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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无处可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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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8 08: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曾经无数次想摆脱这个灰暗喧嚣的城市,无数次试图积极的投入到目前已成定局的生活当中,想给自己找到些许惨淡的希望,但是,现实是那么惊人的冷酷,我的所有努力都因恐惧不安而幻化成绝望从心底升腾起来,生活一片颓然。
    很多杂志社的编辑热情地向我约稿,我每天抽更多的烟,绞尽脑汁以期完成他们交给我的任务,同时换些银子花花。说实话,我并不是很愿意写那些不痛不痒顾影自怜无病呻吟有关风月的文章。我更愿意写的是和我的生活相关的事情,即便平淡,可有平常的韵味,至少我本人不会写的那么肉麻那么矫情。然而,在现在,在我还没有讨价还价本钱没有另外经济来源的今天或者明天,我只有违心的写下去,无休无止,连自己都不知道脑子是否能承受得住超负荷的转动。
    生活,总是让我们走投无路,我无处可逃。


    我在一所可以说是一毕业就意味着失业的学校里念书,大三,工商管理,成绩一般,喜欢抽烟、喝酒、打架,曾经有过一段短暂而轻狂的江湖经历,没有坐过牢。以上就是我目前的人生简历。很少,而且没有什么特别突出的地方,有一点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我有时侯很容易陷入自我的情绪里面,不能自拔。对了,差点忘了告诉大家,这个时候你可千万不要来招惹我,当然,不怕死的除外。
    瞧我,说着说着就不知道自己写到哪里去了该怎么写了,你可不要怪我好吗?因为下笔千言,离题万里正是我的拿手好戏。为此,中学时没少挨过语文老师的嘛,而且我不介意告诉你一个秘密,我的耳朵也是由于这个毛病屡教不改给爸爸拉长了的,呵呵,好玩吗?让我来告诉你,的确好玩,不过,轮到自己的时候你就不会认为是这样了。
    废话了这么久,还是该讲故事了吧,我还没有忘记自己今天的这个时候是在写一篇小说呢。小说嘛,就必须有开始,发展,高潮,结局。只是恐怕我要让你失望了。


    故事是从2000年的秋天开始的。
    乘着飒爽的秋风,我们踌躇满志的踏进了农专这片沃土,呼吸着里面浓郁的文化气息,我好想高声呼喊,这个世纪是属于我们的,属于农专的!
    同志,你可别误会,上面这句话可不是我说的,我还没有那份闲心,更重要的是我没有那么好的文采。这一点,你见了我就会知道,整个一副二百五的形象,不是吗?实话告诉你吧,不过,你可千万别说是我说的。上面那番能酸掉牙的话是我班那位走到哪马屁就拍到哪的同学发表在校报上文章开头的一段。怎么样,绝了吧。我私底下分析,他之所以这么写,必然就有他的原因和目的。我得出俩个结论:一,想以此来引起老师的注意,捞个学生会主席什么的来当当,过过官瘾,因为进这所学校的人在中学时期基本上都是被压在最底层的角色,连小组长恐怕都难以排上号,这不,现在不就可以扬眉吐气,调节心理失蘅了;二,显示自己的文采,抱着说不定能以此就泡个漂亮美妹的侥幸心理,如果成功,还能为自己男性菏尔蒙分泌过剩找到一个突破口,何乐而不为呢?或许也有其他我所不知道的原因,不过,我敢肯定,都不如我说的重要。后来的事实也证明我分析的正确度,只是这是后来的事,你还是别太心急了。
    他妈的,这算是一所大学吗?这是我刚进校门说的第一句话,惹得门卫直朝我看,差点以为我是没念过书的社会青年,幸亏我手里拿着录取通知书,要不就有遭暴打一顿的可能。教学楼破烂不堪,明明是危房,连老师的办公室都还是木头加瓦片建筑加工而成平房,简直可以申请为文物加以保护了。整个校园的面积大约等于好一点的大学男厕所到女厕所门口之间的距离,而且杂草丛生,足有半人高,这一点倒为学校里无聊而精力过剩的男男女女提供了一个天然的野战场地。学校的后面呢,是山,不过,光秃秃的,我们班主任的脑袋一个样。我本想抬脚就走人,看看后面虽然失望却虎视眈眈的老父亲,我没敢动。算了,儿子,安心在这里念吧,是金子在哪里都会发光的,不是吗?这是我长这么大以来听到老父亲嘴巴里吐出的唯一一句富含哲理的话,以前都只会说他妈的日你娘之类的话。嘿嘿,莫不是人只要到大学逛一逛,个个都能成为教授。只是,我的老父亲错了,我不是金子,连银子都不是,顶多是一块砸脚的顽石。


