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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我和爱情对对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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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4 22: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很多人都以为在我这个年龄段的女孩最喜欢浪漫的爱情故事,当然,心上人是白马王子。
   
  他们却忽略了一个问题,这里没有森林,也没有城堡,父亲不是国王,自己也不是睡美人。
   
  王子只亲吻睡美人,王子不属于我。
   
  或许有人会这样想,不是睡美人没关系,灰姑娘也行。到最后,灰姑娘也是嫁给王子,同样经典,同样浪漫。
   

  我是灰姑娘,但我的脑袋除了油盐柴米还是只有油盐柴米。对于浪漫的爱情,我从来不会眼红,只会挥手说“拜拜”。
   
  我谢绝造访浪漫,谢绝白马王子的垂青,谢绝丘比特把爱情之箭射在我心上的任何机会。
   
  有人说,我是个木头,叫我名字时从来不叫“兔子”,只叫我“木头”。我不生气,“木头”和“兔子”都是称呼,作用只在于方便叫唤我。
   

  大飞,是个名字。春花,是个名字。兔子,当然也是名字。认识我的人最喜欢叫我的名字,不是因为名字好听,而是他们在看我的时候,把我当成了兔子。
   
  他们会不会在野餐时把我烤来吃,我不知道。
   
  因为我从来没有野餐的实战经验,不知道野餐的时候,兔子是否是主食。
   
  唯一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在古时,大家最喜欢弯弓射箭,百发百中的射在窜逃的兔子身上,然后洗剥干净架在树枝上排练高级厨师的精巧技艺。


  其实,我说了这么多的废话,浪费了这么多的口水,只是想告诉大家一件事。
   
  这件事用六个字就可以表达:我有男朋友了。
   
  有男朋友是件好事,可是也不用大费周折的在这说半天吧!
   
  当有人很慷慨地提出这个疑惑时,我也慷慨地用汽水来答谢他的精明锐利。甚至,我会不遗余力地请教他如何在大费周折上再花工夫。
   
  他给了我一个据说是只有高手和美女才配用的办法:“喇叭!”
   
  喇叭这玩意,我不大懂,听说是只要让声带和左手工作就行了。
   
  我试了几下,听到了一只兔子在唱歌。

   
  凡是知道我有男朋友的人最喜欢问我一个问题:“你们是怎么认识的?当时,天空有没有下着雨?他有没有送你回家?”
   
  我很老实的,使劲点头。
   
  看到我点头,问的人很高兴,哈哈大笑,好像那天下雨是她送男朋友回的家。
   
  喜欢问我问题的有两个人,一个是大飞,一个是春花。
   
  大飞是我的狐朋狗友,春花是我的三姑六婆。在外人面前,他们还有个很好听的称谓,叫闺中密友。
   
  大飞是男人,春花是女人,男人和女人都可以称为闺中密友,这在浪漫打遍天下的时代里,是很平常的事。
   
  香港古惑仔的电影里,洪兴社有一个头目,叫大飞,手下都尊称“大飞哥”。
   
  大飞不是大飞哥,大飞就是大飞,就像鸡蛋,清炖也好,油煎也好,鸡蛋就是鸡蛋。
   
  春花是“睡美人”里的小美人,眼睛大大的,嘴巴小小的,很漂亮。她和大飞一样,喜欢玩游戏,更喜欢街头霸王里的中国小妞春丽,她说,她是春丽的妹妹。
   
  可惜,她不懂武功,只懂美容。
   
  她的嗜好是有事没事对着镜子化妆。
   
  大飞的嗜好则是有事没事找春花打游戏。


  当然了,这是现实,不是在拍电影。我怎么可能在下雨天认识,然后借着送回家的时机暗牵情丝。
   
  喜欢一个人是需要时间和理由的,更何况是爱人。
   
  也许有人又问啦,爱人需要理由吗?
   
  这是一个经典对白,创始人是星爷。
   
  我的答案是,需要。
   
  问问题的这个人,当场就把一盆冷水泼在我头上。
   
  去死吧你,爱人需要理由的话,这辈子你当尼姑算了。我已经替你找好尼姑庵了,去吧!
   
