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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那场篮球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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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2 10: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好多年前的那场篮球赛,像一只按不到水底的葫芦,常常从记忆深处翻起来,漂浮在记忆的最顶端。

  我用又增加了三十多年阅历的思维牙口,一遍遍地咀嚼那场球赛。只知道思维的味觉神经感知到一股浓烈的味道,可还是品咂不出究竟是一种什么味道。

  我十九岁时作了一名山村民办教师,六个月后便被调往联区中心学校,初中毕业带了初中语文课,兼做班主任。联区领导之所以看好我,不光因为我在教学上已显露头角,还因为我打得一手好球,尤擅中锋。此外,吹拉弹唱、写写画画也都说得过去。学校驻于公社所在地,每逢重要活动及节庆,拿出一支像样的篮球队,出几个文艺节目,整些花花绿绿装饰气氛的壁报,是必不可少的门面。
  

  七十年代远不像现在,坐在家里便可以纵观世界风云。足球、篮球、乒乓球等等体育赛事,在电视、电脑前便可洞察一切。那时的一场露天电影,两三个月才能轮过来一次,人们像遇到天大喜事一样,碰头撞脑去抢占座位。平时哪个村有电影或演戏,晚饭后十里八里的也要赶去看。中途突然停电,人们会死不甘心地憨等,直到有确切消息说电不会来了,才迟迟疑疑地散去。对于看篮球赛,当然也是人们精神生活的一大热点。即便平常的玩球,球场边也总会有不少看客,包括荷锄挑担的村中农人。好多人不仅看热闹,久而久之还看出了门道,成为有球必看的超级球迷。

  那次球赛是八一建军节前由公社武装部组织的。参赛球队共有七支,但真正争夺冠亚军的也就三支球队,事实上也是淘汰赛的结果,依次是公社队,我们学校队,还有在水库旁建校的农中队。

  公社队社会地位最高,队员最牛,而且平均身高在三支球队中也是最高的。可篮球场上不认社会地位,个子高也不是绝对因素,须得球艺也高才不枉那一副副好个头。就说那个身高第一的公社团委书记吧,一米八几的个子,往人前一站,昂昂一躯,很玉树临风的。可一到了篮球架下,总习惯性地曲膝拱腰,左右转体,卖弄花架子,往往丧失了最佳的启动时间,被我们盖在双臂下。即便他已拿到手的球,不是在高空被我用单手钩球的绝活摘走,就是被那两个手快的伙伴从他怀里抱住球,造成争球,身高的优势因此被化解殆尽。公社队其他几个队员,有官气下不了身道,还年龄偏大,光速度就跟不上来。所以冠亚军赛一上场较量,便以大比分的落后被我们队和农中队击溃,只能屈居第三。至于冠亚军队,自然由我们队和农中队来争夺了。

  我们队与农中队都是教师组成,但风格不同,各持杀手锏。缺陷是都是十几名教师规模的学校走出的球队,既没有硬扎的替补队员,也没有称职的场外指导,属于典型的自导自唱。

  我们队的五个人,校主任年龄最大,三十多岁,寸头下一颗硕大的脑袋,装满长期代数理课的逻辑思维。习惯表情是带点轻蔑味地龇牙哂笑,透露着善于算计的那种教师式精明。他是场上队长,负责打后卫。论拼体力不行,可临乱不慌,战术意图清晰,双手推球出手利,球分得合理且神出鬼没。他可有效稳定我们的情绪和进攻节奏,是我们队不可缺少的灵魂人物。两个前锋一个是代小学课的小吴,二十多岁,一个是代初中数学兼体育课的小赵,二十六七岁。这两个人有一个共同特点,行动隐蔽,灵活刁钻,占位于两个底角,沿端线、三秒区穿插运动,拉得开人,钻得进去,篮下磕板球十拿九准。而那个个头不高却身材浑实,像铁疙瘩一样结实的代小学课小王,永远搞不清自己扮什么角色,该占什么位,可体力超级棒,阻拦抢断不要命,像头小老虎横冲直撞满场飞,往往将对方阵脚冲乱。我是我们五个人中最高的,海拔一米七五,惯打中锋。篮下抢球,中场运球,篮下与两个前锋打配合,非常默契。对手稍不注意,就起三步或假动作晃人切进去了,要么就跳起中投,冷不丁砸进一个空心球去,也是令对手头疼的一个角。

