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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探险还是悠着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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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1-1-17 11: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探险还是悠着点好



  2010年10月7日位于秦岭北麓、距西安74公里的朱雀森林公园“十一”期间发生游客不听劝阻强行探险而失踪死亡事件,户县某医院医生王某携一双儿女去朱雀森林公园登山,因迷路发生意外,儿女均在山上死亡,王某被人营救。无独有偶,不久前,由复旦大学生、校友和校外人员组成的探险队,在黄山登山探险时迷路报警,民警张宁海在搜寻归来途中牺牲。复旦校方随后和黄山方面还为此打起了口水仗,引得网络上对此沸沸扬扬。


  探险,顾名思义,就是生活在安逸环境下的人非要跑到险境中去,硬要把自己和危险的距离拉近,然后再去试图挣脱危险。这个游戏过程,无非是为了获得一次“自我实现”的感受。对于我这样的理解,热爱探险者肯定要指责我将探险理解得过于狭隘了,不管怎样,如果探险是安逸舒适的,肯定就不能称作探险了。根据最新版本的《现代汉语词典》,“探险” 的定义为:到从来没有人去过或很少有人去过的艰险地方去考察、寻究自然界情况的活动。从其行为定性而言,带有对未知危险程度和风险发生概率的自然环境和现象进行主动寻究、考察的特征,是明知有危险却主动去探究的自我冒险行为。

  时下,有很多人热爱户外运动,而且这一人群正在快速递增。笔者掌握一个数据,只我居住的这个城市人口不足百万的小地方,就有不下2000人经常从事户外运动。这其中,有徒步的、有骑自行车的、有骑摩托车的、有开汽车的、有攀岩的、有穿越的,更有探险的,当然,绝大多数人是在远离险境的地带热爱着自然。但有一些人可是专门奔着险要而走出家门的,他们的精神就是无险不探。


  探险有如马可波罗氏,神游列国,历险无数,著述颇丰,对人类认识自然提供了很多第一手材料,这显然是伟大之举。伟大在他探险的成功,伟大在他探险带了严肃的使命。探险又如余纯顺,尽管他孤身徒步中国行程达4万多公里,足迹踏遍23个省市自治区。访问过33个少数民族,发表游记40余万字。沿途拍摄照片8千余张,为沿途人们作了150余场题为“壮心献给父母之邦”的演讲。但他用生命书写理想的过程却给我们留下了悲壮两个字。时下国人探险,大抵都是为了寻刺激、求冒险,带有马可波罗氏般圣神使命者少之又少。好生生处在安逸舒适的环境里,硬生生为了寻刺激,把自己弄到险境中去,能脱险者自然自觉得意,但是脱不了险,麻烦就大了。俗话说得好,“不疼的指头塞进了磨眼里”。这种自讨苦吃的行动,如果带来很多悲壮的话,实在不足取。

  探险者一旦遇险,要么一命呜呼,要么幸运一点,能求救成功,但进行搭救往往要耗费巨大的社会公共资源,这样产生了不必要的严重的资源浪费。按照马斯洛的需求层次,人最大的需求、最迫切的需求,是生理需求。比如吃饭,喝水。其次是安全需要,再次是感情需要,再再再次才是自我实现的需要。在整个社会架构中,我们要满足需求,必定是先满足最迫切的需求。像探险这个应归于旅游一类的动作,充其量只是为了获得“自我实现”的需求。比起满足生理需求的生产粮食、水等动作,还是很有距离。


  复旦探险事件发生后,新民网做了一项调查,结果显示,54%的网友认为像复旦学子这样驴友自发的探险本身就存在很大风险。21%的网友表示,类似的自发探险应该有部门出面进行管理。


  探险作为对人类探求未知世界的原始冲动的继承与发扬,也是人类文明加发达的内在动力。对于热爱者来说,自然是一种自由权利。是否出面阻止人家从事这项活动,还得细究深论。但不时有探险者陷险的报道见诸报端,真的令人为这些探险者捏了一把汗,如果不是出于工作的需要,或者科考的目的,只是出于个人的内在追求,这种拿生命开玩笑的事情还是慎重为之为好,没有足够的探险知识和安全保障措施,最好别玩刺激。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 本帖最后由 海凹 于 2011-1-19 11:15 编辑 ]
2#
发表于 2011-1-17 11:41 | 只看该作者
如果不是出于工作的需要,或者科考的目的,只是出于个人的内在追求,这种拿生命开玩笑的事情还是慎重为之为好,没有足够的探险知识和安全保障措施,最好别玩刺激。

问好!
3#
 楼主| 发表于 2011-1-17 11:4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徐睿成 于 2011-1-17 11:41 发表
如果不是出于工作的需要,或者科考的目的,只是出于个人的内在追求,这种拿生命开玩笑的事情还是慎重为之为好,没有足够的探险知识和安全保障措施,最好别玩刺激。

问好!


