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羽v公 于 2011-10-23 11:14 发表 确实大手笔,及便不步韵亦是难得! 无锋所说虽在理,但因为步韵的限制,就不易调度。我建议:不做步韵,放手挥洒,方能更上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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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霜刃无锋 于 2011-10-23 10:52 发表 呵呵,原乡人客气了,你才情不俗有目共睹。一般而言,此词写到这个程度那是相当不错了。无锋说过,每遇佳作,总要认真品读,细加挑剔,意在学习。如果鸡蛋里挑骨头的话,原乡人此词还可更好!遣词造句,你已相当 ...
原帖由 霜刃无锋 于 2011-10-23 20:12 发表 赞同羽公的意见,除了在唱和答酬中向对方以示尊重外,并无多大实际意义,反而容易束缚作者的发挥,一切当以自己所要表达的为上。
原帖由 原乡人 于 2011-10-23 20:34 发表 无锋说的是,有时步韵也是为省事,免去找韵时间
原帖由 鼓风唱歌 于 2011-10-23 21:54 发表 觉得可以流传了!叹!!!
原帖由 文亭客 于 2011-10-23 22:01 发表 最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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