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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由医患纠纷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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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2-4-11 09: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剑鸿
  
  据说,现在医患纠纷已成一种普遍世象,而且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百闻不如一见,到现实生活中察看考证一番,事实差不多就是如此,医院或机关门口经常人头攒聚,有时还可发现白底黑字的横幅,写着“还我命来”之类的惊人字样,也常有披头散发、满身泥污的妇女或老人在地上嚎啕啜泣,场景实不堪睹。
  
  “医本仁术”,“医者父母心”,拥有五千年泱泱文明的中华古国,有很多这样关于医的感人名言,这既印证着我们祖辈对于医德的信赖,也是千年而下的对于医风的认可。历史上,从扁鹊到华佗,从张仲景到孙思邈,从李时珍到叶天士,名医游走天下、悬壶济世的动人传说从来没有停止过,即使到了现代,也有像林巧稚、吴阶平这样的医界楷模,还有许许多多不知名的精通本草医理的民间医生,终生穿梭乡野,以治病救人为乐,消除了人间多少苦痛和哀嚎。无论是口传,还是史载,都似乎展现着医患之间一团和谐的局面。
  
  然而,在进入现代文明社会,医疗卫生技术越来越发达的今天,为什么医患纠纷竟会成为一个社会问题,令国人纠结不已。这确实是一个很值得深思的话题。其实,很多有识之士纷纷从多个角度,在这个问题上思索探讨得很深很远,当局对此也给予了高度重视,给出了科学可信的答案和周全有据的对策。但是,对策归对策,现实归现实,所谓加强监管,所谓强化自律,所谓医德医风整治,遇到现实人心往往经不住考验,即便能奏一时之功,亦难有长远之效。
  
  在具体而微的医患纠纷案例中,会有各种各样的情境,各种各样的起因。宗万象于一,就是人死了,医方觉得自己已经尽力,没有过错,患方认为医方有错,责不可卸。对此,医方的说法常常是,患者实属无药可救,回天无力。而患方通常抗辩说,医方毫无医德,或见死不救,或误诊误断,或不负责任,乱开药方,或医术不高,误人性命。当然,这些情况都可能存在,也是难以避免的。唯一不可能存在的,就是患者的健康和生命,是医患之间相互理解中达成的和谐氛围。
  
  从患方来说,哪一个人不爱护自己的健康和生命呢,哪一个家庭不会为亲人的健康和生命揪心呢。遇到医疗事故,遇到无良医生,顿失亲友,哪一个不会痛心悲苦呢?没有及时公正的司法救济途径时,就只有闹,不闹不足以引起重视,不闹不足以解心头之愤,不足以慰失亲之痛。这其中,无疑掺杂着一些对世相的愤恨,混合着一些对医生和医疗技术的误解,也糅合着对于亲者病逝的悲痛。这种情况下,非理性的行为就会自然生成,可以理解,也颇值得同情,小老百姓有什么呢?怕什么呢?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
  
  从医方的角度看,或许每家医院,每个医生都是希望把患者的病痛医治好,都希望为人解除病痛,没有谁会故意将病人往死里治,这既是为了名声,也是为了利益和饭碗。否则,就不是医疗事故,而是刑事案件了。但是,在逐利为主导的社会,医生也会自觉不自觉地演化为一个个的经济人,尤其是大规模实施产业化之后,逐利很可能成为医院的主要目标。人心一旦逐利而行,就可能蒙蔽双眼,对无利可图的患者,医方自然少去了很多热情和关心,少去了应有的温暖和慰藉。
  
  2005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2011年度感动中国人物,著名肝胆外科专家吴孟超说过一段很耐人寻味的话。他说,医本仁术,医学是一门以心灵温暖心灵的科学。医生之于病人乃子女视于父母,其首要不在于手术做得如何流光溢彩,名响四方,而在于如何向病人奉献天使般的温情。诚哉斯言,少掉了温情的医学,即使技术如何发达,医术如何高明,也难得到患者的感恩和理解。
  
  我经常想,在古代社会,治病救人也许更多的是个人行为,这些医者秉持着良心和道德行走四方,悬壶济世,传递温情,患者自然感激涕零,遍传医名。而现代社会,医疗事业更多的是一个机构的职责,机构有机构的好处,可以汇集精良的医疗资源,可以强化医术攻关的力量。但是,机构的问题在于,一个个具体的人被淹没,成为铆在机器上的螺丝钉,一旦整个机器运转存在问题,个体医生就不再对病患者负有直接的主要责任。更何况,医生也是人,做手术、开药方的时候,难免不会想到家里的老婆和孩子,难保不会沾染上嫌贫爱富的社会风气。
  
  有资料显示,医患纠纷并非中国特色,而是一个世界性问题,比如日本,医疗机构设备一流,医疗水平在亚洲首屈一指,但重大医疗事故仍不时发生。据日本媒体披露,仅2006年一年,日本全国270所国立医院共发生医疗事故1300起,导致150名病人死于非命,并引发了极为强烈的负面反响。
  
