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230|回复: 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爱的法典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9-7 15: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不许打开春天的窗户,让风溜进来
偷走你的两三缕羞涩
不许让云捎走你的信函
不许在月光下漫步,在春江花月夜迷失
不许采一朵花儿、折一株草
羊群过后,蜂蝶的残梦与你与我无关
不许在唐诗或宋词里徜徉
不许看到露珠便要闪身在里面
与沾了一身尘烟的我捉迷藏
不许摘星星,哪怕就在你头顶一寸处
不许悲秋,我是秋风里的萤火虫
乱了方寸却又想竭力保住最后的光
不许追赶蜻蜓,不许捕鱼
甚至不许听鸟鸣、蛙声、蟋蟀的歌吟
不许种菊,让我来为你酿制菊花酒
更不许葬花,就让锄头生锈,土地荒芜
不许到我的门口,而把整个世界推出门外)
……
我这样一条接一条制定着爱的法典
回到古典,回到中世纪
回到诗经之中,回到史前
回到只有两个人,对世界一无所知
2#
发表于 2011-9-7 16:07 | 只看该作者
一种深情的诉说。结尾戛然而止。
3#
发表于 2011-9-7 16:35 | 只看该作者
有见地,不错哦!
4#
发表于 2011-9-7 17:09 | 只看该作者
回到自己。爱。永不止歇。
5#
发表于 2011-9-7 20:48 | 只看该作者
很有个性的想法,气息很好。
6#
发表于 2011-9-7 20:53 | 只看该作者
可是何处只有两个人的世界呢。既无二人世界,这爱的法典就和梦一样了。暮暮问好!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11-15 02:17 , Processed in 0.055741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