  农中队队员在平均实力上,没有我们队这样匀称,但是有一员大将却优秀于我们任何一个人。该老师姓李,人精瘦,个头不高,寸头下抬头纹很重,脸黑,牙白,为人随和,像个农民般朴实。球场上像练过轻功一样,起跳高,动作快,善于抢断,投球还准,鬼魅一般哧溜哧溜满场飞。带球进攻时,跑着之字形的路线,身轻体快,动作诡秘,轻易就从人缝中晃过去。尤其三大步起得又高又飘,跨度还远,空中还有双脚 “走”的动作,酷似我们今天说的“凌空虚步”。因此,该队的战术配合一切围绕他展开。对我们队来说,此人无疑是杀伤力、潜在危险最大的一个人。

  这场冠亚军决赛,两队总体衡量势均力敌,在终场哨声吹响前,谁也说不清鹿死谁手。越是这样,两个队的人越铆足了劲,这场球也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球场四周,人围得黑压压的,分明临近十里八村的人都来了。公社的要员也特别看重这场球,摆椅子坐于球场边的最佳位置。球场裁判,由信用社一个打球最老资格的人担任,公社团委书记则担任了副裁判。球场重新用石灰划过线,四边与三秒区线条分明,雪白耀眼。两支队伍都是新置的行头,我们队蓝色背心与短裤,白色印号。对方一身杏黄,红字印号。两个裁判也一身短打装备,脖子上一人垂挂一只哨子。一切,都显示着这场冠亚军争夺赛的高规格,高标准。

  随着一声哨响,两队队员入场,双方队长挑选了球场。练球热身五分钟后,两支队伍各在自己的半场蹲成一圈,研究攻守方略并分兵布阵。聪明的球队当然不光打战术,更注重打战略,所谓上兵伐谋。我们队确定的战略意图是,耗两个人盯死对方中心人物的李老师,最大限度地遏制他的威力。具体由小王全场紧盯,一入后场便由我堵截,两个人将其卡死。只要这一意图落实,我们队其余三人对付该队另四个人,游刃有余,胜利就会向我们倾斜。

  短促、尖利的哨音中,裁判挑球,比赛正式开始。两队一接触便是激烈对抗,四周观战的人也各为倾心的队呐喊助威,越增加了场上的紧张气氛。可因双方都过度紧张,前几分钟竟然是双方不进一球的来往拉锯。我们队长审时度势,及时控制节奏,放慢了进攻速度,把我们的情绪稳定住,开始实施我们预订的方案。对方的李老师被小王全场撵着缠死,一过中场我便迎头拦截,二夹一之下,果然使他手脚难以尽数施展。我们队因此渐渐占了上风,连着攻入几球,使比分领了先。

  在这种情况下,对方李老师只能以更快的速度,更敏捷的身手,左冲右突千方百计摆脱我们两个的包夹。但他快我和小王也没有慢,依然一前一后死死缠住他。谁也没料想这位李老师求胜心切下,竟然犯了急躁症,对我俩使用了很不理智的负气推搡动作,结果接连两次被吹了犯规。我当时年岁不大,也就二十一二,但球龄却已不短。因文革动乱学校停课的缘故,天天泡球场,也算老球痞一个了。一看他已两次被吹,便示意小王,更紧地黏紧卡死他。我们平时经常在一起玩球,互相知根知底,所以我根据李老师平时的篮下习惯,准确判断出他进攻的路线,在他起三大步前便抢先占好了位,成功地造成他两次带球撞人的犯规。

  四次犯规,对李老师和对方整个球队是致命的。按照当时的球场规则,五次犯规将被罚出场外。李老师因此格外拘谨起来。作为一个球场老手,队里的核心人物,他非常知道犯规满五次被罚下,他们队必败无疑,冠军属于我们队则毫无悬念。事实上,李老师一束手束脚,球场局势已变得对我们非常有利,我们因此又攻入几球。

  对方不得不叫了停,研究对策。当然,我们也借此机会调整策略。我们队长因拿捏准了对方的软肋,迅速制定出了下步方案,就是更紧地包夹,全面封堵李老师,逼使他犯最后的一次规,将他请出场外,确保抱得冠军归。

