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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关于玉德和王荣太帖子删除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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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11-18 21: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最近论坛里发生了一点小小不愉快。起因是王荣太写了一篇文章,然后玉德先生出招反驳,然后王荣太还击,再然后玉德继续回击。于是,一场人民内部矛盾由此而生。


这里我要解释几点:

第一:我本人这个版主是义务工作,没有专事解决邻里纠纷的居委会大妈的经验。

第二:本人仅仅是版主其一,也有自己私事琐事缠身,服务不周请前辈们见谅。

第三:既然有文友认为版主应该管一管,但是为了吸取前次删除帖子的教训,我本意是想下沉帖子,经请示管理员,按照指示将贴子转移。

第四:每个文友的脾气性格都不一样,我们应该多多互相谅解,本着酒逢知己千杯少和话不投机半句多的原则,在论坛里实现相对和谐局面。

最后我认为这件事件可以到此为止了,没有必要什么事情都论个谁是谁非。至于被转移的帖子,我是尊照上级指示执行,望谅解!如果各位希望能恢复自己的帖子,可以自己与管理员联系,恢复回收中心的帖子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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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个帖子是否应该转移回收中心,还是下沉?删除转发返回



这三个帖子是否应该转移回收中心,还是下沉?                              删除转发返回
微风轻拂 10-11-17 13:05
玉德和王荣太之间无谓的争论,伤了和气,也不利于论坛。您看看这三个帖子是否都应该转移回收站?

http://bbs.zhongcai.com/thread-170687-1-1.html
http://bbs.zhongcai.com/thread-170714-1-1.html

http://bbs.zhongcai.com/thread-170836-1-1.html
管理员 10-11-17 13:31
都转移。


[ 本帖最后由 微风轻拂 于 2010-11-18 21:19 编辑 ]
2#
发表于 2010-11-18 21:28 | 只看该作者
;P ;P

说句实话,您应该去看看版主职责,版主身负居委会大妈的义务——调解矛盾。你家琐事多可以理解。可另外的两名版主也是在事后才露面做结论,而且江天还得借助散文版的版主出面来协调。这就是协调之道?我不能理解。
另,在我眼里,江天确实就是个“惯放马后炮”的地方。这不是侮辱的话。这是实事求是。

来江天玩了两天。又看了很多世间面相。

[ 本帖最后由 柳下系舟 于 2010-11-18 22:32 编辑 ]
3#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8 21:3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柳下系舟 于 2010-11-18 21:28 发表
;P ;P
说句实话,您应该去看看版主职责,版主身负居委会大妈的义务——调解矛盾。你家琐事多可以理解。
另,在我眼里,江天确实就是个“惯放马后炮”的地方。因为都是针对发生过的大事件进行评论。


那就要变性手术才能成居委会大妈吧!

你的头像似乎是浑然天成的,呵呵!
4#
发表于 2010-11-18 21:3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微风轻拂 于 2010-11-18 21:30 发表


那就要变性手术才能成居委会大妈吧!

你的头像似乎是浑然天成的,呵呵!


版主本来就是被版主制度奴性成居委会大妈的嘛。:lol :lol

[ 本帖最后由 柳下系舟 于 2010-11-18 22:33 编辑 ]
5#
发表于 2010-11-18 21:32 | 只看该作者
你可以删去我质疑的贴子,至于那个主贴,我针对的只是观点,连人名都没点,我认为不应该删。更不应该两方争论的观点一方删去一方加精。而加精按你在连载频道抗议的原则也是不该的,原因不再重复了。

事已至此恢复不恢复没必要了。谨对版主提点建议,下次再遇见骂人的贴子应该及时处理,不必请示管理员,这是你的职责;也不要等事情闹大了再双方各打50板。更不要……
6#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8 21:3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玉德 于 2010-11-18 21:32 发表
你可以删去我质疑的贴子,至于那个主贴,我针对的只是观点,连人名都没点,我认为不应该删。更不应该两方争论的观点一方删去一方加精。而加精按你在连载频道抗议的原则也是不该的,原因不再重复了。

事已至此恢复 ...


更正一下,是管理员让我转移的,也不是删除,是转移。再者,我最近可能有些忙,您有急事或特别的要求也可以和其余两位版主联系,咱们会尽量让您满意!
7#
发表于 2010-11-18 21:41 | 只看该作者
玉德和王荣太之间无谓的争论,伤了和气,也不利于论坛。您看看这三个帖子是否都应该转移回收站?


这句话就很有问题,如果是争论那就是四个贴子,如果是争执则是两个贴子,如果是骂人仅一个贴子,为什么偏偏是三个?

你如此问,责任就不在管理员了。
8#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8 21:52 | 只看该作者
这个事情,你们双方都有责任的。

王荣太写了一篇文章,你反驳是可以的,但是你文章也有非常伤人的语句,才导致这出不该有的风波。
原帖由 玉德 于 2010-11-14 16:09 发表
应该被掌嘴的是那些享受烈士余荫还对烈士指三道四的不肖子孙们。

