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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法律岂能对抗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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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1 16: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不止是家务事》续篇
   
    因为电塔那件事,我这些天寝食难安。前晚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我梦见一个刚出生的婴儿——还裹着尿布的,不知怎么被人弄死了。就在人们都不抱任何希望的时候,不知过了多久,那婴儿居然活过来了。而且还会吃奶,看起来一点问题都没有。醒过来,心里一阵凄凄然。似乎预示着什么?

    昨天上午,领导把我和供电所、村委会的人叫到领导办公室开小会。领导依照惯例和我讲了公公所提要求的不合理之处和政府的为难之处,让我谈谈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我也就开门见山的说了我的想法:公公提的移动电塔和批地盖房子的事,政府办起来是有些困难,我也反复的劝说公公放弃这两个不现实的要求。但是,他提出电塔占用地点和电线下面不能栽树和种庄稼的土地要求政府解决租金的要求。无论是从维护农民的土地收益权还是从有利于问题解决的角度都应该得到支持。根据2001年的协议,如果这片土地不被政府建设项目征用将意味着公公的土地收益权就不可能得到实现。这显然不公平,公公肯定会反对。
   
    我刚说完,供电所的所长就解释说:农网改造属于惠民工程,电力部门从农户所交纳的电费中没有利润可图。当年政府出台过关于农网改造的文件,根据该文件,因农网改造需要砍伐树木和占用土地的都由村民小组负责,对农户是没有补偿的,电力部门只负责施工。听这位所长这么一说,领导马上接着说:当年对公公的树木进行补偿,在全镇乃至全县都是独一无二的,还有些村砍掉的树木比公公家的多,损失更大都没有补偿。如果再对占用的土地进行补偿,显然不利于今后工作的开展,而且如果每一位被砍了树和占了地的农民都来找政府,政府肯定不能解决的。所以,这个要求也不能支持。还是让我回去做公公的思想工作,请公公同意先把电线接通。

    经过几轮思想工作,公公同意放弃移动电塔和批地盖房子的要求,甚至土地收益也放弃了,只保留要求解决树木的补偿——以50/棵的标准。因为这些树是马尾杉,直径已经超过10厘米了。村主任说50/棵的标准高了,村委会承担不了,镇上的领导也不会同意。请我再去做公公的思想工作,看能否再做些让步。今天上午,我接到村主任的电话,问起我和公公谈话的结果。我说公公在50 /棵的标准上不肯再让步了。

    过了一会,村主任打来电话说,他请示过领导了,领导不同意50/棵的标准,只能以30/棵的标准进行补偿,否则政府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请我把这个意思转达给公公,再做一下公公的思想工作。听我说完厉害关系,公公咬着牙同意了这一补偿标准。公公在电话里对我说,他们年纪大了,婆婆有高血压,他和那些人拼了不值得。况且我和老公还要在这个地盘上工作和生活,他们总得给我们留点后路,不想把这件事情搞得过于僵了。面对公婆如此深明大义,我内心感到深深的不安。
   
    去年七月,我就亲眼目睹了一起违规占用村道建房的强制执行案件。看着自己盖起的房屋被拆除,当事人寻死觅活,哭天抢地还是阻止不了强制拆除的命运。想起那一幕,心里真不是滋味。虽然那件事与公公这件事在性质上有些不同之处。我还是不愿意看到那一幕重演,能避免的就尽量避免吧。强制拆除违法建筑也是拿没有强有力的社会背景的人来开刀,在集镇周边违规建盖的、违法批准的房屋比比皆是,也不见政府强制执行。那些房屋存在了好多年,领导都换了几拨了,那些违法建筑稳如泰山,构成对政府强制执行的一个讽刺。所谓柿子专挑软的捏,政府的所谓强制执行,说到底也不过是一个力量博弈的结果,政府不可能惹那些来头大的违法占地者。为了强制执行掉了自己头上的乌纱帽那可是得不偿失的,领导者宁可不作为,也不会去干这种自寻死路的蠢事。但是为了吓到一些胆小的,有必要时也要象征性的表演一下自己的权威。
   
    在这件事上,领导觉得自己委屈,公公作为一个农民,怎么就不能执行他们的红头文件呢?怎么就不能放弃补偿树木损失的要求?为什么就不能对政府的工作无条件的支持呢?在领导眼里,公公是个不折不扣的刁民。公公已经答应了他们的补偿标准,下午砍树的时候还要求公公回避,生怕公公看到树被砍,一激动就做出什么妨碍的行为来。他们也太小看公公了,公公活了70岁,虽然是一个农民,从来就没干过出尔反尔的事情。说出的话,从来就没有食言过。
   
    倒是政府行为具有不稳定性,朝令夕改,有时甚至言而无信。为了方便自己的工作,地方政府的红头文件三天两头的发。一级转一级,一些政策——尤其是照顾农民的政策,在层层的传达中被贪污了。有时甚至制定出一些与法律相抵触的文件,比如,用来对付公公的这个文件。市政府为了方便农网改造工作的开展,对农民的青苗损失和土地收益的损失不给补偿。农网改造是一项惠民工程,这不假。为了集体的利益牺牲农民个人的利益,这与土地法和物权法的规定,明显是抵触的。
   