  这么快?谢谢。我摸了摸头发,好凉快!
   
  春花气得吐血,我连忙叫来大飞,打算请大飞给她做人工呼吸。我不想坐牢,如果气死人要偿命的话。
   
  大飞很喜欢帮我这个忙,在他噘起嘴时,春花以侠女的风范脱下脚上的拖鞋,稳当地打在大飞的嘴上。
   
  春花没有吐血,大飞的嘴也没有出血,流血的是他的鼻子。
   
  我遭到了报复,被逼着把男朋友带到他俩面前接受盘问。
   
  答应之余,我怕怕地对男朋友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尽一切可能坦白从宽。首先,找到族谱记住祖宗十八代的名字,最好祖先里有人发生过浪漫的爱情故事,这样生还的机率会大大提高。


  我的男朋友叫伟翰,游戏公司的小职员。
   
  相识的过程很土,地点在网上聊天室。当我从其他公开聊天的对白里发现他是本城人士,而且有职业,马上用墨涂黑脸厚着推荐自己。
   
  一来二往三试探,我终于顺利过关,升级为他心仪的女神。
   
  女神的权利很大,在我的帮助下,他成了乖孩子,接受完大飞和春花的盘问后,得到两块糖做为奖品。代价是,两个红包。
   
  伟翰不服气,两个红包换两块糖,天理不公。
   
  他用一张光盘拿回红包,还叫大飞和春花乖乖地认他做老大,叫他翰哥。
   
  在翰哥面前,我是女神;在大飞和春花面前,我是木头,能够端茶递水的木头。
   
  看着三个人把头挤在电脑前,大喊大叫的样子,我恨不得来一招流传江湖久远的云南沐王府的看家招式“横扫千斤”,把他们全体赶出我的温馨小屋。
   
  只是拖把很重,我不敢保证用了招式后,被扫出门的那人人会不会是我。
   
  瞧大飞和春花,满脸的兴奋,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屏幕,伟翰更是夸张,嘴里叽里骨噜的边说边看。
   
  真不知他们在说什么,打游戏嘛,值得动口动手的。


  后来我才知道,伟翰是借打游戏的时候,向我的闺中密友
摸我的底细。
   
  知道他是我的第一个男朋友,眼睛笑眯了。
   
  不过,很快,他就一脸的郁闷。
   
  他向我求婚。时间,第392天的上午;地点,兔子窝。
   
  我拒绝了求婚。
   
  他很浪漫,学着王子跪在地上,手里拿着戒指。
   
  求婚的台词是:“嫁给我,我的小公主!”
   
  看着他认真的样子,我很好笑。笑的基因让我抑制不住的哈哈大笑,甚至从沙发滚到地上,我都未停止住笑。
   
  从那以后,我就未再见伟翰笑。大飞说,伟翰现在最恨某某,我以为他说我,弄了半天,才知伟翰最恨的是笑。
   
  大飞说,原来笑这么可恶,可以夺走快乐和幸福。
   
  凡是知道伟翰向我求婚的人,都知道那天,我用笑打碎了伟翰的梦想,刺穿了伟翰的心。就像大飞说的,夺走了伟翰的快乐和幸福。
   
   
  伟翰失恋了。
   
  有三人说见伟翰在大排档借酒消愁。
   
  有四人说看到伟翰醉酒重生,找到了最终属于他的女神。
   
  有两人赌咒发誓见伟翰痴情憔悴地每日捧着玫瑰来我的窝串门子。
   
  我看见伟翰早上七点五十准时出现跨进游戏公司的大门,下午五点十分准时挤上每天等候在那的84路公交车。
        
  谁再说伟翰疯了痴了傻了,我给他两个耳光再加一招玉女神掌,让他尝尝疼的滋味。
   
  不就是笑了两声吗?值得众人劳心劳神的为伟翰安排情节。
   
  他们真以为这世上有浪漫?真以为男人被女人拒绝求婚后会精神错乱的自杀?
   
  谁如果因此而自杀的话,我鄙视他!
   
  强烈鄙视!
   