你这种不肖子孙的语句很容易刺激别人的。


你老也是,明明知道王荣太脾气倔,您还偏偏刺激他。呵呵,如果我记得不错,407版主有一次也被王荣太写文骂过一次。这人就这个脾气,本性不坏。

人家407版主还是好涵养,前几天还在王荣太文章后表示欣赏,这叫相逢一笑泯恩仇,君子不打不相识。

[ 本帖最后由 微风轻拂 于 2010-11-18 21:56 编辑 ]
9#
发表于 2010-11-18 22:40 | 只看该作者
下回他们闹的时候,你就各赏他们俩老人家一颗糖,不就没事了吗?非得让两位上了年纪的人在这儿打得跟小孩子似的。 :loveliness: :loveliness:
10#
发表于 2010-11-19 00:2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柳下系舟 于 2010-11-18 22:40 发表
下回他们闹的时候,你就各赏他们俩老人家一颗糖,不就没事了吗?非得让两位上了年纪的人在这儿打得跟小孩子似的。 :loveliness: :loveliness:


这话有点不对了,谁和王荣太闹了,他写文章,我写文章,只不过我写文章驳了他的观点,从头到尾都是他一个人骂。

还有微风版主也挺奇怪,脾气倔难道就成为别人只能跟在他文章后叫好而不允许提出不同意见的理由?你说407版主也被他写文骂过一次。一个共产党和一个有几十年教龄的老师,动不动就骂人,你还说本性不坏,什么叫本性坏?脾气也是本性的一种表现。
11#
发表于 2010-11-19 01:4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微风轻拂 于 2010-11-18 21:52 发表
这个事情,你们双方都有责任的。
王荣太写了一篇文章,你反驳是可以的,但是你文章也有非常伤人的语句,才导致这出不该有的风波。
你这种不肖子孙的语句很容易刺激别人的。
你老也是,明明知道王荣太脾气倔,您还偏偏刺激他。呵呵,如果我记得不错,407版主有一次也被王荣太写文骂过一次。这人就这个脾气,本性不坏。
...

.
        再说说“应该被掌嘴的是那些享受烈士余荫还对烈士指三道四的不肖子孙们”那句话吧。
        “不肖子孙”难道不可以用?那微风版主真该编一部江天禁用汉语成语的条律来,规定哪些可以用哪些不可以用,因为老祖宗留下的成语比“不肖子孙”要伤人(或刺激  下同)的有很多。

        而在我文章里,我用的是“不肖子孙们”,复数,泛指,指的是一种社会现象,“那些享受烈士余荫还对烈士指三道四”的人称他们为不肖子孙有何不可?何况我和他讨论的是谁该被“掌嘴”的问题。再者,他在文章中也说了“183108中国人死于抗美援朝战争”,后面又来了句“没必要跨过鸭绿江替别国当炮灰”,以“炮灰”二字对志愿军烈士这伤不伤人?卖命加剧朝鲜人苦难之类话又伤不伤烈士之心?如果他们地下有知的话。

        不知微风版主有没有兴趣查一查,在你的文章和跟贴中,在你加精的文章中,有没有用过比“不肖子孙”更伤人的话?我记得你曾用“狗屁不通”骂过被别的版主加精的文章。论及伤人,这两个成语哪个更甚呢?至少可以算半斤八两吧。

        还有《何时魂归故里》的跟贴,很多骂人话被你删去(或转移)了,但在7、8、9、10楼还留着这样骂人的话“我恨不得把这惹祸的东西撂到垃圾桶里去”。注意这样的话不是泛指是特指,意向很明显。可你没删去,并且这样的文章被加了精。还有王荣太已经对我进行人身攻击,没见你说过他一句伤人的评语却怪我“偏偏刺激他”。请问对“伤人”一词是不是有独家解释权------不愿听的话都伤人,愿听的话再脏也不伤人?

        (在第13楼回复柳下系舟时王荣太说我“他想在论坛结反政联盟”,哈哈,我比彭德怀也不逊色多少了,他是反党联盟我是反政联盟。只不知我是否结成功了,各位网友如果是我联盟内同志快报名相识,省得咱们以后大水冲倒龙王庙)

        微风版主在论坛回贴比较积极,涵养也不错,这是我所敬重的。这次删贴后你又答应了我请求,我也感激。但你的这两回处事方式(上次是海娃)让我失望。你在文章中一直推崇公平民主,为什么不先从你有一点权力的论坛做起呢?一碗水端平,或者能为你的文章增加说服力。
12#
发表于 2010-11-19 02:08 | 只看该作者
删(应为转移,因为你在标题中用了删字我随着用)就删了,一篇破文章没什么了不起,我不要求恢复贴子。这件事件也可以到此为止了,因为你在本贴中“解释”了几点,我也解释这么多。只希望以后处事能公正些。

这个解释只是针对你解释的解释。我还要申明一点:论坛是公共场所,以后遇到公共事件上的不同观点,不论任何人我或者都会写文章争论,不过只对观点不对人。我的文章也欢迎网友批评,一段一段的驳都可以,任何人都可以。批评能使我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利于思维整理。这里先谢谢了!
13#
发表于 2010-11-19 07:50 | 只看该作者
来论坛玩,难免观点不一,话题不投机,但要理发,观点不同可以争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吗?但不能伤及和气,更不能针对个人。那么大家相互理解一下,互相尊重一些,我可以不同意你的观点,但不可以对作者说三道四。

只是个人之见,希望对大家都有好处。
14#
发表于 2010-11-19 07:59 | 只看该作者
错过拜读两个帖子的机会,可惜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好事!如果千人一腔,万人一面,就不是论坛了。楼上跟帖有的说话欠礼貌,不要用那样的态度对版主嘛。
15#
发表于 2010-11-19 08:23 | 只看该作者
呵呵,没必要动肝火,伤和气
祝福大家吃饭香香,睡觉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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