    我本想说是胡子把我给悔了,可念及高中政治课本哲学那一章节上有一句话,说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我就不好意思这么说了。其实我也是有责任的。
    我到现在还清楚的记得是怎样和胡子成为朋友的。
    新生军训的第一天,休息10分钟,我上了厕所回来,听到一个男中音大声的说,快看,那个婆娘还可以。惹得男生们大声的哄笑,教官假装没听见,眼睛却朝着男生们望的地方望去了。看来,真是男性本色哦。我看了所谓还可以的婆娘一眼,随即就寻声往说话的男生望去。我看到的是一长桀骜不驯的脸。我从不相信男女之间一见钟情的成人童话,但我却固执的相信男人和男人之间有因为一句话或者一个眼神就成为要好的朋友这种事。因为我和胡子就是这样的朋友。
    晚上,我和胡子喝得差不多的时候,他提议我们一起到操场上去。于是,我们便一人提一个啤酒瓶子到了操场上,刚下去,我还没有醒悟过来的时候,胡子就一边骂着狗男女一边开始追赶那些正在接吻或者干别的更下流勾当的情侣们,我也只好跟在他的身后,以免他出事,结果,给人说成是,一天晚上俩个酒疯子失恋了在操场上发狂。其实,他们不知道,的确是失恋了,不过不是俩个,而是一个,这还是胡子回到寝室后才告诉我的。她的女朋友在别的大学和别的男人勾搭上了。
    那天晚上,我们回到胡子的寝室继续喝酒,然后划拳,吹牛,反正熬了一个通宵。天快要亮了,胡子说,干脆我们不去军训了,没什么意思。我尽管心里有点忐忑不安,可睡意也上来了,就躲在胡子的寝室里睡了一天。然后,晚上又是喝酒。我的大学生活便成了这个样子了。


    在这所破学校念书真没意思,还不如不读。这是胡子喝了酒后的口头禅。我也深有同感,但是我却只是附和,而从没有说过这句话。现在想想,胡子的开除应该是必然的。不过,这是后来的事。
    军训一完,女生们个个穿得花枝招展,那可真是令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该凸的凸,该凹的凹,不像军训期间,大家都穿迷彩服,一个样,男的女的都分不清。嘿,兄弟,想不想找个女朋友玩玩。胡子对我说。我只是笑笑,不置可否。他还不知道,其实我有一个女朋友,高中时一个班上的,现在在中国人民大学,我不好意思说罢了,因为我感到的确有很大的压力,我怕到时候像胡子一样给甩了,那多没面子啊。
    胡子开始物色人选了。选来选去,选上了同班的那个被他称为可以的婆娘。还是说女生比较好,显的有风度,你说呢?那女生名字挺好听的,叫余文婷。屁,老子不是看她长的丰乳肥臀,摸起来有手感,禁得起哥们蹂躏,谁要她呀。这是我说了他女朋友名字好听后胡子放的撅词。哎,真是没救了,典型的色情狂。我说。呵,兄弟,莫非你就不想尝尝鲜,你别给我说不想,那就不耿直。胡子至从受了上次的打击之后,整个人对男女之间的事就看淡了,还美其名曰看透了本质。
    我不想和他争论。不错,我们是朋友,可我们对待事情的观点还是有所出入的。那段时间,胡子和女朋友肆无忌惮的疯狂,而我却时常给远方的女朋友写信,尽管心里掺和着自卑。
    突然有一天,胡子打电话给我,叫我快过他的寝室里去。我到时,发现他们寝室里坐了很多的人,原来胡子那位丰乳肥臀的女友在和胡子耍的时候同时还和一位大二的男生好。今天余文婷居然把那男生带到她和胡子在外面租的小屋里翻云覆雨,恰巧被没有上课的胡子给撞到了。胡子忍不下这口气,要邀人去出气。
    那天,我们把那个大二的男生以及想要帮他的同学揍了个一塌糊涂,先还以为会挨处分,谁知道,第二天,那男的还主动上门道歉,说要请我们喝酒。真是人善被人骑马善被人欺,只要自己硬得起,谁拿我们都没折,胡子眉飞色舞的说。我没有去,我得用那晚的时间给女朋友写信呢,我们说好一周俩封信的。
    胡子他们被带到保卫科了,每个人一个记过处分。原来,那天晚上,那位男生假装请胡子他们喝酒,是因为昨天晚上有很多人打,根本挨打的人根本就认不完人,才使出假装示弱这一招的。胡子果然中计了。幸好我有事,不然我也会背上一个处分的。
    可是,我宁愿自己背上一个处分。因为至从胡子被处分后,就一直对我不冷不热的,他是怀疑我早就知道而不给他说。我怎么解释都没有用。他只是说,我们兄弟还是兄弟,不会因为一点小事就伤害到的。说这话时,他根本就不看我的眼睛。


