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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审查机制必须要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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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8 09: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想起这个题目的起因是因为看了篇涉及虚假广告的文章,文章内容直击虚假广告代言人,尤其是那些明星代言人。

明星代言人做虚假广告早就不是新闻,尤其在电视上做虚假广告的案例早已屡见不鲜,但只要有足够的利益,不论是大腕明星还是娱乐界新宠,几乎都会争先恐后地帮着广告业主做虚假广告。

现代社会是广告的社会,没有广告企业无法生存,没有广告顾客也无法去挑选商品,没有广告的社会是不可想象的,没有广告的商业行为是没有竞争力的。

广告是必须的,但前提应该是真实的,而不是夸大的,虚假的,欺瞒顾客的。

但是绝大多数广告业主,都或多或少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蠢蠢欲动地做虚假广告,而广告代言人则为了多挣点钱,也就不顾及商业道德更不顾及广告商品的质量和广告内容是否完全符合,只要业主肯多给钱,一切就听从业主吩咐,而刊登广告的媒体,也有很多根本不顾及广告的内容,只要有利益,就照播不误。

于是很多上当受骗的顾客就迁怒于广告代言人,认为是他们败坏了广告业的风气,是他们侵害了消费者群体的利益。

我认为迁怒广告代言人的方式有待商榷,为此我举个例子说明。

以机动车为例。

广告业主即机动车主想开车上街,那么有可能会出现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业主无视交通法规无照驾车;第二,业主无视交通法规违章开车;第三,业主的机动车性能不佳,尤其可怕的是根本没有安装刹车装置。

以上三种情况,都是导致交通事故频发的主要诱因,而在广告业界,也大多会出现类似的三种现象。

第一种,广告业主的产品本身就是假冒伪劣或山寨产品,为了促销并获取最大化的利益,他们从来都不考虑商业道德,从来都不顾及商业法,这和机动车司机无照驾车的性质是一样的。

第二种,广告业主的产品即便是货真价实,但为了获取最大化的利益,也同样会要求广告代言人为他们的产品涂脂抹粉夸大功效,而广告代言人的角色就像广告业主的手,业主的车子朝哪开,怎么开,并不是由手说了算的,而是由业主的欲望所控制。广告代言人在事实上丝毫都左右不了广告业主的前进方向。

第三种,广告业主通过利用广告代言人做虚假广告,但是广告能否和大众见面,还需要一个过程——媒体。而这个媒体,就像机动车上的刹车装置。

没有一个虚假广告的广告业主会主动去踩刹车,除非业主及时预测到车毁人亡的危险时才有可能去踩刹车。而广告业界的“刹车装置”,却分散在两个方面,一个是业主的商业良心,一个是媒体对广告内容的审查义务。

如果说交通规则是制约无良司机的审查机制,那么媒体就应该成为无良广告的最后一道屏障,而不是帮着无良广告通行于世。

不论是基于主观或各种客观原因,绝大多数机动车司机在长年的驾车过车中出现违章驾车的事情是在所难免的,不管是无意的还是刻意的忽视交通法规还是压根就不想刹车,一旦出现重大事故,不但业主自己会损失相当利益,且无辜被害的人也是相当多的,比如三鹿奶粉就是个典型。

广告是面向公众的,上路的机动车也是时刻都会面对公众,而一个没有刹车装置的机动车,又怎么可以在大街上随心所欲地横冲直撞?公众因此大声叫骂无良司机,甚至大声呵斥无良司机的那双握着方向盘的手,却不去质疑把这些“车”放行到大街上的各类无良媒体。

没有审查机制或无视审查机制的媒体是不定时炸弹,这些不定时炸弹究竟会在什么时候爆炸谁都无法预测,而一旦爆炸所造成的不良后果也是无法预测的。韩寒一个劲儿地叫嚣着要取消中国的出版审查制度,我倒认为出版审查制度不但不应该取消,反而需要不断地健全并加强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韩寒的毒书能得以流通书市的主要原因就在于中国弱化了出版审查机制甚至很多无良媒体压根就把审查机制视若无物。而虚假广告能得以大行其道的原因也同样如此,若不是媒体见利忘义忽略了对广告内容的审查义务,就不会出现如此之多的虚假广告,也就不会出现那么多的虚假的明星广告代言人。

现在这年头最缺德的不是业主而是媒体,媒体忽略了审查义务,就像大街上的所有交通信号灯全都瘫痪且所有交警都回家放了长假一样,这时候的交通秩序恐怕就不仅仅是事故频发的问题,而恰恰是面临全面而彻底的大混乱和大崩溃。

而在这时候,所有机动车司机都有可能会蜂拥而上视步行者如无物抢道先行,而这种结果也就是韩寒所最想看到的——他恨透了审查机制。

因此在南京70码事件发生后,韩寒在博客里表态说那个在酒后严重超速驾车并在闹市区撞死了人的混蛋是因为“年轻人都喜欢速度”,如此轻飘飘的一句话就把酒后在闹市区严重违章超速驾车的罪孽给一笔勾销了。

难道因为“年轻人都喜欢速度”,就可以公然无视交通法规么?就可以随心所欲地违章驾车么?当然换了韩寒的话,肯定会无视这些法规的,因为他恨透了各种限制类机制,比如出版审查机制或交通法。

也许年轻人喜欢速度,但交警告诉我们:最优良的司机并不是开车速度最快或驾车技术最熟练的司机,而是一辈子都不违章开车也不触发任何交通事故的司机。

驾车技术算个屁,只要不是个天生的智障或脑白痴,谁都能在一年之内达到高手的程度,开车速度快算个屁,只要喜欢,谁都能把车开到时速160公里以上,但没有多少司机能做到一辈子不出一次交通事故,或一辈子不出现一次违章开车。

韩寒玩的是赛车,自然不明白遵守交通规则并努力尊重行人生命安全的意义所在,因此他恨透了限制类机制,因此他才会发自内心地喊出:“出版审查机制是混蛋的”“南京70码的罪魁祸首是警察而不是肇事的混蛋”。

是警察让司机违章驾车并去肇事的么?是政府不允许资本家给工人涨工资么?是出版审查制度限制了年轻人的发展么?

我们都知道事实根本不是如此,但是恨透了限制类机制的韩寒就喜欢这么混蛋透顶地胡诌八咧。

现在的限制类机制显然是过于宽松,因此才会出现铺天盖地的虚假广告。

审查机制必须要健全!





2010
88


山野居士

[ 本帖最后由 山野青云 于 2010-8-8 09:31 编辑 ]
2#
发表于 2010-8-8 10:09 | 只看该作者
有监督,有处置,才能有效遏制腐败虚假广告.
现在商人们以假的东西,只要能获取利益,根本不讲道德......

[ 本帖最后由 南山菊 于 2010-8-8 10:36 编辑 ]
3#
发表于 2010-8-8 10:28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限制类机制显然是过于宽松,因此才会出现铺天盖地的虚假广告

广告之痛不可一日耳语
4#
发表于 2010-8-8 11:10 | 只看该作者
审查机构有一只眼坏了,所以他们喜欢睁一只闭一只眼。
制度健全也不起作用,现在的制度法律太多了,谁认真执行?

[ 本帖最后由 西夏楼兰 于 2010-8-8 11:1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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