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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光贴张黄纸符管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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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2 07: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光贴张黄纸符管用吗

       本报讯(记者 邸东芳 通讯员 吕晓丹)为切实维护重点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优化环境,服务企业促进发展,日前,天镇县纪委、监察局为华能天镇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天镇县凯达制衣有限公司等11家民营企业悬挂“重点保护企业”牌匾。(10月17日大同晚报《天镇对重点民企挂牌保护》)


       打开互联网,上述这样的新闻屡见不鲜:为防止“三乱”的侵害,保证一些骨干企业的财产不被侵犯,有关部门使出这样一招,给这些企业挂一块“重点保护单位”的牌子,以拒“三乱”于企业之门外。

        请看:

      (10.16贵州日报)今年上半年,织金县实行了重点企业挂牌保护制度,凡有织金县挂牌的企业,可以拒绝任何非正常检查,有效地保护了企业的利益,增强了外来投资者的信心。上半年共为9个重点企业进行了挂牌保护

        为充分发挥价格部门职能,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制止向企业乱收费,优化企业发展环境,荆门市物价局在荆门高新区举行重点企业挂牌保护授牌仪式,向高新区25家重点企业授予了收费重点保护单位的匾牌。

        为进一步改善我州的投资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障非公制企业合法权益,州纪委监察局拟对7家企业进行挂牌保护,现将拟挂牌保护的企业名单公示如下。(略)


        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重点企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近日,六安开发区授予华润雪花啤酒六安有限公司等64家重点企业六安开发区重点保护企业匾牌,实行挂牌保护。

        看了这些新闻,就想起孩提时候在乡下时,见村民哪家猪牛死了,便会请来师公,在一张三寸宽的黄纸上,用朱笔写上“姜太公在此”几个字,然后蘸些鸡血鸡毛,贴在猪圈牛圈上。听大人讲,这样做是为了防瘟神入门,保猪牛平安。然而,贴尽管贴,有的猪牛还是照样的死。

         如今科学发达了,文化水平提高了,许多人不再相信鬼神,猪牛病了,请兽医打一针,或喂些药,便平安无事。因此,乡下的猪圈牛圈,很少看到有“姜太公在此”的黄纸符了。然而没想到的是,类似这种贴黄纸符的现象,如今却在城里头的一些企业的大门出现。

        据说,这种类似“姜太公在此”的牌子挂出之后,起初还是有一些灵验的。一些想搞“三乱”的人,见到这块牌子,便缩了回去,或者改道去没挂牌子的单位。可时间一长,牌子便渐渐失去了作用,“三乱”者对牌子视而不见,如入无牌之境。

        何以如此?细细想来,首先恐怕得归结于“姜太公”的能力有限,他并不是什么大官,要是“瘟神”们有“玉皇大帝”、“王母娘娘”的文件,你“姜太公”管得住么?本来企业是有《企业法》的,《企业法》对这些问题都有十分明确的规定,这些“瘟神”们如果连《企业法》都不怕,还怕一块“牌”么?其次,企业的生杀大权并非掌握在“姜太公”手里,而许多正好是“三乱”者掌握着。你可以拒绝他乱收费啊,可是,他随便找个岔子,罚你108万的款,让你哭笑不得。所以即使挂了牌以后有人去管事,也未必能管好,没人买你的帐。

        其次,这是最重要的,那就是这些有关部门本来就是在作秀,在搞形式主义,搞花架子,做表面文章,压根儿就不是真心真意去保护人家。他们仅仅贴一张“黄纸符”,就以为任务就完成了,并没有什么驱“瘟神”的行动。这就好比田间驱鸟的稻草人,只有驱鸟的样子没有驱鸟的动作,时间长了就会被鸟识破,就不管用。因此,“姜太公在此”归根结底还是徒有其牌而已,并不能起到以正压邪的作用。

        要想真正保护企业,愚以为光挂一块“重点保护单位”的牌子是不能解决问题的,还要管事,要靠上下左右齐抓共管,健全法制,以法从严治之。更重要的还是从源头治起,要管住那些“三乱”的“瘟神”,不然的话就是挂十块牌牌也不够。再说,即使这种挂“黄纸符”的办法管用,也违反了法治公平的原则,重点企业就保护,其他就不保护了吗?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字数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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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辛文 于 2010-10-23 22:2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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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2 19:2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李明 于 2010-10-22 15:35 发表
你道家的符一样,也是黄的.

李版的点评总是惜墨如金啊!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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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2 20:22 | 只看该作者
再说,即使这种挂“黄纸符”的办法管用,也违反了法治公平的原则,重点企业就保护,其他就不保护了吗?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

问到点子上了。有些地方确实保护力度不同。
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3 19:1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玉德 于 2010-10-22 20:22 发表
再说,即使这种挂“黄纸符”的办法管用,也违反了法治公平的原则,重点企业就保护,其他就不保护了吗?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

问到点子上了。有些地方确实保护力度不同。

谢谢玉先生光临!这些人天天学法还给人家普法,可就是自己不懂法。问好!
5#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3 19:1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太阳神 于 2010-10-22 23:16 发表
重点保护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问好太阳神!不知道他们是知法还是不知法?
6#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3 19:1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李明 于 2010-10-23 09:38 发表


哈哈哈,加一句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

加一句“南无阿弥陀佛”也是枉然。问好!
7#
发表于 2010-10-25 20:26 | 只看该作者
辛文文章,密切关注现实,看破尘世荒谬并予以痛切地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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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6 10:3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武俊岭 于 2010-10-25 20:26 发表
辛文文章,密切关注现实,看破尘世荒谬并予以痛切地揭示。

谢谢武评鼓励!我写不出像你们几位那样的高档次的文章,只好写些就事论事的东西。不过,在你们的感染下,也想多钻研一点,试写一写看看如何。:handshake
9#
发表于 2010-10-27 11:32 | 只看该作者
文章切近时弊,联想独特,对比怪异,写法幽默。看来,姜太公也有无用之时。
10#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7 14:5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微风轻拂 于 2010-10-27 11:32 发表
文章切近时弊,联想独特,对比怪异,写法幽默。看来,姜太公也有无用之时。

谢谢微版鼓励!来到江天在你们的感染下,学到了许多东西。
11#
发表于 2010-10-27 21:21 | 只看该作者
好文提读,欣赏
12#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8 07:02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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