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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彼时欢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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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4-2-7 11: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C城到D城,由南及北,全程6300里。爱的路蜿蜒迂回,辗转回首间,千山万水,咫尺天涯。

  让我来讲一个故事。一个关于爱的故事。可能有点陈旧了,隔着那么些年的浩浩时光。伸出手来,阳光如风般温柔浩瀚,从指缝间轻轻滑落而过。原没有什么不可沉淀的事,亦没有什么不可淡忘的人。

  亲爱的,我想,我又重新回到了心情的起点。多么值得庆幸的快乐。经历了一些之后,仍能够重新抬起头来,面对着清远的蓝白天空,张开双臂,静静微笑,温柔呼吸。
  
  我从未如此爱过一个人,也从未如此坚持用遗忘,留住永恒。                                                     

1.

  我与康乔认识三年。
   
  三年。
  
  别的情侣通常都说:“三年。”而我却别有用心地说:“一千多个日日夜夜。”

  听上去,是多么甜蜜舒缓的悠长岁月。一千多个反复又反复的时光,像细细密密的线,绕紧两颗原本陌生的心,结上厚厚的相同软茧。于是隔着时间再看对方,便觉得像是在镜子里注视自己。你看。眼波间的依恋多么相似,唇边的笑容多么熟悉,掌心传达的誓言多么节奏相当,适可而止,永远留给下一步棋子新鲜温柔的余地,这爱情便可以顺理成章地继续滋生绵延下去。
   
  我从不曾怀疑,我最懂他,他最爱我。我们是这世上幸运的,鲜有的,不必多花时间再去找寻的合衬伴侣。像是大家站在一条条漫长分岔路的起点时,便选对了自己的那一条,再无需在后来的岁月里,背负悔恨与遗憾,披荆斩棘地另辟蹊径,在冷冷的暗黑里寻觅属于自己的微弱月明。
   
  我们是那么幸福。我这么觉得。在我未懂得幸福的真义之前。
   
  峥峥说:“始终还是非初恋情人才会真正快乐,一种稳妥的快乐。因为失去过,才懂得怎样去爱,怎样去忘,懂收懂放,眼睛半睁半闭,这才是真理。”
 
  说说峥峥。她是我大学的同室。我们恰好一起厌倦了学校宿舍那种挤迫的集体生活,又恰好对在外租房志同道合,一起搬进了校外不远的一座公寓里,又恰好发现彼此的生活习惯颇为相近,极易相处,于是恰好的时间与感觉让我们成为了惺惺相惜的好友。
  
  是的。这世上的所有缘份与机会,都不过是恰好而已。时间对了,地点对了,一切看似不重要的外界因素都万事具备了——并无道理可言。
  
  峥峥高我半个头,笑起来的时候,牙齿在阳光下白光闪闪。我揶揄她上辈子一定是一头长颇为生猛的母狼,她嘲弄我五十年前多半由一只被主人扫地出门的懒猫蜕变而成。我们其实拥有不太相似的性格。这么说吧,半空中飞舞的蝴蝶,我坚持认为它们由破茧而出的毛虫成长而成,而峥峥总是这样纠正我:“锦文,我说过一万次了,它们是梁山伯与祝英台。”
  
  做为我的朋友,峥峥对于我与康乔的事,反对得尤其厉害。“程锦文,你这么冷静实际的一个人,居然会在一段网路恋情里沉迷,长达三年!三年!”
   
  其实别说她,我自己都常常在这段情感里,自己质问自己,自己认不出自己。
   
  我与康乔,是的,我们是俗称的网恋。我们没有见过面,我们只是在ICQ和电话里清谈,我们最多便是在摄像头里看着对方的样子,传达一种奇特微妙的思念与……爱。哦,各位对爱字用词严谨的人,请原谅我这么说,我想,这的确是爱。
  