    领导还大言不惭的说公公的要求即使上了法庭也是得不到支持的,我知道谁的说法更站得住脚,但是我不能和领导争论,也不能给公公做详细的法律解释。明明知道法律是武器,只是这个武器太重,不是谁想拿就拿得起来的。公公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合法的途径就是上法庭打官司。法庭的办案也是一审审完还有二审甚至再审,没完没了的,而且执行率也堪忧。因为知道诉讼旷日持久而且要承担诉讼失败的风险,因此大多数中国百姓是不选择打官司这条途径的。

    权利受到侵害时,要么暗吃哑巴亏,要么走上访这条路。相对来说,中国历史上是一个人治的国家,老百姓有冤屈可以击鼓喊冤还可以拦官轿喊冤,甚至惊动御驾也没有被杀头的。正因为有这种传统,中国老百姓就相信上面的官员可以为自己主持公道。能够上访的老百姓还是对官员能够为自己主持公道保有希望的人,如果对所有的官员失望,谁还上访?以我的个人认识来说,我不会支持公公上访。上访到市里,市里也不可能推翻自己的文件。到了省里或者到了北京,就算见到了温总理,温总理也不可能亲自来解决公公这个问题。于是一级一级的往下批复,最后又轮到今天处理问题的这些人手里,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
   
    到现在为止,纠纷有了结果。我却一点也轻松不起来,当我听到如果不答应以30/棵的标准来补偿就要强制执行砍伐树木和接通电线的时候。我气得七窍生烟,还是耐着性子做公婆的思想工作。虽然,这些天以来我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就算公公真的和政府闹僵了,我也尽力了,领导爱怎么给小鞋穿都认了。哪知公公这么明事理,转变的力度如此之大,我倒是有点惭愧了。

    正如婆婆说言:政府需要他们牺牲利益的时候,就让我去做工作了,有好的照顾性政策就没人想到看在我的面子上照顾一下她们。现在,为了支持我的工作,他们一而再再而三的让步和放弃利益。他们的行为,让我想起前晚那个梦。我就是梦里那个婴儿,一活过来就要公婆的哺育,心里真不是滋味。今天下午和朋友说起来,情绪难以控制,潸然泪下。

                                                                 2010年8月10日









[ 本帖最后由 陀螺 于 2010-8-11 22:50 编辑 ]
2#
 楼主| 发表于 2010-8-11 16:29 | 只看该作者
从明天开始,要外出几天,匆匆发这个帖子来答谢所有关心陀螺的文友们!
3#
发表于 2010-8-11 16:39 | 只看该作者
我说陀螺怎么有心情和柳藏举杯对饮且做一关于酒与情的美文呢,原来是这几天困扰着陀螺的关于公公和政府的茅盾解决了啊 ;P 说实话能有这样的解决结果就是件好事情
4#
发表于 2010-8-11 16:42 | 只看该作者
沉重的现实
5#
发表于 2010-8-11 17:24 | 只看该作者
面对诸多的矛盾,作为你很难处理,在公与私面前,在政府和家庭利益面前面临着很难的抉择。所以妥善处理此事,不是你一人所能办好的,慢慢的协调为上策。问好
“不止是家务事"  改为不只是应该更好些吧?
6#
 楼主| 发表于 2010-8-11 20:0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 刘玉红 的帖子

看了我的这篇文章,玉红还能体会出我的轻松?真是个乐天派!
与柳藏合作的文字,是我很久前就写的了。
7#
 楼主| 发表于 2010-8-11 20:4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 柳藏 的帖子

读得出沉重,也不枉搭档一场。
8#
 楼主| 发表于 2010-8-11 20:4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 太和五中张奇 的帖子

张奇的回复总是那么善解人意,谢谢!
9#
发表于 2010-8-12 05:3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 陀螺 的帖子

应该的,友情就是互相关心和体谅,更是一种精神是问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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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2 10:01 | 只看该作者
很多地方都是如此,不按照拆迁条例,物权法也成为摆设。人治社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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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2 17:08 | 只看该作者
百姓和政府打交道有胜过吗?不太可能啊。问好陀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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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2 20:21 | 只看该作者
中国的城市规划是靠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来实现的,中国的绝大多数大型基础工程建设也是靠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来实现的,比如大型的水利、公路等等……
陀螺说得对:法律是一件有力的武器,却是沉重的武器,是青龙偃月刀,关公可以用它来捍卫自己的权利,别人如果拿着,大概只会掉下来砍自己的脚……
13#
发表于 2010-8-13 09:26 | 只看该作者
这也是中国特色的处事方式吧,呵呵。
唉,陀螺出门就安心轻松去吧,别想那些劳什子的烦心事,一切顺其自然。
祝旅途开心。
14#
发表于 2010-8-13 09:54 | 只看该作者
维护法律的正义,需要一种悲悯情怀。读之沉重,难怪陀螺潸然泪下。
15#
发表于 2010-8-14 03:12 | 只看该作者
正篇不错,续篇更好,不仅有沉重,而且有沉重的思考,把家事和天下事结合起来了,能更认识“这一个”的悲。

尤喜欢下面几句,朴素,却含有很深的道理。
明明知道法律是武器,只是这个武器太重,不是谁想拿就拿得起来的。
相对来说,中国历史上是一个人治的国家,老百姓有冤屈可以击鼓喊冤还可以拦官轿喊冤,甚至惊动御驾也没有被杀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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