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测评“四问”
民主测评是发扬民主、科学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是强化群众监督的有效举措,越来越多地应用于行业、部门、单位以及干部个人政绩考核、竞争上岗、推优评先等领域,其出发点在于通过群众客观、公正、民主的评判,对被评者给出一个符合实际的评价和鉴定,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总结经验、弘扬优点,发现问题、改进不足。同时,也为选拔任用干部提供依据。但在实际操作中根本没有达到这样的目的。民主测评由于受参评人员个人素质、对被测者的了解程度、测评内容是否科学、测评项目是否全面等诸多因素的制约,测评结果的可信度究竟如何,这是非常值得研究的问题。特别是测评结果如何公开、测评结果怎样运用。这直接关系着民主测评的公信度和生命力。
参测人员如何确定?说是民主测评,但又不是全民投票,只是一部分人参与测评,而且任何民主测评总是部分人参与,这些参测人员的代表性究竟如何,因为除了参与面小,他们的职业、年龄、学识、修养、品德、责任心、使命感、人际关系等等都有可能影响到测评结果——这是必须要严肃对待的一个问题。如果参测人员没有广泛的代表性,不能代表全体民众的意愿,怎么保证结果的公正性?由于搞形式、走过场的事在现实生活中比比皆是,社会环境污染严重,民主测评自然不能独善其身,人们对形式主义的东西已经司空见惯,自然思想上不重视,态度上不严肃,行动上不积极,认为测不测都是那么回事,因此敷衍了事,不深入了解被测对象的方方面面,不进行认真的思考、分析和比较,赶急图快,省心省事,一评了之。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民主测评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测评内容如何确定?许多测评内容往往大而化之,大都只是从“德能勤绩廉”等几个方面作一些概括性的描述,指向模糊,含义不明,内容不全,未能进行尽可能明确的界定、尽可能全面的设计和尽可能准确的量化,其内容根本没有涵盖一个系统、一个部门、一个单位、一个班子、一名干部的所有工作和所有方面,常常会出现挂一漏万、因小失大、避重就轻的现象。要使民主测评的结果更接近真实情况,就必须要加强测评内容方面的研究,搞清楚究竟哪些方面更重要,哪些方面不重要,分清主次轻重,这样才能增强民主测评的针对性和可信度。
测评权重如何确定?哪项工作、哪个方面在整个工作中处于什么位置、分量几何?这是确定权重的重要依据。目的何在、次序如何、该占几分?这是非常复杂的问题。目的不同、权重不同,同样的工作也会出现不同的测评结果。如果不能根据测评目的科学地设计权重,就有可能测出不真实、不全面的结果。结果不真实,如何运用!结果不真实,如何能起到正向、有效的激励作用?
测评结果如何运用?这更是一个关键问题、核心问题。测评的目的在于运用,如何运用直接决定着大家对待测评的态度。不同行业、不同部门放在一起测,用一把尺子量完全不同的对象,更没有科学性可言,比如说把档案局和公安局放在一起比较,二者之间显然没有可比性。因为工作的性质、工作量的大小、工作的难易程度、工作人员与群众的接触面、部门的社会影响力等等都有很大的不同,这些都会影响群众对各个部门的了解程度、亲近态度和评价尺度,把几十个甚至上百个单位放在一起测评,一起排序,排在前面的不感到光荣,因为有机会和运气的成分;排在后面的感到很委屈、很无奈、很不服气,总要找出各种理由为自己辩解和开脱,他们的好多理由不是无理取闹,并非毫无道理。
不科学的测评很难得出公正的结论。这样的测评,不但起不到积极的激励作用,还往往会适得其反,事与愿违。
民主测评的结果失真,其危害比不进行测评更大。
[ 本帖最后由 跃农 于 2011-8-22 18:12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