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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那个人,有些事![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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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11 13: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原创] (1)那个人,有些事!

  今天在下雨,细细蒙蒙,阴风袭来,让人领略到冬季特有的寒意。我在一家小面馆吃面,完后照例点燃了一根烟。正当我深吸徐吐之际,听到外面传来“砰”得一声。有人说谁跌倒了。我没在意,一如既往得漠然,呈现最自然的常态。又听见坐在我前面的俩交警(可能是协警)道:“要不去扶一把吧。”可半晌也没见他们动弹。

  我坐得差不多了,叼着烟出门,准备回家。但眼前的景象却让我无法安稳。一位老妇人蹲在路边,身旁的三轮车翻转成90度,断断续续地呜咽声划破了天空。一名中年男子既慌且惧,少顷,手忙脚乱地上前,把三轮扶正,随后看了她几眼,边走边退,渐行渐远,终至消失了。这时,路上已有一些行人驻足,默默观望着。

  我终于无法在那里再呆下去了,扔掉烟头,低头往回疾走。回首望去,那老人仍旧蹲着,双手不住地在脸上擦拭,一头白发迎风怒舞,周遭空空荡荡。

  我觉着心里堵得慌,第二根烟下去依然无济于事,甚至愈发难受,仿佛烟都在胸口凝滞。我没有上去帮她一把,哪怕是一把,我也只是袖手旁观,至多是不忍再旁观下去,所以我选择了离开,飞也似地逃离,造就的事实是不发生牵连,明哲保身。我怕帮忙不成,反使自己有口难辩,或是也无能力对肇事者惩戒,总之见义勇为济贫扶弱决不是件简单的事,我无法轻易就能办妥。所有的一切无不映衬了我的懦弱与渺小,愧对“男儿”二字称号。

  我也不想去谴责那些同样观望的路人,比起未停下脚步的又何尝不是进步?与对当众行凶、强暴、侮辱而熟视无睹的人相比简直是高尚了,毕竟未见血、远非触目惊心的悲惨,后来那老人也踉踉跄跄地走了。

  对那两名协警,我当然更失望,因为职责在他们眼里过于轻描淡写,主动与民同愚。

  但这一切已不重要,“五十步笑一百步”,无多大意义。我最痛心的是一个简单的事实:没人去帮她,最后她是依靠自己站起来离开的。我们可以容许冷漠、自私、趋利避害等等劣性的存在,因为我们远未进化到纯粹高尚,或许永远也不可能完全达到,但决不认同对此即可放纵,失去了向进化前行的底线,甚或心安理得、不辨黑白。放弃思辩的力量及美好之处,自取其辱,我不愿见到;社会是此般情形,同样也不该发生。

  在我居住的这个小镇,街上随处可见“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横幅,在肃穆的冬季里分外醒目。但我真的不知今天的这一幕,若让前来光临指导的领导们见了会有何感触?极度愤慨,自然是应该;倘或见怪不怪呢……

  还是不去顾这些了吧,静静地想一想自己该做些什么,如何做,更切合实际。精卫尚且知填海,莫非人还真的不如鸟吗?


                       200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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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12 10:50 | 只看该作者
那个人,有些事,总是一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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