  重新入场后,我和小王按照既定方案,更加大胆地与李老师拼抢缠斗,其他队员也随时堵截。我们的意图非常明确,就是拼着每个人都犯了五次以下的规,也要换取他最后的一次犯规。球场运动,本身就是身体形式的激烈对抗,李老师再小心,也不可能不同我们发生身体的接触与碰撞。除非置身场外,去当观众看别人打球。于是,当一个未投中的球在篮筐垂直地弹起时,我与李老师都跳起去抢那个到达抛物线顶端开始下落的球。我身高优于他,单手钩球的那只手已经像丝瓜藤上的须,向下卷曲着去捕获那个球。他起跳的高度刚好弥补起身高的不足,也挥动着一只手去逮那个球。但毕竟在我身后,已然失势,挥出去的手猝然间又收拢不住,终于造成了他非常明显的打手犯规。这一巴掌打在我手背上,“啪”的一声,清脆,响亮。这声响,因发生在一个特定时间,特定的背景下,就有了超乎平常意义的视觉听觉效果,不啻就是灼目的闪电,震耳的惊雷。我们的人理所当然看见听见了,裁判毫无疑问也看见听见了,估计场外观众也都看见听见了。

  可令人诧异的是,裁判吹犯规的哨声却迟迟没有响起。对方运球传球快速向我们的后场冲去,我们五个人除了小王傻乎乎追了过去,其余四人都原地不动站在了场中。我们队长果断亮出了要求暂停的手势,与裁判展开交涉。比赛因此而中断。

  两个队的人马都蹲到后场去歇息,原来喧哗躁动的场外观众也一下鸦雀无声,静悄悄地等待交涉的结果。场外观众都清楚,李老师五次犯规一旦被裁判确认,意味着农中队将彻底失去这次比赛胜出的可能,所以对裁判如何裁定,下一步会怎么样,酷似看一部悬疑大片,都投以极大关注。

  然而交涉的结果是我们根本不能接受的。两位裁判承认李老师与我发生了身体接触,但却认为犯规可计可不计,所以避重就轻,不计犯规,示意比赛继续。对这样明显的偏袒,被我们断然拒绝了。李老师打手犯规,有目共睹,铁案如山,这样的裁定极不公正。我们队因此明确提出了抗议,退出赛场,在端线以外擦汗,喝水,休息,球赛一下陷入了僵局。

  对方队员当然知道他们理亏,也退至场外去喝水休息。球场中,只有两个裁判呆呆戳在原地。好一阵后,我们看见武装部长召两个裁判过去,嘀咕了好一阵。然后武装部长与两名裁判来到我们跟前,完全用商量的口气同我们说,按理,对方李老师的确犯规了。可是,今天既是八一建军节的节庆活动,又有这么多人前来观看。假如因这次犯规将李老师罚下,这场球就没有比头,也没有看头了,当然就会大大扫了观众的兴。让我们发扬一下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风格,照顾一下场外观众的情绪,把这场球赛接着打完。

  我们顿时明白,裁判不吹李老师犯规,不外乎也是这个原因,想把一场精彩的球赛保持到终场。但是,球场比赛讲究的是规则,规则就是原则,原则是排斥一切情感因素的,包括大众情绪在内。尤其在那个年代,原则高于一切,大于一切,重于一切,当然不是通过通融就可以轻易废除的。因此,既然是球赛,就得坚守赛场规则;既然犯了规,就必须计犯规。这是走遍天下都响当当硬邦邦的道理。当然,从我们自身来说,太想拿到这个冠军了。在那个充满虚荣的年代,冠军就是我们的命。我们深深知道,球场如战场,瞬息万变,再臭的球队都有可能咸鱼翻身,爆出冷门,别说是这样一个强劲的对手了。如果我们松松口,同意不计李老师犯规,让他重新回到赛场,结局就很难料定了。既然如此,眼看就要到手的冠军,哪有再冒风险与人争夺的道理,更没有拱手送人的道理。

  武装部长通融没有成功。我们手下败将的公社队的人,对方球队的人,还有不少热情观众,都涌来向我们说情。让我们网开一面,别再计较,将这场球赛打完。我们以无声的沉默表示了绝不妥协的态度。殊不知人在急切期盼的情绪驱动下,会弃原则于不顾,会将感情的玛法倾斜于对弱者的同情,球场内外因此而发生人心背向的变化。一时间我们反倒成了不近情理、冥顽不化的茅坑石头,触犯众怒。场外骚乱的观众开始骂骂咧咧,矛头直指我们。

