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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 群居时代 [打印本页]

作者: 海星    时间: 2004-1-5 04:31
标题: [原创] 群居时代
  其实我很喜欢王朔《阳光灿烂的日子》,我也想写下我叛逆的少女时代,也许并没有他那么精彩。


  那是逃学的日子。我们的小区——管道局,是汽车厂的家属区。这里的孩子都讲普通话,跟这个城市其他区域的孩子隔离开,我们有自己的幼儿园和学校。


  其实我跟姐姐是闯入者。姐姐的好朋友丹丹是在管道局姥姥家长大的孩子,她到我们这里读初中。于是我们两个区域发生了交叉的联系。


  丹丹的男朋友阿林,是个卖烤鸡的帅哥,当然他们是初中同学,也一同辍学。丹丹就是那种牛奶中泡大的孩子,当她转到我们的学校时,漂亮的脸庞和欣长的身材吸引了全校男孩子的目光。我们的体育部长在她背后粘小纸条:我爱你。当丹丹跑完1500米的赛程时候,体育部长把快晕倒的她拥在了怀里,在众目睽睽之下,还送上了那瓶果汁。不过丹丹最终选择了阿林,何况阿林还是我们学校的款哥。阿林曾经在零花钱花完的时候,到医院卖血,给丹丹买牛奶和虾条。


  阿林是姐姐男朋友海山的哥们儿。姐姐在商场的玩具柜台做营业员,认识了卖服装的海山。海山每天都给她买一种好贵的糖块。当姐姐姥姥家那边的男孩子来找她的时候,被海山伙同哥们儿狠狠揍了一顿,其中当然有阿林,还有小三儿和阿成。
  

  阿成是对我一见钟情的男孩子。我怎么都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喜欢我,当然因为我一直好好呆在学校,这段早恋故事没有发生。其实他也追过丹丹的,在放学后一直跟在人家后面求人家跟他约会。他是这里面最喜欢打架的男孩子,喜欢穿黑色的品牌衬衫,脸上却是缺乏血色的白皙。


  姐姐后来就跟小三儿哥恋爱上了,可能因为他的英俊和挺拔,还有他的霸道。我知道他们上了床,床单上有玷污的血迹。姐姐说很痛。不过挨打也很痛。小三儿哥曾经连着给过她七个耳光,但她依然倔强不低头,也许从小被男孩子宠坏的女人,都有受虐倾向。当然姐姐后来不堪忍受要跟他分手,只好利用海山。他们打赌说如果海山还要她,就分手。我记得那是一个大雨滂沱的下午,我们在大炮家的客厅里玩。他们甩扑克,大炮看黄色笑话书,我猫在沙发上看电视。姐姐把我抵押在那里。我记得小三儿哥还用我不懂的眼神笑着问我“怕不怕”,我当然不怕,因为我是他们共同的小妹妹。姐姐回来的时候浑身湿淋淋,头发也都贴在脖子上。海山说“愿意”。


  就这样我们告别了城区来到了管道局的世界。


  我记得那个胖乎乎的女孩子,是丹丹姐妹淘中的大姐。她说话语速很快,语气很豪爽。她的房间里贴满了伊能静的明星画,就是那个精灵一般有着翘翘丰润嘴唇的小混血儿。然后她爸爸打来电话,是一个外语教学节目,我们一边看一边聊天,都心不在焉。说的是达达。


  达达是姐姐的新男朋友,管道局的文静瘦弱的男孩。丹丹带领小三儿哥他们一帮人冒充警察,在晚上踢开了达达家的门,说要抓我姐姐,因为她道德败坏。还告状说姐姐欺负达达,比如吃烤地瓜的时候只给他吃皮,吃糖葫芦的时候只给他吃核。我第一次见到达达,他很平静地夸奖我淡绿色的连帽衫,说他初中的时候也穿这样子的衣服。记得我那天是白色的牛仔裤,干净清爽。我们三个睡宾馆的房间。没有暖气,姐姐带着达达先坐在我床上聊天,我的被窝暖热的时候他们才离开,然后我睡着了。早上我醒来的时候达达先起床了,他要到家里给我们拿护肤品。我就过去跟姐姐睡。他跟姐姐吻别,还夸我眼睛漂亮,我闭上眼睛害羞,不敢看他们接吻。后来我们去明洋哥家吃饭,但他家煤气罐没气了,达达就从家里搬了煤气罐到这里的六楼。他说自己信奉老子。


