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030|回复: 1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对那些亮丑而博出位的人,政府应当说不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12-5 10: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对那些亮丑而搏出人位的,政府应该说不



      近几年,由于名人效应所带动的巨大经济利益的彰显,社会上很多人想出名的愿望达到了疯狂的程度。但是,想出名是一回事,能够出名又是一回事,也就是说,不是每个想出名的人都能够出名,你得拿出点看家的绝活、既在某个方面有出类拔萃的本事才行啊。可是,一个普通的小老百姓,没有这个本事而又想出名,怎么办?有个别的人,通过歪门邪道——亮丑,也出了名,并且获得了自己想要的经济利益。这方面的突出代表就有芙蓉姐姐、凤姐、郭美美、陈冠希等人。

      以上说的这几个所谓的名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通过亮丑——既挑战社会道德底线,达到出名的目的,在社会舆论的一片骂声中,偷偷的数着钞票。呜呼,五千年的文明古国,道德滑坡如此,虽不能完全归罪于这几个小丑,但是,这类人对社会道德的副作用,确实不能低估。可是,对这类跳梁小丑,除了不疼不痒的社会舆论谴责之外,我们就真的没有办法了吗?答案是否定的。

      也许有人会问:这种人虽然讨厌,可是,他们不违法、不犯罪,党政府能把他们怎么样?话不能这样说,党和政府手里,可不是只有法律一个手段,我们手里掌握的手段多着那。就说对付这种人的手段,我们手里不还有中央文明办吗,不是还有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吗?

       让这些部门操作也很简单,首先,让中央文明办对这些人有一个界定,凡是违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行为人,【注意:得有重大的事实,受到社会舆论广泛斥责的。相信作为中央文明办,认定这种事和这种人并不难吧。】都给予封杀。国家掌握的媒体不准报道他们的任何信息,任何企业不准找这种人做广告,如有企业不听招呼,为了吸引眼球而找他们拍广告,工商局加重处罚,罚他个破产倒闭,让大家看看,这些要钱不要脸的人的可耻下场,保准不会再有人瞎折腾了。

       其实,有些名人因为出了丑而被封杀,以前是有过先列的。像前些年厦门远华走私案,就有个别的明星因为受牵连而被媒体封杀的。人家还是先凭正面的形象和好的作品走红,后来因为没有把握好而沉沦的。这种情况与明明知道是丑的东西,只是为了利益的驱动而大肆宣扬的情况,还是有区别的。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是硬道理,其他事务有法律管着。这样的思路,作为政府工作的主导思想无疑是正确的。但是,作为上层建筑的意识形态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也不能低估。是非不分,黑白不辨,只要有了钱,丑的也能变成美的,长此以往,不单单是社会道德滑坡的问题,对实体经济的发展,也会带来灾难性的影响。良心坏了,什么缺德的事都干得出来,三聚氰胺、瘦肉精就是列子。

      通过这几年的观察和思考,我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一个和谐的国家,就像一栋大楼。军队和专政机关就是大楼的钢筋,支撑着大楼的框架;砖料就是国家的人民和他们创造的财富;而社会道德和舆论,就是大楼的混泥土;这些关键的粘合剂质量差了,大楼就成了豆腐渣工程,外表看着高大威猛、光鲜亮丽,内里早就散架了。如果再不注意修缮,将对钢筋产生巨大的腐蚀作用,时间长了,一有风吹草动,大厦将轰然倒地,这绝不是危言耸听。

      当今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社会面临转型阶段,新生事物层出不穷,需要人们尽快适应,也呼唤相应的理论和道德产生。但是,人们基本的道德理论和价值观没有变,也不会变。没的就是美的,丑的就是丑的。对那些靠亮丑,打法律的擦边球来获得不当利益的跳梁小丑,政府就应该说不。从而维护国家大厦的坚固和崇高。


2#
发表于 2011-12-5 10:47 | 只看该作者
这种人虽然讨厌,可是,他们不违法、不犯罪,党政府能把他们怎么样?
文章与时具进,切合当今时弊。
3#
 楼主| 发表于 2011-12-6 14:55 | 只看该作者
对这些人,政府是有办法的,比如封杀,还比如高额征税。
多谢太和五中张奇朋友的点评。
4#
发表于 2011-12-6 15:45 | 只看该作者
文章切中时弊,有理有据,论说充分。确实,媒体不应该投其所好,对亮丑者大加炒作,本来民众或许对这些丑角不是很感兴趣,但结果却被媒体无意中炒热了,而媒体也误以为民众对这些丑事很有兴趣,恶性循环。
5#
 楼主| 发表于 2011-12-7 11:25 | 只看该作者
多谢微风轻佛版主的加精鼓励。
6#
发表于 2011-12-7 16:52 | 只看该作者
亮丑也是成名的一条捷径。再次提读
7#
 楼主| 发表于 2011-12-8 08:27 | 只看该作者
多谢里,李明版主的夸奖。
8#
发表于 2011-12-9 21:53 | 只看该作者
你的思路很广,看来对政界了如指掌,一定是圈内人士。
9#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2 15:21 | 只看该作者
多谢时雨无华朋友的点评。你的猜测是对的。
10#
发表于 2011-12-12 15:40 | 只看该作者
“工商局加重处罚,罚他个破产倒闭”
问题是这些职能部门还在履行职能吗?
前几日,从媒体听到物价局三个字,问老公:现在物价局是干嘛的?老公答“领工资的”。所以说挽救现行社会状况,政府不作为,谁也没办法,真正改变或许是个漫长的阶段。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11-16 09:22 , Processed in 0.055067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