  农中队看我们毫无商量余地,沮丧地宣布退出比赛。这样一来,一场官方、大众期待已久八一冠亚军球赛,就这样半路夭折,不欢而散。场外观众哗然一片,骂声四起。我们理所当然成为被骂对象,众矢之的。

  回去的路上,看见的是一路白眼。一位平时非常喜欢看球的本村老汉,从后边赶上我们,恶狠狠地甩出一句话:“你们这伙酸老师,不能厚道一些吗,尖薄死你们!”我心里激灵灵打了个寒颤,好像真的是我们理亏一样。

  当然,我们队无缘于这场球赛的冠军奖牌。原因很简单,这是一场没有打完的球赛。当然,我们不肯让步的态度惹得公社那些要人不高兴,问题很严重。

  在吃了五年粉笔末后,我脱离了教师队伍,进公社专职搞文秘,与公社队那伙傻大个天天耳鬓厮磨起来。偶尔,还会因这场球赛与他们发生争执,嘴上理直气壮反驳着,心里却老有点虚虚的感觉。直至多少年后,回味起这场球赛,我竟然越来越说不清我们当年的做法孰对孰错,焉是焉非。莫非坚持赛场规则,坚持一种原则的态度,也会有错吗?难道,我们应该更多地想一下场外观众,服从他们的心理需要与观赏要求,更合乎情理?

  看来,我还是品咂不出这场球赛的味道。记忆里的这只葫芦,怕是这辈子难以按到水底去了。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 本帖最后由 辛贵强 于 2011-12-18 18:39 编辑 ]
2#
发表于 2011-12-12 10:28 | 只看该作者
先抢老师的沙发,再读文字。
3#
发表于 2011-12-12 10:29 | 只看该作者
这场篮球赛打的,热火朝天,让人身临其境,只是结果惨点,无缘冠军奖牌。
4#
发表于 2011-12-12 10:2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子夜歌 于 2011-12-12 10:28 发表
先抢老师的沙发,再读文字。


我的沙发——
5#
发表于 2011-12-12 10:44 |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葫芦很多人都有,只是辛老师的葫芦充满了思考,充满了对原则和公正的期待,也充满了对人际和谐的一种反思和回味。问好。
6#
发表于 2011-12-12 10:52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曾看过几次精彩的球赛,印象深刻,至今难忘。比赛到后面,胜负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给看球的人奉上一道丰富大餐,饱足眼福,这是领导的大局观和公众心理。老师文字娴熟厚实,对那场篮球赛的渲染铺垫实在是精彩,吊足了人的胃口。
7#
发表于 2011-12-12 10:5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 木门长子 的帖子

板凳也不错嘛
8#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2 10:5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子夜歌 于 2011-12-12 10:28 发表
先抢老师的沙发,再读文字。


祝贺你抢到我的破沙发!:lol
9#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2 10:5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木门长子 于 2011-12-12 10:29 发表
这场篮球赛打的,热火朝天,让人身临其境,只是结果惨点,无缘冠军奖牌。


谢谢你的仔细垂读!
10#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2 11:0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木门长子 于 2011-12-12 10:29 发表


我的沙发——


别沮丧,我的沙发不值钱。
11#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2 11:0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剑鸿 于 2011-12-12 10:44 发表
这样的葫芦很多人都有,只是辛老师的葫芦充满了思考,充满了对原则和公正的期待,也充满了对人际和谐的一种反思和回味。问好。


谢谢剑鸿,借用小说手法“在场”了一下。
12#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2 11:0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子夜歌 于 2011-12-12 10:52 发表
我也曾看过几次精彩的球赛,印象深刻,至今难忘。比赛到后面,胜负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给看球的人奉上一道丰富大餐,饱足眼福,这是领导的大局观和公众心理。老师文字娴熟厚实,对那场篮球赛的渲染铺垫实在是精彩 ...


应该坚持赛场规则,还是让一下步满足观众心理?到现在我也说不清怎么是正确的。
13#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2 11:0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子夜歌 于 2011-12-12 10:52 发表
板凳也不错嘛


你让一半沙发给她!
14#
发表于 2011-12-12 11:0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3# 辛贵强 的帖子

不让,俺要坚持原则,不满足木门的艳羡心理。
15#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2 11:2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子夜歌 于 2011-12-12 11:07 发表
不让,俺要坚持原则,不满足木门的艳羡心理。


沙发不是打球,干嘛那么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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