  忘了说一句,在我的思想里,凡是属于以上失恋状态的,我统统称其为“自杀行动”。
   
  伟翰没有自杀,所以我没有鄙视他。
   
  但我受到了大飞和春花的鄙视。
   
  他俩订于新年元旦结婚,他俩鄙视我的原因是,我没有答应伟翰的求婚,没能和他俩在那天一起掉进婚姻的坟墓,没有为自己套上婚姻的枷琐。
   
  我们鄙视你!他俩出现在我面前,学着电影“河东狮吼”的人物,双手食指和拇指乍开,从上而下的对着我大声说。
   
  我没理会,整个人横躺在沙发里,用一本书遮盖面容。
   
  春花很不客气地拍掉书,双手掐着我的脖子大喊大叫,快说,你为什么不答应?
   
  我差点喘不过气来,幸好大飞救了我的命,让我保住了似水年华。
   
  我跟你说过,这个世上没有浪漫的爱情故事。你明不明白?
   
  靠,什么叫没有浪漫的爱情故事!春花眼一挑,哼了一声。
   
  你别靠行不行?我愤愤地坐起来。
   
  我喜欢说靠,不行啊?春花再次哼了一声,如果你不把心里话说出来,从今天开始,我每天都说“靠”。
   
  烦死了,怎么你们每个人都喜欢找我兴师问罪?我不喜欢他,不想嫁给他,行不行?
   
  春花说:行,怎么不行。可是翰哥是你亲自找上人家的,我们也没有拿鞭子赶你,你不喜欢人家就不要去认识。
   
  兔子,说老实话,你究竟喜不喜欢翰哥?大飞闷了半天,终于开口。
   
  不知道!我叫了一声,把脸埋在沙发里。
   
   
  我真的不知道该不该嫁给他?
   
  如果他是王子就好了,不用再想,立刻点头,还有成为小说女主角的可能。但他不是,因为他不是,所以我不知道。
   
  不是我贪心,想嫁个王子,追寻浪漫的爱情。而是,在我心目中,只有王子才是好男人,懂得珍惜,懂得疼爱。所有我知道的爱情故事里,唯一能给女人幸福的只有王子。
   
  伟翰不是王子,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爱我。在现实生活里,爱情当不了饭吃,在维持爱情的同时,首先得喂饱肚子。
   
  春花说我贪心,既想要面包又想要爱情。
   
  我没有告诉她,除了不敢肯定伟翰会疼爱我之外,我不想马上成为婚姻的阶下囚。
   
  没有自由,只有规矩。
   
  早晨,必须七点起床,做早点,打扫卫生,然后出去买菜,做饭;晚上,不能和朋友出去混到深夜,必须八点准时回家,不许在看电视的时候大声说话,更不许毫无节制的大笑。
   
  春花问我这些规矩从哪看来的,我答她,从电影上看来的。
   
  当场我的头很荣幸地被她的纤纤玉指弹了一记。
   
  摸了摸有点疼痛的头,我用无辜得不能再无辜的眼神看着她,而且,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真的爱他。
   