  是的。爱。我想我爱他,如同爱一道彩虹的逝去。彩虹人人都爱,爱它的绚丽的缤纷,然而我却独独爱上它淡却后的清冷素净。
  
  这世上有太多太多不甘寂寞的爱情,两个人相互紧紧拥抱着,亲密得无分彼此,却那么奇怪,始终看不到对方的眼睛。   
   
  我想人这一辈子总要有这么一段缠绕得连自己都觉得愚蠢的,愚蠢得甜蜜醉人的恋爱。即使他不在我身边,即使我只能看到他在屏幕上的平面图像,即使我握不住他有温度的手,即使黑夜在有爱之后,被衬托得更为灰暗冷凉,即使林林种种的可以不再爱的理由——OK,我知道,然而理由只是理由,犹如永远无法比实际更强大的理论一样,理由无法使得我低头退后。
   
    我和康乔每天在ICQ上见面,谈各种各样的话题。我说过,我们只是这样清谈,便维持了三年,不间断的。我们已经约定好,在冬天的时候见面。峥峥说,是省略号还是休止符,现在同我讲我是不会听的,不如让我去碰碰钉子,自己懂了,谁也怨不了。
  
  我赞成峥峥的话。她是与我不同的女孩子。她是那么乐意去爱身边各种不同的人,那么容易动心与灰心,但越是这样的人,就越不会对一段遥远的温暖有所眷恋。因为不实际的感情太过飘浮,不能让她感觉到随时降临的幸福与刺激,不会有人在她生病失落的时候及时送来鲜花问候和坚实的臂弯,更不会有人在她生日的时候,偷偷藏在门背后,等着她放学回家一推开门就来个新鲜快乐的“suprise
party”迎接她。她不需要那种虚无缥渺的牵挂与思念,这种牵绊对峥峥而言,如同想念一只在旅途中遇到的小狗一样,可有可无的,转身就忘的,无关紧要的,影响不了大局和生活重心的,那么不要也罢。
  
  然而我是不一样的。我的世界有如一幅再也不知该如何下笔的淡灰画布,梅兰菊竹略显孤清,骏马图过于激昂,工笔仕女眉间又尽是寂静愁怀,我更加不可能挥毫涂抹史努比同加菲猫——于是踌躇间泼翻了墨汁——那便成了最自然由衷的表达。康乔便由此而来。我爱他,如同爱藏在自己心底最深处的真我一般,无论天晴、刮风、起雾、下雨、打霜、飘雪。如叹息一般自然而然的爱情。

2.

  这三年多以来,我并非只得康乔一个爱人。我爱吃意面,然而一盘好的意面,配菜与调料也同时令人喜爱。我身边一直有一个走得很近的男友,他叫林约。我们相识于不谙世事的十六岁,在月朗星稀的岁月里,一起看过日出日落,黄昏时一起站在桥下许愿,潮水漫上岸来,凉凉地打湿脱了鞋的双脚。仰起头来,那单纯的少年时光,清澈单纯的双眼,渐渐被雾蒙成混沌与模糊。多少年了,头发短了又长了,感情起起落落,所有交往过的男友都叫我“亲爱的”、“宝贝”、“小家伙”,只有林约数年如一日,一直叫我“程锦文”——“程锦文,要考试了,你还打电玩?!”“程锦文,这么晚还不睡,在干嘛?”“程锦文,怎么愁眉苦脸的?”“程锦文,在哪里?我心里难过,你有空陪我一会儿吗?”
………………
  
  林约戏言:“我对你的感情就如同电扇一般,你即使把插座拔了,我还是不会立刻停止,总要再转一阵子才停——你呢?你就像没拧紧的水龙头,一点点地滴下从别处浪费过的感情来,我辛辛苦苦地积了一盆,然而这一盆怎么看都怎么像是我侥幸得来的。”
  
  我笑。林约知道康乔,我不瞒他任何事。他甚至知道我的ICQ密码。我只在自己的电脑里上网,ICQ里同康乔的聊天纪录从来不删,林约有时手痒心痒,难免会打开来看。看过之后,他告诉我:“一本煽情的好小说。”我坐在一边看皮特的《夜访吸血鬼》,轻描淡写地把话题绕过去,“嗯,看过这部影片原著的人都说,小说比电影更好,不过我更喜欢电影,因为有我最中意的帅哥,哈!”
  
