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7931|回复: 2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分享] 瞎妈妈杀错鸡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10-8 15: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瞎妈妈杀错鸡
                                                                    辛文


       瞎妈妈有两个儿子,老大老实忠厚,不善言辞;老二恰恰相反,不但嘴甜,还常玩点小聪明。瞎妈妈自己双目失明,丈夫又外出打工,因此,家里许多事情就落到了兄弟俩的身上。

       清早,瞎妈妈吩咐:你们一个割猪草,一个放牛?这时,老二总是抢先说:妈,我去放牛,我先把水挑了,再去。瞎妈妈听了就好高兴,老二真乖!待瞎妈妈去菜园了,老二就说,哥,你去挑水吧,我怕出去晚了饿了牛。老大就把水缸挑满,然后去割猪草。老大每次割猪草回来,都发现牛的肚子扁扁的,于是又去割牛草。

       下午放学了,瞎妈妈又说,一个放牛,一个拾柴火。这时老二又抢先去放牛了,回来时,牛照例肚子扁扁的,老大只好又去割牛草。老大纳闷,为什么牛老是没吃饱?一次拾柴火时,他发现老二把牛拴在树上,自己却和别人玩扑克。他想把这事告诉妈,可话到了嘴边又咽了回去。

       就这样,在瞎妈妈的心目中,老二是个既聪明又勤劳的乖孩子,而老大却越来越不讨人喜欢。

       放暑假了,瞎妈妈丈夫赶回来,说要带一个儿子去给他当帮手,问瞎妈妈去谁?瞎妈妈不喜欢老大,就说,老大去吧,也该要他吃点苦。当晚,瞎妈妈叫丈夫把那只不生蛋的黑鸡婆杀了。她喂了两只鸡婆,一只白的,一只黑的,每天白鸡婆一叫“咯蛋”了,她就可到鸡窝拾到一个蛋,所以她认定蛋是白鸡婆生的。丈夫剖开黑鸡婆,发现腹腔内有许多蛋,就对瞎妈妈说,只怕是杀错了鸡婆。

       丈夫和老大走后,瞎妈妈渐渐觉得许多事情都没有以前方便了,虽然老二的嘴还是那么的甜,可是缸里常没水,厨房常缺柴火,牛也常在栏里哞哞的叫。那只白鸡婆,虽然还照样的“咯咯蛋”,但鸡窝里再也不见有蛋了。瞎妈妈这才晓得,的确是杀错了鸡婆。

       瞎妈妈知道自己的判断错了,只怪自己瞎了眼睛,看不到人世间事情的本来面目,仅凭耳朵听,听不出真实的东西。难怪都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真是千真万确,!千真万确!

      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常常会遇到类似的事。一些人往往只看表面现象,不看实质;只凭主观想象,不做深入调查。片面的看问题,所以很容易出现瞎妈妈那样“杀错鸡婆”的现象。


[ 本帖最后由 辛文 于 2010-10-8 16:01 编辑 ]
2#
发表于 2010-10-8 19:30 | 只看该作者
好文章。

人只看到表面,就容易犯下瞎妈妈那样的错。
3#
发表于 2010-10-8 22:54 | 只看该作者
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常常会遇到类似的事。一些人往往只看表面现象,不看实质;只凭主观想象,不做深入调查。片面的看问题,所以很容易出现瞎妈妈那样“杀错鸡婆”的现象。
哲理的短章
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9 08:2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南山菊 于 2010-10-8 19:30 发表
好文章。

人只看到表面,就容易犯下瞎妈妈那样的错。
谢谢山菊捧场!
5#
 楼主| 发表于 2010-10-9 08:3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太阳神 于 2010-10-9 01:41 发表
寓言叙事,说理透彻。
能得到太阳神表扬,感到荣幸!问好!
6#
发表于 2010-10-9 08:33 | 只看该作者
很好,如果把最后一段去掉,会更好。由此想到我那篇《层次》的结尾,是否要修改。由此想到王安石的《游褒禅山记》的记与议的融为一体。
7#
 楼主| 发表于 2010-10-9 08:5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武俊岭 于 2010-10-9 08:33 发表
很好,如果把最后一段去掉,会更好。由此想到我那篇《层次》的结尾,是否要修改。由此想到王安石的《游褒禅山记》的记与议的融为一体。

武老师说的很对,作者不要把什么都讲得很清楚,点到为止就好,让读者自己去完成。这篇小文原来在几家报纸发过,就没改。
8#
发表于 2010-10-9 09:0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辛文 于 2010-10-9 08:51 发表

武老师说的很对,作者不要把什么都讲得很清楚,点到为止就好,让读者自己去完成。这篇小文原来在几家报纸发过,就没改。
9#
 楼主| 发表于 2010-10-9 11:0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太和五中张奇 于 2010-10-9 09:09 发表
谢谢张老师!别笑了!
10#
发表于 2010-10-9 13:53 | 只看该作者
个人觉得还是有一些议论为好,杂文的性质就是议论,小说更需要悬念。一孔之见。问好。
11#
发表于 2010-10-9 13:55 | 只看该作者
而且这种小的题材的杂文,更有实用性。大多数读者很喜欢。读了也能受到有用的启发。再次支持
12#
 楼主| 发表于 2010-10-9 15:2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南山菊 于 2010-10-9 13:53 发表
个人觉得还是有一些议论为好,杂文的性质就是议论,小说更需要悬念。一孔之见。问好。

小文如此引起山菊重视,不敢当啊!不过,到底要不要去尾巴,这的确值得推敲。我想首先看它属于何种体裁。说实话,我自己都说不清。这个故事有原型,原来也写的长一些。因为太长报纸发不了,就删了许多,弄出一个这样非驴非马、不伦不类的东西。谢谢山菊!
13#
发表于 2010-10-9 16:36 | 只看该作者
挺耐人一思的故事!应该记住,止不定啥时写文了,也借先生的故事一用。如用了,就给他先生一半稿费,呵呵。
问好先生!远握!
1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9 16:5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暖玉 于 2010-10-9 16:36 发表
挺耐人一思的故事!应该记住,止不定啥时写文了,也借先生的故事一用。如用了,就给他先生一半稿费,呵呵。
问好先生!远握!

你过奖了,谢谢鼓励!这篇小文,有三家发了,最高的稿费100,最低的30.就这个行情。要是在南方都市报这类报纸发了,应该有150以上,但要是发在宿迁晚报,就只有5元。还有一些报纸,一分钱也没有,你还的赔本啊!哈哈哈!
15#
发表于 2010-10-9 17:00 | 只看该作者

呵呵

蛮有哲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11-17 06:46 , Processed in 0.057099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