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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看清楚了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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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4 09: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看清楚了再说话


   看清楚了再说话,这应当是我们在生活遵循的一条原则,因为只有看清楚了别人说什么,观点是什么,思想是什么,甚至言外意义是什么,才能有针对性的发表自己的意见。


   看清楚了再说话,这并不多么高的要求,而是立足于一个起码的前提条件,因为只要是说话的人大体应该遵循这样的前提。针对一个观点,你看清楚了再说话,这样尽量可以减少一些“隔靴瘙痒”的滑稽之举;尽量可以减少一些“膝盖钉掌”的空泛之行,进而说的有水平、有分寸,甚至有见地而让人佩服。


   “病从口入,祸从口出”,这是古人对我们的谆谆教诲,很多人却已抛之脑后。说话不思考,不动脑子,不得要领,甚至跟在别人后面乱喊乱叫,失掉一个人应有的尊严,最终的结果是丢人现眼,被人看轻或者嘲笑;而自己想不清楚,就会说别人是小人了,和自己过不去,没有修养等,其实是自己的不谨慎导致烦恼上身,忧惧甚于心情。孔子说:无忧无惧,可以为君子。由此我们谨言慎行则为应当。


   说话是保持人身自由的基本权利,我们无权剥夺,更需要尊重。人的面子是自己给的,尊严也是自己给的,但自己不给自己面子了,自己不给自己尊严了,别人又怎么会给你?其实,一个人没有说话权利的时候,也依然会保有自己表达的尊严,甚至是人的尊严,当伊拉克前总理萨达姆在庭审中,说了这样的话:狮子从来不在乎树上的猴子是不是在嘲笑他。内心的自尊一览无余,尽管被美国人关押失去自由,失去说话的权利,但他以沉默的方式表达了自己,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因为历史是胜利者书写的,这是大前提。



   看法有别,观点相异,认识相差,水品高下,这些都是生活中的常态,是我们应该正确认识的,但这一切都无损于交流和提高,简单一些说也无损于说话,但我们的前提是看清楚了再说。我在散文版就杜永生的文章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就遭到一些人“没有看清楚后”漫无边际的批评。其实,我的观点很简单,就是质疑了一下,报告文学可以算作散文,没有异议吧,那何必又在文章前面加“纪实报告文学”,况且纪实性是报告文学特点之一啊,生怕别人不懂吗?一切似乎有些画蛇添足。主要的在于皖川情先生前面说了“已在国家级电台、报刊发表”,后面又说了“即将在国家级电台、报刊发表”,前后矛盾,我就质疑了一下啊,匣子版主也在质疑“首发”问题了,想想我说错了吗?无非就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很多人没有看清楚就说话,自然我有意见。其实,面对那篇文章,文章好坏我一字没有提及,很多人对我的污垢全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指责背后显示了“帮闲”的低下读书人没有智慧的迂腐和呆板。



    人以群分物以类聚,想想也可以理解。适当性的圆场和适当性的“帮闲”都在情理当中,但我们不要吹捧时不要不打草稿;乱喊乱叫时不要变成“马前卒”,这是人情之外替别人说话的智慧,我们大都经历过,但区别在于分寸中显示的自重和自尊,使碍于情面的“帮闲”变得适可而止。


    看清楚了再说话,说的远一些,我们在中财论坛打发工作和生活之外的无聊时光,交流提高也罢,混个小钱也罢,都无可厚非,但我们能不能审视一下自己的迂腐气和酸臭气,写几篇好文章传上来和大家交流,赞美也罢,批评也罢,这些都不要紧,一切只要是真诚的就行,况且孔子也说了: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我们谨言慎行的是:不要什么文章都传上来,不要什么文章都想混小钱。我们需要记住的是:写不出来文章不要紧,就像我一样看看别人写的也行,高兴了发表自己的观点,一切不要当成任务似的,把自己弄的很难堪。


   请记住,如果我们要在中财上混,首先去掉读书人的迂腐,其次最好看清楚了再说话。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 本帖最后由 王茂慭 于 2010-9-24 09:2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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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4 09:26 | 只看该作者
本文说理透辟,针砭时弊,是一篇风格泼辣的杂文,故移到杂文版供文友品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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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4 10:00 | 只看该作者
请记住,如果我们要在中财上混,首先去掉读书人的迂腐,其次最好看清楚了再说话。


王老师的观点很好,欣赏。
4#
发表于 2010-9-24 10:1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王茂慭 于 2010-9-24 09:14 发表
看清楚了再说话
“病从口入,祸从口出”,


这句话值得我们每个人警醒啊!
5#
发表于 2010-9-29 08:35 | 只看该作者
是的,我们都应该“看清楚了再说话”,而且还得理解了后再说话,否则,就会离题二、三里、甚或千里。
问好!远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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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3 13:5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暖玉 于 2010-9-29 08:35 发表
是的,我们都应该“看清楚了再说话”,而且还得理解了后再说话,否则,就会离题二、三里、甚或千里。
问好!远握!


谢谢你的交流,真的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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