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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周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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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请终止我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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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2-1-18 20:4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水如空 于 2012-1-18 19:39 发表
安乐死我们讨论很多年了,其实不只是这个,西方关于临终关怀医院也建设得很好,临死的人少有痛苦,也更有尊严,这些都是我们要学习的地方。但却不可轻易借鉴,比如一个子女无论出于怎样的理由,甚至是父母的要求,如 ...

您说得对。安乐死是要保护尊严的。
活着的人也需要尊严。背后暗器伤人者,可耻。
32#
发表于 2012-1-18 21:1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南山菊 于 2012-1-18 20:42 发表

你看看你。我一直很尊敬你,你却说出这番话。
是啊。混账东西的马甲去我的贴里骂我多次了。

还有,拿你的跟帖对对你自己吧。尽管你为了某人多次攻击我,我觉得你年龄大,没和你过不去。
前不久我还说德高望重 ...
大过年的,还是和为贵。替你出出气,认为就好了,反而不识好人心。骂人有什么好,不如杀人来的痛快。可人总不能为了几句不对脑袋的话,就去杀人对吧?祝福新年快乐!
33#
发表于 2012-1-18 21:20 | 只看该作者
最后,我要对高迎春老师说:

您的话,我回复您了,在上页。

谢谢您,一直关注我。

用马甲攻击人是可耻的。用真名字骂人的人,也是违反论坛规则。作为老斑竹,我相信您是明白的。
无论你怎么看我,我是你的老乡。这是无论如何改变不了的。你如何对我,别人,一定也在一边看着。
遥远的人,也许不能相见。即使如此,我没有主动伤害过任何人。我问心无愧。
对于近的人,总是山不转水转的。做人不能走极端。错了,不要一错再错。人在做,天在看。

我不要求你对我公正,我只希望你客观看待每个人,不要听信一面之辞。

对于伤害过我的人,我只想警告她,希望她以后停止对我的伤害。我已经无数次受到伤害,我有这个权利提醒对方。论坛应该保护每个人,无论在哪方面,只要在这个论坛发生的伤害,被证实,就应该受到应有的重视。

我只想安心写字。但是有个人一直在攻击我,使得我无法安心写文章,我只有如此提出警告。

没有人是傻子。也没人是贵族。在论坛,人人平等。任何人,请不要以你的暗器伤害我,这就是我的要求。我觉得这不过分。
34#
发表于 2012-1-18 22:38 | 只看该作者
一江言语骂我的话,我都会记在你的头上的。既然他是为了你骂我。
你好自为之吧。
35#
发表于 2012-1-18 22:42 | 只看该作者
事情都是你做的,已经公开证实了。
既然已经到了这一步,如今你不出面,让男人为你骂人,不是好办法。
冤有头,债有主。你如何对我,都可以,但是借用外人之手,就变了性质。
36#
发表于 2012-1-19 08:5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高迎春 于 2012-1-18 20:30 发表
有拾金子的,有拾银子的,没有拾骂的。我替你骂了吧,混账东西才有马甲。 ;P ;P


嗯嗯,论坛不是在清理马甲嘛,快把那些背后伤人的漏网之鱼杀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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