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
原帖由 可伶可俐 于 2011-11-10 09:06 发表 欣赏菊姐精彩短篇。文学文字,喜欢就好,就是一种业余爱好!
原帖由 于文华 于 2011-11-10 09:22 发表 那么,即使有朝一日,我们这些喜欢写字的人,能够出书,又能给谁读?我们的文字,又有哪些可供人一读的价值?是高超的文字技巧?是奇闻故事?是风花雪月?自恋?励志?想不到有哪种书,能吸引现在的人们?我们的文字 ...
原帖由 烟雨飘过 于 2011-11-10 09:26 发表 两章字独立成篇,却又相互交融,菊的字真得越来越有嚼头了。
原帖由 我爱我家 于 2011-11-10 09:46 发表 柳树自古就是人们用来传情的信物,许就是因了她女儿般的脉脉含情。 书写的人越来越多,真真正正的文字却越来越少。 学习老师的好文字!问好
原帖由 张谋 于 2011-11-10 09:49 发表 怀念,原来是因为失去。正是因为此,我们才有了记忆的根。
原帖由 郭玉琴 于 2011-11-10 10:32 发表 写字的人,为写而写,看书的人,看的也不是书,所有都趋向功利和浮躁的年代,文学成了困顿之兽.
原帖由 木门长子 于 2011-11-10 10:35 发表 雾色人生,雾中的思考。
原帖由 房子 于 2011-11-10 10:51 发表 文字静心、优美,感悟思考透彻中肯。
原帖由 漠北雪莲 于 2011-11-10 16:52 发表 各位都评了,我就来学习吧。 问好文娟!
原帖由 从容 于 2011-11-10 17:19 发表 头顶上,太阳光一片灿烂,心底却升起一团雾…… 很有寓意的。
原帖由 贵妃醋 于 2011-11-10 19:42 发表 两个篇章,抒写与感悟,文章便有了深度。学习!
原帖由 南山菊 于 2011-11-13 18:47 发表 问好我爱我家文友!感谢来读与夸奖! 不要叫我老师,我应该比你大,你叫我姐姐吧。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联系我们|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11-19 10:43 , Processed in 0.072778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