    我有口难辩,只有作罢。
    忽然老妈打电话来说老爸生病了,挺重,我回了家,怎么就几个月不见,却老成这个样子了呢。医生说老父亲是被累坏了的。老父亲拉着我的手说,孩子,记得努力念书啊,只要你争气,我再苦再累也值得。
    我没有吭声,因为从小到大,我们都不曾有过过多的交流。只有我不听话或者不如他意时,他扬起的手掌是我们沟通的方式。从心底出发,我对他有种由来已旧的排斥心理。其实这些年来,父亲又何尝不想和我交流呢。想起刚上高中他送我到汽车站时欲言又止的样子,心里很不是滋味。
    我在家陪了老父亲一个月,至于学校方面,打个电话说明原因就行了。看得出老父亲对我能在家陪他很是高兴,的确,从小到大,这是我们父子俩在一起时间最长的一次。尽管我们都是那种很含蓄的男人,但从彼此的眼里就能够明白其实我们都想好好的沟通一次,只是作为长者的父亲拉不下自己的面子,而我也因年少的狂妄和可笑的自尊牵拌着老是不肯先低头,一晃就成了如今这个样子了。
    所谓意志和精神是病人最主要的良药,我觉得很有道理。在家里的那段时间,自己高中时的哥们全都不在家,他们也到各个野鸡大学锻炼去了,这样一来我就没有地方可去,只是呆在老父亲身边,陪他说说话还开一些适当的玩笑。父亲的精神一天比一天好起来,仿佛我就是他生命中最好最灵验的一道药方,这些只是我看到父亲和我眉飞色舞谈论问题时所想的,想到这里,竟莫名其妙的感觉鼻子有些酸酸的,念及这些年来与父亲之间不冷不热的关系,忽然怀疑起自己以前一贯的做法对他是不是太残忍了点,毕竟我们是血浓于水的两父子啊。
    我知道自己和父亲都是很开心的,不过,从表面看起来,似乎最高兴的应该是母亲。她整天挖空心思变着花样给自己的丈夫和儿子做好吃的,脸上还乐呵呵的堆满了笑容。不像以前只要我和父亲在家,母亲总是很紧张,她怕我们相互的冷漠和偶尔的口头攻击,每逢这个时候,善良的母亲只有抹眼泪的份,在俩个最亲的人面前,她是最为难的。这些道理,我现在才明白,或许早就知道,可就是不愿意承认。但是,不管怎么样,一切总算过去了,雨过天晴,风和日丽,而我的母亲也总算是从提心吊胆的岁月中解放出来了。