  林约从不追问更多,只是有时候在他送我回家的路上,微风习习,他轻轻拉着我的手,帮我拨开额前的长发,问道:“告诉我,谁是主流,谁是分支?”
  
  我从来都说:“我自己是主流,别的都是分支。”
  
  林约马上故意变了嗓音,开玩笑道:“我披星戴月等你这么多年,青春都没了!你应该给我一个名份!”
  
  我每次听了这样的话,都笑不可止。林约知道什么时候该停,什么时候该放,我们一直这样自由地保持着彼此世界的空间交往着。峥峥说:“这才是真的高手过招,不动声色,换了谁,这盘棋都走不下去。”
  
  然而我心里一直是留着另一个空位与棋子。夜色迷蒙的时候,我站在窗外,会自然而然地想起,离我那么远的康乔,他那边天气好吗?冷吗?他在干嘛?有没有如我想念他一般想念我?
  
  我与林约再熟悉靠近,也始终会隔着一个人的空隙,无法由衷投入地拥抱。我在等待着理想中的康乔,稳重、认真、专情,温和的眼神,孩子气的笑容。像是上帝专为我订做的理想人物一样。

3.

  我与康乔每日的电话数量奇多,话费奇高。有时候一个电话打四五个小时,连睡觉都顾不上了,捂在被子里抱着电话隅隅私语;有时候一天八十通电话,哪怕这一通电话只是问一句:“你在干嘛?我在工作。”也不可不打。峥峥骂我们:“两个神经病,又费马达又费电,每月的电话费加起来,足够买机票见面了!看你什么时候把电话打爆吧。”有时候她从外面回来,一摸茶几上的电话,滚烫,就跳起来尖叫:“程锦文!快快拿些鸡蛋过来!今晚我们吃‘电话煎蛋花汤’!”我窝在沙发一角,哗哗翻书,吃吃笑,任她训斥叹息,只管充耳不闻。
  
  晚上洗过澡,我和峥峥坐在床上玩拼图,我说:“相信我,我觉得我和康乔真的可以这样清谈就是一辈子。”
  
  “那不可能。”峥峥笑,“你们爱彼此到了一定程度,就会迫切地渴望见面,实实在在的守在一起,而不是只守着一根电话线叽叽歪歪这么久,这算什么?”
  
  我嘀咕:“是吗?”峥峥很肯定地点头。
  
  “如果我去找他,你支持我吗?”
  
  “我不会拦你。”峥峥眨眼,“我只得你这样一个最好的朋友,我只是希望你幸福。”
  
  我感激地拥抱峥峥,她一边笑一边闹:“喂!好不容易拼好的,又被弄乱了。”
  
  那幅拼图是我与康乔夏天热恋时,我在学校后门外买来打发时间的。4500片。蓝天碧海大得出奇,都是深深浅浅混沌不清的蓝,我与峥峥每次拼到这里,都困难得想自杀。这回使出老命来拼了一大半,却又被我扫得乱七八糟,打回了原形。

4.

  去见康乔,是我连夜看完与他长达数千万字的聊天纪录后,深夜的决定。

5.

  那段路既远又长。这我知道。前面是什么,等着我们的序曲还是终章,我无法预知。
  
  林约知道我的决定后,沉默了十秒钟,在电话里,他说:“我现在过来看你,现在。你在家,别出门去。”
  
  我盘腿坐在沙发上拆一张Tori Amos的唱片。楼上有人在断断续续地弹着肖邦,冷空气中,旋律飞坠着下跌。树叶都掉光了。已经入冬很久很久。
  
  康乔知道了我要去,兴奋而忙碌地开始在那边张罗与我的行程安排。我问了是女孩都会问的问题:“我们会一直这么好吗?”
  
  “当然会!”换来他斩钉截铁的坚定回答。我挂了电话闭上眼,微笑。
  
  门铃响得像警报声一般,我去开门,林约站在门口,满脸通红,我挑挑眉,他说:“出租车开到桥头时坏了,我跑过来的。”说完径直走进客厅,脱下围巾和外套。我刚关好门,他就扭过头来,焦急地问道:“你同我开玩笑?!”
  