  这样来看,我们面对医患纠纷这类社会问题,或者就可以做到心安一点,慢慢地运用中国智慧和中国方式去探寻解决之道。但以我心急的毛病,还是想呼吁有关方面做真功,讲真格,在体制上动大手术,求大疗救,在办法上下猛药,用好药,毕竟人命关天,人死不能复活,毕竟当问题还没有到彻底糟糕的时候,解决起来更有余地,毕竟在这样一个时代,有着更多的人们在张望着普遍的幸福的阳光。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 本帖最后由 剑鸿 于 2012-4-11 20:36 编辑 ]
2#
发表于 2012-4-11 11:18 | 只看该作者
很多时候,医者有医者的苦,患者有患者的难,还是共同努力吧,用最大的努力减少最小的过错,成就的就是整个社会,整体民众。
3#
发表于 2012-4-11 18:25 | 只看该作者
医者多一些道义之担当,少一些经济利益的考量。患者多掌握一些就医常识,对疾病有清醒的认识。更重要的是“关方面做真功,讲真格,在体制上动大手术,求大疗救,在办法上下猛药,用好药,”才能缓解目前过于紧张的医患关系。
4#
发表于 2012-4-11 19:28 | 只看该作者
医生,医者,意也,生者,使之生也,故曰医生。著名肝胆外科专家吴孟超的话,就是鲜活的例证!一个失意的社会,医患之争愈演愈烈几成必然!作者以独特视角解读医患纠纷的社会现实,旁征博引细致的分析,条理清晰,论述有力,不仅鞭鞑了现实中的一些丑恶现象,同时也为此开出良方!好文!赞一个!
5#
 楼主| 发表于 2012-4-11 21:3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木门长子 于 2012-4-11 11:18 发表
很多时候,医者有医者的苦,患者有患者的难,还是共同努力吧,用最大的努力减少最小的过错,成就的就是整个社会,整体民众。


谢谢木门来读支持。
6#
发表于 2012-4-12 11:21 | 只看该作者
论述客观平和。

我补充点,个人认为社会道德的总体低下导致医疗道德不能例外,而最关键的是体制问题。

我一直认为道德是弱势的,没有公正透明的法制制度必然导致道德水平低下。

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香港特首连吃一顿饭都要被廉政公署调查,遮掩的制度下的社会道德又岂能差!

[ 本帖最后由 微风轻拂 于 2012-4-12 11:24 编辑 ]
7#
 楼主| 发表于 2012-4-12 11:3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微风轻拂 于 2012-4-12 11:21 发表
论述客观平和。

我补充点,个人认为社会道德的总体低下导致医疗道德不能例外,而最关键的是体制问题。

我一直认为道德是弱势的,没有公正透明的法制制度必然导致道德水平低下。

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香港特 ...


完全赞同,体制是第一位的。问好。
8#
 楼主| 发表于 2012-4-12 16:1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安宁 于 2012-4-11 18:25 发表
医者多一些道义之担当,少一些经济利益的考量。患者多掌握一些就医常识,对疾病有清醒的认识。更重要的是“关方面做真功,讲真格,在体制上动大手术,求大疗救,在办法上下猛药,用好药,”才能缓解目前过于紧张的医 ...


谢谢安宁赏读点评,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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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2 19:4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lichezhiyuan 于 2012-4-11 19:28 发表
医生,医者,意也,生者,使之生也,故曰医生。著名肝胆外科专家吴孟超的话,就是鲜活的例证!一个失意的社会,医患之争愈演愈烈几成必然!作者以独特视角解读医患纠纷的社会现实,旁征博引细致的分析,条理清晰,论 ...


谢谢沐阳兄交流鼓励。
10#
发表于 2012-4-12 22:08 | 只看该作者
在利益的博弈当中,谁是最终的赢家?医患纠纷虽然是个世界性的问题,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只怕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吧?
11#
发表于 2012-4-12 22:11 | 只看该作者
体制不变,病灶难除。针砭时弊,说得有理有据!问好!
12#
发表于 2012-4-13 06:23 | 只看该作者
医患矛盾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了,并且永远不会结束,除非制定出新的社会医疗保障体制。
13#
发表于 2012-4-13 09:3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微风轻拂 于 2012-4-12 11:21 发表
论述客观平和。

我补充点,个人认为社会道德的总体低下导致医疗道德不能例外,而最关键的是体制问题。

我一直认为道德是弱势的,没有公正透明的法制制度必然导致道德水平低下。

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香港特 ...


非常同意这个观点。现在老百姓有愤怒积聚在胸,中国人能忍则忍,一旦遇到家人病亡,情绪突发,把怒火全部发泄到医生身上。解决医患纠纷,绝不仅仅是个思想问题、素质问题。
1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3 10:5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太阳神 于 2012-4-11 20:07 发表
医患纠纷是个社会病了。


所言极是。大病。
15#
 楼主| 发表于 2012-4-13 16:0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陀螺 于 2012-4-12 22:08 发表
在利益的博弈当中,谁是最终的赢家?医患纠纷虽然是个世界性的问题,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只怕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吧?

问好陀螺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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