    正如伤得最深的是最真的情感道理一样,走得最快的总是最美的时光,即便心里有万千个不舍,我还是得回到自己的学校。
    整整一个月没有见到胡子了,好象我们之间的关系反而恢复到了从前甚至比从前更好,也让我对距离产生美这句话有了新的理解,其实不光是爱情,原来友谊也是一样的。爱情,对了,我忽然想起自己回家整整一个月都没有和远在北京的女朋友联系过,也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我想马上打个电话向她汇报最近的行踪,可此时也许她正左在教室里听某个知名的教授讲述人生的哲理呢,心里不由得有了些许自卑,但马上被疲倦淹没了。算了,什么事都等我睡了觉再说吧,坐从重庆到西昌坐了整整24个小时的火车,实在把我累得够戗。躺在床上,腰酸腿疼,我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一觉醒来就是下午更确切的说是晚上6点钟了,是胡子把我叫醒的。他说已经给我在商业街订好了座位要给我接风。说实在的,我并不想去,不是说我就不想领胡子的情,而是我知道所谓的接风实际上就是喝酒划拳。胡子他们家乡有个规矩,如果遇到要好的朋友到家里来,非要把朋友喝翻喝成现场表演才觉得对得起,现在他到了学校同时也把家乡的规矩带来了。这个时候,我只想吵个小菜,自己吃饱了就可以了,没有想到他竟然到我寝室来叫了。中国人有句俗话叫恭敬不如从命,我不知道当初说出这句话的人是不是有点无奈的感觉,至少在我这时,是带点勉强的成分的。尽管勉强,我还不得不去啊。
    整整8个人,7个男的1个女的。男的差不多都是胡子的老乡,也就是因为上次打架挨了处分的,与我也算是有过一面之缘。比较醒目的是那位女生,我居然从未见过,自然我就特别注意她了。当然,如果我事先认识,我也会注意她的,男人嘛,总不可能对同性感兴趣吧,除非他是同志。我不是玻璃,所以我就开始细细的观察她。胡子介绍说她叫汪雪,和我们一个班,补录进来的,来的时候恰巧我回家了,所以尽管是一个班但彼此都是第一次见面,末了,他还补充一句,她是我妹妹。原本还有点想法,最后一句话把我的积极性全打消了,地球人都知道妹妹还有别的诠释,只有在心底叹气,靠,没想到这小子动作挺快,我才回去一个月,他就又有了一个妹妹了。后来的事证明我想错了。
    寒暄过后,菜都还没有上完,就开始喝酒了。先是喝了一杯团圆酒,接着胡子开始带头向我敬酒了,端着酒杯说着什么好久不见了甚是想念之类的客套话。一杯一杯的接着来,菜刚上完我就有点晕了,更让人想不通的是,汪雪端着一杯雪碧,而我作为男的却要喝三杯啤酒,妈的,什么道理,现在不是讲究男女平等了吗,怎么她喝饮料我得喝啤酒,而且还是三杯。我真想把杯子砸了,转身走人,可胡子一伙男的直嚷嚷,为了不扫大家的兴致,我只好皱着眉头一鼓作气把三杯喝完。在我喝完后,汪雪拿过我的碗给我舀了一碗米饭然后又往碗里夹了很多菜,柔声说,岑枫,你先吃点菜吧,别光喝酒了,多吃点菜才不会伤胃。面对面的也让我看清了汪雪她妈的还真是一个尤物,丰胸细腰,脸蛋也很精致,而且温柔体贴,只可惜让胡子给抢先了。
    都已经喝得晕头转向的时候,我提议各自回去休息了,如果聚在一起,都喝了酒,指不定会闹出什么事情来。8个人当中,我喝得最多,走路都是左脚打右脚,好在有位善良的女生扶着我。胡子埋单,汪雪负责把我扶到胡子的寝室。200米的距离真恨不得变成500米或者1500米,因为她身上实在太香了,我都没法抗拒。很快就到了,汪雪给我倒了一杯热开水,说了声好好休息,然后她就走了,看着她窈窕的背影渐渐远去,我心里的滋味呀,说也说不出。一会胡子就回来了,他看着还在发呆的我说,怎么样,兄弟,汪雪还可以吧?我翻了翻白眼,不无醋意的说,这个问题你罪有发言权,对了,你是什么时候把她搞到手的。哈哈,胡子突然大笑起来,说,你看看,吃干醋了吧你,咱俩兄弟说实话,她真的只是我认的妹妹,我们之间根本没有发生过什么事,妈的,不是我不想,关键是我看得出来她对我没有兴趣,所以还不如趁早断绝了这个念头,这样至少还可以做朋友。是吗?我恍然有了生机,看着胡子。对,我骗你我自己不得好死,胡子一脸的严肃。呵呵,我干笑了俩声,说,你要对自己有信心啊。话虽然如此,我心里却乐开了花。