  听到我这句话,春花差点晕过去。
   
   
  伟翰来找我的时候,我刚好洗完澡,头发湿漉漉地贴在脸颊两旁。
   
  他带来一束玫瑰,说是有九十九支。
   
  那天是情人节,我们已有四十二天未见面。
   
  大飞和春花已经结婚,新婚期间是没有精神来管我这只兔子的。
   
  所以,他们不知道我和伟翰在一起度过了人气很旺的情人节。
   
  第一次有人陪我过情人节,第一次收到九十九支玫瑰,第一次我尝到了浪漫的甜蜜。
   
  我没有问伟翰这四十二天在做什么,有没有过电影上那些失恋男主角的失恋生活。我很想问他,有没有想我,最终我保持了女孩子特有的矜持。
   
  也许大飞和春花说对了,我真的是木头。木头的含意并不是指我对爱情无动于衷,而是指我没有透析爱情的本事。
   
  没有本事也好,对爱情无动于衷也罢,无论如何,我终究像开篇所说的那样,我谢绝有关爱情的一切赠品。
   
  或许会有人说,我这是误人子弟,不想嫁人就不要缠着人家。
   
  我没有缠,我把心里话全说给伟翰听了,伟翰只是笑笑,他的郁闷早在我收下玫瑰时一扫而空。
   
  当他问我,心里在想什么时,我慎重地老实地告诉他,我在想柴米油盐。但我少说了两个字,在心里悄悄补充。
   
  这两个字是:婚后。
   
  不过,如果我有幸在教堂举行婚礼,如果神父用他那慈祥的声音问我是否愿意嫁给伟翰,不因贫穷或富有,不因疾病或死亡,爱他一生一世时,可能我会申请婚礼暂定,然后跑到大树底下思考思考,再来回答。
   
  但愿,我的这两个“如果”不会招来大飞的波动拳和春花的飞机腿。
   
  每个人都知道,我不会武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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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4-4 22:06 | 只看该作者
现在, 我一点也不贪心, 爱情和面包都不要! 喝粥!
3#
发表于 2004-4-5 12:57 | 只看该作者
写的太棒了,小说语言幽默诙谐、生动自然,跳跃着一种饱满的情感,大飞、春花、伟翰和“我”四个人刻画地各有性格,读来亲切引人!
      精华鼓励!!
4#
发表于 2004-4-5 13:13 | 只看该作者
现在, 我一点也不贪心, 爱情和面包都不要! 喝粥!
我喜欢妹子这句,经典。给我吧,放在签名档里。
5#
发表于 2004-4-5 14:37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龙侠 发表
现在, 我一点也不贪心, 爱情和面包都不要! 喝粥!
我喜欢妹子这句,经典。给我吧,放在签名档里。


哈哈,用人家丫头的专利是要请客的!!
6#
发表于 2004-4-5 15:37 | 只看该作者
小说的语言很夸张,这种语言支撑着这个小说,使整个小说变得有意思。
7#
发表于 2004-4-5 19:42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卢江良 发表
小说的语言很夸张,这种语言支撑着这个小说,使整个小说变得有意思。


也有这方面的因素!!
8#
 楼主| 发表于 2004-4-5 19:57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山里娃 发表
写的太棒了,小说语言幽默诙谐、生动自然,跳跃着一种饱满的情感,大飞、春花、伟翰和“我”四个人刻画地各有性格,读来亲切引人!
      精华鼓励!!

谢谢山版!
9#
 楼主| 发表于 2004-4-5 20:04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龙侠 发表
现在, 我一点也不贪心, 爱情和面包都不要! 喝粥!
我喜欢妹子这句,经典。给我吧,放在签名档里。

我看到啦, 签名档, 你认真的如是说:)

山版, 咱就不要他请客了
麻烦你给做个见证, 爱情和面包他不要的。

只不过买粥也要排队的哦
10#
 楼主| 发表于 2004-4-5 20:07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卢江良 发表
小说的语言很夸张,这种语言支撑着这个小说,使整个小说变得有意思。

是的, 夸张兼搞笑, 活泼些, 看完若乐了就是莫大欢喜
11#
发表于 2004-4-5 20:09 | 只看该作者
喜欢这样的叙述!
12#
发表于 2004-4-5 21:08 | 只看该作者
好文章欣赏学习了。
13#
发表于 2004-4-5 22:20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山里娃 发表
写的太棒了,小说语言幽默诙谐、生动自然,跳跃着一种饱满的情感,大飞、春花、伟翰和“我”四个人刻画地各有性格,读来亲切引人!
      精华鼓励!!


真的写的太好了!除了佩服还是佩服!真想交你这个朋友好向你学习!苦雨向你问好!
14#
发表于 2004-4-6 08:31 | 只看该作者
  很独特的方式,真是不错。调侃中暗藏着一种欲道不明的心境。
  有这么一句很耐人寻味:凡是知道伟翰向我求婚的人,都知道那天,我用笑打碎了伟翰的梦想,刺穿了伟翰的心。就像大飞说的,夺走了伟翰的快乐和幸福。
  这样的句子还有不少,真是不错,学习了。:)))
15#
发表于 2004-4-6 13:29 | 只看该作者
婚后的柴米油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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