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暴雨迎风 于 2012-7-2 21:36 发表 呵呵,邱版,其实写作本身就没有定法的。你自己觉得好久该坚持。我说平了只是我个人的看法而已。因为“一千个读者有一个哈姆雷特”。你这样改了,确实结尾曲折了,但落入了俗套。如果我改就把最后四段不要,只用一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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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刘满园 于 2012-7-3 09:25 发表 这样的交流,为论坛做了表率,大力支持,并问好二位!
原帖由 万里 于 2012-7-4 23:15 发表 将结尾改成这样,是拓宽了文章的留白内涵,给读者以回想余地,无疑增加了小说的艺术魅力。欣赏!文章不惮百回改,精益求精才是为文之道!欣赏了!
原帖由 万里 于 2012-7-4 23:44 发表 预祝邱版一投即中,马到功成!
原帖由 万里 于 2012-7-6 07:40 发表 厉害,佩服!
原帖由 邱天 于 2012-7-7 07:53 发表 这篇没有计酬,修改后,投《百花园》。
原帖由 燎原 于 2012-8-15 17:35 发表 没计酬,哭呀!!这里也太不懂人情了,邱天是老版主,咋不给计酬?! 投靠《百花园》高级培训班门下,多拍拍马屁《百花园》一定能发表!!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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