  我摇头。
  
  “那么是同自己开玩笑了?”
  
  我叹道:“林约,你是最了解我的,我始终要去,要同他见一面,哪怕结局不尽人意,哪怕……”
  
  “这不像你!”林约炸了,“哪怕结局不好,也要去?这不像你!”
  
  “我也这么觉得。”我不欲与他分辩,坐在沙发上。
  
  林约一时不知道还能说什么,抢过我手里的唱片,撕掉最后一层罩在上面的玻璃纸,咔嚓一声打开盒子,唱片掉落在地,铿锵直脆的金属声。林约想拣起它来,但唱片太薄,他又还戴着厚实的手套,拣了半天也抓不起来。他烦躁地脱下手套扔到一边,单手再去拣,唱片不听话地从茶几脚边滑落至沙发一角,林约手忙脚乱地跟着它蹲到沙发角落,两手困难地把磨得尘渍斑斑的唱片抓了起来。
  
  我坐在一旁安静地看着他,他抬起头来,苦笑道:“别用这种表情看着我,你像是在对我说:‘林约,抱歉,你的痛苦,我爱莫能助。’”
  
  我仍不说话。
  
  “什么时候走?”他问。
  
  “过几天。”我说:“在托朋友订票。”
  
  “我来煮一壶咖啡吧。”林约站起来,“天这么冷,喝点东西暖暖身——好不好?”他看着我。
  
  我点头。末了他加一句:“你有多久没喝我煮的咖啡了?你还记得吗?你平时都喜欢自己煮。”
  
  我笑道:“我不记得了。”
  
  林约微微笑着叹息,“人都是这样,永远只记得失去的和得不到的——我两种都不是,于是便没有了价值。”
  
  我没有纠正和再多说什么。认识林约这么多年,知道他习惯了张嘴就是这种黑色幽默。我不否认,我心心念念眷恋着康乔,泰半因素,也是因为我从来未有真真正正地拥有和得到过他。
  
  林约煮了热热香香的咖啡端来,我捧着杯子,心里想的却是康乔。我在想,真正和他坐在一起喝自己煮的咖啡,会是怎么样一种幸福感觉?
  
  林约坐在我身边。楼上的肖邦钢琴曲已是第几遍了?记不清了。我垂下头,林约帮我掠开额前垂落到杯沿的头发,举起自己的杯子,在我的杯子上轻轻撞击一下,像干杯一般,清脆短暂的一声。我转头看他,他也正好在看我,面容平静。他轻轻把手背放在我脸上,淡笑道:“手在我手里,心在他那里。”
  
  我静静地说:“林约,再见。”

  林约走后,我任咖啡放在茶几上,不去管它。天冷,它很快就凉了。峥峥赴约回来,看到桌上有咖啡,抓起杯子就喝,“好冷!”她突然发现有两个杯子,“有人来过?”
  
  “林约来过。”我说。
  
  峥峥凑过来,小小声地问:“怎么了?”
  
  我笑笑,峥峥马上反应过来,拔高声音,“你没事吧程锦文?你和林约分手了?!”
  
  见我不说话,峥峥急了,拉着我,“你没必要把退路砍断吧?万一……我是说万一,康乔同你没有个好结局,你也不至于什么都没有啊!”
  
  我觉得可笑,“那你认为我应该拖着林约,不远万里去与康乔相会,若是与康乔OK,就正式甩掉林约,若是与康乔拉倒,就再回来找林约——对不对?”
  
  峥峥哑口无言,半晌后转过来抱紧我,叹息,“除了祝你幸运,我还能说什么呢?”

6.

  深冬季节,冷得出奇。康乔打电话来告诉我,他那边下雪了。我坐在侯机室喝热牛奶,隔着玻璃窗看窗外头大大的飞机。收到新短信,是林约发来的。熟悉的号码,短短一句话。我看完后,逐字删掉了它。
  
  “我不做绿叶,即使我爱你。程锦文,再见。”

  邻座一个正跟着母亲嬉戏的小女孩指着窗外,朗声道:“妈妈,为什么飞机有翅膀我却没有?”
  