4#
发表于 2011-1-17 14:01 | 只看该作者
人最大的需求、最迫切的需求,是生理需求。比如吃饭,喝水。其次是安全需要,再次是感情需要,再再再次才是自我实现的需要。
探险是科考家的需求,而一些普通人发了哪根神经,却要去冒险,遇险又要浪费资源去搭救,张宁海是我家乡人,离我家居住不足10公里,如此短暂的生命虽然光辉,可其父母却遭受丧子之痛,晚年孤寂之至。但愿那些保暖思探险的驴友们不要去冒险啊!丧生了不仅亲朋好友悲痛,更是社会的悲痛!
5#
 楼主| 发表于 2011-1-17 14:06 | 只看该作者
[quote]原帖由 太和五中张奇 于 2011-1-17 14:01 发表
人最大的需求、最迫切的需求,是生理需求。比如吃饭,喝水。其次是安全需要,再次是感情需要,再再再次才是自我实现的需要。
探险是科考家的需求,而一些普通人发了哪根神经,却要去冒险,遇险又要浪费资源去搭救, ... [/quot


还是你说的过瘾。旅游本是吃撑了的人在折腾,不管是打着陶冶、还是健身,还是增加阅历,都是幌子啊。生存在温饱线的人们,哪有能力、心思去旅游啊。探险只是旅游的一种。
问好先生。
6#
发表于 2011-1-17 14:1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 海凹 的帖子

记者先生的这篇文章很具有时代性和探讨性,能透过社会的表征透析深层次的问题,不愧为社会和国家的喉舌。
7#
发表于 2011-1-17 16:31 | 只看该作者
有道理!
中国普通人的探险往往有很大的盲目性,没有相关知识,没有相关准备,明冒冒失失地就去探险,自然“探”不出什么,只能把“险”带给自己,把麻烦带给社会……
8#
发表于 2011-1-18 09:06 | 只看该作者
是的,我也认为有些探险者,属于“吃饱了撑的”型。
正如作者所言:“如果不是出于工作的需要,或者科考的目的,只是出于个人的内在追求,这种拿生命开玩笑的事情还是慎重为之为好,没有足够的探险知识和安全保障措施,最好别玩刺激。”
好久不见,问好!远握!
9#
发表于 2011-1-18 13:09 | 只看该作者
怕死的不探险,探险的不怕死。横竖都是死,怎么死法似乎不那么重要了。
10#
发表于 2011-1-18 16:40 | 只看该作者
赞同观点,最近复旦大学生探险遇难让人感到很沉重。探险精神可嘉,但准备工作应该充分。
11#
发表于 2011-1-18 16:40 | 只看该作者
2011年1月16日,新华社记者从四川省登山协会获悉,中俄联合搜救队已在四姑娘山找到2009年10月俄方遇难的2名登山队员的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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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搜索队队长李宗利在遇难者遗体旁(1月13日摄) 新华社发(刘峰 摄)

  从搜救地归来的四川省登山协会副秘书长刘峰16日晚在接受新华社记者独家采访时介绍说:“这次四川省山地救援队一行6人与俄方6人共同组成联合搜救队,本月7日进山,9日抵达海拔4600米的营地;13日上午,搜救队在海拔5350米的山地上找到2具遇难者的遗体。”

  据了解,山难发生时间是2009年10月28日凌晨,当时来自俄罗斯的登山者三男一女在四川境内的四姑娘山长坪沟骆驼峰附近遭遇雪崩;一人逃出后,在现场成功救出了另一名被埋者。两位脱险者在事发一天多后才向当地报案。这四名登山者当时没有申请就擅自入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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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方搜索队队长在遇难者遗体旁(1月13日摄)

  山难发生后,四川省登山协会、四姑娘山景区管理局组成的救援队上山施救。后因天气恶劣,被埋人员已经超过100小时,没有生还可能,最后终止了搜救工作。

  指挥这次搜救工作的刘峰介绍说,这次上山搜救非常困难,到达海拔5000米高度时,气温已经是零下25摄氏度。13日晨,在出事地点发现二具(一男一女)遗体,遇难者的上身露在雪地上,身体下部仍被雪埋住,二人的身体靠在一起。刘峰表示,搜救队16日结束了行动回到成都,并带回一个遗物背包。下一步就是如何处理遇难者遗体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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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难者遗体所在位置(1月13日摄)新华社发(刘峰 摄)

  事件回顾:两名俄罗斯游客四姑娘遇雪崩山被埋

  出事时间:2009年10月28日凌晨4时许

  出事地点:四姑娘山长坪沟骆驼峰

  出事经过:

