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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冷晰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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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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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楼主| 发表于 2011-9-20 09:1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李修玲 于 2011-9-19 20:52 发表
刚看到,我为晰子的这个申请,欣喜的同时,更多的是心疼。
首先,我知道晰子的为人,与管理能力。在读者相处太久,你我就是彼此的影子。
但是晰,你该明白,这里文学气息虽然很浓,但这里的名利之分太重,不比当初 ...

玲。这段留言,如我收到的短信。最是贴心与温暖。
在这里快三年,人与事,与版主的辛苦,何来不知?
我知道,你疼我,真心地,疼着我。三、四年的深刻友情,岂是三言两语能明?
为什么申请。你知我心。成功与否,有过程就好。
你也深知,我不是小暖。不会如小暖般为环境所左右。更不会为一些音符而影响心情。
有诺,就是千金。但玲放心。我会有分寸。
62#
发表于 2011-9-20 10:54 | 只看该作者
也许,不会每篇文章都读到,因为,还有其他的版主,团结一心,相互扶持才是真正完美的力量。才会让一个地方,像一个家,温暖的家。如果没被批准,也没关系,我曾经为这片美丽而干净的伊甸园,想要付出过。未来,不会有遗憾。足够安心。
   说的攒劲,说到了心坎上!
    非常支持,严重支持!预祝成为咱们春夜听雨新版主!
63#
发表于 2011-9-20 11:23 | 只看该作者
在中财有近两年的时间,对晰子的为人和文字都已熟悉,很喜欢她的个性和她自成风格的文章,她无论在哪个方面都可以胜任春夜听雨版的版主,严重支持!
64#
发表于 2011-9-20 11:31 | 只看该作者
晰子支持你,但不忍心呀!!
一切尽在不言中,无论竞聘成功与否,还是自己多保重哦!
65#
 楼主| 发表于 2011-9-20 12:1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于文华 于 2011-9-20 10:54 发表
也许,不会每篇文章都读到,因为,还有其他的版主,团结一心,相互扶持才是真正完美的力量。才会让一个地方,像一个家,温暖的家。如果没被批准,也没关系,我曾经为这片美丽而干净的伊甸园,想要付出过。未来,不会 ...

老师的文风,在朴实中见真性情,以小视角,明大道理。
我喜欢一句话:心底无私天地宽。谢谢老师的信任与支持。
66#
 楼主| 发表于 2011-9-20 12:1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薄暮 于 2011-9-20 11:23 发表
在中财有近两年的时间,对晰子的为人和文字都已熟悉,很喜欢她的个性和她自成风格的文章,她无论在哪个方面都可以胜任春夜听雨版的版主,严重支持!

薄暮,偶尔会去你的博。在不登陆的情况下。我喜欢静静地读文字,喜欢,安静地,去知遇一个人。
你的博,玉琴的博,玲的博,房子老师的博,暖暖的博。。。。。我都经常去。
彼此的了解,尽在不言中。结局是果,过程是花,花儿明媚的开过,有没有果,花朵,不会去在意,更不会计较。谢谢你来支持。谢谢。

[ 本帖最后由 冷晰子 于 2011-9-20 12:19 编辑 ]
67#
 楼主| 发表于 2011-9-20 12:1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清浅居 于 2011-9-20 11:31 发表
晰子支持你,但不忍心呀!!
一切尽在不言中,无论竞聘成功与否,还是自己多保重哦!

清。我明白你的好,你的叮嘱。
你也是,多多保重。快乐幸福,至上。
谢谢清来支持。
68#
发表于 2011-9-20 12:30 | 只看该作者
因为生活的繁芜,因为生命的清淡,还有,对朋友的诺。
期盼着!
69#
发表于 2011-9-20 14:32 | 只看该作者
晰子的决定,自有道理。支持晰子的申请。
70#
发表于 2011-9-20 20:5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若荷 于 2011-9-18 15:12 发表
好像,晰子从没阅过我的文字,也从没回复过我的评论……不知为何。

好像,此问也适用于我。
不过觉得申请帖还是很中肯的。
71#
发表于 2011-9-20 22:09 | 只看该作者
支持一个,祝你成功!
72#
 楼主| 发表于 2011-9-21 08:0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漠北雪莲 于 2011-9-20 12:30 发表
因为生活的繁芜,因为生命的清淡,还有,对朋友的诺。
期盼着!

谢谢雪莲。
你的湘西系列,让我回到故乡。:)
73#
 楼主| 发表于 2011-9-21 08:0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清水莲心 于 2011-9-20 14:32 发表
晰子的决定,自有道理。支持晰子的申请。

谢谢莲心。
谢谢。
74#
 楼主| 发表于 2011-9-21 08:1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飞花落叶 于 2011-9-20 20:57 发表

好像,此问也适用于我。
不过觉得申请帖还是很中肯的。

会员与版主有很多区别。
会员随性,可以只和熟悉的人交往,只读熟悉的人的文字。版主就不一样,版主,熟悉的人的文字要读,不熟悉的人的文字也要认真读,陌生的,新来的朋友的文字,更要认真读。让不熟悉的朋友感觉到版面的公正感,让陌生的朋友感觉到论坛的温暖和热情。
会员的言论,也更自由,所有的言论,也只代表自己,与论坛无关。版主不同,版主很多时候是论坛的代言人,他(她)的言论,就不仅仅是个人行为了,而是,论坛形象的体现。
谢谢飞花来。
75#
 楼主| 发表于 2011-9-21 08:1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天下为公 于 2011-9-20 22:09 发表
支持一个,祝你成功!

谢谢天下老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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