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楼主: 周施梅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浮生偶记】自己的孩子-----那些写过的文字

[复制链接]
31#
发表于 2011-9-27 11:08 | 只看该作者
有些人,很无聊。
无视吧。大可无视。
不要让他(她)干扰我们看前路更为美丽的风景。
32#
 楼主| 发表于 2011-9-27 12:4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王兆甫 于 2011-9-26 23:49 发表
文字是自己孩子,比喻到位。

无聊,剽窃者无聊。如果只是收藏欣赏,有情可原。殊不知竟然发表了出来……

问好


嗯,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无非是对我或者对我文字关心过火呗。
33#
 楼主| 发表于 2011-9-27 12:4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李修玲 于 2011-9-27 11:05 发表
抄袭成灾,前几天看季老师的文字被抄,我的那个写叔父的也被莫明帖在一个学生网站,梅梅的,也不约而同地被不会生孩子的人给抱走了。
这世界很精彩,这世界很无耐。


连“叔父”也偷啊,都是不生惹的呗。那种人,不生不说,还眼红人家呢。
34#
 楼主| 发表于 2011-9-27 12:4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冷晰子 于 2011-9-27 11:08 发表
有些人,很无聊。
无视吧。大可无视。
不要让他(她)干扰我们看前路更为美丽的风景。


是够无聊的,由他(她)去吧,苍蝇是挡不住风景的。问好晰子。
35#
 楼主| 发表于 2011-9-27 21:50 | 只看该作者
再来看看上传的图片,回味和先生以及朋友在山上的情景,听听这动听的音乐,感受生活的美好。
36#
发表于 2011-9-27 22:40 | 只看该作者
问好。
37#
发表于 2011-9-27 23:06 | 只看该作者
呵呵,被抄啦?好,祝贺!!!
38#
发表于 2011-9-28 06:55 | 只看该作者
把文字比作孩子,很恰当。之前很多人曾这样比喻过。
而把被抄袭当作丢失孩子,丢失孩子的人何其多。你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您有见过将别人“孩子”整容当自己的孩子养的吗?我见过。那个人是你用林妹妹的名字,你还记得吗?
除了开头是你写的,后面的是你朋友的。你说那是“引用”。无论那是什么,过去了,我不想再提。倒是你,重新在这里提起来,我不得不在这里跟帖。
所谓“物以类聚”,能看得上你的“孩子”的,应该是很仰慕你的人喽?你文中所指,好像知道这个人是谁,为何不说出来?让大家都知道他(她)的嘴脸,净化文坛,也是您一大功劳。
即便你再愤怒,又怎能如此肯定“偷”你孩子的人是“生不出孩子的人”,你觉得自己很有文采,很高产,但是这个论坛也有很多很久很久都没写一篇文章的人,包括我们尊敬的匣子斑竹,难道依照你的逻辑,就是不能生孩子的人吗?
观点可以犀利,但是最好不要刻薄,更不要随便怀疑谁。也许你自觉你是君子,但是不代表你的“敌人”就是小人。此话也许不对,仅供你参考哈。


我本来还是为了你着想,想过来删除的,看到你后面不但不收敛,不反思,反而变本加厉。我也很无奈。
你已经跟外地人联合攻击过我一次,这次你如果继续一错再错,我不会再原谅你了。这已经不是误会了。

[ 本帖最后由 南山菊 于 2011-9-29 17:59 编辑 ]
39#
发表于 2011-9-28 11:34 | 只看该作者
呵呵,说抄袭,偶也一肚子苦水,不光在中财,新浪被抄的更甚,还有人为报复我的揭发,专门建了一个抄袭我的文章的博客,指着我的名字说,我就抄你的,你无权干涉。
同样,恶意的抄袭,不仅只在新浪,网络之大,容纳了美好的东西,也有丑陋的东西散发出来,散发到我们不知道的地方。他们可以认为,那是他的天涯海角,谁也不会知道,但,无论怎么天涯,他们也不能消弥了去。
40#
发表于 2011-9-28 12:32 | 只看该作者
的确,施梅姐的这种遭遇在当下的网络很普遍,自有那些写不出文字的人偏要去充什么才子墨客的,还意识不到自己行为的恶劣。这种剽窃行为,与其个人的道德品质有关。人生万象,在这种穿空子而存在的现象面前,也只能不屑与不耻了。
41#
发表于 2011-9-28 12:45 | 只看该作者
一个生不出孩子的人,无论以怎样的形式得到一个孩子,即使全世界的人都夸这孩子好,这孩子毕竟还是别人生的。更何况是去偷一个孩子,这偷窃的行为不只能证明自己的可鄙么?
你的孩子终归是你的孩子,别人是抱不走的!他会哭着找妈妈……呵呵
42#
 楼主| 发表于 2011-9-28 17:1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妖魔的狂笑 于 2011-9-27 23:06 发表
呵呵,被抄啦?好,祝贺!!!


感谢来祝贺。问好!
43#
 楼主| 发表于 2011-9-28 17:1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若荷 于 2011-9-28 11:34 发表
呵呵,说抄袭,偶也一肚子苦水,不光在中财,新浪被抄的更甚,还有人为报复我的揭发,专门建了一个抄袭我的文章的博客,指着我的名字说,我就抄你的,你无权干涉。
同样,恶意的抄袭,不仅只在新浪,网络之大,容纳 ...


是很可恶。不过再怎么抄也还是你的。问好荷。
44#
 楼主| 发表于 2011-9-28 17:2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贵妃醋 于 2011-9-28 12:32 发表
的确,施梅姐的这种遭遇在当下的网络很普遍,自有那些写不出文字的人偏要去充什么才子墨客的,还意识不到自己行为的恶劣。这种剽窃行为,与其个人的道德品质有关。人生万象,在这种穿空子而存在的现象面前,也只能不 ...


是啊贵妃醋,对恬不知耻的人只有不屑和不理睬了。
45#
发表于 2011-9-28 17:2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冷晰子 于 2011-9-27 11:08 发表
有些人,很无聊。
无视吧。大可无视。
不要让他(她)干扰我们看前路更为美丽的风景。

天涯紫蝶 说得很好。
天涯,我还真没去过。应该是个好地方。大论坛。

看你如此喜欢这个帖子,那我也再帮你顶一把吧。
呵呵。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11-16 13:51 , Processed in 0.051829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