉德 的帖子

玉德先生举的这个沙丁鱼的例子,说的就是竞争的必要性和好处了。因为有竞争才有活力,为了这份活力我们也得善待对手!
谢谢玉德先生举了一个这么形象而又有说服力的例子!
35#
发表于 2010-7-26 22:06 | 只看该作者
有竞争才有进步,有对手才能提高。陀螺这篇文章立意很好,显出自己对为人处世态度的平和豁达。
36#
发表于 2010-7-27 14:4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陀螺 于 2010-7-26 21:55 发表
先生把夫妻比作对手,陀螺写的时候也有这个想法,怕文章结构臃肿就没用上。现在看先生解释得这么有趣,倒有点后悔没用上了。

用得着这么悲哀吗?现在用也来得及呀!如果你要用,就把我的就跟帖免费给你了,就算是师父留给你的非物质文化……好像不能叫遗产,那就叫财产吧……
37#
 楼主| 发表于 2010-7-27 15:1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微风轻拂 于 2010-7-26 22:06 发表
有竞争才有进步,有对手才能提高。陀螺这篇文章立意很好,显出自己对为人处世态度的平和豁达。

谢谢微风版主的评论!
38#
 楼主| 发表于 2010-7-27 15:1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水如空 于 2010-7-27 14:42 发表

用得着这么悲哀吗?现在用也来得及呀!如果你要用,就把我的就跟帖免费给你了,就算是师父留给你的非物质文化……好像不能叫遗产,那就叫财产吧……

陀螺愉快的接受了师父赠送的财产,已经在主贴中用上了。谢谢师父!
39#
发表于 2010-7-27 15:5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陀螺 于 2010-7-25 15:15 发表
若谷说的是一种常态中的常态,竞争中最普遍的情形,这个我也想过,但是这些情形并非不可改变的东西。消灭对手不是竞争的最终目的,共同提高、互利共赢才是竞争的最终目的。欢迎类似若谷这种观点的碰撞,不打架我就手 ...

这几天好像没架可打了吧? 和平万岁哈。
40#
 楼主| 发表于 2010-7-28 08:2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若谷 于 2010-7-27 15:50 发表

这几天好像没架可打了吧? 和平万岁哈。

可能是天气太热,江天的斗士们也没力气打架了吧,没有对手的日子的确很孤单的!
41#
发表于 2010-7-28 15:24 | 只看该作者
陀螺不妨和印度学学,把中国当成假想敌……在江天看谁强大,就选择一个,于是,就有对手了,就可能发挥你的优势,纵横驰骋了……
42#
 楼主| 发表于 2010-7-28 18:5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水如空 于 2010-7-28 15:24 发表
陀螺不妨和印度学学,把中国当成假想敌……在江天看谁强大,就选择一个,于是,就有对手了,就可能发挥你的优势,纵横驰骋了……

师父这个主意好,只是想来想去也不知道江天谁最强大。找不到对手,能否请师父给陀螺当对手?
43#
发表于 2010-7-29 11:13 | 只看该作者
我们只有尊重对手,才能在对手的身上发现许多值得学习和借鉴的东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11-17 03:55 , Processed in 0.053029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