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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丁余,庄丁余,果然是会装的一丁鱼,盗稿多篇,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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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4-5-2 22: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庄丁余,庄丁余,果然是会装的一丁鱼,盗稿多篇,恶心!
庄丁余,庄丁余,果然是会装的一丁鱼,这篇是你写的吗,我们可都离得不远,这是谁的文章,你清楚,还有《在永恒的门前乞求》,《再造森林客栈》,加上这篇《边缘散步》,我都看了,已忍无可忍,不知道他知道了,会怎样看你,你知道我说的是谁。太不能忍受了,我想我会告诉他,还有更多人,你还是马上给斑竹讲讲清楚,我看你稿费也得了,还他的原创,我愤怒,愤怒,是的,我一直在看他的东西,我喜欢他又怎样,你赶快,我真想不通,这么多看客,都没有发现这三篇的文风,那是他的吗,与他那些其他的东西是一样的吗,我气愤,气愤。。。。
--------------------------------------xiaofeifei
2#
 楼主| 发表于 2004-5-4 18:20 | 只看该作者

关于“庄盗稿”案又有新的有力的证据,大家快来看啊!

关于“庄盗稿”案又有新的有力的证据,大家快来看啊!

    经过小女子我几乎厚颜无耻的打听,还是有重大收获的,我新得到的这些有力的东西,给大家用。

    那就是《武汉体院报》重量级人物和见报率极高的编辑与记者(除这些文章的作者与庄丁余外)的Email:

《武汉体院报》负责老师  姜劲晖                jjh0001@163.com
陈学超                                        laogou007@yahoo.com.cn
刘锐(也是该学院社科论坛的负责人)            l_ray524@hotmail.com
刘甲子                                        lovejiazi@hotmail.com
徐丽萍                                        mm9907@sina.com
杨柳                                          yangliu0831@tom.com

    (重要!注意!)
     拜托各位好心人,在给这些人去信时,最好采用一信多发,让每个收信的人都知道不仅自己有收到这样的信,其他人也有收到。这样他们的回复会更加公平,顺便把他们拉过来中财看看,也是很好的,让他们看看是不是一字不差,是不是还有别的盗稿。记得用“搜索”啊,要搜索的彻底不漏,太气愤了。当然,世道还是公平的。

    当然,这些文章的作者的信箱,我也打听得到了,我不愿意说出,但还是要说,他(读书专栏编辑)的信箱eleven520me@hotmail.com 。

    希望我喜欢的那个人看到这些,最好不要知道我是谁,那没什么意思了,我说过,我不指望得到什么,就这样吧。

    另外,我还是希望看到他的文字,就够了,希望他会来这里,让更多的人欣赏他的文字,这也算是我的一点点愿望吧。总算,好象完成了一幢心愿。

    谢谢大家的支持!
3#
发表于 2004-5-4 18:26 | 只看该作者
顶一下,顶到西天去,让如来佛祖看看。
4#
发表于 2004-5-4 18:47 | 只看该作者
这是庄丁余先生的个人文集的链接,读了几篇,挺佩服他的文采和见地的。

http://www.titansports.cn/bbs_te ... amp;nickname=庄丁余

庄丁余先生的联络地址:(430079)武汉体育学院新闻02  庄丁余

还是个在校就读的学生。
5#
发表于 2004-5-4 18:59 | 只看该作者
小菲菲一片苦心!
6#
发表于 2004-5-4 20:17 | 只看该作者
啊啊,好久没来啦,一来就看见又逮住个文抄公,哈哈,好好好!
xiaofeifei小女子功劳大的呵呵。
7#
发表于 2004-5-4 20:33 | 只看该作者
佛祖不管,把真假美猴王押到地藏菩萨那里去。
8#
发表于 2004-5-4 20:56 | 只看该作者
  已经有了一帖,为什么还要单独发一帖?强烈要求管理员予以删除!

  这位朋友,我很不希望你一次又一次地发这样的消息,如果可以,你为什么不自己发信给那些人来看呢?大家都是明白人,况且事主已经有了良好的态度,你何必非要置人于死地?
  虽然我对你揭发剽窃之举很尊重。但我怀疑你的目的!
  该出手时说出手,是对的。
  可该罢手时也得罢手,也是必要的。
  我还要说一句,年龄人犯错误,上帝也会原谅的。
  请你三思!
9#
发表于 2004-5-4 22:28 | 只看该作者
赞成王立先生的话!
苦海无边回头是岸,超脱如佛家尚有此言,我们世人是否也要大度些呢!

庄和我有数次倾谈,感觉他真的不错,我看到帖子的时候就直觉他肯定会来认错,知错就改他还是能做到的1
大家应该帮助他 而不是奚落!
谢谢!
10#
发表于 2004-5-5 04:51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王立 发表
  已经有了一帖,为什么还要单独发一帖?强烈要求管理员予以删除!

  这位朋友,我很不希望你一次又一次地发这样的消息,如果可以,你为什么不自己发信给那些人来看呢?大家都是明白人,况且事主已经有了良好...


说得好.
人是应该适可而止莫为已甚.

不过庄的解释不仅苍白而且有故博同情之嫌.

有心人可以找他在文抄公做完后,再做荣誉心安理得承爱者的回贴人,就知道我说什么了.
11#
发表于 2004-5-5 15:51 | 只看该作者

郁闷

12#
发表于 2004-5-5 16:46 | 只看该作者
哪些文字是他的呢?搞得偶们分不清真假美猴王了!

偶的感觉是不大喜欢看他的文字,雍长!
13#
 楼主| 发表于 2004-5-6 11:57 | 只看该作者

这是我xiaofeifei最后一帖了!

这是我xiaofeifei最后一帖了,我表示遗憾,表示伤怀。……学文人讲话怎么这么别扭,这么奇怪。
   我还是直说吧,王想王之戒的贴我看了,我无语。   庄丁余的我也看了,我汗颜。不过,我比较不明白的是,庄为何刚刚还是装做无辜,说“也许吧,也许你们是对的,……”,好象我是真正恶心的人,而他不是。可当我把他那里头头的邮箱和他身边人的邮箱公开之后,他就突然来此一招,狠,够狠!建议大家还是提防着点。对了,大家都给那些信箱发信了吗?可能我说的是假的啊,可能庄与王的话也是片面之词啊?不是吗?为何这样相信,好象论坛里没有人提这件事啊。永远不要相信片面之词!
   除了无语和汗颜,我没了。
   谢谢王最后给我讲到的那部《你往何处去?》那本书,我看过了,很好。不过,我也想问他一句:你往何处去?并且你的qq被我删了,我也换了另外一个,我就是我。
   我懂了,男人,文人,以及我自己,xiaofeifei。
   另外,没有人有理由恨我,我帮王伸张,他不能恨我,我帮庄大大地扬了名,他也不能恨我,说不准,他就这样想呢,其他的人,也没有理由恨我,就算我帮你们找乐字子,可惟独只有我自己,恨,恨死我自己。
   谢谢大家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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