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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娃公告(第五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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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4-4-16 21: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现将管理员同志的一个帖子转贴过来,希望大家认真学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于论坛管理员事务较繁忙,没能及时回复会员的提问。敬请各位见谅!!以上会员的讨论已经过阅读,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何为原创?
  答:原创即为作品由作者本人亲自创作,而非通过篡改,摘抄等其他途径所获得的。目前论坛上出现了一些类似的现象!严重侵犯他人的权益,从而对论坛造成影响,这样的行为我们将给予坚决打击。那么为什么作品一定要加原创二字呢?很多作品是在其他媒介或报刊发表过的,有的是作者本人而有的不是,以假乱真。对于此作者与彼作者是否为同一个人,我们包括大家也很难去取证。所以为了避免一些不正当的行为的出现和维护作者本人及论坛的权益,论坛一律规定非原创作品不计酬。

  不是计酬作品是否可以加精华?
  答:不是计酬,适当也可以加精华。但就需要斑竹把握好一个度,因为同样涉及到一些具体的问题。

  版权与原创是否为同一概念?
  答:如果作品在其他媒介发表过的,并受到版权限制,那么论坛不允许类似情况的出现,此类问题容易引起版权纠纷,但欢迎其他形式的交流!!中财论坛是对外开放的,同样欢迎一些新思想新理念能够参与进来。如果在其他媒介没有受到版权限制的,那么论坛允许发表,但同样不计酬。

  计酬与精华是否为同一概念?
  答:不是。精华是斑竹加的,计酬是论坛最终经过管理团队评定的,但计酬建立在精华的基础上;计酬一般都是精华,精华也有不是计酬的,没被加精华也有被选入计酬的。

  在中财未曾获得计酬的作品,是否可以另投其他刊物或相关的媒体??
  答:在不侵犯中财论坛权益的情况之下,原作者对作品享有权限。

  同时,论坛非常欢迎大家以各种形式的交流和探讨,感谢春夜版斑竹们!希望大家能在中财论坛得到收获!!
2#
发表于 2004-4-16 21:14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3#
发表于 2004-4-16 22:02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4#
发表于 2004-4-16 22:05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5#
发表于 2004-4-17 00:46 | 只看该作者
呵呵,严重支持!为论坛的繁荣而努力!
6#
 楼主| 发表于 2004-4-17 07:08 | 只看该作者
谢谢以上各位支持,近日《太虚》版相继发现许多优秀帖子都可以在其他论坛上搜到,且不是这里的作者名字,直接影响了作品的计酬,也影响了小说作者的信誉,这是计酬小说有所减少的真正原因,请大家注意了!!
7#
发表于 2004-4-17 08:51 | 只看该作者
我现在明白了!
8#
发表于 2004-4-17 08:54 | 只看该作者
斑竹难辞其咎,搜索帖子是斑竹的基本职责,“小娃”先生怎么现在才知道呢?
还有,太虚版的“精华”帖子是否太多?我个人以为这种遍地开花的做法未必妥当,全是精华,结果是没有精华。
9#
发表于 2004-4-17 09:12 | 只看该作者
真正应追究的是作者的责任,
是写手起码的素质问题。
斑竹不可能顾及全面,
所以很理解山里娃等的苦衷。

原斑竹显辉的话也不无道理,搜索软件里有一种效果很强的,标题、内容、作者,一搜既出,只要是在网上发过,文字中包括的,全部显现,但,这样是很费心了。
10#
发表于 2004-4-17 09:38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管理员同志的这个帖子很好,说的有理有据,合情合理。同样的话,说出来受听。让写手们看了心里舒服。不像某些人的帖子,话里暗含着其他意思:好像作者们都盯着这里的钱,如果不在这里得到稿费就得饿死一般。一副手握生杀大权的施舍者的模样。我认为来这里的人都是有档次的,最起码小名也叫个‘文人’。既然是文人嘛,总有点文人的自尊,最受不得别人的奚落。论坛里有了那样的帖子,直接影响论坛的人气,冷了朋友们的心。希望朋友们都和管理员同志学习一下,多学一下语言艺术,摆正自己的位置,不要把写手们吓跑。
11#
 楼主| 发表于 2004-4-18 17:09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左显辉 发表
斑竹难辞其咎,搜索帖子是斑竹的基本职责,“小娃”先生怎么现在才知道呢?
还有,太虚版的“精华”帖子是否太多?我个人以为这种遍地开花的做法未必妥当,全是精华,结果是没有精华。


两天上不来,没有及时恢复大家的帖子,很对不住。您说的对,主要责任在我,我觉得大家写的稿子不容易,所以就没有细致地搜索。加精的问题也是,以后少加就是。嘿嘿,个别帖子我们几个版主并没有加精华,可却成了精华,这我就难以解释了。谢谢你!!
12#
 楼主| 发表于 2004-4-18 17:21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乾坤夜 发表
  我认为管理员同志的这个帖子很好,说的有理有据,合情合理。同样的话,说出来受听。让写手们看了心里舒服。不像某些人的帖子,话里暗含着其他意思:好像作者们都盯着这里的钱,如果不在这里得到稿费就得饿死一般...


谢谢你直率地说出来,说明您是一个很痛快的人。我接受你的批评,但是我自从担任版主以来,从来没有觉的比别人要高点什么,实际上也不是,因为生杀大权可不是我们掌握着,我们也没有那个臭谱可以摆,只是想为大家服务。同时版主更是普通的作者也想得到大家的理解和支持,理解和尊重,这方面您最清楚,我记得您的帖子我每一次都是很认真地看完并回帖,包括你一气发了6个版的那个,可是却没有见对此有任何反映,一个帖子都没有回复,这就不好理解了,互相支持和关心还不是一句空话吗?
       心里想的说出来,还请你谅解!!
13#
 楼主| 发表于 2004-4-18 17:23 | 只看该作者
同时谢谢龙侠和苦雨两位的支持!!
14#
发表于 2004-4-18 18:5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小娃公告(第五号)

最初由 山里娃 发表
现将管理员同志的一个帖子转贴过来,希望大家认真学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于论坛管理员事务较繁忙,没能及时回复会员的提问。敬请各位见谅!!以上会员的讨论已经过阅读,总?..


学习了!
15#
发表于 2004-4-18 19:54 | 只看该作者
“两天上不来,没有及时恢复大家的帖子,很对不住。您说的对,主要责任在我,我觉得大家写的稿子不容易,所以就没有细致地搜索。加精的问题也是,以后以少加就是。嘿嘿,个别帖子我们几个版主并没有加精华,可却成了精华,这我就难以解释了。谢谢你!!”

有什么不好理解的啊,我也当过斑竹啊,也会加精华啊,这不就理解了吗?
冒犯了斑竹,请多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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