  我笑了。翅膀。我有。二十多年来,我第一次发现自己身体里隐藏着一对欲飞的翅膀。现在它张开了,鼓着风,就要勇敢无畏地飞向它所期望的地方。

7.

  我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见到一个陌生的人,却全然没有陌生的感觉。
  
  康乔温和地微笑,“像是做梦一样,幸福的感觉……”我想接下去说:“简直幸福到不真实。”但最终还是没有说出来。
  
  夜空下,与他手牵手,散步,聊天,看夜景;坐在公车上,一站又一站;在海边喂鸽子;风很大,吹乱我的头发。我所在的城市里从来不会有这么凛冽的风。每当这个时候,我才会相信自己真的来了这个陌生之城,真的来到了康乔身边,真的为这段感情做了这个飞蛾扑火的决定。
  
  阳光都褪却后,我沉默着盘腿坐在椅子上,看小说,听Tori Amos的音乐,康乔就走过来,不无担心的表情,  “锦文,你怎么了?”
  
  我抬起头来,诧异地淡笑,“怎么了?没怎么啊。”
  
  “你不快乐。”他说。
  
  “是吗?”我笑了。我有吗?
  
  他也不说话,牵着我的手转过身,往前走,我被他从椅子上拉起来一点点,两人的手都一放松,他朝那头走去,我又跌回椅子里。重新各归各位。
  
  晚上康乔带我去他与朋友的饭局,杯箸间他喝得醉薰薰的,红着脸,举着一支筷子同朋友划拳玩。我原不知康乔是这么能喝的,才一会儿工夫,五六瓶啤酒就下了肚。他看着我,哈哈笑道:“我的啤酒肚就是这么来的!哈哈!”
  
  我在袅袅烟雾中看着模糊不清的康乔。我知道自此之后,我要学会认识和接受另一个与从前必有出处的康乔。我知道他多少呢?从前觉得那么懂,那么了解,那么熟悉,其实也不过是知道他的声音,他的电话号码,他的生日与职业,他的模样与一部份性格。如此而已。
  
  如同康乔不知道林约的存在一般,我又怎么可能真的知道,康乔这些年以来是否只得我一个女朋友呢?

8.

  当我知道自己的猜测没有出错时,康乔亦没有否认。我听到自己的心在一寸一寸地与现实投降。我坚持和为之牺牲了如此之久之多的感情,最终输给了不坦诚的相处,以及我丝毫不愿眼睛半睁半闭的骄傲。
  
  那天我与康乔去看夜景。时日无多。我已经能清楚地看到渐近的分离。但我们仍是双手相牵,也许是因为离别逼进,所以衍生出温柔心境;也许是都在自己骗着自己。有人在海岸边放烟火,那璀璨如星的缤纷在夜空中划出一道又一道渐渐淡却的烟痕。我想起林约那句:“手在我手里,心在他那里。”
  
  康乔,手在我手里,心却在哪里?
  
  离开的时候没有留下任何东西。如来的时候一般干净伶落。康乔,若然可以选择,我宁愿离别,永生不见,就让我当那个失去的或得不到的人,让你可以永远记得我,永远想起我。

  而幸福……曾经有过幸福的。谁说不是真的有过呢?然而幸福只是水波间流动着的飘渺碎影,风一吹,即失去踪迹。

9.

  回家后,峥峥尽量不再提起康乔这个人。我改了自己的ICQ号码,企望时光能让一切都平淡安静下来,最后默默地冷至再无感觉。
  
  回来后不久,身体开始出现微妙变化。我请了半天假去医院,拿着化验单回家,呆呆坐在沙发上发楞,看午后渐褪渐远的阳光。
  
  我怀上了康乔的孩子。
  
  我以为大家分开了,却不知道他以另一种方式继续延续和存在了下来。
  
  我拨电话给康乔,那边响起他熟悉的声音,“喂。”他说:“锦文,是你吗?”
  