  雪崩发生时,3名俄罗斯游客当场被掩埋,其中包括1名女子。未被掩埋的男子立即前去救自己的伙伴,并救出1名男子,由于条件所限,另外两名同伴未被救出,目前生死未卜。

  事发一天多后,两名俄罗斯游客赶到四姑娘山公安分局报案称,他们的两名同伴于28日凌晨在长坪沟骆驼峰附近照相时遭遇雪崩被埋,请求紧急援助。

  根据4名俄罗斯游客所携带的装备判断,他们很可能是未取得我国合法手续的登山者。

  【两人被埋超过72小时 生还希望渺茫】

  “两个来报案的俄罗斯人都不懂中文,也不懂英语,几经周折找到俄语翻译才知道出事了!”景区工作人员说。两名俄罗斯游客称,10月28日凌晨4点左右,同行3男1女4名俄罗斯人正在骆驼峰附近摄影,山里突然发生了雪崩。

  雪崩发生时,3名俄罗斯游客当场被掩埋,其中包括1名女子。未被掩埋的男子立即前去救自己的伙伴,并救出1名男子,由于条件所限,另外两名同伴未被救出。四川省登山协会秘书长林黎告诉记者:“根据我们了解,未被掩埋的这名俄罗斯游客,是俄罗斯国家救援队的队员,有一定的专业救援知识。”

  10月29日,两名俄罗斯游客决定下山求援。这个季节的四姑娘山里气候变化无常,再加上雪崩发生地距公安分局30多公里,徒步行走想在1天内抵达都很勉强。他们事发一天多后才抵达四姑娘山公安分局。此时,另外两名俄罗斯人已被雪掩埋超过72小时。

  “我们在第一时间派出了由四姑娘山山地救援队、公安、森林警察组成的15人救援队。”林黎说,“根据他们的描述和被掩埋的时间来看,生还的可能性非常小。”

  【20日购票进入景区 应属非法登山】

  根据景区的记录,4名俄罗斯游客是在10月20日购买门票后进入景区的,他们自称进入景区是准备徒步、露营。但林黎说:“从他们的人员组成、携带装备等方面,可以初步判断,他们是到四姑娘登山的。”

  不过,4名俄罗斯游客并没有取得我国规定的合法手续。“进行登山户外运动,应当获得有关国家的合法手续,这是一种国际惯例。从安全角度讲,也是给登山者上一道保险。”林黎告诉记者,登山者应当经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和四川省体育局登山管理部门批准,才能在四川境内进行登山活动。这样相关方面才能了解他们的路线,一旦遇险可以及时营救。“幸好这一次,他们中还有两名幸存者,能够提供他们的上山线路。”

  链接:登山是一项危险性极大的运动

  2009年1月28日,大年初三,成都两名驴友准备徒步穿越长坪沟到毕棚沟,第二天与家人失去联系,景区投入大量人力搜救。失踪11天后,两人最终脱险,但两人没有准备就入山的做法遭到大家质疑;

  2009年6月26日,在四故娘山景区内进行登山活动的山友李红学失足从婆缪峰摔下山崖;

  2009年7月28日,四姑娘山骆驼峰突发山难,黄永强陪同保护一队来自广东的登山队伍时遇难。

  纵深:非法登山背后有经济利益的因素?

  根据四川省登山协会统计,今年7~8月,未经登记就在四姑娘山登山的外国人多达80名。,由于别人都不知道他们所走的路线,这些登山者一旦遇险,运气是唯一的救命稻草。“其实登记的手续并不复杂。登记所需费用也非常低。”林黎说,“我们目前执行的费用,还是80年代的标准,大约是几十美金,这在全世界都是很低的。”

  既然如此,这些外国登山者为什么即使冒着生命危险,也不愿意完善合法手续。林黎认为,这背后有一定经济利益的驱使。一方面,外国登山者不愿意接受登记后景区要派出联络官、向导,担心别人要了解自己的线路,约束自己的行为。从商业推广的角度,有的非法带团登山者不愿意让别人知道自己建立的登山探险线路。

  “强调合法登记是为登山者的安全着想。希望登山者珍惜自己的生命。”林黎说。
12#
发表于 2011-1-18 16:47 | 只看该作者
与海娃有同感。
探险一定要有充分的准备,要顾及自己的身体条件和户外运动的经验,不能脑子一热赶时髦。珍惜生命不仅仅是个人行为,也是社会行为。
13#
 楼主| 发表于 2011-1-19 11:0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太和五中张奇 于 2011-1-17 14:19 发表
记者先生的这篇文章很具有时代性和探讨性,能透过社会的表征透析深层次的问题,不愧为社会和国家的喉舌。


不做记者已经好多月啦。 :handshake
1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9 11:0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李明 于 2011-1-17 16:26 发表
我给探险者出个主意,地下探险,挖,往深里挖,据说人家美国的几位探险者者的井已经挖了十公里了,那才叫探险,地上的有航排,不用这些驴友们费心了。


呵呵呵。
15#
 楼主| 发表于 2011-1-19 11:1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水如空 于 2011-1-17 16:31 发表
有道理!
中国普通人的探险往往有很大的盲目性,没有相关知识,没有相关准备,明冒冒失失地就去探险,自然“探”不出什么,只能把“险”带给自己,把麻烦带给社会……




领导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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