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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莫让“被精神病”的剧情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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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6 21: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莫让“被精神病”的剧情重演!
——竹溪县“女子卖身救父”后续评论
湖北十堰男子彭宝泉等人,策划“女子卖身救父”发帖,救出被关精神病院14年的竹溪男子郭元荣。1月3日,竹溪县迫于舆论的压力当地官员同意放人。4日,郭元荣已出院。(1月5日《新京报》)。
虽然“女子卖身救父”是彭宝泉等人策划出来的一次拯救无辜受害者之举;但是靠杜撰出来的“卖身女”当地官员认为是诱导媒体和网友的关注,并称彭宝泉欺骗了网友,如此强词夺理的说法显然广大网友并不买帐,如果不是网友“群策群力”相信郭元荣会“被精神病“一辈子也无人问津;正是杜撰“女子卖身救父”这一个疲惫的“审悲观,才激起媒体和网友的围观。
  
  
“ 女子卖身救父”让郭元荣终于告别了精神病院,却把当地政府曾经一手炮制的“精神病”事件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一个幸运的郭元荣遇到“同病相依” 彭宝泉,他是幸运的,又是悲哀的,悲哀的是当地反腐倡廉的建设和毫无人性的打击举报人恶劣行径,令世人不耻,举报单位领导受贿,就被所在单位和当地公安局强行送进精神病院治疗,公安局充当了什么样的角色?又是什么人能够胆敢把一个行为正常人强行送进“精神病医院”? 5000多个日日夜夜。法律并没有救赎这个无辜的受害者,当地并没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而是靠万千网友正义的呐喊,竹溪县才让受害者14年后重见天日。这是何等令人窒息的悲剧?  

  
近几年,一些地方政府随意把上访人送进精神病院是十分慷慨的,也是毫无章法的,为了某种利益和和保护既得利益的受益者,可说不惜代价。目无王法,目无国纪,比如把郭元荣送进精神病院后,郭元荣享受到了“超国民”待遇,工资照领,住院费有关部门全付。人却在精神病医院无法“为人民服务”“被精神病”着“养尊处优”的拿着纳税人的钱;又比如替邻居张桂枝打抱不平,充当其诉讼代理人的河南漯河市农民徐林东,被强制送去精神病院,每月花费1000多元医疗费,六年半下来花费近10万元,是大刘镇政府从民政救济款中拨付的。官员付的不是他自己的钱,而是纳税人的钱,用纳税人的钱打击举报人保护自己的乌纱帽;这就是他们慷慨的根本原因。但这种慷慨只是针对上访者,而对那些真正患有精神病的人他们又没有这种慷慨,否则怎么会有那么多精神病患者流落街头?民间公益组织“精神病与社会观察”与深圳衡平机构发布的《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报告》称:“我国现行的精神病收治制度存在巨大缺陷,精神病收治局面十分混乱。这不仅威胁到社会公共安全,也使得每一个人都面临‘被收治’的风险。”报告进一步指出,一方面,许多应当被收治的患者由于无力支付医疗费,得不到治疗,或被家人长期禁锢,或流落街头,成为散落在社会中的“不定时炸弹”,威胁公共安全,同时这些患者本身的自由乃至生命安全也时常被侵害。另一方面,大量无病或无须强制收治的人,被与之有利益冲突的人送往精神病院,承受丧失人身自由、被迫接受本不该接受的治疗带来的痛苦。(2010年11月17日《中国青年报》
)
  

  
在竹溪郭元荣事件中,我们应该警惕彭宝泉爆料的十堰茅箭区精神病医院长期收治着100多人,有三分之一是郭元荣这样的“精神病患者”这说明当地黑幕重重的“精神病院”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那些潜在的郭元荣谁又来关注他们的生死?诚如当地某位领导曾经说过:不应该以彭宝泉的个案,来看待十堰,看到湖北。那么我们不妨联系起来;从邓玉交,石首事件,到“**抢笔”,十堰市民拍照“被精神病”挟尸要价,发帖跨省拘捕,连起来看……一幕幕,无不惊心动魄,令人毛骨悚然,值得关注的是,当地官员为何对上访者如临大敌,部门与部门之间还能紧密配合把上访者送进精神病院?这是因为他们已经形成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格局,今天郭元荣举报的是你,下一个郭元荣举报的就是我,只有把第一个郭元荣压制住,让第二个、第三个郭元荣畏惧,看看还有谁敢再举报?郭元荣的今天,就是你们的明天,这才是他们不惜代价,让举报、上访者进精神病院的动力。精神病在一些地方已被用于惩罚上访户的手段,这才是社会发展最可怕的阻碍。  

   
信访,上访是公民的一种合法权利和自由。但是这种权利却被“上访精神病”剥夺了。一个郭元荣偶然遇上了彭宝泉,在“卖身救父”的智慧与权力博弈中走出了精神病院,那么,还有多少“郭元荣”们仍在精神病院等待救赎?精神病诊断事关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如果不经严格的程序就可以将人送进精神病院,那将人人自危。正如网友所说,人一旦“被精神病”,他说的任何话都是疯话;他的任何抗争,都是疯闹;对其进行电击、捆绑都是“治疗”措施,而不能看作是“迫害”。精神病医院实质上就是另类监狱。另类的人间地狱。

在法律健全的社会;大力倡导的人人有尊严的活着,当权力可以肆意妄为的把一个健康的人随意送进“精神病“医院的时候,我们的尊严在哪里?那些可怜的上访者和举报贪污腐败人的尊严和生命谁又来保护他们?下一个悲泣的举报者和“精神病”谁又来拯救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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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0 18:1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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