  “嗯。是我。”我说。心里思忖着该怎么样和他讲这件事。
  
  电话那头响起那个女孩远远传过来的声音:“康乔,你在打电话吗?过来陪我聊天。”
  
  我紧紧握着电话不出声,康乔问道:“锦文,有事吗?”
  
  我淡淡笑了,“嗯,康乔,新年快乐。”
  
  “谢谢。”康乔始终不了解我,他若是真的懂我,又怎么可能不知道我这个电话不会仅仅是想说一句祝语呢?
  
  他心安理得地挂了电话。
  
  我再拨了个电话找一个知心的女朋友,请她介绍熟识的妇科医生给我。
  
  那年深冬,新年的鞭炮尚未燃完,每过零时,天空中就璀璨缤纷。我在一个风凉凉的下午,由峥峥陪着去了医院。我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孩子。与康乔的孩子,与康乔的过去,与康乔的再不可能的未来。

9.

  至此后,我没有再见过林约。辗转听闻他在恶补外语准备考试,我知道他的梦想在遥远的国度。我只可以安静地为他祈祷。这样就已经很足够,很好。
  
  康乔与我是不一样的。他可以与我分开之后,再和以前的女友重修旧好,而我已不可能与林约如彼时那般相拥微笑。按林约的理论,我失去了他,我失去了越多的人,生命中珍贵重要的人,就越来越多了。
  
  能这样想,也未尝不是一种幸福。有时候相伴相守是一件至闷至无聊的事,相处久了,反而生厌,让它活在不会褪色的记忆里,它便会像一枚永远晶莹的琥珀般,纵使岁月,也偷不走这种美好长久的感觉。

10.

  春末的一个午后,我去书店找峥峥。她还没有下班,我便沿着长长的书柜,找自己想看的书。往后退时,不小心撞到一个人,我转过身去道歉,抬起头来,看到一张微笑着的温和的脸。
  
  峥峥注意到我在与陌生人交谈,一下了班,马上跑过来嘻嘻笑,“你怎么认识那个人的?他是我们书店的常客,我们几个女孩子都说他帅,你觉得呢?他是不是很帅?是不是?你们怎么认识的?”
  
  我说:“碰巧我踩到了他的脚,和他道歉,说了几句,就被你看到了。”
  
  “怎么没轮到我踩他的脚?”峥峥笑道:“你们聊什么了?你觉得他怎么样?”
  
  我转过头看窗外,夏天就快来了,书店外有一株开满淡粉色小花的树,风一吹,清香淡淡,落英缤纷。

  我在心里静静寻找那个曾让我生出一对翅膀的人。现在想起来,好像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他已在流水般的时光中,化成了一个浅浅剪影,如夹在书中好久好久的树叶一般,只剩个印迹,没有了昔日迷人香气。
  
  秋天到来的时候,我嫁给了那个峥峥想要踩他脚的人。缘份是多么神秘而奇怪的东西,让人与人,由陌生,到熟识,甚至相伴终老,其实也不过是短短一瞬的过程。
  
  他的公司调派他到另一处工作,我随着他一起去了。那是一个既陌生又熟悉的城市,那里的每一个角落都有康乔的回忆和影子,那是康乔所在的城市,是我曾经不顾一切投奔的城市,那个时候,是幸福的象征。
  
  去逛街买东西,在街头转个弯,看到对街一个穿黑色毛衣的高个子男生,黑框眼镜,牛仔裤,走路的姿势那么熟悉,突然间我恍然失神。丈夫问我:“怎么了?看到了熟人?”
  
  我笑,摇头:“我在这里哪有熟人?”挽着他,进了身后的商场。
  
  那是康乔?那不是?这些对于现在的我,已经不再有意义。
  
  我已经可以做到心如止水。走在曾经与康乔一起走过的马路上,海边,商场里,都可以不再心生丝毫涟漪。只是偶尔,还会想念起那片美好纯净的蓝白天空,那张曾经用心去深爱过的的另一个灵魂与世界,那个曾经距离我6000多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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