  其实整个管道三公司的年轻人都承认达达玩得最“洋”。曾经有这里黑社会老大的妹妹萧萧疯狂追逐达达,曾经脱光了衣服躺在床上引诱他,但达达转身走人。也为了躲避在工厂门口赌截的萧萧,达达理了光头。我在舞厅里见过萧萧。她的头发中间一缕稍长,我们整个城市都没有同样的发型。她高傲而优雅,带着淡淡的冷漠味道。她坐在男朋友怀里。


  其实舞会里发生了很多故事。


  明洋哥在这里认识了那个苹果脸的女孩子。她当众撒娇“你弟弟说我跳舞不好看”。明洋哥哥说是领她玩而已。明洋哥离婚了,妻子在管道居中学当老师。他们家里都很喜欢这个媳妇,但是她不愿意复婚,因为离婚是明洋哥喝醉后带一女孩子在家睡觉。其实明洋哥人不错。大家一起喝酒他都警告男孩子们不要欺负在场的小女孩,姐姐他们去玩不方便带我,就把我放明洋哥家客厅的沙发上睡觉,很安全。


  还有那个脸上有刀疤的“吊死”,听说他是个杀手。而达达的前女朋友小桃红则劝我姐姐:“小蕾凭你的外貌身材和家庭条件,怎么能找达达这样的坏人呢?”后来,我听说达达和“吊死”强奸女孩子,而且是我们认识的。


  有一对女人常抱在一起。是四嫂和红姐,她们是牌友。红姐是丈夫出国的留守孤独少妇。而四嫂和四哥是整个管道局最著名的赌徒夫妇,可以跟轩辕三光媲美。他们在牌桌上整晚赌,赌资达数万。


  还有阿光的妈妈。每次我们都调笑他,他妈妈也随我们说“老娘来了还不让座”。因为他爸爸在外面有个小妈,他亲妈就过上了歌舞升平的自由生活。有时候阿光还会和他妈妈一起跳舞。


  我们圈子里最帅的“老虎”,跟我一样从来不跳舞。但我是好奇地注视所有的人,而他是站在阴影里专注于一个人,是四丫姐。四丫姐是书江哥的情人。16岁在舞厅碰到书江,20岁生日的晚上成为女人,一直纠缠不断。跟书江老婆当街打过架,书江也为她跟“老虎”打过架。18岁的“老虎”一直喜欢她,远远地注视她娇小玲珑一袭黑衣的身影。


  我还怀念教我跳舞的琴,她聪明而狡黠。我最喜欢她穿自己设计的白色的毛衣,喇叭的袖口和宽松的下摆。她曾经作为阿林和丹丹之间的第三者。也许真是灵魂和肉体的区别,琴就象个能穿透你灵魂的精灵。她的初恋是个当兵的男孩子,她14岁就献出了第一次。“给了爱的人,以后到处游荡,就不再顾忌了。”这句话中的决绝和洒脱,让我感动到今天。


  其实很凌乱。说在楼顶睡觉的时候丹丹和小三儿哥的下身都没穿衣服;在阿伟商里睡觉的时候阿成脱下了琴的牛仔裤;而作为乖孩子的我,被大家不约而同地保护。这是我们少年时的同居时代。


  但是我最怀念那个夜晚:伟和成当兵过年回家探亲,我们并排走在马路上,高唱《解放区的天》。他们的军靴踏出的声音震动了整个城市的寂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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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一楠    时间: 2004-1-5 09:01
  这是一群生活在有着良好经济基础之上的满脑子“黑社会”“哥们义气”“性爱侣”“性游戏”的小太保小太妹的“群居时代”。
  一个个人物“闪亮”登场,如同一个灌足了酒的印象派画师利用“散点透视”为一群下河的鸭子来个“大写意”!
  
  
作者: 谭其森    时间: 2004-1-5 18:04
呵呵,有些单薄了,叙述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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