    课间操的时候,生活委员交给我8封信,全是我远在北京的女朋友写来的,按着日期先后我一封一封的看,第一俩封写的全是什么想念啊怎样爱我这类的肉麻话,三四封就开始说我怎么不回信了问是什么原因,五六封就开始说怎么样担心我,后面的两封语气就来了个大转变,质问我是不是另接新欢忘了她了,而且还带着点居高临下的口吻说即使是这样她也觉得什么什么了不起,因为从一开始她就意识到我们之间会有这样的下场,毕竟我们差距太大了,只是比她预料的早了几天而已,刚进大学就有很多条件优越的男生追求她,现在她已经答应了一位家在本地的男生。
    生活就像一场戏剧,而我们的爱情就像一个天大的玩笑。一边看她的信,我一边冷笑。记得我们刚开始恋爱的时候她就好象我的跟屁虫,整天跟着我后面,得知我考得不如意她还哭着安慰我好象是她的错,在她快要报到的那几天我们形影不离的逛遍了那座小城的每条街每个商店我们发誓说永不分离一毕业就结婚……这一切,曾经把我感动得一塌糊涂,觉得她就是我今生唯一的牵系,妈的,没有想到,我即便花心也至多在心里想想而已而从不付出行动,她却就这么一个月的时间就不相信我了,而且说出了那么绝情的话而且这么快就真正的另结新欢,终于揭开了蒙在脸上温情脉脉的面纱露出了她的本质。不过,这样也好,让我早点看清她,所谓长痛不如短痛,我没有给她回信,只是在电话里简短的说了分手就分手,再顺便提起了一下老父亲生病自己回家的事。她在电话那边愣了良久,然后哭着说事她错了我们重新开始吧,我啪地一下挂断了电话。
    其实我何尝不想重新开始呢,只是她的怀疑否定了我们曾经拥有过的一切,让我已经找不到来时的路了。那天晚上我约胡子一起喝酒,我们争先说着女人薄情多变之类的话,偶尔大笑几声算是发泄。快喝光一件啤酒的时候,胡子突然对我说,兄弟,要不你找汪雪吧,我看她好象对你还有点意思。


    忘掉一段恋情最好的方法就是开始另外一段爱情,也就是别人所说的找一个人代替。
    我在胡子那里要来了汪雪的电话号码,打过去,正巧是她接的,可以说成是缘分,我后来对抱在怀里的她说,当然这是攻击女孩子的糖衣炮弹。对于我的电话,汪雪显得很是热情,想来她对我是有好感的,而好感就是成功最起码的基础。试想,如果一个女孩子很讨厌对方或者说对对方毫无印象的话,那么多半这事就黄了。
    我约汪雪一起吃饭,她没有迟疑的答应了。那天,我和胡子以及汪雪三人吃了饭直奔校门外“聚缘吧”,因为那里音响效果比较好,我可以正常发挥自己的水平。音乐想起,我首先唱了一首苏永康的《爱一个人好难》,从汪雪钦佩而含情的眼神中我就知道自己已经取得了成功。顺便提一下,我的通俗歌曲唱得的确不耐,曾经在高一的时候拿过奖,而且我还同几个热爱音乐的哥们搞过几年的摇滚,只是后来在一次登台演唱时,因为打算摆一个POSE坐在地上缓缓站起身正准备唱的时候被一阵哄堂大笑把我的激情全打消了,原来场地不干净,在我站起来的时候屁股上一片白,都是地上的石灰。由此可见,所谓的素质教育是多么的失败,一群好无教养的高中生断送了我一直以来的艺术梦,从此,我摔坏了心爱的吉他发誓再也不唱歌了。不过,现在为了追女孩子就另当别论了。
    回学校的时候,汪雪就主动把小手伸过来挽住了我,我沉浸在自己的幸福中竟丝毫没有发现胡子的反常,以往总是说个不停的胡子一路上没有说一个字,只是一个劲的往前走。回想起来,我才发觉自己有多么不够义气,即便胡子追不到,我也不该为了自己的一己之私和汪雪好上,这不等于往胡子的伤口上撒盐吗?但是当时的我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仍然天天和汪雪约会,和胡子很少在一起喝酒,我不知道,胡子正陷入了赌博的深渊中了。


    我是在第二学期开学和汪雪有肉体接触的。我们本来要2月15日才正式报到,但因为汪雪在电话里说叫我早点回学校,那天刚和高中的哥们喝得晕头转向的我随口就答应了。直到上了火车,我才开始有点明白她是想和我一起过情人节。说真的,我对外国的节日一向都不感兴趣的,只是答应了汪雪又不好反悔。经过几十个小时的颠簸,终于到了西昌,想到汪雪在寝室傻乎乎的等着我,我总得表示一下自己的心意吧。我上了公车到西昌城里狠了狠心花了110个大洋买了11枝娇艳的玫瑰。把玫瑰送给她,汪雪很高兴的在我脸上嘣了一下,我面带笑容地把她抱在怀里,心里却在滴血,110元钱啊,够我一个月的烟钱了,就只换来一个香吻,真他妈不值。
    其实2月14日是一个倒霉的日子,因为就在我和汪雪手拉着手出去的时候我遇到了班上那位最爱拍老师马屁的主儿,他告诉我说我的高等数学重修,按照一个学分50元钱来计算数学6个学分我就得交300元钱的重修费,真够倒霉的。那一刻我真想把他的头扭下来当球踢,妈的,特意过来过节的,他丫的居然告诉我这么个不幸的消息,搞得我什么兴致都没有了。
    但是,不管怎样,节日还是得过,不是吗?因为时间还早,汪雪和我的寝室都只来了一个人,我们就把饭菜端到她的寝室,汪雪还特意从家里带来了上好的红酒。夜幕降临的时候,关了门窗,点上蜡烛,吃着饭菜,喝着红酒,再加上花瓶里的玫瑰花,居然还真有点情人节烛光晚餐的气氛,彼此都感到很温馨,好象空气里流动的都是爱情的气息。酒喝光了,汪雪有点醉了,我却突然想起自己重修的事,心情变的有点坏。汪雪见我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就走过来偎依在我的怀里安慰我说,岑枫,不要生气了,今天是情人节,我们应该高兴的,只要你这学期努力一点得个奖学金不就扯平了吗?
    望着怀里汪雪娇红欲滴的双唇,我禁不住吻了下去,她积极的回应着。亲密接触着她温暖而带着清香的身体,我的小弟弟不自觉的昂起头来。我的手开始探向她高耸的玉乳,并且把她慢慢的往床的一边移动。最后我们双双倒在了汪雪的床上,不断的翻滚着,我忍不住进入了她的身体,她只是象征性的挣扎了一下,然后就用光滑的手抚摩着我的后背。
    第二天早上起床时,看见床单上殷红的血迹,我们明白过来晚上发生的事。汪雪抱着我哭了,说,今后我就是你的人了,你以后可不准对不起我。我没有作声,因为我连自己的未来都没有把握,怎么去承受两个人的以后。


    胡子比我还惨,他重修高数、计算机和英语,也就是说要交800多的重修费,这样一来,他的公寓费就交不上了,干脆搬来我们寝室住。
    对于胡子的到来我是欢迎的,但是因为此时我和汪雪正处于热恋阶段,整天粘在一起,也就没有多少时间与胡子一起谈心了。加上汪雪曾经很严肃的对我说过,要我尽量远离胡子,说胡子不是什么好人,叫我别学他一天不求上进。女人就是这样,当她和你发生关系后就好象成了你的管家婆,喜欢管东管西的,限制你与别人甚至是朋友的交往,所谓重色轻友并不是说男的有了女人就不看重朋友了,而实在是无法忍受女人的唠叨尽量避免罢了,其中的无奈相信所有的男人都会有所体会。
    我原来就隐约的知道胡子开始打牌赌钱了,住到一个寝室后我才知道他的赌瘾有多大,他可以在晚上熄灯后点上蜡烛和牌友一起力战到天亮。我不知道该不该说他,或者就是说了又能不能起到作用。我一天到晚和汪雪在一起,胡子整天整夜的忙着打牌,我发觉我们之间已经在无形中疏远了许多。我很想挽救,可又不知道怎么去做,只有用至少我们还是朋友的理由来安慰自己。
    直到有一天我发现自己放在床头的100元钱不见了,刹那间,我的心寒冷到了极点。我心里很清楚是胡子拿的,寝室别的人根本就不敢到我的床上去翻东西,他们都怕我。因为有一次晚上我和外寝室的朋友在我们寝室喝酒吹牛吹得正高兴的时候,睡我下铺的冯刚冒了一句话出来,他说,你们小声点,我明天还要上课呢。我当场就把他从被窝里抓了出来,狠扁了一顿,从那以后再也没有人敢藐视我的权威,甚至在我说笑话的时候,他们还会讨好似的干笑几声。我知道胡子这几天打牌输了很多钱,如果他向我要,我会毫不犹豫的给他,但是他怎么能这样做呢?我真的无法理解他的做法,我不想出现我们连朋友都没得做的情况。
    真是太让我失望了。这件事我没有告诉汪雪,我不希望她看扁我的朋友,仅此而已。


    胡子不打牌了,他开始打架。他喝了酒就说这个破学校根本没有什么读头,又说班上的干部都是混蛋,只知道拍马屁,一点真本事都没有。喝醉酒的胡子是不可理喻的,他专打班上的干部,每天晚上都打,一个接一个,我想如果是第一个挨打的向学校告发了,那么胡子就不会落到被学校开除的地步,最多只是个留校察看。问题是挨打的干部都是混蛋,更确切的说是软蛋,他们晚上挨打,第二天还要摆宴宴请胡子,好象胡子就是他们的老爹一样。日子一长,就形成了一种不成文的规矩,谁要是头天晚上挨打,第二天就请客,聪明一点的干部就事先请客以避免晚上的一顿揍。班上一共150个人系上班里的干部加起来足有30个,那段日子,胡子的宴会不断,甚至多得不知道该去哪好。
    但是胡子最终还是出事了。那天晚上,他喝了酒在熄灯后踢开209寝室的门,准备修理最后一个干部,也就是系上的纪检部长刘强。胡子用酒瓶子指着他已经躺在床上的他说,刘强你给老子起来,我找你有事。刘强是有准备的,他从床上爬起来,斜了一眼床头的铁棒,有恃无恐的说,你有什么事明天再说,老子现在没有空。胡子从来没有碰上这么样的硬角色居然敢这样和他说话的。他恼怒起来,拿起手里的啤酒瓶照着刘强的脑袋就是一瓶,当场啤酒瓶就被打破只剩半截了,然后他在刘强准备拿铁棒的时候又用剩下的半截瓶子往刘强的脸上戳去,再抢过刘强床头的铁棒直往他的身上打。直到我听到声响赶过去的时候,刘强已经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了,脑袋都被打破,流了很大一滩血。
    这是这所学校有史以来打架最厉害的一次。刘强被送到医院抢救了很酒才醒过来,脑袋上缝了几十针。理所当然的,很快胡子的处分就下来了,勒令退学,开除学籍。


    我不知道胡子是否还认不认我这个兄弟,但至少在我心里是一直把他当兄弟看待的。事发后,我很后悔自己不早点阻止他接连的打架。汪雪看我整天无精打采的,问我怎么了,我恶狠狠的说了句,都怪你,然后我头也不回的走了。
    我在电话里说了和汪雪分手的事,她泣不成声。其实我知道整件事和汪雪没有丝毫的关系,她是无辜的。但是,我无法原谅自己。因为如果我一直和胡子在一起,他就不会去打牌更不会打架被开除。胡子喜欢汪雪,我却无情的抢走了他的心上人,尽管他表面上说没有什么,可心里的难受没有办法说,他需要发泄,无论打牌或是打架都只是他发泄方式的一种。汪雪没有错,错的只能是我。每当我想起汪雪,我潮湿的双眼都会变得干涩起来,因为我知道,她已经是我今生无法再寻觅的美丽。
    胡子离开学校的那一天,我们喝了很多酒,不是一杯一杯的,而是一瓶接一瓶的喝,仿佛要把我们这一辈子的酒都喝光似的。我们说了很多话,找回了以前亲密无间的感觉,但是他却马上就要走了。
    送别的时候,胡子紧握住我的手,带着哭腔说,枫子,我会永远记得你这个兄弟的,一辈子都不会忘记我们在这个学校发生的事。说完,他一转身就大步走了,再也没有回头。望着胡子远去的背影,就好象学校里到处都是的杂草,在风中刚强而脆弱,只是不知道到底风要把它们吹向哪里呢?我再也忍不住了,泪湿眼眶……


    从此,我变得安静而沉默,常写一些冷静而奇怪的文字,只有我自己知道,这都是与一位朋友有关,与一些往事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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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8 09:08 | 只看该作者
欢迎独孤欢新朋友!请先看一下置顶的排版要求,段前要空两格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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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8 09:10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一楠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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